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丧三年内能不能参加婚礼(丧母多久可以结婚)

饕餮少女 2023-07-18 00:42:21 网友上传


还真有!不仅是礼俗方面的规定,更为重要的是有刑法规定。就是说,居丧期间,违反规定嫁娶者,是要被判刑的。

从唐始,居丧制度法制化。就是说,丧事事项,不单单是礼俗事项,也是法律事项,弄不好要坐牢的。后世各朝代沿袭这一规定,一直到。

现实社会中,在法律上没有居丧婚嫁方面的限制性规定,但在居民生活中,我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有居丧禁婚嫁的礼俗讲究和规矩。我们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法律方面的规定

从唐始,居丧制度法制化。《唐律疏议》有一个罪种,叫“居丧嫁娶罪”,具体有三种罪行:

(1)身自嫁娶

所谓“身自嫁娶”,就是说自己是嫁娶的当事人,即自己是婚姻男女的一方。《唐律疏议》规定:

“凡居父母、夫丧而身自嫁娶者,徙三年。男子娶妾,女子做妾嫁人,徙一年半。”

“居期亲之丧(祖父母、叔伯、姑、兄、姊),杖一百。居期亲卑幼者之丧(弟、妹、众子、长孙、侄),杖八十。”

“对方共为婚姻之家,如知情仍与之完婚,其家长杖刑一百。居期亲丧内娶妾,男女不坐。”

而且,凡居父母、夫丧而身自嫁娶者,一律强制离婚,婚姻关系无效。

看看,居丧嫁娶的,自己有罪,家长也跟着倒霉。

(2)为人主婚

《唐律疏议》规定:“凡居父母丧,为应嫁娶人主婚者,杖一百。为不应嫁娶人主婚者,量刑加重,处徙刑。”

所谓“不应嫁娶”,就是当事人在居丧期内的。所谓“主婚”,即主持婚事,也就是主持结婚典礼仪式。

(3)为人媒合

《唐律疏议》规定:“凡居父母丧,为不应嫁娶人媒合者,杖八十。为应嫁娶人媒合者,从轻,笞四十。”

所谓“媒合”,就是撮合、促进、形成婚姻的行为。居丧违法嫁娶,媒合者有罪,即媒人有罪。

唐代的刑罚种类有:笞、杖、徙、流、死等五种。

所谓“笞”,即打板子,就是用木板或竹板打屁股。最轻的一种刑罚。

所谓“杖”,就是用大木杖或竹杖打人身体的后面,包括背、屁股和腿,不打头。部队中的“军棍”,就是杖刑。“杖”不超过一百,但“杖”是可以打死人的。

所谓“徙”,就是发配到特定地方强制劳动,一般是一到三年。与现在的有期徒刑相当。

所谓“流”,即流放,即发配到边缘苦穷地区,罪行越重,流放路程越远,流放地区也越艰险危难。“流”刑最让人抓狂的是注销原籍户口,保持流犯身份,其子孙后人会受到极大的身份限制。如李白,其先人被“流”到中亚,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所谓“死”,即死刑,就是砍头,身首异处。

我们现在的刑罚种类也是五种,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大体上讲,居丧嫁娶罪的“徙三年”,与现在的“有期徒刑三年”差不多。

不就结个婚吗,弄个判刑,你说何苦呢?至于吗?等等不行吗?

2、礼仪方面的讲究

《礼记---内则》有:“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这里的“故”,就是指父母之丧。

《礼记---曾子问》有:“女在途,而女之父母死,女则返。”就是说,即便女子已经离开家门,在男方迎亲的路上,听到父母的死讯,也必须回家居丧。而且孔子说:“祭,过时不祭,礼也,又何反于初。”意思是说,丧事结束后,也不能举行婚礼了。即必须居丧守制。

这就是居丧禁嫁娶的典籍出处。从汉武帝开始,儒学成为代表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官学,所以,后世各朝代在礼俗上都遵守居丧禁嫁娶的讲究和规定。

比如《清通礼》规定:“凡丧三年者,百日剃发。仕者解任。士子辍考。在丧不饮酒,不食肉,不处内,小入公门,不与吉事。”嫁娶就是喜吉之事。

3、居丧禁嫁娶的理由

传统社会形态有“家”和“国”两端,即在己为家,在人为国;在小为家,在大为国;在内为家,在外为国;在下为家,在上为国。国的基本构成是家,家是基本生产生活单位。所以,传统文化最重归结是家国文化。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国人永恒的人生主体,中国传统历史几千年,都是如此。

传统社会条件下,有家才有国。家是根本,是立足点;国是理想,是未来发展前景。所以,家的存在意义大于国,国的文化意义大于家。所谓夫妻一体、父子一体、兄弟一体,是指家;所谓君臣一体,官民一体,是指国。归根到底是家国一体。所以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召唤,也由“忠孝不能两全”的慨叹。

家庭需要构建,需要壮大,需要发展,稳定、有序、和谐是基本要求。农耕文明是经验文明,即年龄越大,阅历越多,本领越高。所以,尊老敬长是社会常态。所以,祖宗文化成为家庭和社会的基础文化。所以,以“父权家长制”和“嫡长子继承制”的宗法制度成为家国社会的基本制度。

“孝”就是维系家庭稳定、有序、和谐的基本手段,即祖宗文化的核心要义。“孝”也有两端,即养老和送终。即活着赡养,死了丧祭。居丧是丧祭活动的重要内容。居丧不为吉事是基本要求。目的就是孝。

违反居丧规定,是为不孝。这就是居丧禁嫁娶的理由。


古今几千年,人事不同天。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礼俗也在权变。居丧嫁娶应根据具体情况把握,可以讲究但不必刻意讲究。

但必须注意,古代社会,家庭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主体力量,所以,婚姻家庭的管理是主要社会事务。当代社会,发展进步的主体力量是资本,如果管不好资本,社会将不断出乱子直至大乱子。

为啥现在人不喜欢、不愿意结婚、生孩子,原因就是现在社会不需要家,有家没家没啥区别。家的存在意义没了,还谈啥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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