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启免费算命生辰八字(阿启免费算生辰八字)

陈情匿旧酒 2023-09-17 09:39:33 网友投稿

算命100法

算命100法

李 后 启

八字: 戊辰 戊午 甲申 甲子 大运: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这是选自段建业先生的著作《命理指要》第五十页上世界闻名的亿万富翁香港李嘉诚先生的命造。

甲木日干坐申金七杀截脚,生于午月丁火当令,木到午而死,身弱可知。然而,喜得时柱甲子,甲得子中癸印可以帮身。命中午火当令,伤官旺而财相,更喜丁火己土同宫,伤官生财有情。辰土为偏财,得戊土盖头朝元,月柱戊土午令又是财星帝旺地。年月两柱戊辰、戊午,戊代戌,午带未,可以看成辰戌未内三合土局。事实上,午火司权,旺伤生相财,从财星的角度来看,午火胜过未土多矣。故在此命局之中,我们完全可以把戊辰戊午两柱四个字,看成为类三合土局而朝元。因为午火提纲,比起辰戌丑未土局来,其分数只有高而绝对不会低。只缘这里不讲数字计算法,故没有做其数量计算,但读者仔细体会便能清楚。

本命除了辰土归元得局而财多财旺之外,更为奇妙的是申子辰三合水局了。

  申金截日干甲木之脚,为四柱的致命弱点,申子辰一合,命中不见壬癸丙辛,只为合而不化,但总是三合水之印局生身,使日主身弱转为身旺,可以胜任强大的财势耗身,得局朝元的财势方能为喜,否则,身弱财旺财多为灾,这是其一妙处。申子辰一合,申金贪合于子辰不克甲木,反而成为生甲相水之印局,截脚之杀变成为坐下之印局,为甲日死绝逢生,死绝逢生多以贵论。真是化敌为友,无情反成热情,此属第二大奇处。还有第三大佳音,正因为申子辰合而不化,辰中的戊土仍然可以成为戊干偏财之根,戊也才能成为辰宫的朝元之干,否则,如果申子辰合化成水的话,辰就全变化成了水,戊财之根不复存在。这样,不但没有辰财朝元,更为严重的是强大的申子辰三合水局冲午,戊中丁火被冲出而全灭,己土被冲掉,戊土偏财,无源无根,变得虚浮无力了。

所以,午火司令,伤旺财相,伤官生财,与申子辰合而不化,是本命成为巨富的关键所在——身弱变为身旺,财星得局朝元而不坏。

命以显为常,而以隐为贵,暗贵重于明贵。这是命中深深隐藏着的贵气,而术士们一般是难于发现的。

总之,这个四柱,叫做印局身旺,偏财得局朝元,且有提纲午火通关,架起了身与财之间的桥梁,使得旺身与旺局紧紧相连,从而成为巨富之命。午中丁火虽然没有透出天干,但当令之火为提纲,不透干依然可以通关,若在其他地支,则不能担当此任。申子辰三合不化,不能通金木之关,成化也可为纽带。

综合上面的分析,可以明显地看出,本局是一个财旺印局生身的类象气势。由于申子辰三合印局不化,财多财旺,故以比劫为用神特别是喜寅卯地支与壬癸天干,忌财官杀。庚申、辛酉杀官旺运,多财党旺杀,印局不化,午化杀生身之功,命主二十年艰辛异常。壬戌印透出,三合印局半成功,有生身之能,日主开始好转,由于戌是财地为忌,发财不会太大。癸亥水旺,申子辰印局成功,大发其财。甲子、乙丑,用神到位,更是大发其财的好运,正是大投资的时候。丙寅、丁卯,地支用神到位最妙,身旺发财而又不劫财,越到晚年,资财越巨。晚运为子息运,故又为其子息继续发财之命。

八字: 丙寅 甲午 乙巳 己卯 大运: 乙未 丙申 丁卯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这是《三命通会》下册363页的一个八字。

这个四柱的天干,日干乙木时支得卯为禄。月干甲木,年支有寅为禄,年干丙火,在日支巳为禄,时干己土,见月支午为禄。命中四个天干在地支中都有它们自己的禄,《三命通会》说此命主一生享福而高寿。

四干都有禄,为什么一生享福而高寿?让我们来分析这个四柱的命理就知道了。

乙日有禄于时,又得甲劫禄寅,命书上叫做藤萝系甲,生于春夏秋冬四季皆宜,也就是说日主很旺了,可以胜任财官。伤官当令,又巳午寅类山合火局,伤食很旺。时干偏财得禄又旺与月令。整个命局成为身旺财旺食伤旺。是为身食财三行全象。乙未比肩财旺运,比肩本来争财为害,命中有丙午巳之旺伤化劫生财,身旺顺流到财,为发财之运。丙申丁酉,伤食运行官杀地,命运旺伤旺食生财,财又生官,身旺顺流到官为止,则能生官亦妙。戊戌财旺运,命有伤食通关,身旺顺利到财停,是为佳运。己亥财运印旺地,命运印身伤财一气流通,仍然流到财而住。庚子官运印旺地,官印相生,五行齐备大全象,其运更妙。是哉,本命是运皆喜,没有忌神运,所以终身享福而高寿。

在这里,包括前面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凡身食(伤)财,或印身食(伤)三行成全象,而且其中三行都很旺相者,是运皆宜,没有忌运,一生富贵高寿,此为一个普遍命理,不仅仅是一命一理。此命是身食财三行全象且三行都禄旺,的八字是印身伤三行全象且三行都旺,此二人都是富贵而且高寿。我们再进一步研究其原因。四干互换得禄,也就是与7节所讲的性质相同,四柱四个天干都旺相的意思。但也有不同的意思,就是四干旺相,只要四个天干不休囚就是了,而本节四干互换得禄,就要四个天干都有自己的禄位,即最佳的旺相状态,也就是命中五行,有四个天干都处于最佳旺相状态,当然就是享福而高寿的命了。

八字: 壬辰 辛亥 戊寅 丙辰 大运: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本命主的事实是笔者非常熟悉的。

日干:戊土坐杀生亥月,偏财当权而身弱易见。虽有时上丙火贴身相生,但丙戊辛壬一路流通到财为止,偏印反而变成了偏财之源,使财之源头更长,更远。时年两支辰土虽为比肩,亦不帮身。命中水旺入库,而辰辰相刑把水库刑开,辰土只能当成水看了,因此戊土日干身弱是明显的。

印:丙火偏印亥月死,得日支寅之长生宫,且有寅亥合木的长生印生,叫做丙火偏印绝处逢生,应为好印而论。然而惜其戊辛壬连续相生,印喜变成了财忌,有印不若无印还好。

财:亥水财星当权,得壬水朝元于年干,已经很旺了,又有天干最长最远的水源之生,水入库而又刑开,是故水财异常旺相。

伤官:辛金伤官戊生壬泄,生泄相等而无根,虚浮无力倒为好事,减少了水源。

七杀:寅木七杀亥当令长生,又合亥为木不化,虽不透干,但却旺相,遇甲乙透干之运,其杀力强。

综合以上五行分析,整个命局成为身弱财旺财多之势。身体、弱喜逆流,乙辰中戊土比肩夺财帮身为用神,喜印运而忌食伤财,官杀为平。但惜丙火偏印合辛话水,丁印合壬为木;辰丑虽为比劫用神,而辰辰相刑开水库,使水出库为灾,丑辰又破开水库,亦飞所宜。是故,印运仅喜巳午而丙丁不宜,比劫只喜戊己戌未而丑辰相害。

壬子癸丑水旺木方,原嫌再遇,祖业家庭经济条件差,读书成绩不好,学历很低。甲寅乙卯杀官旺运,身弱官杀旺运本最忌,但在本命却为好,五行流通大全象之缘故。其中乙卯云还比较好,从农村进到了县城,阴阳相生之有情也。

一入丙辰,所作生意便不顺遂。离开县城又回到了乡镇。究其原因,丙辛化水为忌,辰辰辰刑开水库亦非宜。丁巳运要稍微好一些,丁壬虽合木但不化,巳火印地虽冲月令无害。水过多而熬干一些却为好事,这时五十多岁了,丧父也为喜。戊午己未,身旺印旺,用神到位且旺相,“身弱财多遇比劫,腰缠万贯”,此二十年是为命主发财之时。不过,其财是命主与小孩子所共有的了。枫树叶子老来红,晚年发财,子女有成。

此为身弱财多,要遇比劫旺运才能发财的典型命例。而一般身弱财多的命局,行印运亦可发财。印运耗财生身又胜财,但要次于比劫运一筹,受财星回克之故。

但要注意,身弱财旺财多之命,要在适当的时候(所谓适当时候,一般应在六十岁以前,寿高者七十多岁也可,最好在三十岁左右)遇上比劫大运。否则,身弱财多,又无比劫运,那就不但不能发财,却只能是个终身无财而且怕老婆的命了。

类推:身旺财少,食伤运地同逢发财。

八字:甲申 丙子 壬寅 辛亥 大运: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此为《滴天髓》上的一个富命。

凡看命,都以富贵为重。如何才能看出一个命主的富贵程度呢?先观四个天干。凡四干都旺相,而且财官都无损伤者,为非富则贵,或者富贵双全之造。相反,若四干都休囚无力,行运又不助用神者,则非贫必贱,或又贫又贱之人。

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就先来看一看这个命局中四个天干的旺衰状况。

先看日干:壬水生子月,劫财羊刃司令,地支还有申亥,申子亥壬类三合水局,日干旺相非常明显。

丙火:丙生子月死,喜得日支寅木长生,邻年干甲木有源,日支寅木得月令生,旺相可知。

甲木:甲坐申金截脚,生于子月为相,申子合水生甲木,仇变成恩,且得日支寅宫为禄,食伤旺相。

辛金:辛生子月休,幸有年支申金羊刃旺根,旺而可知,但惜申子相合,不化仍可作为辛金之根,不过绊住无力。本命身旺,印不力且为好事。

从以上四干的分析来看,本命身旺食旺财旺,印旺绊住脚根无力。身旺宜顺流,有食旺财旺流通,唯独杀不透干,故以寅中戌土七杀为用神,官杀出干为最好,成为官印身食财五行大全象,五行循环相生,最为春风得意。这是戊寅己卯之运,特别是己卯十年,为本主顶盛之程的原因所在。行食伤运时,食伤生财,财富亨通。行财运时,财能生官,既是发财高峰,又是官运畅通。身旺本忌印绶与比劫,但本命则不忌,行印运旺身流通,化印为食,食又生财,还是发财利官之途。行比劫本来夺财为忌,但命中旺食通关调解,食神化劫生财,仍旧生到财为止,依然财官之路畅通无阻。

根据上诉分析,本局四干都旺相,仅官星休囚不透,财星无损(实为财被截脚但有救:寅亥木泄子而甲生丙)所以是个大富之命。由于命中官休囚,戊己官运又被寅卯截脚,终身没有官旺运,故只能是个大富而不能大贵之命,最多只能富中取贵,即用财买贵。

四干旺相,实际上是五行已有四行旺相了。

五行喜旺相而休囚。故凡命中之五行,即身得食(伤)财官五行都旺相者,非富即贵,或者富贵兼备之命,若配合及好,行运助用,则为富贵双全者也。

补充日期: 2002-07-08 16:05:18

最后一行:若配合及好,行运助用,则为富贵双全者也。

应该为:若配合得好,行运助用,则为富贵双全者也。

八字:庚午 戊寅 己酉 甲子 大运: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这是《神峰通考》上的一个女命例。

日干:己坐酉食生寅月,坐下盗气月令制身,己土本来弱而明显。喜得戊土劫财受寅午之火生。日干甲己又合,故通盘考虑,己土日干由弱而转为旺相。

官:寅木正官当令,及时干甲木朝元,尚有子水之源,虽见庚金遥克甲木,但有寅午之火截脚,人说遥克只有克之心而无克之力,此命之庚,连克甲木的心都不敢妄存,故官星旺相明显。惜其寅午相合虽不化,但被绊住了脚。

财:子水偏财,生于寅月休,庚金虽为水源,遥远而无力,喜得酉金相邻,但又被甲木盗气、生泄两抵,故知财星休囚无气。

伤官:庚金伤官虽被截脚,但有日支酉金旺根,虽然命中克官无力,但遇运中流年之庚辛,则为旺伤旺食,克制官杀之力很大。

早行丙子、乙亥,子亥冲克午火,解除了寅木的羁绊,甲木正官旺相,旺夫生子,富足金珠。

甲戌之运,甲助官星,戌与寅午三合火局制去庚金伤官,其富不减。一入癸酉大运,透庚辛之流年,癸水克火不制伤官,命中伤旺,流年又遇伤官,丈夫与儿子先后俱死,而命主则孤贫无依。

此造若换成男命,则在巳午未南方印运中克去命中伤官,命运官印相生,应该是有权有职的时期,但一进甲申运的庚辛流年,命运流年金多金旺而克甲木,罢官除职而子死,与那个女命的结果相比,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以上为总论财官强弱的六条,也可以看成为富贵贫贱的原则命例的六种情况。善学命者,只从以上六条命理及六个命例,就可以推及其命。

以下则为日记或流水帐式的,杂乱无章,想起一条就写一条。

八字:乙未 己卯 庚子 辛巳 大运: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此为《子平真诠》上的命例,支寅字变为子,就变成了官衰,否则,日中丙杀及寅卯木月令之气而不弱,但又对整个命局没有影响。

日干:庚坐伤官生卯月,未巳旺印被乙克卯合,时干得辛金劫财贴身帮身,辛庚在巳中有根——故日干不弱。

财星:卯木正财当令又透乙朝元,未来合局,是叫财星得局朝元,故财很旺。

官:未中丁火正官在库,卯未半三合而透乙,合化成木,官被合而去之。巳中丙火七杀近邻子水伤害,辛金盖头而耗气,因此,杀弱。财旺本来可以生杀,但被伤官隔住。卯虽可以越过母家去生巳火,到底隔位相生无力。

本命官杀都弱,独财星旺相得很。财多财旺本来应该用劫财,可是此局财当令又得局朝元,不宜制而只宜化,以官杀化财生印为用神,即用助官生印之意。喜印绶与比劫,忌食伤与财运。早行丁丙用神运,本来可以发财,但惜丑子晦火截脚,财虽不缺而不贵。乙亥财运伤官地,仍是只能有财而无官。甲戌财杀入库,财运得财,杀入库而无官。

命理学上以财代表富,以官代表贵,故财旺官衰为只富而不贵。其实,命中财旺者一般为财当令或者财得朝元遇合局。这样,财旺生官,官必难衰。官所以而衰弱者。必未冲克损伤或者虚浮不受财生之故也。

八字:壬申 壬子 戊寅 乙卯 大运: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日干:戊土坐杀生子月,财当令而身休囚,而且财多官旺,日主身弱明显。

财:子水正财当令,又得申子相合而透两壬,化水成功,财当令得局而很旺。

官:乙木正官坐禄,日支寅木羊刃相帮,又得月令子水之生,官星亦很旺。

身弱而财官都非常旺相之命,最喜逆流,日支寅中丙火偏印为用神,乙生身化官耗财为旨,加上子水木冻土寒,必须用火调候。惜丙火藏支不透无力,但是,亦妙其丙火藏在寅中,不但不被子水说伤,反得月令子水生寅木而寅木生火,且火长生与寅,只要行到丙丁之火运,就必然荣华显达。

本命喜火土,忌金水。木运官杀本为忌,但同时,木又能生火印,印能生身,因而木有两重性,带火则喜而带水为忌。

早年行运癸丑,财运身旺财多,又过于寒冷,在癸运中身弱多病,难带难育,丑运帮身,体健开始。甲寅、乙卯,杀旺官旺,命中财多财旺,党运中之杀官,二十年否塞不通,很可能要患脾胃系统疾病。丙辰,印运身旺地,丁巳用神旺运,戊午身旺命旺,己未身旺运,四十年连续用神身旺运,财官印身相生,有如鸿毛遇风,飘然而起,故能发财又升官,富贵双全。

真是身衰财官旺,行运身旺必荣华。

本命好就好在从中年开始,连续四十年身旺运,故前面三十多年蹇涩不通,后边四十载富贵双全。

日干衰弱本来不能胜任财官,但只要遇上了身印之运地。命中财旺者逢比劫旺运,官杀旺者碰着印运旺地,同时,时期得宜,最迟要在六十岁之前为好,如果寿高者亦可在七十岁。本命可作从官杀论,但一般从格多不准,还以五行生克制化之为好,见笔者的《格局漫谈》一文。

八字:庚戌 戊子 癸酉 癸亥 大运: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这是《子平真诠》上的命例。

日干:癸水坐酉金偏印,生于子月得禄,已经身旺明显,且有时柱癸亥旺比帮身,更有庚金旺酉之源,故为日主很旺之象。

官星:戊土正官在子月囚令,庚泄气而水旺耗无火之源,官星弱而可知。但喜年支戌土旺根,因此,运逢财官运时必有起色。

财星:癸以火为财,命中无明财,仅仅年支戌中藏有三分丁火偏财。丁火不出干,生于子月死,数量微而藏于库墓之中,弱而可知。

但喜命中尚有财星之根,运遇财透与食伤生财之时,必能发财。

印绶:庚金正印子月休,喜得日支酉金之刃,尚邻戊戌之源,旺相。

根据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本造身旺印旺,财官衰弱但有根,以食伤生财为用神,取时支亥中甲木伤官为用,财官运官而忌印比。早年己丑官旺,身旺官为喜。少年行喜运,家庭条件优越,祖、父之辈有权有势,本人读书成绩好。寅卯伤食之地,本为用神支运,惜有庚辛忌神盖头,加上命中不现于干,故好而不好,只能算作平平。壬辰劫财,子辰半合水局成化。旺人入旺运,必罗晦涩,比劫夺财,定因同辈,朋友起祸灾,伤父损妻或亏财。癸巳比运财旺地,财运本好,嫌癸水盖头而平平。甲午、乙未二运,皆食伤行财旺之方,食神伤官生财乐呼呼,晚年发财之命。

身旺能任财官,只要命中有财星之根,运逢财官,就能发富发贵。若命中没有财官之根,则难于致富贵;但是,只要能遇财官干支相同的运,如以甲为财官而行甲寅、乙卯运类,依然能够发财升官。

命中有财官之根,行财官旺运时,就能发大财,升大官;命中没有财官之根,行财官旺运,发财不会很大,升官不会太高。命中为本,运为次。运过依旧无财无官。

八字:癸未 乙卯 丙辰 庚寅 大运: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这是《滴天髓》所记下的一个命局。此造大势看去,丙火生卯月,未中有根,长生于时支寅宫,寅卯辰东方木局之生,印旺身旺,天干透出财官印三奇且官印相生,象是一个富贵双全的命。但让我们逐方进行分析便知端的。

日干:丙火生卯领,地支寅卯辰东方木,卯未半三合木局,月干透出乙为引,会木合东方木局成功,好像身旺得印局生而更旺似的。殊不知寅未二支中的丙丁火都已经被会合化成为木去了。合而不化,其根尚存,合而成化,其根已无。丙火无根,已是虚浮无力了。同时,印星得局朝元,又旺又多,成为“母多灭子”身弱不受印生的局面。

印:卯戌得东方局朝元,很旺而无须再析。

财:庚金偏财坐寅为绝,受寅卯辰木方与卯未木局合耗,无土之生。财星旺耗无

生,不但弱而明显,而且是绝也突出。

官:癸水正官生卯月,假长生而真休囚,未土截脚相克,乙木贴生盗气。庚金遥隔无气,自身不保无生水之力,故官星休囚易见。

综合看来,本局仅印绶一行得方局朝元而非常旺盛,又党众为忌神,日干虚浮无根不受印生,财官休绝无救助,应该取比劫帮身泄印为用神,食伤财官杀印都为忌。

再看行运。比劫用神,在大运中一直没有位置。仅从这一条就可知其是如何倒霉了,甲寅大运,旺印帮助命中忌神,艰难可知。

壬癸丑子亥,都是官杀,杀印官印相生,印忌更旺,为灾更重。辛庚己戊申酉戌,都是食伤财忌神,是故,终身忙忙碌碌,一生贫寒到老。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身与财官都很衰落的命局。

从命理来说,一般难于出现身官财三者都休囚无气的情况,要么日财官旺,要么日旺财官衰。三者均衰,一般都是象本局的这种情况。印当令又成印局印方,将日干的根合化而去了。印特别多,日干虚浮不受印生,叫做母多子衰,母众灭子。

母众灭子。象是一个小孩子,生母故世,继母、庶母一大群,众母都想自己生育,而千方百计要将这个小孩弄死一样。或者为比劫月令而无印星比劫,满盘官杀成局。这样官星虽然不弱,但官变为杀,制身成灾。

八字:壬申 庚戌 乙卯 乙酉 大运: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这是《子平真诠》上蔡成勋的命造。

乙日干坐卯为禄,时乙比肩能帮身,年透壬水正印坐申长生,又得庚金旺水,壬水正印生身有力,因而身旺可以任财官,月干庚金正官得申禄于年支,又申酉戌三会西方而合化成功,为官得局朝元,官非常旺相了。

地支申酉戌金方冲卯,从理论上来说,在强大的金势面前,尽管卯得乙朝元也旺,但在与秋季的三会金方相较,根本不是对手,而且卯越旺越灾。若卯木休囚倒还问题不大,力士不打无能之小孩。此命卯旺而犯申酉戌,只能被冲打得头破血流。这是常理分析,也是明摆着的人人皆知的事实。然而,妙在乙庚相合。天干乙木与庚金相合了,地支卯中乙木与申中庚金自然也会相合了,这样,申酉戌金与卯木相合而配成为夫妻了,虽然夫强妻弱,金夫自然不但不会冲战其妻,相反,却只会保护卯木的。这就叫作合而不冲。因此,这个命局贵就贵在乙庚相合,使卯不冲酉。否则,卯被冲掉。乙木虚浮无根,强大的官杀局克身,贫贱夭折必据其一。

整个命局成为身旺官旺的官身两行相战的类象气势。但两行相比较而言,官行比身行要强的多,身弱宜逆流,故以壬水正印通关为用神,喜比劫与印绶,忌财官杀,食伤为平。

早年壬癸亥子丑,卯运印方,用神运行用神地,官印身相生有情,祖荫丰盛,出身于权贵富裕之家,本人读书成绩很好,一待结束芸囱生活,马上就能得到要职。甲寅、乙卯身旺运,帮身有力,命运官印身相生,官位鼎盛,有权有威。丙辰、丁巳食伤旺运,命中不透财,没有通关之神,食伤制官为灾,官场灾祸难免。

是故,此为官场上的先盛后衰之命。

此为官(实属杀)得局朝元而贵的典型命造。一般来说,官杀得局朝元,特别是

得山合,三会局而又朝元者,一定要身旺而且不受冲克者才能成为贵命。否则,如果

身不旺的话,就一定要有强根,同时,必须佩有旺相的印绶方可。总之一句话,官杀

得局朝元必须要是喜神,若为忌神者,则不但不贵,反而为贱。

八字:乙卯 丁亥 丁未 庚戌 大运: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这是《子平真诠》上金状元的四柱。

丁日干生于亥月,正官司令而失时,年支卯木偏印,得乙木透干朝元,又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成功,亥令壬水正官,合化为印而变身弱为旺。整个四柱成为木火之类象气势,身旺宜顺流。身旺印多喜用财,耗身制印以为旨。

庚金气有根;又得年干乙木遥合,虽然木局又是遥合,不化金也明矣,但总还是乙庚合金,或多或少能增加一点金的力量吧,至少是把乙木羁绊住了,减少了忌神印局的力量。用财喜食伤忌印绶与比劫。官杀亦为忌,财气又生印忌。

早行丙戌劫伤运,丙生戌土,多数为土。实属伤官生财之喜运。家庭出身富裕,祖荫丰盛,享现成之福。乙酉,甲申,印运走财地,印旺印局又行印,本属不吉。但喜甲乙木之财酉申截脚,印星无力,明为木印运,其实倒不如说是金财运更为确切,命书有云:“甲申、乙酉,其实是金”。何况命中有庚,申酉之运却是庚金财之刃地而财非常旺,破印有力,同时,申酉亦是木的死绝之宫,木虽党众,但此时之木力也不强,故此为日主的最为得意的二十年,所以能够顺利地考上状元。名震全国。癸未,壬午官杀运,官杀印身相生,身旺本为忌运,然而好在癸运有未截脚,午运水的休囚之地,官杀生印无力。更加未戌相刑土旺,等于六合土局,能够泄火生财,合火不化,绊住了戌土的通关能力;其运中不顺畅之事难免。辛巳与庚辰财运,用神到位,巳为金长生(假长生,但巳火不灭金),辰土生金,财运财旺多,破印有力,因而终身都贵。

此命贵在印得局朝元,身旺财有根。印旺印多,印为聪明之星,印旺印多聪明之士。身旺有根在戌未之中,又有比肩帮。若印旺印局而身无根者,则为日干虚浮不受印生。印多印旺有力。更妙得行运之助,早年财旺地,中年忌运被截脚,晚年又是用神出干,所以终身皆贵。

总之,印得局朝元,必须身有根而得旺财,或者必须身旺有食伤,才能成为贵局。否则,都是旺气及身而止,得局朝元之印,必定为忌了。

八字:丙午 戊戌 甲寅 丙寅 大运: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这是笔者亲婶婶的命造。婶婶今年已经九十四岁了,还是体健无大病,衣食生活尚能自理,现在来分析其高寿的原因。

按照《三命通会》“以干为禄,以支为命”的观点来看,甲寅日主,以寅为命,得甲木透干朝元,地支寅午戌三合日支,是为命得局朝元。寅午戌三合火,干透两丙引之,合化为火局成功,多一寅而火据加力。即使不作此种增力来看,年月日寅午戌三合,年干透丙引化,合化火局亦为成功,时柱丙寅火长生,亦为助火成化为增力。日干甲木虽得丙寅禄旺之根,但都已经被合化成火而去了。合而不化者,仍旧可以做根看;合而成化则去之,则其根已没有了。不能再作根。寅木与戊土都已变化成了火。

甲木从火,整个四柱成为火土之类象,甲木无根,只得弃命相从。从儿不宜有财,但本局戊土在戌午寅中之根都被合去,已经虚浮无根又邻甲克,因此,本命可以作从儿格来论。从火火很旺,很旺宜泄。以土泄火为用神,喜金流通旺气,因为火过旺,木火生助已不宜,最忌水制旺火为灾。

早行丁酉丙申,都是火运金旺地,也是火运休囚之地,地支却为喜,其时运程一般稍微偏上。乙未劫运行财地,乙木生火不宜,未土泄火为佳,乙木盖头,未土无力,此之十年较好,衣食不愁。甲午木生火旺,火旺不宜再生,一旬否程,少衣缺食,吃了早餐,不知中餐在何方。癸巳壬辰水透干而战旺神之火。火神过旺,不喜再生助,却也不能克,犯旺则有灾。虽然没有死病之灾,可是二十年苦不堪言,家无田土,夫无收入,七个儿子九口之家,莫说无大米,连杂粮,蔬菜都填不饱肚子,补丁衣服都穿不上……辛卯庚寅财运,虽然财在绝地,但还是火土金气流通,衣食二字不愁,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己丑土旺运,用神到位而旺相,一旬好运。

本命有人认为,从火要用木火,喜土通流。那样,不仅与命元的经历不符,更不知从格以从神为用神只是一般法则。从神过强,要以泄从神之神为用,不能再行生助从神之运。请看《滴天髓》的从化之格即明。

这是日支得局朝元则寿。此局从火,所以日支三合火局可以长寿。否则,应该是甲日主三会寅卯辰木方,或乙日主三合亥卯未木局,才能叫做命得局朝元。若不从火,命例只能叫食神得局朝元。

另外,《玉照定真经》上有“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此命生于戌月丙为天德,日时寅木均为日干禄地,火长生之宫。寅午戌三合,两个天德都被合了进去,日时又是火长生,叫作卦逢生气三合天德,不但日主高寿,连命元的子孙都能长寿。

八字:甲申 丙子 壬寅 辛亥 大运: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这是《滴天髓》上一个富有百余万的巨富之命。要知道,百余万在今天不算富,而在写《滴天髓》的那个时候,就是巨富之命了。

壬水生子月,羊刃当权。申子半三合水局虽然不化,但得时柱辛亥,辛金生水,申子亥类三合水局,壬水日干身旺十分明显。水旺全靠寅木吐露精华,流通旺气而生财。寅在年干得甲木朝元,又有时支亥水以合木(不化)申子合,辛从水,整个命局成为一个水木的类象气势。

身旺宜顺流,身旺食旺用财,月干丙火偏财为用神,寅宫长生之根,甲木邻近而生,财亦旺相。身旺食旺又财旺之组合,实为大富之命。

早行丁丑财运,虽然亥子丑三会劫方,但有旺食化劫生财,不但劫不了财,且属发财之运,但只能是父亲的财。戊寅、己卯,杀官运行食伤地,杀官印身食财,五行连续相生,一气流动,成为五行大全象,本来应该是个财旺官升的运程,但惜命中官休不透,此时又是食伤旺地暗伤官,所以,只是大发财而没有官。庚辰印旺,申子辰三合水局不化。身旺本忌印劫,但命中透食兼食局,仍可化劫生财,还是发财佳运。辛巳印运行财地,与庚辰之运差不多,还是发财之程。壬癸比劫本夺财,食神得局又朝元,任何顽劫都可化,故还是财不能被劫夺,加上巳午未南方财局,正是壬癸路经南方,得获巨利之时,发财的高峰运。因此,本命一生都是同财有缘,故能成为百万富翁。但又为何不贵?食伤得局朝元而食伤格外旺,食伤旺而制官,当然就只发财而没有官贵之命了。此命又一次说明了,凡印身食财都旺相者,没有忌运,所有的运程皆为喜,是故,一生顺畅,没有大的风波。

八字:庚申 戊寅 甲戌 癸酉 大运: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甲日生寅月为建禄,时干癸水正印贴身相生,本来应该属于身旺,然而,惜其年支申金七杀得庚金朝元而杀旺。更为甚者,申酉戌三会而化为西方金局冲克寅木,寅中甲木之根被强大的金局冲克以尽。使甲木不但由旺转弱,而申酉戌虽然是个金的官方局,但是身弱官变为杀。

整个命局是个身弱三会西方杀局,旺杀多杀,终身灾祸不断之命。

早年己卯财运羊刃地,卯截脚而财无力,羊刃夺财,使财不能党杀,且有羊刃敌杀,用神到位,故在少年阶段,家里遗产丰隆,悠游快乐。庚辰杀旺木退气,辰土生金杀克身,甲为日主为头寅为胆,头痛与胆石症同时并发。一入辛巳官杀相混,巳酉合金,命中戊土生金,癸水无根不能化金。命运到了这时,真是一遍金山,重金克木而亡。

以上11——16节都是得局朝元。得局者,地支六合、三合或三会方局,或者属于类局。朝元者,地支本气在天干又透出之谓。得局朝元,是地支合局而又透天干同时并见。得局,本来就很旺而党盛了,再加上透干,就是非常旺相的五行组。所以,非常旺相的一种五行组——为官印则贵,为命者高寿,为食伤富而难贵,为忌者,则有重灾,故其为杀者,非夭必残。一言以蔽之,凡得局朝元,为喜者大富,为忌者重灾,决不能忽视之。

八字:辛丑 辛丑 癸酉 癸丑 大运: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这是《滴天髓》上的一个命造。癸水日干坐酉金偏印,生于丑月杀当权,酉戌半三合金局,两辛高透,化金成功。此亦为酉金偏印得局朝元。癸水得偏印局之生,旺而明显。身旺喜官杀制身为贵,但本命酉丑相合,杀贵化为印忌,有情变成无情。同时,这个四柱成为一个土金水的类象,土生金而金生水,局中没有一寸木的影子,是为旺气及身而止的八字。而且,癸水生于十二月,水冷,土冻,金寒,无火而没有一点生气,严寒冰封而毫无生发之意,故《滴天髓》说:“不知夭命,皆类此格,学者宜深究之。”

此命杀化为印,命中不见火星,视为从寒,不必急于调候,从寒反以无火为美。旺气及身而止者,首先考虑流通旺气,故以木为用神,忌土金水。惜不但命中无目,运中之木也太过于晚了,必定是个夭折之命。

庚子印运比劫地,旺人入旺方,必罗晦涩。从小家庭条件极差,苦不堪言。己亥杀运劫地杀印身连续相生,杀贵化为印忌,十载倒霉。此时正是求学阶段,故学历极低。戊戌官旺,官杀混杂,官杀印身相生,旺气及身而停,闭气而夭。

凡旺气及身而止者,必须要逢食伤运,或者食伤带财,或者财带食伤。命不透印者可行官杀,身旺官杀有名声,是为出名的佳运;透印者,官杀印身连续相生,官杀贵气化为了忌神,仍旧还是旺气及身而止。透印又透了官杀者,则不能行财运,依旧是财官印身一路生到身为止。

总之,凡旺气及身而止的命,只有食伤流通旺气才是好命运。食伤带财,或财带食伤,也能使旺气流动。其余各运都非所宜,所以一般多为夭折之命。

类推:弱气及杀而止,亦为夭折之象。

八字:辛未 戊戌 壬申 壬寅 大运: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壬水日干坐申金偏印,时干比肩帮身,日干不算弱了。戌土七杀当令又朝元,而且年支未土,可以视为七杀类六合局朝元。由于七杀过于旺相,而致使日干由不弱而变弱了辛金正印生于戌月有余气之根,且得日支申金羊刃,阴干羊刃当临官禄看,印旺。整个命局成为土金水之类象气势,身弱杀旺得局朝元最宜逆流,以辛金正印为用神,化杀生身为任。辛印旺相,日支又坐印,杀印身相生有情。用印最忌财星。时透比肩,能够护印,是为身强杀旺印旺,辛金用神有旺杀相生,有比肩护卫,是为三奇之格,应为富贵之命而无疑。

早行丁酉、丙申财运印旺方。丁丙财运,在酉申之地休囚无力,更有命中壬水回克,财不能夺印。相反,申酉印旺之地,化杀生身有情,印为文星,能顺利进入高等学校,成绩优良。乙未伤官幕地,杀印身伤一气相生,伤官之地暗生财,财运亨通。甲午食神走财地,食神生财财生官,发财又升官。癸巳、壬辰二运,劫比之运财杀地,官职无妨,损财之事难免。辛卯、庚寅印运伤食方,印身伤食相生,一路通顺。

综合上述情况,本命除壬癸比劫运稍有不顺之外,其余各运都可行,是故,富贵之造而无疑。本命最主要的特点是,杀旺印旺,杀印相生有情,且用印有生有护。故凡用神健全。有生有护者,叫做三奇之格,意即难遇的意思。一般来说,其命不会差,若再加上行运不背,可以称上富贵之造,或者富贵必居其一。

司马光诞辰1000周年丨该如何评价司马光的政治观念?

今年是司马光诞辰1000周年,中华书局也启动了标点本《资治通鉴》修订工程。近日,复旦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姜鹏出版了《稽古至治:司马光与〈资治通鉴〉》一书,内容主要围绕《资治通鉴》来窥见司马光的政治哲学。

从2007年起,姜鹏开始研究《资治通鉴》,曾承担教育部青年项目“唐宋政治思想转型视域下的《资治通鉴》”,也曾在百家讲坛品读《资治通鉴》。著有《德政之要——〈资治通鉴〉中的智慧》《齐家与治国:姜鹏解读〈资治通鉴〉》等与《资治通鉴》有关的著作。在新书《稽古至治:司马光与〈资治通鉴〉》中,姜鹏主要研究《资治通鉴》的编修情况、阅读方法及司马光的历史评价等问题。

在这本书中,姜鹏还特别撰文反驳了著名政治学家萧公权和历史学家对司马光及其时代的评价问题。通过细读司马光编修的《资治通鉴》文本和探讨司马光的政治观念,姜鹏认为“在君主的行为、意志与秩序的需求发生矛盾时,司马光选择的是维护秩序。……在司马光的政治观念中,最重要的是秩序。”

下文原标题为“秩序至上还是君主至上?——司马光政治观念再解读”,选自《稽古至治:司马光与〈资治通鉴〉》

(姜鹏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11月版)

,由出版社授权刊发。

《稽古至治:司马光与〈资治通鉴〉》,姜鹏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11月版

作者 | 姜鹏

司马光(1019—1086)被很多现代学者视为君主专制的极力拥护者。如萧公权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说“光尊君之极”,甚至谓孟子“民为贵”之古义已非司马光辈所能晓。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萧氏所倚仗的最重要的论据莫过于《资治通鉴》第一篇“臣光曰”。在这篇被命名为“三家为诸侯论”的评论中,司马光强调了政治的关键体现在君臣名分的秩序上。司马光在其中说道:“文王序卦,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不可易也。”

在现有的通论性中国政治思想史著作中,萧公权的作品最有影响力。以萧公权的论证模式及其结论为例,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三个问题。首先,如何理解司马光本人和君权之间的紧张?虽然无法作出精确的统计,但熟悉司马光文字的读者应该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奏疏时政,还是评述历史,君主恰恰是司马光笔下被批评得最多的人物类型之一。况且在反对王安石变法的过程中,司马光直接挑战了君主意志。

其次,对于如何定义“专制政体”,萧公权含糊其辞,没有明确的说法。在上举《中国政治思想史》谈论司马光的章节中,“专制”一词凡三见:“司马氏生宋代专制政体发展近于完成之时”;“凡此种种,用意无不在推尊君主,为专制政体张目”;“甚至以专制天下集权之眼光解释封建天下分权之政治”。

但萧氏始终没有严格界定何谓“专制政体”,君主体制与集权体制、专制体制之间又是什么关系?笔者认为,观察皇帝制度成立以后的中国古代政体时,必须严格区分“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两个概念,两者最重要的差别在于,是否存在宰相制度。“中央集权”与“地方分封”相对而言,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两种政体模式。“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可以成为配套使用的政体模式,但并不意味着采取“中央集权”模式时,一定同时体现“君主专制”。

萧公权(1897年11月29日-1981年11月4日),原名笃平,自号迹园,笔名君衡,江西泰和人。著名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台湾中研院首届院士。1918年考入清华高等科,1926年从美国留学归国后至1948年,历任或兼任燕京、清华、光华、华西等名校教授。1949年离台赴美,长期执教于华盛顿大学远东和苏联研究所客座教授,1968年退休。其主要著作有《政治多元论》《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乡村》《宪政与》《康有为思想研究》《翁同龢与戊戌变法》等。

先生在《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指出,在明清两代高度君主专制压迫下,儒学的核心行动路线已从宋儒推崇的“得君行道”转向了“移风易俗”,亦即注意力从朝廷转向社会。其原因是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之后,抗衡君权的力量不复存在,儒家学者行道无由。笔者对余先生的这一判断非常赞同。但余先生仍未对宋代与明清的政体作区分,认为宋代也是“君主专制”时代。对于这一点,笔者有不同的看法。在有完善的宰相制度的帝制时代,虽然也体现“中央集权”,但并非“君主专制”。

从汉武帝时始,为避开外廷大臣的干扰而创设内朝官,直到唐代出现翰林学士,皇帝制度始终试图利用内朝官取代、抗衡以宰相为代表的外朝官,以扩大自身的权力范围。然而历史同时展现了内朝官不断外朝化的过程,这即已证明制约、抗衡皇权的意识与力量始终存在。故笔者认为,“君主专制”政体只存在于宰相制度薄弱时期,尤其是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度的明清时期。在宋代,虽然存在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度,但不存在“君主专制”。所以,萧公权认为司马光拥护“专制政体”,却未对“专制政体”作严格的定义与区分,更未对宋代的基本政体作一清晰的表述,笔者认为是不恰当的。

第三,萧公权的证据仅仅是“三家为诸侯论”中的几句话,将司马光所有的作品,尤其是全部《资治通鉴》作认真的解读后,人们是否还会坚持认为司马光是“君主专制”的拥护者?

笔者在通观《资治通鉴》的基础上认为,仅据“三家为诸侯论”中的几句话,将司马光定位为“君主专制”政体的拥护者,并不恰当。我们不仅可以在《资治通鉴》其他章节中找到反对这一论点的证据,甚至就在“三家为诸侯论”中,司马光也已经明确提示了自身的基本立场:绝非“君主专制”政体的拥护者。

“三家为诸侯论”的确集中反映了司马光的一些基本政治观念。然恕直言,包括萧公权在内的多数学者在解读这篇文字时,都未中肯綮,只在文字表面做工夫,舍本逐末而错失温公思想之精义。君臣名分的不可逾越性,仅仅是司马光设计的环环相扣的理想社会秩序中的一环,既不代表该秩序的本质,更非其全部。

司马光雕塑

为更全面理解司马光的政治伦理观念,暂把“三家为诸侯论”放一旁。先来看另一段《资治通鉴》中的文字。《资治通鉴》在第六十八卷建安二十二年的叙事中,记载了曹丕如何成为魏国太子的过程。作者所采用的叙事手段非常丰富,比如用“经传合一”的方法,先告诉读者“魏以五官中郎将丕为太子”这一结果(类似于《春秋经》简要记事的笔法),紧接着以一个“初”字开头,用倒叙法追述了形成这一结果的相关过程(类似于《左传》解释经文的方法)。

在追述中,《资治通鉴》勾勒了曹丕、曹植的竞争关系,其次铺叙曹操与几位重要官员的讨论。就谁该继承魏王的爵位,《资治通鉴》安排了四位官员发言,分别为:崔琰、毛玠、邢颙、贾诩。其中前三位,曹操是通过密函相访的形式与他们交流,而与贾诩则是面谈。原文附下:

魏以五官中郎将丕为太子。

初,魏王操娶丁夫人,无子。妾刘氏生子昂,卞氏生四子:丕、彰、植、熊。王使丁夫人母养昂。昂死于穰,丁夫人哭泣无节,操怒而出之,以卞氏为继室。植性机警,多艺能,才藻敏赡,操爱之。操欲以女妻丁仪,丕以仪目眇,谏止之。仪由是怨丕,与弟黄门侍郎廙,及丞相主簿杨修,数称临菑侯植之才,劝操立以为嗣。修,彪之子也。操以函密访于外,尚书崔琰露版答曰:“《春秋》之义,立子以长。加五官将仁孝聪明,宜承正统,琰以死守之。”植,琰之兄女婿也。尚书仆射毛玠曰:“近者袁绍以嫡庶不分,覆宗灭国。废立大事,非所宜闻。”东曹掾邢颙曰:“以庶代宗,先世之戒也。愿殿下深察之。”丕使人问太中大夫贾诩以自固之术。诩曰:“愿将军恢崇德度,躬素士之业,朝夕孜孜,不违子道,如此而已。”丕从之,深自砥砺。它日,操屏人问诩,诩嘿然不对。操曰:“与卿言而不答,何也?”诩曰:“属有所思,故不即对耳。”操曰:“何思?”诩曰:“思袁本初、刘景升父子也。”操大笑。

分析《资治通鉴》的这段叙事,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一、被安排发言的四位官员,无一例外都支持曹丕;二、曹植的妻叔崔琰被安排在第一位发言;三、四位发言者的核心论点都是强调嫡长子继承的正当性。这里首先体现了《资治通鉴》作者的选择性叙事策略,即只选择对曹丕有利的言论。其次是以集中罗列的形式,加强读者对曹丕继承正当性的印象。无疑,作为《资治通鉴》作者本身而言,他们也持有支持曹丕继位的倾向性。但故事并未就此结束。《资治通鉴》接下来写道:

操尝出征,丕、植并送路侧。植称述功德,发言有章,左右属目,操亦悦焉。丕怅然自失,济阴吴质耳语曰:“王当行,流涕可也。”及辞,丕涕泣而拜。操及左右咸歔欷,于是皆以植多华辞而诚心不及也。植既任性而行,不自雕饰,五官将御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称说,故遂定为太子。

左右长御贺卞夫人曰:“将军拜太子,天下莫不喜,夫人当倾府藏以赏赐。”夫人曰:“王自以丕年大,故用为嗣。我但当以免无教导之过为幸耳,亦何为当重赐遗乎!”长御还,具以语操。操悦,曰:“怒不变容,喜不失节,故最为难。”

太子抱议郎辛毗颈而言曰:“辛君知我喜不?”毗以告其女宪英。宪英叹曰:“太子,代君主宗庙、社稷者也。代君,不可以不戚;主国,不可以不惧。宜戚而惧,而反以为喜,何以能久。魏其不昌乎!”

在接下来的文字中,《资治通鉴》揭晓了曹丕、曹植的竞争结果,却指出曹丕赢得竞争的关键是“御之以术,矫情自饰”。这一叙述暗示了两点:一、曹操对待嫡长子继承法则的立场并不坚定,所以曹丕尚须以术自饰来加持;二、曹丕是一个善于伪装自己的人。

引文最后一节,《资治通鉴》作者借辛宪英之口对曹丕的虚浮作出了批判。前一节曹操评价卞夫人“怒不变容,喜不失节”,可以看作是对前文丁夫人“哭泣无节”这一行为的回应,同样可以看作是对下文曹丕得意忘形之举的反衬。综合《资治通鉴》对曹丕去世之后所作的盖棺定论式的评价,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曹丕并不是《资治通鉴》作者所欣赏的人物,无论是品德还是行为风格。

姜鹏,复旦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百家讲坛名师。师从经学史大家朱维铮,专研中国传统文化。他从2007年起研究《资治通鉴》,曾承担教育部青年项目“唐宋政治思想转型视域下的《资治通鉴》”。已出版相关著作:《北宋经筵与宋学的兴起》《帝王教科书》《德政之要——〈资治通鉴〉中的智慧》《齐家与治国:姜鹏解读〈资治通鉴〉》等。

这样的解读,体现出一种矛盾性:即《资治通鉴》作者并不欣赏曹丕,甚至我们可以认为在《资治通鉴》中,曹丕是非常反面的人物,但他们却在叙述曹丕和曹植相互竞争这一历史事件中支持了曹丕。解释这个矛盾并不难:《资治通鉴》作者支持的是嫡长子继承制,而不是曹丕个人。《资治通鉴》强调的是秩序,以及支撑这套秩序的各项规则本身的价值与重要性。不欣赏品德虚伪的曹丕,却仍支持符合嫡长子继承制的曹丕,正体现了《资治通鉴》作者对秩序、规则自身绝对价值的认知,不以人物好恶为转移。也就是说: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秩序及其背后的规则都必须被遵守。

反之,一个品行高尚的人如果违背了秩序及其背后的规则,也应受到相应的批判。《资治通鉴》第一百七十二卷中伊娄谦宽恕高遵的故事就是这方面的例证。周武帝在攻齐之前,派伊娄谦为使者到北齐观察形势。由于参军高遵向齐人出卖情报,伊娄谦遭齐国拘押。在攻克晋阳后,周武帝解救了伊娄谦,并将高遵交由他处理。伊娄谦最终选择了宽恕,并对高遵“待之如初”。如果没有接下来司马光在评论中所作的提醒,可能很多读者会敬佩伊娄谦气度,欣赏他的行为。

然而司马光却在评论中对周武帝和伊娄谦分别作出了批判。首先是对周武帝的批判:“赏有功,诛有罪,此人君之任也。高遵奉使异国,漏泄大谋,斯叛臣也。周高祖不自行戮,乃以赐谦,使之复怨,失政刑矣。”但凡一桩需要批判的历史事件中牵涉到君与臣,司马光必定不会单方面责备臣下的行为,甚至会将对君主的批判放在首要位置,这是司马光史评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关于这一现象的意义,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讨论。

同一段评论中,司马光接着批判了伊娄谦:“孔子谓以德报怨者何以报德?为谦者,宜辞而不受,归诸有司,以正典型。乃请而赦之,以成其私名,美则美矣,亦非公义也。”当私德违背了公义,私德不仅失去了其意义,而且被司马光认为是有害的。司马光在评论中提到的“政刑”概念,以及“归诸有司,以正典型”的行为描述,都指向与理想秩序相配套的制度、规则。这段文字与前文所举曹丕、曹植竞争的章节形成一个对比,从相反的角度说明了秩序、规则自身所具有的价值,与私德之美丑、学行高低皆无关。对于施政者来说,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尊重秩序、遵守规则。

《资治通鉴》

但这样的秩序、规则观一定会遭受质疑:如果一味刻板遵守秩序与规则,而导致在现实中处于被动,甚至是国家、的危亡,该怎么办?比如就王(皇)位继承人的选择而言,单纯强调嫡长子继承制,若选出的是暴君(如商纣王)、智障(如晋惠帝),还要坚守这样的原则吗?只要放弃嫡长子继承,就会有更好的选择,比如用微子来代替纣王,商朝就有可能延续它的统治,这种情况下难道不应该灵活变通吗?还需要坚守秩序与规则吗?

对于这个问题,司马光早就给出了答案,而且答案就在被萧公权用来论证司马光为“专制政体”拥护者的“三家为诸侯论”里面。在这段评论里有一段话,萧公权没有注意,其他所有研究政治思想的学者几乎也未曾引用、诠释过,笔者却认为,这段话恰恰是理解司马光政治思想的关键:“是故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商帝乙有三个儿子,依长幼次序为:微子启、中衍、纣。三人中只有纣是王后所生的嫡子。帝乙认为微子启贤明,欲立为嗣,但当时的太史据法力争:“有妻之子,不可立妾之子。”守法的结果是,纣王继位,商朝灭亡。吴王寿梦有四个儿子,最幼的叫季札。季札不是嫡长子,却最贤能,所以寿梦想把王位传给他。但季札推辞了。季札的长兄诸樊还是想把王位传给他,于是季札干脆就逃离了吴国。后来发生了诸樊的儿子与另一位兄弟馀昧的儿子争国的事件,吴国最终在夫差(诸樊之孙)手上灭亡了。这是司马光在评论中引用的两个典故。

微子这个人物的文化内涵非常复杂,我们以季札为例,来看一下司马光的观点和之前的政治家、史评家有何同异。唐代著名学者、古文运动的先驱独孤及(725—777)曾写过一篇《吴季子札论》。在这篇史论里,独孤及对季札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废先君之命,非孝;附子臧之义,非公;执礼全节,使国篡君弑,非仁;出能观变,入不讨乱,非智。”独孤及认为,季札的推让不为,导致了吴国的灭亡,他只顾及了自身小节,而忘乎家国之大义。关于如何看待人物贤愚与继承原则、制度之间的关系,独孤及说道:“夫国之大经,实在择嗣。王者慎德之不建,故以贤则废年,以义则废卜,以君命则废礼。”独孤及提到择嗣的三个标准:贤、义、君命,若与此三者相违背,即便符合年、卜、礼三个标准,也可以被废黜。通观全文,独孤及所指的“义”,应当指符合吴国强盛、绵延目标的行为。以贤废年的说法明确挑战了嫡长子继承制,更值得注意的是,独孤及强调了君命高于礼。

司马光《资治通鉴》残稿,北宋,国家图书馆藏

独孤及这篇史论有一定影响,宋人所编的《文苑英华》和《唐文粹》都予以选录。被称为宋初三先生之一的石介(1005—1045)也专门写了一篇《季札论》来反驳它。独孤及的观点,建立在国家的强盛、绵延是最高目标这一基础上。石介的核心论点,我们可以概括为,有没有比某个具体的国家(或)强盛、绵延更高的目标?石介的回答是:有。关于季札让国的意义,石介是这么认为的:

以季札之明且智,岂不知吴国以季子则存,以诸樊则亡?岂不以能保其先人之国则为孝,覆绝其先人之祀则为不孝?盖以谓父与子,天下之大亲也;兄与弟,天下之大伦也。周室既衰,王政绝矣。天子争立,诸侯簒夺。弟杀其兄,子杀其父,无国无之。且大惧后世不知有父子之亲,兄弟之爱,皆以为子得以簒其父,弟得以夺其兄,则亲爱灭矣!故托以子臧,让于诸樊。噫!季札非苟让也,存万代父子兄弟之亲也。

在文章的开头,石介同样称赞道:“殣一身以存万代君臣上下之分者,夷齐也;墟一国以存万代父子兄弟之亲者,季札也。”万代父子之亲是“礼”的具体化,为了维护这一“礼”的价值,甚至值得为之付出国家颠覆、灭亡的代价。可见在石介看来,“礼”的价值高于某个具体的国家、。在文章的末尾,石介进一步批评了独孤及的论点:“独孤及作《季札论》云云者,岂知季札之所存也吁!及徒知废先君之命非孝,灭其国不仁。独不知奉先君以为孝,孝之末也;全一国以为仁,仁之小矣。与其奉先君已没之命,孰若存先王大中之教;与其全一国将坠之绪,孰若救万世簒弑之祸。呜呼!季札之意远哉,及岂知之也!”

从历史背景的角度考虑,包括石介在内的宋代学者强调篡夺的非法性和危险性,表彰反篡夺与辞让的历史人物、事件,是有惩于五代时期篡乱相仍的历史教训,而体现在文化解释上的自觉。然而这样的历史反思,并未使得所有学者都简单地走向绝对忠君的观念。石介说,“奉先君以为孝”是“孝之末”,就是否定了“君命”的最高权威性,与独孤及针锋相对。在否定“君命”绝对权威的基础上,石介否定了“国”之存在的最高意义,所以说“与其全一国将坠之绪,孰若救万世簒弑之祸”。

安史之乱以后中央政府权威不振,可能是激发独孤及尊君思想的重要背景。如果我们用石介文章中提到的“君命”、“国绪”两个概念来概括他们论点的话,那么独孤及的观点应该是尊君命以延国绪;石介则认为,必要的时候不仅可以废君命,进而可以坠国绪。在这两种观点之间,应该还有一个中间状态,即在必要的时候废君命而延国绪。关于这一点,石介的文章没有涉及,司马光的“三家为诸侯论”却已有议论。

司马光《资治通鉴》残稿,北宋,国家图书馆藏

司马光年辈略晚于石介。我们无法确定他在“三家为诸侯论”中论及季札时,是否受了石介的影响,仅从思想的角度解析,司马光的观点的确与石介有共同的立论基础,即某个具体王朝、国家、的存在与利益,并不是最高的“义”,当然也不是评判人们行为的最高标准。最高的“义”和标准,是“礼”与秩序。这可以从前引“三家为诸侯论”中:“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两句得到印证。虽然亡国了,但微子和季札的行为仍然是正确的,因为符合“礼”。也就是说,“礼”是比国家()存亡更高的标准。司马光在此没有讨论“君命”问题,因季札是背君命而辞让,所以“君命”在“礼”之下位已被包含在这个论证之中。既然维护君命与具体的国家都不是司马光政治观念中的最高目标,那么当萧公权等学者指责司马光是“专制政体”的拥护者时,司马光拥护的是谁的“专制”?“专制”的主体如何落实?

比石介《季札论》更丰富的是,司马光增设了不轻言“国绪”可弃这一层。即便不否认国家()存亡不是最高标准,若社会秩序始终处于动荡之中,亦非民人之福。《孟子》中记载了一段齐宣王和孟子之间关于“汤武革命”的对话。齐宣王的问题是:“臣弑其君可乎?”孟子回答:“闻诛一夫纣,未闻弑君也。”孟子肯定“汤武革命”的正当性,是从积极改变不合理的社会秩序的角度而言。但社会秩序并未见得总是处于极端不合理的状态下。故司马光为主动更改“国绪”设置了严格的条件,以维护秩序的稳定性。

司马光在“三家为诸侯论”中说:“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对这段话应作两层理解:一、司马光并非绝对地反对“革命”;二、正当“革命”需符合严苛的条件。综合起来看,只能说司马光议论的语境和孟子议论的语境有很大的不同,而不能直接认为司马光的观点站在孟子的对立面。严格界定革命正当性边界的言论,体现出司马光两个特点:一、司马光是身处政治实践舞台中心的政治家;二、司马光是保守主义色彩浓厚的政治家。

最后来谈君主在司马光政治观念体系中扮演的角色。萧公权讥司马光不懂得“民为贵”的古义。案,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指的是在一个国家中最无法替换的是民,社稷和君,在一定程度上都可被替换。一个不合格的君主可以被废黜、替换,这样的观念在《资治通鉴》以及司马光的其他作品中,并没有受到挑战。相反,笔者认为,在利用“伊霍故事”这一历史资源来证明昏聩、残暴之君可废这一点上,《资治通鉴》比《汉书》表现得更为彻底。《汉书》在讲述霍光处理昌邑王势力时,有昌邑王属下被杀前高呼“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一细节。《资治通鉴》编写这个故事时,却将这一细节删除了。

笔者认为,“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八字,尚能暗示这一事件的本质是霍光与昌邑王的政治斗争。《资治通鉴》删除这一细节后,使得荒淫之君被废这一故事主题显得更为突出和纯粹。对于南朝数位荒淫暴虐之君被废,《资治通鉴》同样是抱积极支持的态度。可见在司马光的政治观念中,君主同样是可以被替换的元素,只要他真的不合格。

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家、思想家们来说,“君”是秩序的需要。即便是孟子,也不能在“无君”的框架下设计社会秩序。孟子辟杨墨,说:“杨氏无我,是无君也。” 所以在关于“君”的问题上,司马光的观念与孟子有契合之处:一、“君”是政治秩序中不可缺少的元素;二、某些具体而不合格的君,是可以被替换的元素。这些思想的同异之处,需要做严格的辨析。我们不能因为司马光写过《疑孟》,就简单地把司马光放在孟子的对立面。

在天人感应学说逐步被淘汰的情况下,宋代中期也普遍出现了皇权去神性化的观念。《资治通鉴》除保留个别有规诫意义的事迹外,基本上秉承“神鬼事皆不书”的原则。所保留的那几个故事,也是重在规诫,不在事迹本身。所以司马光政治观念中君权理论的基础是人性,而非神性。他在“三家为诸侯论”中说:“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礼”是维护秩序的关键。由于秩序的需要,“礼”分出“君”与“臣”。但司马光维护的,既不是“君”,也不是“臣”,而是君与臣之间的“关系”,即由“礼”所规定的秩序。

司马光《资治通鉴》残稿,北宋,国家图书馆藏

这一思想在石介的《季札论》中,也表达得非常清楚。石介重新讨论了伯夷、叔齐谏武王伐纣的案例。石介说:

以夷、齐之明且智,岂不知纣之不仁、涂炭天下;武王顺乎天而应乎人,以至仁而伐至不仁,提民涂炭中,至于安乐泰然也?盖以谓尧禅舜,舜禅禹,禹传子,天下之大公也。而舜,贤也;禹,贤也;启,贤也。尧、舜之禅让,禹之传嗣,皆与贤也,可以法。汤伐桀,武伐纣,虽天下之大义,而桀、纣,君也,汤、武,臣也。以臣伐其君,不可以训。尧、舜、禹皆传乎贤,而汤始以臣伐桀,汤既以臣伐桀而自为君,武王又以臣伐桀而自为君。且大惧后世不知有尧、舜、禹之以大公之命而传乎贤,但知汤、武之以大义伐桀、纣,而将有假大义之名戕贼篡弑其君者,故谏于马前,死于首阳。噫!夷、齐非苟义也,存万代君臣上下之分也。

石介对传统的夷、齐故事作出了新的诠释,认为夷、齐谏武王,并非是为保全纣,而是为保全“分”。在这里,无论是圣君还是暴君,都不是关键内容,关键是“分”。为了保全“分”,即便是圣君伐暴君,也不值得鼓励,因为它会导致后人以此为例施行篡夺。虽然夷、齐知道武王伐纣应天顺人,势在必行,但他们还是要把自己对“分”被破坏的焦虑表达出来。石介的观点,我们可以认为是对五代君臣篡乱相仍现象的反思,有其具体历史背景。但我们不可否认这一观念有超越具体历史背景的抽象意义,在“君主-秩序”这对概念中,石介淡化了君主的重要性,强调了秩序才是本质。夷、齐尊重秩序,而非尊重某位具体的君主(无论是贤君还是暴君),是值得称道、学习的态度。这一观念同样体现在司马光的史评与政论文中。石介提到的“分”,在司马光的“三家为诸侯论”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它是“礼”的一个重要环节:“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

如果秩序才是本质,那么君主虽然位居秩序等级的顶端,但他本人必须服从于秩序,而不是由他来操纵秩序。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司马光为什么在《资治通鉴》的评论中加强了对君主的批判。除了上文所举高遵事件中对周武帝的批判外,我们还可以再举两个例证:一是司马光对霍光死后其家族覆灭这一历史事件的评论,二是对冯道现象的评论。在叙述完霍氏族灭后,《资治通鉴》先引用了班固的评论。班固认为,霍氏之祸是由于霍光“不学亡术,闇于大理”,最终咎由自取。

紧接着,司马光发表了自己的评论。虽然他并不否认霍光的问题,但与班固相比,他的评论增加了对汉宣帝的批判,不仅批评汉宣帝刻薄寡恩,并认为霍氏之祸是由汉宣帝酝酿而成。对冯道的评论,有类似之处。《资治通鉴》交代了冯道之死后,引用了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的著名评论,以冯道为聚焦点,批判了那个时代不知廉耻的士风。司马光在随后的评论中也是增加了对五代时期君主的批判,认为冯道现象的造成,那个时代的君主同样有责任,他们没有履行好维护纲纪、择别人才的职责。

回顾《资治通鉴》中的第一句话:“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以及之后的“三家为诸侯论”,司马光批判的重点完全落在周天子不坚持维护礼与纲纪的失当行为之上,而不是将魏、赵、韩作为批判重点。所谓:“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这些批判,是君主应服从于秩序这一观念的印证。在君主的行为、意志与秩序的需求发生矛盾时,司马光选择的是维护秩序。

司马光《资治通鉴》残稿,北宋,国家图书馆藏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司马光的政治观念中,最重要的是秩序。秩序需要通过君主、臣民扮演各自的角色共同完成,但并不意味着居于秩序等级顶端的君主具有绝对的、不容置疑的权威。君主的权威只有在符合秩序需求时才具有效性。秩序中君主,是可以被废黜、置换的元素,不可废黜的是秩序本身。有这些认识,恐怕就不能简单地将司马光归之为“专制政体”的拥护者,尤其不能认定他是“君主专制”的支持者。

二十世纪前半期的中国社会处于巨变的时代,在民族革命思潮的引导下,学者们惯以西方文明为模板来衡量中国古代的政治文明和政治思想。他们容易犯一个错误:以二十世纪西方取得的最高成就为标准,以二十世纪的后见之明来评判古人。这对古人非常不公平,萧公权对司马光的评判就是一个案例。

不仅在司马光生活的十一世纪,同时代的西方也没有“无君”而又有序的政治设计,即便是在二十世纪,西方先进国家也并没有几个彻底废除君主制。仅仅因司马光不否定君主存在的合理性而将他划定为“专制政体”的拥护者,不仔细解读他复杂的思想和立论的语境,是不合理的。

以萧公权这一案例为代表的思维,在今天的中国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笔者认为有驳正的必要性。那个时代的学者,因急切地需要一个新中国,往往失去认真解读古人的耐心,如果现在的中国学者仍然沿着这条路简单、粗暴地处理中国古代思想问题,我们将继续失去解读古人的能力。

摘编丨吴鑫

编辑丨徐悦东

校对丨翟永军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