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贴格式(八字贴怎么写)

误到人间 2023-07-25 14:33:04 用户分享

正在消失的家乡传统习俗——婚姻习俗

旧时代的婚姻一般须经提亲、就亲(定亲)、娶亲(女方叫出阁)3个步骤。此外,也有极少数指腹为婚者,挚朋契友之子女相结娃娃亲者。

提亲也叫说媒,由男方拜托媒人说媳妇。也有女方拜托媒人说婆家的,叫倒提媒,是少数。媒人受托之后,往返男女两家串通撮合。双方为了慎重对待,除互相打听情况外,还请算命先生卜卦是否宜量。有的还要通过串门子、走亲戚、赶集等方式相亲,直到两相同意。还有在媒人介绍后,男女双方先进行非正式见见面,了解观察一下对方,称为貌相(不知道是否是这两个字)。

就亲又叫定亲,也叫传柬。“柬”即定婚书,分作男女两执,中间骑缝相联,具有证明婚姻的法律作用,因此双方是很重视的。就亲的时间选择双月双日,用农历二月初二、六月初六的颇多。就亲这天,男方一早请媒人(必须是两名男的)到家,写好“柬”。媒人受托,带上“柬”和男方送给女方的衣料、首饰、化妆品之类聘礼(也叫彩礼,有的还有聘金),用一对大红包袱分别包裹了送往女家。女家用烟、茶、糖果招待媒人,留下男致女的一执柬子和全部聘礼、聘金,另一执女致男的柬子由媒人带回给男方。男方设宴招待媒人,以示酬谢。

古人视娶亲为大礼,是人生中最隆重的事件。所以就亲之后男女双方便开始了结婚的准备。女方准备嫁妆,包括圆方(家具)、被褥、衣服之类。男方的准备,包括整修新房,制备家具,缝制被褥、衣服,备办酒席和娶亲时其他应备之物。所缝制的被子于四角放棉籽、大枣、栗子等,取“辈辈有子”、“早生贵子”之义。

结婚时间的确定。须由男方托媒人到女家“要媳妇”。女方将嫁女的生辰八字用大红纸写好叫“年命贴”,交媒人带回男方。男方请人据“年命贴”选定吉日良辰,同时查出结婚时的若干相宜、忌讳等事,用大红纸一式两份写好,叫作“看日子”或“查日子”。男方将查好的日子托媒人送往女方,叫“送日子”,同时送钱一宗,叫作“盒子钱”。女家用其一部制办嫁妆,留一部给嫁女压柜子,叫作“子孙钱”。

结婚前一日,男家挂彩灯,贴喜联,并派人到女家搬取陪送,叫“搬圆方”。嫁女妆奁(lian二声)内多贮枣、栗子,谓之“早立子”,亦说取“夙兴”,“慎栗”之义。搬圆方所用的工具饰以浓厚的吉庆色彩。比如,所用绳子要染一段红色,用的车辆、扁担、盒、柜等要贴写有“喜”字的红纸贴,桌、椅、床、柜等木器上要挂以角形红布等。这一天,乡亲宾朋前来庆贺,并赠送贺礼或喜仪。新郎家热情招待宾朋,有钱人家还要大摆筵宴,叫作“待行人”。女家按照男方所查日子的规定时辰给嫁女“开脸”、“上头”,大门上挂宫灯,也招待宾朋,但不象男方那样隆重。

娶亲有“大娶”和“小娶”之分。大娶白天进行,男家发官轿、花轿各一乘,并有乐队、仪仗等,新郎坐轿到女家迎亲。小娶夜间进行,男家只发花轿一乘和灯笼火把到女家迎亲。豪门大户多行大娶,平民小户多行小娶。不论大娶、小娶,其习俗大致相同。嫁女开脸、上头后便开始少吃少喝,坐炕待嫁,不出门,似“禁闭”一般。男方到女家迎亲必须带皮袄、红毡。否则,女家不发人。嫁女上轿以红巾蒙头,脚不能踏地,由父辈或兄长抱入轿内。起轿后,一路上吆二喝三,吉言利语,直至新郎家大门外落轿。路遇坟墓、庙宇、奇石、怪树、井、碾等都要以红包袱遮蔽。郎家故意将大门关闭,让新娘在轿内等候时辰,叫作“顿性子”;于大门顶上放一对红砖、两双筷子和香艾之类,意在避除凶邪。时辰到,新郎持香迎亲。鸣放鞭炮,红毡铺地。大门槛上跨放用红纸裱糊的马鞍子一个,新郎头前引导,新娘由两媳妇架扶大步跨过马鞍子,叫作“过门”。院中摆设香案(天地桌),夫妻焚香叩拜,叫作“拜天地”。然后,夫妻入洞房,坐时辰,吃挂面,登糕(高)上炕,婚礼告成。合卺(jin三声,合jin指成婚)之夕须喝“合婚酒”,摆糖果盏筷,新郎新娘并肩而坐。劝酒者、闹房者挤满房间,不分男女老少,以热闹为欢快,有“结婚三天无大小”之说。

次日早,女家来两位男客,多为嫁女之堂兄弟或伯叔,为嫁女送梳头油之类化妆品,谓之“油客”。婿家对之特意招待,还要请有知识、有声望的人陪客。

新娘“过门”之后要坐庐帐两日,第三日才得下炕。这天,新夫妻兄弟妯娌姐妹陪同上坟祭祖,然后到夫之外祖母家之祖墓祭祖,阖家吃团圆饺子。新媳妇还要给婆婆做条新裤子,谚曰“待要富,三日给婆婆做条裤”。

新娘第一次回娘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回门,就是第三天一早,岳家接新郎新娘一起回,当天必返;另一种是住日子,有住六日、住十日数种。例如住六日,就是结婚后新娘住婆家六天,第七天一早娘家人接回住六天,然后送往婆家。

建国以后,尤其是现代所谓文明结婚,上述风俗逐步进行了改革,大多已不再执行了。

家乡原来多在夜间娶亲,一个村同一天有两家娶亲的还得暗中较劲,比比谁家过门的早,谁家运气好。家乡历史上属博山县,因此与博山的风俗相似,在众多的民间传统风俗中,夜间结婚是最有代表性的。这个风俗,其中还流传着一个有趣的故事哩。

相传,明朝末年,博山城东十五里的西河村(现为淄川区西河镇),有个绰号翟三虎的大恶霸,他依仗其父翟凤中官居兵部尚书,儿子是翰林之权势,横行乡里,强霸民产,奸女无恶不做。最令人气愤的是,他只要听说谁家结婚,就派家中惯养的恶奴将新娘抢来,供自己蹂躏够了才再放回去让人家成亲。他的兽性甚至连本家族的侄女也不放过。尽管他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群众只好看在眼里,恨在心里,谁也奈何不了他。长期以来,人们结婚为了躲过翟三虎的魔爪,被逼得只好在夜深人静之时,偷偷地把媳妇娶过门。不过今天,当地人夜间结婚的风俗已基本不再沿用了。

(参考其它文章内容,谨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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