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字的五行属什么(丙字的五行属什么属性)
丙「丙」022
丙丙,◆光明貌。丙,通“炳”。○[唐][無名氏]《灌畦暇語》:“卒其所以師焉,丙丙如丹夫,是之謂善學。”
魚丙(鱼丙),◆魚尾。魚的尾部形如丙字,故稱。○[清][曹寅]《聞蛙》詩:“誰能犯虎乙,終是挈魚丙。”
青丙,◆指上天,蒼天。
令丙,◆第三道詔令;法令的第三篇。○《後漢書‧章帝紀》:“律云:‘掠者唯得榜、笞、立。’又令丙:‘箠長短有數。’”[李賢]注:“‘令丙’為篇之次也。○《前書音義》曰:‘令有先後,有令甲、令乙、令丙。’”○《晉書‧刑法志》:“《令丙》有詐自復免,事類眾多,故分為《詐律》。”
付丙丁,◆古以天干配五行,丙、丁屬火,因稱用火焚毀為“付丙丁”。○[明][錢德洪]《平濠記》:“須戒令慎密,又曲為之防可也。目畢即付丙丁,知名不具。”○[明][王守仁]《復童克剛書》:“至於《八策》,斷斷不宜復留,遂會同志諸友共付丙丁,為[克剛]焚此魔障。”亦省作“付丙”。○《負曝閑談》第二五回:“今日[周楷]遞呈封口摺一件,參公賣缺得賄,情節甚重。上意頗怒。公速求[陸軍機]以解此圍,否則恐有不測。十二月初八日名叩。閱後付丙。”◆补证条目■用火焚毁。○宋李光《与胡邦衡书》之七:“承索序引,中間亦草得,前日因私史事,凡平生具草,盡付丙丁,尋亦自悔,更俟神思稍定,紬繹續奉寄也。”
付丙,◆見“付丙丁”。
二丙,◆[大丙山][小丙山]的合稱,在今[陝西省][略陽縣]南三十里。二山相連,有穴出嘉魚。○[宋][宋祁]《益都方物略記‧嘉魚》:“二[丙]之穴,厥產嘉魚,鯉質鱒鱗,為味珍腴。”
丁丙,◆即丙丁,指燈火。○[宋][曾鞏]《送叔延判官》詩:“大馬高車府中罷,一船沿流背丁丙。”
大丙,◆傳說仙人名。○《淮南子‧原道訓》:“昔者[馮夷]、[大丙]之御也,乘雲車,入雲蜺,遊微霧,騖怳忽……末世之御雖有輕車良馬,勁策利鍛,不能與之爭先。”○[高誘]注:“夷或作遲,丙或作白。皆古之得道能御陰陽者也。”○[漢][張衡]《東京賦》:“[大丙]弭節,[風后]陪乘。”
丙字庫(丙字库),◆[明]代內府倉庫。○[明][劉若愚]《酌中志‧內府衙門職掌》:“丙字庫,每歲[浙江]辦納絲棉,合六絲串五絲荒絲,以備各項奏討;而[山東]、[河南]、[順天]等處,歲供棉花絨,則內官之冬衣、軍士之布衣,皆取於此。”
丙夜,◆三更時候,為晚上十一時至翌日凌晨一時。○《南史‧梁紀中》:“祀南郊……先是一日丙夜,南郊令[解滌之]等到郊所履行,忽聞異香三隨風至。”○[宋][陸游]《書雨》詩:“仲冬候始寒,丙夜天正黑。”○[清][昭槤]《嘯亭續錄‧鮑雙五侍郎》:“余邸既遭回祿,公每勸宜急修葺,以存國體,至丙夜修書,洋洋數千語以責之。”
丙穴,◆1.地名。○[大丙山]之穴,在今[陝西省][略陽縣]東南,與[勉縣]接境。○[四川省][城口縣]南、[廣元縣]北、[雅安縣]南亦有[丙穴]。○《文選‧左思<蜀都賦>》:“嘉魚出於[丙穴],良木攢於[褒谷]。”○[李善]注:“[丙穴]在[漢中][沔陽縣]北,有魚穴二所,常以三月取之。○[丙],地名也。”○[唐][杜甫]《將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詩之一:“魚知[丙穴]由來美,酒憶[郫筒]不用酤。”○[清][吳偉業]《送吳門李仲木出守寧羌》詩:“稻近[磻谿]種,魚從[丙穴]嘗。”◆2.魚名,亦泛指嘉魚。○《太平御覽》卷九三七引[晉][張華]《博物志》:“[江陽縣]北有魚穴二所,常以二月八日出魚,魚名丙穴。”○[宋][楊萬里]《謝葉叔羽總領惠雙淮白》詩:“未知丙穴果何似,只恐子魚無此珍。”○[明][陳汝元]《金蓮記‧飯魚》:“日在鼉宮蚊藪,終難振鬣[西江]口;看魚腸自羞,豈是長鋏歌聲丙穴愁。”
丙向,◆南向,即朝南。○[宋][龔鼎臣]《東原錄》:“《地理新舊志》:‘[江淮]間宅與墓,則隨五音取向,宅則皆須西北高、東北下,流水辰巳間出,兼同用丙向為上。’非也。凡宮寺、祠廟、郵館,皆無常主,故用丙向,宅舍則當各隨本音。”
丙舍,◆1.後漢宮中正室兩邊的房屋,以甲乙丙為次,其第三等舍稱丙舍。○《後漢書‧清河孝王慶傳》:“遂出貴人姊妹置丙舍。”○[王先謙]集解引[胡三省]曰:“丙舍,宮中之室,以甲乙丙丁為次也。”○[唐][溫庭筠]《走馬樓三更曲》:“簾間清唱報寒點,丙舍無人遺燼香。”◆2.泛指正室旁的別室,或簡陋的房舍。○[清][袁枚]《上尹制府乞病啟》:“對此日琴堂之官燭,憶當年丙舍之書燈。”○[清][姚際唐]《零丁洋》詩:“我家丙舍兩三楹,性命苟全聊復寄。”◆3.指在墓地的房屋。○[元][迺賢]《秋夜有懷侄元童》詩:“墓田丙舍知何所?一夜令人白髮長。”○[清][黃周星]《補張靈崔瑩合傳》:“六如既合葬[靈]、[瑩],檢[瑩]所遺橐中裝,為置墓田,營丙舍,命[崔恩]居之,以供春秋奠掃之役。”○[清][錢謙益]《重修素心堂記》:“余方營先墓於[拂水],築丙舍墓之西偏。”
丙明,◆光耀炳然。丙,通“炳”。○[漢][揚雄]《太玄‧從中至增》:“盛哉日乎,丙明離章,五色淳光。”○[范望]注:“丙,炳也;離,散也……言日炳然明朗,光耀離散於天下。”
丙科,◆1.[漢]時考試的第三等科目。○《史記‧張丞相列傳》:“﹝[匡衡]﹞才下,數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漢書‧儒林傳序》:“[平帝]時[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業如弟子,勿以為員,歲課甲科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云。”◆2.泛指考試的第三等。○[宋][陸游]《謝賜出身啟》:“明廷錫對,晨趨甲帳之嚴;親札疏恩,暮拜丙科之寵。”
丙鑒(丙鉴),◆明察。丙,通“炳”。○[清][尹會一]《上東軒先生》書之五:“抱此區區,亦有不能已於言者,伏惟丙鑒。”○[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升遷‧迎東兗李道臺》:“仰祈丙鑒,無任寅恭。”
丙火,◆明亮的火光。亦特指太陽。○[唐]謝良輔《秋霧賦》:“及夫丙火方馳,騰蛇欲飛;三辰被汩,五星霏微。”
丙丁,◆1.古代以十榦配五行,丙丁屬火,因稱火為“丙丁”。○《呂氏春秋‧孟夏》:“其日丙丁。”○[高誘]注:“丙丁,火日也。”○[宋][蘇軾]《思無邪齋贊》:“化以丙丁,滋以河車。”○《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餘不多及,閱後乞付丙丁。”○[姚雪垠]《李自成》第三卷第二八章:“朕已再三囑咐,每次給卿手諭,看後即付丙丁。卿萬勿稍有疏忽!”◆2.代詞。猶言某某。○《魏書‧宋世景傳》:“嘗有一吏,休滿還郡,食人雞豚;又有一幹,受人一帽,又食二雞。○[世景]叱之曰,汝何敢食甲乙雞豚,取丙丁之帽?吏幹叩頭伏罪。”
丙殿,◆1.[漢]時稱太子宮。○《漢書‧元后傳》:“皇后使侍中[杜輔]、掖庭令[濁賢]交送[政君]太子宮,見丙殿。”○《漢書‧元后傳》:“太后從容言曰:‘我始入太子家時,見於丙殿,至今五六十歲尚頗識之。’”◆2.指太子。○《舊唐書‧則天皇后紀贊》:“龍漦易貌,丙殿昌儲,胡為穹昊,生此夔魖?”
丙部,◆中國古籍四部分類法之一。○[晉][荀勖]分群書為四部,以史類和雜著為丙部。○[東晉][李充]重分四部,以諸子為丙部。○[隋][唐]以後沿用不變。○《隋書‧經籍志一》:“秘書監[荀勗],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為四部,總括群書……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舊唐書‧經籍志上》:“四部者,甲、乙、丙、丁之次也……丙部為子。”參見“四部書”。
魏丙,◆[漢]相[魏相]和[丙吉]的並稱。○[宋][蘇轍]《司馬溫公輓詞》之三:“[魏][丙]生前友,俱傳[漢]相名。”
丙「丙」022
丙丙,◆光明貌。丙,通“炳”。○[唐][無名氏]《灌畦暇語》:“卒其所以師焉,丙丙如丹夫,是之謂善學。”
魚丙(鱼丙),◆魚尾。魚的尾部形如丙字,故稱。○[清][曹寅]《聞蛙》詩:“誰能犯虎乙,終是挈魚丙。”
青丙,◆指上天,蒼天。
令丙,◆第三道詔令;法令的第三篇。○《後漢書‧章帝紀》:“律云:‘掠者唯得榜、笞、立。’又令丙:‘箠長短有數。’”[李賢]注:“‘令丙’為篇之次也。○《前書音義》曰:‘令有先後,有令甲、令乙、令丙。’”○《晉書‧刑法志》:“《令丙》有詐自復免,事類眾多,故分為《詐律》。”
付丙丁,◆古以天干配五行,丙、丁屬火,因稱用火焚毀為“付丙丁”。○[明][錢德洪]《平濠記》:“須戒令慎密,又曲為之防可也。目畢即付丙丁,知名不具。”○[明][王守仁]《復童克剛書》:“至於《八策》,斷斷不宜復留,遂會同志諸友共付丙丁,為[克剛]焚此魔障。”亦省作“付丙”。○《負曝閑談》第二五回:“今日[周楷]遞呈封口摺一件,參公賣缺得賄,情節甚重。上意頗怒。公速求[陸軍機]以解此圍,否則恐有不測。十二月初八日名叩。閱後付丙。”◆补证条目■用火焚毁。○宋李光《与胡邦衡书》之七:“承索序引,中間亦草得,前日因私史事,凡平生具草,盡付丙丁,尋亦自悔,更俟神思稍定,紬繹續奉寄也。”
付丙,◆見“付丙丁”。
二丙,◆[大丙山][小丙山]的合稱,在今[陝西省][略陽縣]南三十里。二山相連,有穴出嘉魚。○[宋][宋祁]《益都方物略記‧嘉魚》:“二[丙]之穴,厥產嘉魚,鯉質鱒鱗,為味珍腴。”
丁丙,◆即丙丁,指燈火。○[宋][曾鞏]《送叔延判官》詩:“大馬高車府中罷,一船沿流背丁丙。”
大丙,◆傳說仙人名。○《淮南子‧原道訓》:“昔者[馮夷]、[大丙]之御也,乘雲車,入雲蜺,遊微霧,騖怳忽……末世之御雖有輕車良馬,勁策利鍛,不能與之爭先。”○[高誘]注:“夷或作遲,丙或作白。皆古之得道能御陰陽者也。”○[漢][張衡]《東京賦》:“[大丙]弭節,[風后]陪乘。”
丙字庫(丙字库),◆[明]代內府倉庫。○[明][劉若愚]《酌中志‧內府衙門職掌》:“丙字庫,每歲[浙江]辦納絲棉,合六絲串五絲荒絲,以備各項奏討;而[山東]、[河南]、[順天]等處,歲供棉花絨,則內官之冬衣、軍士之布衣,皆取於此。”
丙夜,◆三更時候,為晚上十一時至翌日凌晨一時。○《南史‧梁紀中》:“祀南郊……先是一日丙夜,南郊令[解滌之]等到郊所履行,忽聞異香三隨風至。”○[宋][陸游]《書雨》詩:“仲冬候始寒,丙夜天正黑。”○[清][昭槤]《嘯亭續錄‧鮑雙五侍郎》:“余邸既遭回祿,公每勸宜急修葺,以存國體,至丙夜修書,洋洋數千語以責之。”
丙穴,◆1.地名。○[大丙山]之穴,在今[陝西省][略陽縣]東南,與[勉縣]接境。○[四川省][城口縣]南、[廣元縣]北、[雅安縣]南亦有[丙穴]。○《文選‧左思<蜀都賦>》:“嘉魚出於[丙穴],良木攢於[褒谷]。”○[李善]注:“[丙穴]在[漢中][沔陽縣]北,有魚穴二所,常以三月取之。○[丙],地名也。”○[唐][杜甫]《將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詩之一:“魚知[丙穴]由來美,酒憶[郫筒]不用酤。”○[清][吳偉業]《送吳門李仲木出守寧羌》詩:“稻近[磻谿]種,魚從[丙穴]嘗。”◆2.魚名,亦泛指嘉魚。○《太平御覽》卷九三七引[晉][張華]《博物志》:“[江陽縣]北有魚穴二所,常以二月八日出魚,魚名丙穴。”○[宋][楊萬里]《謝葉叔羽總領惠雙淮白》詩:“未知丙穴果何似,只恐子魚無此珍。”○[明][陳汝元]《金蓮記‧飯魚》:“日在鼉宮蚊藪,終難振鬣[西江]口;看魚腸自羞,豈是長鋏歌聲丙穴愁。”
丙向,◆南向,即朝南。○[宋][龔鼎臣]《東原錄》:“《地理新舊志》:‘[江淮]間宅與墓,則隨五音取向,宅則皆須西北高、東北下,流水辰巳間出,兼同用丙向為上。’非也。凡宮寺、祠廟、郵館,皆無常主,故用丙向,宅舍則當各隨本音。”
丙舍,◆1.後漢宮中正室兩邊的房屋,以甲乙丙為次,其第三等舍稱丙舍。○《後漢書‧清河孝王慶傳》:“遂出貴人姊妹置丙舍。”○[王先謙]集解引[胡三省]曰:“丙舍,宮中之室,以甲乙丙丁為次也。”○[唐][溫庭筠]《走馬樓三更曲》:“簾間清唱報寒點,丙舍無人遺燼香。”◆2.泛指正室旁的別室,或簡陋的房舍。○[清][袁枚]《上尹制府乞病啟》:“對此日琴堂之官燭,憶當年丙舍之書燈。”○[清][姚際唐]《零丁洋》詩:“我家丙舍兩三楹,性命苟全聊復寄。”◆3.指在墓地的房屋。○[元][迺賢]《秋夜有懷侄元童》詩:“墓田丙舍知何所?一夜令人白髮長。”○[清][黃周星]《補張靈崔瑩合傳》:“六如既合葬[靈]、[瑩],檢[瑩]所遺橐中裝,為置墓田,營丙舍,命[崔恩]居之,以供春秋奠掃之役。”○[清][錢謙益]《重修素心堂記》:“余方營先墓於[拂水],築丙舍墓之西偏。”
丙明,◆光耀炳然。丙,通“炳”。○[漢][揚雄]《太玄‧從中至增》:“盛哉日乎,丙明離章,五色淳光。”○[范望]注:“丙,炳也;離,散也……言日炳然明朗,光耀離散於天下。”
丙科,◆1.[漢]時考試的第三等科目。○《史記‧張丞相列傳》:“﹝[匡衡]﹞才下,數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漢書‧儒林傳序》:“[平帝]時[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業如弟子,勿以為員,歲課甲科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云。”◆2.泛指考試的第三等。○[宋][陸游]《謝賜出身啟》:“明廷錫對,晨趨甲帳之嚴;親札疏恩,暮拜丙科之寵。”
丙鑒(丙鉴),◆明察。丙,通“炳”。○[清][尹會一]《上東軒先生》書之五:“抱此區區,亦有不能已於言者,伏惟丙鑒。”○[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升遷‧迎東兗李道臺》:“仰祈丙鑒,無任寅恭。”
丙火,◆明亮的火光。亦特指太陽。○[唐]謝良輔《秋霧賦》:“及夫丙火方馳,騰蛇欲飛;三辰被汩,五星霏微。”
丙丁,◆1.古代以十榦配五行,丙丁屬火,因稱火為“丙丁”。○《呂氏春秋‧孟夏》:“其日丙丁。”○[高誘]注:“丙丁,火日也。”○[宋][蘇軾]《思無邪齋贊》:“化以丙丁,滋以河車。”○《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餘不多及,閱後乞付丙丁。”○[姚雪垠]《李自成》第三卷第二八章:“朕已再三囑咐,每次給卿手諭,看後即付丙丁。卿萬勿稍有疏忽!”◆2.代詞。猶言某某。○《魏書‧宋世景傳》:“嘗有一吏,休滿還郡,食人雞豚;又有一幹,受人一帽,又食二雞。○[世景]叱之曰,汝何敢食甲乙雞豚,取丙丁之帽?吏幹叩頭伏罪。”
丙殿,◆1.[漢]時稱太子宮。○《漢書‧元后傳》:“皇后使侍中[杜輔]、掖庭令[濁賢]交送[政君]太子宮,見丙殿。”○《漢書‧元后傳》:“太后從容言曰:‘我始入太子家時,見於丙殿,至今五六十歲尚頗識之。’”◆2.指太子。○《舊唐書‧則天皇后紀贊》:“龍漦易貌,丙殿昌儲,胡為穹昊,生此夔魖?”
丙部,◆中國古籍四部分類法之一。○[晉][荀勖]分群書為四部,以史類和雜著為丙部。○[東晉][李充]重分四部,以諸子為丙部。○[隋][唐]以後沿用不變。○《隋書‧經籍志一》:“秘書監[荀勗],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為四部,總括群書……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舊唐書‧經籍志上》:“四部者,甲、乙、丙、丁之次也……丙部為子。”參見“四部書”。
魏丙,◆[漢]相[魏相]和[丙吉]的並稱。○[宋][蘇轍]《司馬溫公輓詞》之三:“[魏][丙]生前友,俱傳[漢]相名。”
神秘的“天干地支”二十二字详解之“丙”
《说文解字》之十天干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第三讲:丙
古代的科举考试,除了考学问之外,还要看你的书法(以书取仁),所以在古代凡涉及文字的东西,如皇帝的圣旨、大臣的奏章、科考的卷子、民间的书信契约、甚至药方子,用今天的审美观点来看,那都是书法作品。书法是读书人的基本功,读过大书的人都能写一手好字。
字写的好不好,首先要看结构。字架子没搭好,笔画不成比例,字当然就难看。所以在过去,学写字先要描红;学打拳的先要扎马步桩。拳架子没摆好就开始学套路、字架子没搭好就开始写行书,结果一定是歪歪扭扭、不成体统。
我们经常说“字如其人”。西方有“笔迹学”,专门为法庭判案提供证据。
汉字每一笔一划都有意义,只要你一下笔,每个笔画就都带有你的信息。如果你能解读这些信息,感应到对方潜意识的层次,那么对方所具备的信息就能够被你解读出来。
进入正题,我们今天讲十天干第三个字:“丙”。“丙”字甲骨文
“丙”字 邓石如 篆书写法
“丙”字是象形字,在甲骨文和金文里面,“丙”的字型是个有两只脚的青铜器,里边可以点灯。
所以这个“丙”字,又有炳然通明的意思,和带火字边的“炳”字是同样的一个意思。
但是在后来的字典里边,“丙”字都按照会意字来解。
比如在《康熙字典》里边,把“丙”归在“一”部,它“从一入冂”,也就是把“丙”字拆成一个“一”字,下边一个入字和一个冂(冂读音jiōng,字意:远界也。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冂。象远界也。)字。
入和冂又组成了“内”字。(注意:“内”字的解释本来就是:内,入也。从口,自外而入也。)
“一”是什么意思呢?“一”是道体,称为“元”,我在之前《说文解字》的文章里解释过“元”(“元”的说文解字)。
“一”可以横着写,也可能竖着写。“一画分阴阳”是横着写的“一”,它可以分割出不同维度的空间。古代有传说,伏羲“一画开天”,就是说“一”画分天地,也就像把空间分割出了不同的维度。(盘古一斧天开劈地,斧子的轨迹也是个“一”嘛。)
纵向垂天地,是竖着写的“一”,它是生命之气的流动。我们讲的“元气”,上一讲的“太乙”都是纵向的“一”,是生命之气的流动(“乙” 说文解字)。
下面的“内”,又读作“纳”,是真一之气流入体内,赋予生命以动力,成为生命之火。
所以“丙”在五行里边又称为“丙火”。
《说文解字》里说:
“丙,位南方,万物成,炳然,有文明之象(人类文明的象征就是会使用火)。”
“丙”在十个天干中排第三位,居南方,属火,所以在汉语里“付之丙丁”就是把东西烧掉的意思。(丁,也是居南方,属火。丙属阳火,丁属阴火。一阴一阳。)
此外“丙”这个读音通“病”,阳气不足就是病的开始。
我们看“病”这个字,从疒从丙。“疒”读音nè,表示倚靠(象形),人有疾病,像靠着、挨着的样子。《说文解字》里说“丙”的象是
“阴气初起,阳气将亏,体内一阴生,阳始亏,病初起”。
所以“丙”音通“病”。后世把“疾病”两个字组合连用了,其实,病是指内伤、疾是指外伤。
我们看“疾”这个字,从疒从矢,矢就是箭,就是被人射中一箭的意思。所以说“疾”是指外伤。
古书《尔雅·释鱼》曰:‘鱼枕谓之丁,鱼肠谓之乙,鱼尾谓之丙’。乙之象鱼肠,丙之象鱼尾,可无庸说。”但是汉朝以后就不用这个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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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是根据刘弘毅老师的语音课件加以整编、修改、补充,如有不足之处还请大家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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