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名立万的八字(扬名立万的八字成语)

脾气很大 2023-09-19 17:17:32 网友整理

人人都想“扬名立万”,但第一个提出这个定义的人又是谁?

\r\r\r\r\r \r \r\r\r\r 六、名与无名\r\r

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名实之争。老子是最初提出这个问题的人。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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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王弼本原作说。今刊本作阅,乃后人所改)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王本今作状。原本似作然)哉?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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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论名的原起与名的功用。既有了法象,然后有物。有物之后,于是发生知识的问题。人所以能知物,只为每物有一些精纯的物德,最足代表那物的本性(《说文》:“精,择也。”择其特异之物德,故谓之精。真字古训诚、训天、训身,能代表此物的特性,故谓之真),即所谓“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些物德,如雪的寒与白,如人的形体官能,都是极可靠的知识上的信物。故说“其中有信”(《说文》:“信,诚也。”又古谓符节为信)。这些信物都包括在那物的“名”里面。如说“人”便可代表人的一切表德;说“雪”,便可代表雪的一切德性。个体的事物尽管生死存灭,那事物的类名,却永远存在。人生人死,而“人”名常在;雪落雪消,而“雪”名永存。故说“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众甫即是万物。又说:“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此字指“名”。我们所以能知万物,多靠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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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虽深知名的用处,但他又极力崇拜“无名”。名是知识的利器,老子是主张绝圣弃智的,故主张废名。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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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俞樾说常通尚;尚,上也)。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常无常有,作一顿。旧读两欲字为顿,乃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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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以为万有生于无,故把无看得比有重。上文所说万物未生时,是一种“绳绳不可名”的混沌状态。故说“无名天地之始”。后来有象有信,然后可立名字,故说“有名万物之母”。因为无名先于有名,故说可道的道,不是上道;可名的名,不是上名。老子又常说“无名之朴”的好处。无名之朴,即是那个绳绳不可名的混沌状态。老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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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常(常,尚也)无名朴(五字为句,朴字旧连下读,似乎错了)。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此八字既失韵,又不合老子哲学,疑系后人加入的话)。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王弼今本之作止。下句同。今依河上公本改正。之止古文相似,易误)。知之所以不治。(王弼本所作可,治字各本皆作殆。适按王弼注云:“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细看此注,可见王弼原本作“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若作知止,则注中所引叔向谏子产的话,全无意思。注中又说“任名则失治之母”,可证殆本作治。注末殆字同。后世妄人因下文四十四章有“知止不殆”的话,遂把此章也改成“知止可以不殆”。又乱改王注知之为知止,所以不治为所以不殆,却忘了“失治之母”的治字,可以作证。不但注语,全文可作铁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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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说最高的道是那无名朴。后来制有名字(王弼训始制为“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似乎太深了一层),知识遂渐渐发达,民智日多,作伪行恶的本领也更大了。大乱的根源,即在于此。老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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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为治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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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即是上文“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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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何以如此反对智识呢?大概他推想当时社会国家种种罪恶的根原,都由于多欲。文明程度越高,知识越复杂,情欲也越发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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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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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攻击我们现在所谓文明文化。他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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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读现)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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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根据。老子以为一切善恶、美丑、贤不肖,都是对待的名词。正如长短、高下、前后,等等。无长便无短,无前便无后,无美便无丑,无善便无恶,无贤便无不肖。故人知美是美的,便有丑的了;知善是善的,便有恶的了;知贤是贤的,便有不肖的了。平常那些赏善罚恶,尊贤去不肖,都不是根本的解决。根本的救济方法须把善恶美丑贤不肖一切对待的名词都销灭了,复归于无名之朴的混沌时代,须要常使民无知无欲。无知,自然无欲了。无欲,自然没有一切罪恶了。前面所引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和“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也都是这个道理。他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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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欲是名词,谓情欲也),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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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所处的时势,正是“化而欲作”之时。故他要用无名之朴来镇压。所以他理想中的至治之国,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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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什是十倍,伯是百倍。文明进步,用机械之力代人工。一车可载千斤,一船可装几千人。这多是什伯人之器。下文所说“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正释这一句)。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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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无名”一个观念的实际应用,这种学说,要想把一切交通的利器,守卫的甲兵、代人工的机械、行远传久的文字……等等制度文物,全行毁除。要使人类依旧回到那无知无欲老死不相往来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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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和具俊晔的婚姻能否长久?算命的说他俩2026年会离婚

大S拿汪小菲给的巨额抚养费养着韩国软饭男具俊晔这已是铁打的事实,这也从侧面证实了大S真正爱的人不是汪小菲而是光头。

纵使汪小菲无论从长相到身价都吊打具俊晔,最重要的是,汪小菲待大S也一直不薄,以至于即使双方互撕多次,也未讲大S半句不是,足以证明在这场婚姻中,汪小菲是付出更多的一方。

再来看大S和具俊晔的婚姻,什么都没给她,具俊晔纹了结婚戒指以表达爱意,在这场婚姻里,具的付出都是廉价的,相比汪小菲三千万的婚礼,几百万的钻戒和高定婚纱,更感觉大S是从汪小菲这里捞够钱去寻找真爱去了。

那么有真爱的这一对跨国恋前景如何呢?

台媒有算命先生从命理、星座、生辰八字之类一通算,说大S将在2026年和具俊晔离婚。我倒不懂什么命理什么的,单纯以我来这欲望重重、肮脏不堪的人世间走到半道的经验来看,他俩长不了。

大S从12岁起出道拼了命炒红自己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荣华富贵、扬名立万吗?她既然早已与具俊晔相识,早于汪小菲时已有恋情,而且据现在发生的事实推算,她应该这么多年没有间断过和具的联系,不然的话不可能离婚一个月二人就闪婚。

按常理,一个在第一段婚姻里受伤的女人,如果在婚内没有出轨,没找好下家,那在她离婚之后会比任何时候都谨慎小心,会对第二段婚姻特别谨慎,断不会闪婚,这就说明,这二人在之前就有一腿,只是大S会伪装,瞒过了汪小菲,并且骗汪小菲她离婚后不会再婚,会一心抚养两个孩子,这才骗到一年4000万的抚养费,结果她哪里是用来养孩子的,她是用来养光头的。

大S嫁给光头属于不折不扣的下嫁,女人下嫁大概率没什么好下场,第一,对方不会因为你的下嫁而感恩于你,他只会觉得是他魅力无限,让你甘愿倒贴;第二,女人下嫁之后难免会感觉委屈,会在生活中不由自主地表现出强势。

再加上大S本就是一个绵里藏针的人,表面柔弱,内心强势霸道,具俊晔但凡有一点脾气,时间长了就会受不了。更何况一个外国人,哪天过得心不顺了,抬屁股走人倒算是君子了,就怕他此行非善意,一个人如果肯顶着巨大的压力承受着万人的唾骂坚持去做某件事,那他一定带着自己的目的,达不到目的,他自然会离开。

千万不要认为他是为了爱情,成年人不是小朋友,只有小朋友才谈感情,成年人只讲利益。汪小菲对大S的忍让多半是为了孩子,两个没有共同的孩子的半路夫妻,发生矛盾的几率很大,分开的几率更大,因为他们之间没有牵绊。

第三,大S本就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她喜欢控制别人,喜欢让对方听自己的话,但具俊晔作为一个妈宝男,从小接受的又是韩国文化,韩国人的大男子主义是出了名的,如果大S不满足具俊晔的某些要求,具俊晔凭什么对她好?是一时的,利益是长久的。

婚姻的基础是爱情,但婚姻的根本是利益。当具俊晔的要求大S不能满足或不想满足时,或者当大S对具俊晔失去兴趣的那一天,就是他俩分手的时候。

第四,大S跟着汪小菲过的是锦衣玉食,风光无限的生活,走在哪里,她都是京城四少奶,而嫁给具俊晔,她是什么?她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养汉子的蠢女人,她把一生的精明都用在了汪小菲身上,但把一生的傻又犯在了具俊晔身上。人往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大S又是名利场上的人,她逃不过这个铁律。

要钱没钱,要色没色,一个无才无貌的老龄光头,大S最终能图到什么?图的不过是当初爱而不得的那份遗憾,一旦这份遗憾得到满足,那份对爱情的美好想象被现实击碎后,大S看到的会是具俊晔全部的缺点,没有钱,从来都是男人最大的缺点,是任何其他优点都弥补不了的。

第五,贵圈又是一个相对开放混乱的圈子,人们对于男女关系都不太当事,尤其大S,表面又是那种表面矜持内心风騒之人,但凡再有诱惑,就会一脚踢开具俊晔,到时具俊晔只能灰溜溜地滚回韩国,至于他能不能靠这段婚姻分到点什么,这就要看他的手段了,以大S的性格来讲,他什么也得不到,毕竟是在女方的地盘,而且她对离婚比一般人有经验,就当自己养了个男宠。

人人都想“扬名立万”,但第一个提出这个定义的人又是谁?

\r\r\r\r\r \r \r\r\r\r 六、名与无名\r\r

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名实之争。老子是最初提出这个问题的人。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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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王弼本原作说。今刊本作阅,乃后人所改)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王本今作状。原本似作然)哉?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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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论名的原起与名的功用。既有了法象,然后有物。有物之后,于是发生知识的问题。人所以能知物,只为每物有一些精纯的物德,最足代表那物的本性(《说文》:“精,择也。”择其特异之物德,故谓之精。真字古训诚、训天、训身,能代表此物的特性,故谓之真),即所谓“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些物德,如雪的寒与白,如人的形体官能,都是极可靠的知识上的信物。故说“其中有信”(《说文》:“信,诚也。”又古谓符节为信)。这些信物都包括在那物的“名”里面。如说“人”便可代表人的一切表德;说“雪”,便可代表雪的一切德性。个体的事物尽管生死存灭,那事物的类名,却永远存在。人生人死,而“人”名常在;雪落雪消,而“雪”名永存。故说“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众甫即是万物。又说:“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此字指“名”。我们所以能知万物,多靠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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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虽深知名的用处,但他又极力崇拜“无名”。名是知识的利器,老子是主张绝圣弃智的,故主张废名。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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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俞樾说常通尚;尚,上也)。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常无常有,作一顿。旧读两欲字为顿,乃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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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以为万有生于无,故把无看得比有重。上文所说万物未生时,是一种“绳绳不可名”的混沌状态。故说“无名天地之始”。后来有象有信,然后可立名字,故说“有名万物之母”。因为无名先于有名,故说可道的道,不是上道;可名的名,不是上名。老子又常说“无名之朴”的好处。无名之朴,即是那个绳绳不可名的混沌状态。老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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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常(常,尚也)无名朴(五字为句,朴字旧连下读,似乎错了)。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此八字既失韵,又不合老子哲学,疑系后人加入的话)。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王弼今本之作止。下句同。今依河上公本改正。之止古文相似,易误)。知之所以不治。(王弼本所作可,治字各本皆作殆。适按王弼注云:“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细看此注,可见王弼原本作“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若作知止,则注中所引叔向谏子产的话,全无意思。注中又说“任名则失治之母”,可证殆本作治。注末殆字同。后世妄人因下文四十四章有“知止不殆”的话,遂把此章也改成“知止可以不殆”。又乱改王注知之为知止,所以不治为所以不殆,却忘了“失治之母”的治字,可以作证。不但注语,全文可作铁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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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说最高的道是那无名朴。后来制有名字(王弼训始制为“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似乎太深了一层),知识遂渐渐发达,民智日多,作伪行恶的本领也更大了。大乱的根源,即在于此。老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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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为治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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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即是上文“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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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何以如此反对智识呢?大概他推想当时社会国家种种罪恶的根原,都由于多欲。文明程度越高,知识越复杂,情欲也越发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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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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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攻击我们现在所谓文明文化。他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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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读现)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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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根据。老子以为一切善恶、美丑、贤不肖,都是对待的名词。正如长短、高下、前后,等等。无长便无短,无前便无后,无美便无丑,无善便无恶,无贤便无不肖。故人知美是美的,便有丑的了;知善是善的,便有恶的了;知贤是贤的,便有不肖的了。平常那些赏善罚恶,尊贤去不肖,都不是根本的解决。根本的救济方法须把善恶美丑贤不肖一切对待的名词都销灭了,复归于无名之朴的混沌时代,须要常使民无知无欲。无知,自然无欲了。无欲,自然没有一切罪恶了。前面所引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和“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也都是这个道理。他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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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欲是名词,谓情欲也),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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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所处的时势,正是“化而欲作”之时。故他要用无名之朴来镇压。所以他理想中的至治之国,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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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什是十倍,伯是百倍。文明进步,用机械之力代人工。一车可载千斤,一船可装几千人。这多是什伯人之器。下文所说“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正释这一句)。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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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无名”一个观念的实际应用,这种学说,要想把一切交通的利器,守卫的甲兵、代人工的机械、行远传久的文字……等等制度文物,全行毁除。要使人类依旧回到那无知无欲老死不相往来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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