送殡哪些人不能去(三种人不宜去殡仪馆)

陪你演戏 2023-07-08 21:26:52 网友整理

上海一老人死在家中2年,儿女竟2年不打电话,发现时已腐烂成白骨

2009年上海市发生了一起命案,水管工在维修管道的时候发现房间中有一具高度烂成白骨的尸体,经过法医的鉴定这具尸体是一位59岁的老人,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死去两年多的时间。

更令人意外的是,老人的儿女两年时间没有给老人打电话,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其中的原委。

五旬独居老人,平日生活靠邻里帮忙

上海一个普通的小区有位姓胡的阿姨,相比含饴弄孙的同龄人,胡阿姨显得非常特殊。她先后有过两段婚姻最终都以离婚收场,孩子们都跟着男方生活。

胡阿姨也早已习惯了独自生活,既不用向周围的其他女性朋友一样带孩子,也不用不完的家务活填满自己的时间。

平时除了上班之外她经常用大把的时间来旅游,正所谓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周围的邻居十分羡慕胡阿姨的生活方式,觉得她太潇洒了说走就走。然而随着时间的增长,特别是过了55岁之后胡阿姨发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各种各样的大小毛病都找上门来。

年纪增大身体的各项机能下降,食欲也不像年轻的时候旺盛,就这样胡阿姨开始过起了饥一餐饱一餐的生活。愿意活动的时候就做点饭吃两口,懒得动的时候随便吃点打发糊弄一餐。

周围的邻居看到上年纪的胡阿姨一个人也不容易,经常多做点饭给她送过去。胡阿姨的邻居是一位善良又热心的大姐,她经常给胡阿姨送饭,这位邻居大姐还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见胡阿姨是在2007年。

这年的大年初五,所有人还沉浸在阖家欢乐的喜悦中,一大早出门倒垃圾的邻居大姐看到胡阿姨已经散步回来。两个人打了个照面,邻居大姐发现胡阿姨的脸色发白,担心她身体出了问题。

邻居大姐热心的问胡阿姨:你是不是身体出了问题,需不需要给你叫救护车?胡阿姨却摆摆手说:“不用了,我可能就是刚才走的太急了,喘不上来气”。

邻居大姐看胡阿姨不需要帮忙,便做自己的事去了。回到家后,胡阿姨却发现自己胸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当胡阿姨把自己家防盗门关上的那一刻意外发生了。

谁都没有想到这一扇防盗门再次打开的时候时间已经跑过了两年,春夏秋冬已经轮回过两次,独居的胡阿姨逐渐在这个房间里变成了一堆枯骨。

空房间内惊现尸体,水管工急忙报案

其实在2007年大年初五,邻居大姐倒垃圾的时候还特意多煮了一些馄饨,准备给对门的胡阿姨送过去。她敲了半天门,胡阿姨都没有反应,邻居大姐以为胡阿姨出门了只是自己没注意而已。

于是她又端着馄饨回家了,也就是从这天开始,邻居大姐发现胡阿姨家的防盗门再也没有打开过。

头几个月邻居大姐还觉得奇怪,虽然胡阿姨平时爱出门旅游,然而这样一走几个月消失不见影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胡阿姨仍然没出现,邻居大姐似乎也默认了这个现实。

时间进入了2009年,日新月异的上海迎来了一件盛事——举办世博会,上海一些老旧的弄堂、小区、街道都会进行检查和施工修整。

当年的5月,位于上海上南路4265弄金光新村正在进综合整治工程。有一位工人老王由于工作的需要常常穿梭于工地,几乎每次都会路过胡阿姨之前居住的房子。

胡阿姨居住在一楼,有一些响动还是很容易被外面听到的。5月15日中午老王先是听到哗哗的流水声,他判断正是胡阿姨所住的一楼102室传出来的,老王以为户主粗心忘了关水管,于是他敲门提醒。

然而屋里却没有人应答,老王以为住户出门了,打算一会儿再过来提醒。一连几天,老王敲门发现屋里仍然没有人应答,而老王负责的正是小区管道的维护修理。

由于这是一个老旧的小区,没有正规的物业,老王在向自己的工头报告了情况,决定从小区的天井进入屋内将水管关掉。

让老王没想到的是,当他从天井进入胡阿姨曾经居住的一栋102室的时候,屋里有一股常年不开窗而导致的霉味,中间还夹杂着类似是尸体腐烂的臭味久久不散。

老王走到客厅便看见在沙发旁边有一具尸体,而且已经腐烂的不成型,有些部位已经露出了白骨,看上去已经死亡多时。

以为发生命案的老王迅速报警,警察公布调查结果之后却在社会上引起非常大的反响。

老人死在家中两年,街道和儿女被指责

警察经过仔细的勘察发现屋里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的痕迹,也没有遗留任何凶器和喷射状的血迹,警察初步排除他杀。随着法医鉴定结果的出炉,更是证明了警方的判断。

这具高度的尸体正是独居的胡阿姨,法医还公布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结果,胡阿姨的死亡日期大约是在两年前,也就是说胡阿姨在这个屋子死亡之后,两年的时间却没有任何人发现。

这个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小区引来大批媒体的报道,“独居老人死亡”“儿女两年没打电话”,这些词每拿出来一个都是流量密码。

当时,我国老龄化的问题已经开始引发非常大的关注,胡阿姨死亡两年无人知的事件更是一度成为舆论的焦点。这起事件中,除了胡阿姨一直没有露面的儿女之外,胡阿姨所在小区的街道也备受指责。

不少人认为街道社区失职,尸体在腐烂的时候会有臭味,街道为什么没有尽快发现?进而联想到了我国对于独居老人也有关怀政策,为何没有落实?

其实,在这件事中胡阿姨所在小区的街道也非常冤枉,因为这是老旧的小区,距离胡阿姨楼栋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居民养了好多鸽子,鸽子的粪便经常搞得小区臭气熏天。

小区的附近还有一处农田,农民也经常呕大粪来浇地,这些味道掩盖了胡阿姨尸体散发出来的尸臭味。另外,上海规定只有上海市户口,年龄到了60以上才能享受上海市独居老人关怀政策。

而胡阿姨没有上海户口,2007年胡阿姨才59岁,也不符合独居高龄老人关怀政策,所以街道才没有注意胡阿姨的生活。那么,在这其中胡阿姨的儿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儿女两年不闻不问,是否构成遗弃罪引争议

胡阿姨的事件被媒体报道之后,在全社会都掀起了热烈的讨论,我国进入老人龄化的社会,越来越多老人都是独自居住,胡阿姨就是典型的例子。

据悉胡阿姨第一次结婚,生下了一儿一女都跟着前夫生活,第二次结婚的时候对方已经有孩子了,胡阿姨与第二任丈夫离婚之后也与继子继女断了联系。

胡阿姨与自己的亲生子女几乎没有生活在一起,据胡阿姨周围的邻居说,似乎她与亲生子女的关系不太好。

与自己的父母关系不好,这是许多人不赡养父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胡阿姨的子女认为自己从小和父亲生活,它并没有尽到当母亲的责任,因此不应该赡养她。

胡阿姨第二任丈夫的继子女更是理直气壮,本来就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又与父亲离婚了,自己凭什么要赡养她?其实这两种想法都是错误的。

不管胡阿姨是否尽到了一个母亲的责任,但是其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能因此消失,当然对于胡阿姨的继子女有没有赡养义务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双方共同生活过,胡阿姨对自己的继子继女形成过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就有义务养老人。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或者是胡阿姨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照料和教育,继子女对于胡阿姨确实没有赡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间。

还有一点是绝大多数人容易忽略的,赡养老人的时候不仅仅提供生活费。根据我国《老年益保障法》第11条的规定“赡养老人应当对老人进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胡阿姨的这起案件中,亲子女和继子女是否构成遗弃罪同样也引发极大的关注。不赡养老人确实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我国的大多数司法实践中,不赡养老人确实违法,但是不一定涉嫌犯罪,只有情节严重的才可能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构成要件,遗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遗弃行为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遗弃被害人居无定所,被迫乞讨流浪;遗弃导致被害人被迫自杀。

胡阿姨的死亡是因为突发疾病导致,与子女不赡养没有构成直接的关系,因此其子女不构成遗弃罪,但是子女对于胡阿姨的冷漠也必将遭受道德的谴责。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老人遇到子女拒不赡养的,可以先去寻求社区人员的帮助,进行规劝或者是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多次教育而不改的,也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的程度,上诉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