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0日八字(2007年7月30日出生的人)

流水随风 2023-09-22 08:05:02 互联网

因癌去世的6位明星,花费百万再难多活一天,每位都叫人痛心疾首

在阅读此文之前,辛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文:大拿娱鉴

编辑:大拿娱鉴

当今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越过越好,健康问题越来越被重视。

但是一旦健康出现了大问题,那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下面这六位明星就是如此,身家无数,但是身患癌症,就算是花费百万都难再多活一天,真的是让人惋惜不已,大家来看一看,里面有你们认识的明星吗?

赵丽蓉(肺癌)

说起赵丽蓉,或许有一部分人还不知道她是谁,但是我要是说“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你们可能就无比熟悉了。

没错,赵丽蓉老前辈就是1996年春节联欢晚会中的小品《打工奇遇》里面的女主演。

直到现在,这部小品还是被奉为经典。赵丽蓉老师演技自然,这部小品立意深刻,表述轻松愉快,让人看着很自然很轻松。

特别是最后“货真价实”四个大字意在引导商家从事商业行为时候要牢牢遵守这一规则,让人印象深刻。

要知道,九十年代正是创业潮正热的时候,这个时候这个小品狠狠的扣住了年代主题。

赵丽蓉老师真的是一位值得敬佩的前辈,或许有人不知道,赵丽蓉老师是毫无书法基础的,当年为了能在节目中展示最好的效果,苦练了一个月。

还有赵丽蓉老师在《打工奇遇》里唱跳时候跪了一下,或许不少人会觉得是节目效果,但是实际情况却不是如此。

赵丽蓉儿子在后来采访的时候解释过,因为赵丽蓉膝盖骨中间卡了一个非常小的小骨头,但是就是因为这样的情况,腿很难直起来。

本来是安排了手术,但是康复期至少得要三个月,而距离春晚节目开始仅仅只剩十来天,赵丽蓉一咬牙,决定暂时不做手术,在家养一会儿。

带着这样不太好的腿,赵丽蓉老师登上了春晚舞台,前期表演没什么意外,结果表演时候转身太猛,膝盖支撑不住,就跪了下去,创造了这幕经典。

但是就是这样认真负责的老艺术家,却在2000年7月被肺癌夺走了生命,享年72岁。

肺癌的痛苦不断折磨着赵丽蓉老师,在不断的和病魔的斗争中,赵丽蓉老师并不占优势。

癌症侵蚀着赵丽蓉老师的意志,但是并不是所有是坚持都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赵丽蓉老师就是这样,投了无数钱进去,还是收获甚微,到了后期,赵丽蓉老师苦苦哀求,想要寻找“安乐死”。

陈晓旭(乳腺癌)

和赵丽蓉老师也有,陈晓旭这个名字或许很少人知道,但是你要是看到这张照片,一定会知道是谁。

没错,她就是将林黛玉演活了的陈晓旭。

在陈晓旭演绎了林妹妹之后的将近一百年的时间里,《红楼梦》被无数次翻拍,林黛玉也被无数人演绎,但是陈晓旭可以说是最经典的一个。

陈晓旭以林黛玉出名,但是她后期并没有继续投身演绎事业,而是弃演从商,凭借她的聪明头脑,虽然在转行业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是都被解决,很快也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

天妒英才,陈晓旭干一行行一行,但是却在2006年被诊断出乳腺癌。

那时候还是乳腺癌早期,积极治疗还是有很大可能性会痊愈,但是孝顺的陈晓旭为了不让年迈的父母担心,选择了隐瞒。

更让人震惊且不解的是,陈晓旭在次年选择皈依佛门,法号妙真。

就是这样一个有钱有才,能力好的女性,陈晓旭在患上乳腺癌后,两年不到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年仅42岁,让人唏嘘。

李咏(喉癌)

众所周知,李咏老师作为一名著名主持人为人所知,尤其是他一头标志性的长发,让人印象深刻。

李咏老师主持过《幸运52》《欢乐英雄第一季》《幸运6+1》等节目,就在他的主持事业如火中天的时候,他做了一件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从中央电视台辞职。

2013年,李咏老师从央视辞职后就开始主持网络节目。

一时间,众说纷纭,但是大部分人都说李咏老师是自降身价,放着央视工作不要,去干网络节目。

可是网络节目也没有工作多久,就停止了所有工作,如同消失一般。

后来还去了美国,一时间被人抨击不爱国,崇洋媚外。

殊不知,李咏老师是在与死神赛跑。

李咏老师在2017年被查出来喉癌晚期。

李咏老师在得知自己的病情的第一时间就积极治疗,舍得花钱花时间,但是依旧难调死神的追击。

李咏老师投入无数时间精力,在与病魔斗争了17个月后永远离开了我们。

李咏的妻子也是在微博中发文哀悼。

不少明星大腕都在哀悼。

吴孟达(肝癌)

香港著名演员,人称“达叔”的吴孟达也是如此,因为肝癌去世,享年69岁。

吴孟达在世创造了不少经典。

吴孟达和周星驰合作甚多,《逃学威龙》《赌圣》《九品芝麻官》《大话西游》《武状元苏乞儿》等等影视经典都是他们两搭档的。

吴孟达在中年时期的身体一直以来都不太好。

在一次采访中,吴孟达也是对自己的身体状况直言不讳,说自己在四十多岁的时候被诊断为糖尿病,最严重的时候差点截肢。

在这之后,吴孟达也是慢慢淡出了演艺圈,开始注重身体的调养。

尽管已经十分注意,演艺事业也是慢慢放下,但是演艺圈这个行业就是十分吃力,熬夜,高强度工作是常有的事情。

在2014年,吴孟达就一度虚弱,致心脏衰竭入院治疗。

2021年2月网上流出了这样的片段,吴孟达在为新片《少林寺之得宝传奇》拍摄海报时突然感觉胸口不适,图中可见他的表情痛苦,但他仍坚持继续拍摄。

此时的吴孟达已经是确诊肝癌了。

吴孟达的肝癌是在2020年被发现的,本来想去澳门求医,但是澳门没有给他提供相应的医疗团队,所以吴孟达最后还是返回了香港接受治疗。

吴孟达在发现肝癌后,也是当机立断的进行了手术,手术颇为顺利,如果后期化疗顺利,还有好一段时间可活。

不过吴孟达在手术后没有好好休养,高强度的演绎让他的身体很快就吃不消了。

病情恶化,引起多个器官衰竭,最后离开了这个世界。

文兴宇(肺癌)

看过《我爱我家》的朋友们大概都认识傅明,是的没错,文兴宇老师就是傅明的扮演者。

文兴宇老师演活了傅明这个角色,他自己也因为傅明而火。

就是这样一位踏实努力工作的老前辈,在黄昏之年终于有所收获。

但是老天爷仿佛在开什么玩笑。

2007年7月30日,文兴宇因为肺癌在北京离开这个多彩的世界。

文兴宇是在2006年被查出来患有癌症,虽然心中早有预测,但是内心还是难免忧伤。

因为文兴宇在早年工作不顺利的时候,养成了吸烟的习惯,一包接着又一包的吸。

这使得他的烟瘾慢慢变大。

一开始只是为了排解忧愁,到后来,就是成了习惯,变成了烟不离身,每天下来都要吸上四五包烟。

文兴宇的妻子张克境为了文兴宇身体着想,多次劝文兴宇把烟戒了,可以是一天少抽一点,慢慢来,只要坚持,终究是有成效的。

爱老婆的文兴宇很听话,乖乖戒烟,但是由于文兴宇的烟瘾实在是太大了,每次都是坚持不了几天就被打回原形,慢慢的,戒烟计划也就被搁置下来了。

文兴宇一直很乐观,被确诊肺癌后也没有消极度日。

但是癌症的威力是巨大的,文兴宇积极治疗,但是身体状况还是每况愈下。

在医院里差不多住了九个月,癌细胞也还是发生了扩散。

癌细胞在不断的吞噬文兴宇身体中的营养。

2007年,文兴宇闭上眼睛再也没有睁开了。

姚贝娜(乳腺癌)

提到姚贝娜,不知道大家对她是不是有一些印象。

2005年凭借在音乐剧《金沙》中女主角的形象,成功跻身演艺圈。她就是老天爷赏饭吃的那一张类型,因为她的嗓音灵动。

2013年参加了浙江卫视底下的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第二季》,成功进入那英战队,晋级全国八强。

后被评为亚洲最欣赏女歌手家。

姚贝娜凭借自身的天赋和不懈的努力,事业混的风生水起,如日中天,所有人都觉得她的事业还远不止此。

但是,让人遗憾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姚贝娜在事业巅峰期被查出患有乳腺癌。

姚贝娜在知道病情之后,积极接受治疗。

不仅做了化疗,姚贝娜为了治疗效果更好一些,还做了切除手术。

经过姚贝娜的积极治疗,乳腺癌被压制,她的病情似乎是得到了一个有效的恢复。

姚贝娜也是性格开朗大方,痊愈之后进行再造,又一次踏上了她最爱的舞台。

但是刚刚大病一场的身体又哪里支撑的住高强度的工作。

众所周知,姚贝娜所从事的这一职业,熬夜,饮食不规律,满世界飞是常有的事。

但是姚贝娜从小就痴迷音乐,对音乐的兴趣浓厚。

事业姚贝娜顾不上身体是否能支撑的住,不顾医生的多次劝导要好好修养,她一门心思扑在了她的音乐事业中。

就这样,乳腺癌又找上门来,卷土重来的癌细胞如同洪水猛兽一般,很快就转移到了姚贝娜的大脑和肺部。

癌细胞一旦大规模转移,就真的是药石无医了。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姚贝娜就离开了,此时的她,仅仅只有33岁。

姚贝娜在去世之前还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佩服的事情,那就是签下了捐赠协议,自愿捐出自己的眼角膜,这样不仅仅可以让得到她眼角膜的人看到这绚丽缤纷的世界,也让姚贝娜的生命得到了延续。

如何继承公司股东权益?了解公司章程和遗产规定的重要性

本文仅为交流与探讨,不属于正式法律意见

66个真实商务纠纷案例故事之9:(1-8及之后请关注本头条主页内容)

实务摘要

公司股权是可以继承的,就像其他财产一样。当一位股东去世时,他的股份将通过遗产法定继承分配给他们的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这些人将继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享有公司利润和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但是,这些继承人也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中规定的条件和限制。此外,公司章程可能会有特定的条款和规定,例如限制股权转让或股权优先权,这些也可能会影响继承人的权利。

一、如果公司的章程或股东协议没有限制条件,公司股权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传承下去

继承股东资格,是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可以看这个案例故事:

维多利亚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内资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7月,维多利亚公司进行了章程修改,股东由原来的金飞一人变更为金飞和薛俊两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金飞出资90万元,薛俊出资10万元。金飞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薛俊则担任公司的监事。

2007年7月30日,金飞去世。2008年5月12日,上海市浦东公证处出具了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确认金一和金二为金飞的合法继承人,并继承了金飞在维多利亚公司的90万元出资额。公证书还指出,金飞生前未留下任何遗嘱,其父母也放弃了对遗产的继承权。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金一和金二成为了继承金非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同年5月21日,金飞的律师向薛俊发出一份律师函,要求办理维多利亚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以便将金飞在公司中的股份转移给金一和金二。金一还向公司员工发出了类似的律师函。

需要注意的是,维多利亚公司的章程中并未对股东死亡后的股权继承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所以,金一和金二是金非的合法继承人,而维多利亚公司的章程又未对股权继承问题做出与法律相反的规定,因此金一和金二有权继承金飞在维多利亚公司的股东资格,包括其持有的维多利亚公司90%股权。维多利亚公司和薛军对金一和金二继承股权提出的前提条件均不构成法律上的抗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金一和金二各应该继承维多利亚公司45%的股权。

二、如果公司章程中有特殊规定,这些规定将优先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但书规定,指的是公司章程可能包含特定的条款和规定,例如限制股权转让或股权优先权,这些规定可能会影响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在进行继承计划时,应该仔细阅读公司章程并考虑这些规定的影响。

可以看这个案例故事,讲解了公司章程如何规定可以阻断继承的效力:

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因此公司章程允许对此作出另行规定。

本案中,周燕的父亲周某某去世前持有一家建筑公司42%的股权。周某某去世前留下遗嘱,将其所有的股权均由周燕继承。由于周某某的其他继承人对该遗嘱并无异议,因此周燕作为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要求继承其父亲的股东资格。周燕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至于其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则主要取决于如何看这家建筑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先,本案应以周某某去世之前的2015年1月最后一次所参与修改的公司章程为准。对该章程的修订程序,各方均未提出异议,内容也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章程合法有效,对全体股东均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有如下内容:

“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本金实行动态持股管理办法。对免职、调离、终止合同、退休等人员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2015年1月10日建都公司章程第七条在前述章程规定基础上增加第三款规定“对正常到龄退休、长病、长休、死亡的股东,应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股东退股时,公司累计有盈余的,持股期间按本人持股额每年享受20%以内回报”。

其次,周某某去世前,建筑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如何处理死亡股东的股权。虽然章程没有明确规定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不能继承,但是从该条所反映的公司高度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征,以及死亡股东应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表述来看,可以认为排除股东资格继承是该条的真实意思。

最后,即使周燕不能继承股东资格,但她的财产权仍得到了保护,一旦排除继承股权,公司可以通过回购或其他股东受让方式来处理标的股权,这些方式有利于打破公司僵局、保护股东权益,维持公司的人合性和封闭性,反映公司意志。根据2015年1月10日公司章程的规定,她仍有权获得退还的股本金和按持股额每年计算的回报款,符合公司章程的平等保护原则,也符合本案的实际情况。

三、总结

根据上述事实和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公司股权可以被继承,但是具体是否能够继承,要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中的规定来决定。在本案中,根据建筑公司的章程规定,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不能继承。同时,该章程的实践方式也表明,一旦股东离开公司,就不再享有股东资格。因此,周艳不能成为建都公司的股东,但她作为周某某的继承人,仍然能够享受股东的回报款和退还的股本金。

在公司治理方面,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不应影响公司决策和运营。公司可以通过回购或其他股东的受让来处理股权问题,以保持公司的人合性和封闭性,并维护股东的权益。此外,在公司治理中,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规定非常重要,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执行。

总之,公司股权的继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章程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

了解具体问题法律风控知识,可点击本律师头像关注今日头条主页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