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老房子的6大风水禁忌(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
在自家宅基地翻建了房屋,一定要拆除吗?
在自家宅基地翻建了房屋,一定要拆除吗?
由于房屋墙体开裂,刘女士在2016年3月对自己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处的房屋进行了翻建。但是刘女士没有料到的是,一年后自己竟然接到了区城管局的限期拆除决定书。翻建自己家的房子怎么还翻成了违法建筑?刘女士心里忍不住犯起了嘀咕,为此刘女士向海淀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限期拆除决定。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规划审批情况函显示,刘女士的房屋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明显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海淀区城管局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检查和现场勘验,取得了前述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函件等材料,其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作出限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并无不当。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情况,只要还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应该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只有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才可以限期拆除。刘女士在自己家宅基地上翻建房屋,虽然属于未批先建,但房屋用途是用于自住,房屋也未超过原有面积,更未加盖。所以针对刘女士的情况,区城管局应先选择采取责令限期补办规划手续等改正措施后,再针对相应改正的情况酌情作出决定。
综合以上因素来看,区城管局直接作出限拆决定的行为对刘女士的权益造成过度损害,明显不符合比例原则,应该依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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