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之间聊天聊羞羞的话题(男女朋友之间聊天聊羞羞的话题有哪些)

误到人间 2023-06-21 16:52:39 网友投稿

聊个羞羞的话题...... 最后一条特别重要

都说做女人难,这话不假,女同胞们遇到的大大小小的妇科问题还真不少!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不仅女同胞们要看,男人们也要多多学习!

1、洗液不要乱用

在没有疾病的情况下,任何洗液都不要乱用。

生理功能的特殊性,它具有自净功能,经常清洗反而会影响的自净功能,破坏平衡造成炎症。只要每晚用清水擦洗外阴,并保持干燥,性生活前后也清洗下外阴就足够了。

2、第一次不一定会出血

大部分女性在第一次时是不会出血的。

古人所谓「初夜见红」的说法是因为古人女性第一次时大多还是十四五岁的小女孩,膜比较厚,所以会出现损伤出血。随着女性年龄增长,膜会变薄,损伤出血的概率会更低。即使出血,可能也是因为姿势不对导致黏膜创伤出血。说白了就是:经验不足。

3、红糖水不治痛经

痛经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

原发性痛经,多发于年轻女性,没有什么病变只是单纯的痛,缓解原发性痛经,比较推荐服用止痛药和短效避孕药。继发性痛经是由妇科疾病引发,需要治疗相关的妇科疾病才能解决。无论是哪种痛经,红糖水都不管用。

4、姨妈用品要及时更换

无论是卫生巾还是卫生棉条,包括月经杯,只要产品质量合格,买符合自己使用习惯的就可以。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注意及时更换。一些姑娘在分泌物较多时喜欢用护垫,护垫透气性差,不建议使用,勤换内裤就可以了。

5、没那么多的「月经不规律」

月经周期在 21~35 天这个范围内都是正常的,经期持续时间在 2~8 天这个范围内也是正常的。经期规不规律的标准是看自身,不要刻意追求精确的天数。如果真的经期不规律了,原因也有很多,不建议一发现就随意服药或者吃保健品。养成观察记录大姨妈的好习惯,有问题去医院才是王道。

6、宫颈糜烂不是病

宫颈糜烂不等于宫颈炎,更不等于宫颈癌,不用对宫颈糜烂做专门的治疗。

一个坏的名字引起的误传,真的可以影响很久。很多人一听到「糜烂」二字,脑子里已经对它打上了「严重疾病」的标签。实际上,虽然看起来像「烂了」,但本质上是正常的生理现象。

7、盆腔积液不需要治疗

盆腔积液并不会引起盆腔炎、附件炎等,同样不需要治疗。盆腔、腹腔里的器官本来就会分泌一些液体,起到润滑和保护作用,如果不是大量盆腔积液并伴随其它妇科疾病的都是正常生理表现。

8、尿路感染要及早治疗

因为女性生理构造的特殊性,很容易引发尿路感染,导致尿频尿急尿痛。

所以保持清洁干燥,保持性行为清洁,对于预防尿道感染十分重要的。

日常多喝水,有助于稀释尿液,冲洗尿道,降低致病微生物浓度,促进尿液的排出。最重要的一点,不要害羞,一旦发觉自己出现疑似尿路感染的情况,一定要及早治疗。

9、女性21岁开始,就要做宫颈癌筛查

宫颈癌在女性肿瘤中的发病率仅次于乳腺癌,建议从 21 岁开始筛查。

21~29 岁:推荐每 3 年做一次 TCT 检查(即脱落细胞学检查);

30~65 岁:推荐每 5 年做 TCT 和 HPV 联合检查,或继续每 3 年做一次单独 TCT 检查;

65 岁以上:若连续筛查未发现病变者,可考虑停止筛查,但要保证之前的三次 TCT 检查或者两次联合检查的结果无异常。

聪明的女人,更懂得爱惜自己,记住以上这几条妇科小常识,多关爱自己一点吧!

法治日报:“隔空”,也是!

近日,公安部发布的一组数据,让“隔空”再一次引发关注和热议——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公安治安部门重拳打击制作传播儿童信息、漫画、游戏、网络“隔空”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活动,连续侦破一批大要案件,全链条摧毁“羞羞漫画”“JGG游戏”等一批涉未成年人网站、App,查获国产游戏30部,连载漫画93部,视频21万余部、图片22万余张,涉案金额7亿余元。

“隔空”,一只隐藏在幽暗处的黑手。

“隔空”是指行为人为满足性刺激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或发送“裸照”“视频”等方式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指出,近五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续上升,其中“隔空”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

可能有人会认为,没有实质性的触碰也会构成吗?答案是肯定的,这也恰恰是人们对于网络的一个认知误区。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隔空”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虽然没有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利用网络强迫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甚至发送侮辱的语言,都是对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构成儿童罪。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早在2018年最高检就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

“隔空”,是未成年人无法承受之痛,也是每个家庭无法承受之重。身处复杂的网络世界,部分未成年人因为心智不够成熟、好奇心较强、对网络防范意识较弱,极易落入网络中的“魔爪”。有儿童医学专家指出,对儿童心理的影响常常是明显而持久的。比如,害怕、做噩梦、不易与他人相处、学习困难等,有的还会用吸毒、违法甚至自残来表达内心痛苦,出现抑郁及行为。

斩断“隔空”的网络黑手,法律、监管、学校、家庭必须各尽其责、协同发力、惩防并重。2021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儿童的恶劣情节作了列举式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儿童罪从重处罚的规定,其中(一)儿童多人或多次的;(二)聚众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四)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当然,针对新型网络犯罪,我国法律还需进一步完善,强化网络执法和取证力度。

网络平台也应尽到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自身监管,进一步完善上网尤其是聊天和直播软件的“青少年模式”,及时开发涉未成年人上网有害信息识别系统,并及时采取干预屏蔽措施,制止有关未成年人的信息在网络传播,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绿色的网络空间。学校和家庭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动态,教育、引导、监督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世界观,主动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袭。

警惕“隔空”犯罪,对一切形式的侵害未成年益行为“零容忍”!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刘丹

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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