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是什么意思(濠是什么意思和含义)
江南“钱王射潮”传说考略
浙江新闻客户端 钱汉东
农历八月十八是潮神的生日,这一天钱塘江潮头最高,水势更是排山倒海,每年前来观赏这天下奇观者成千上万,江南民间留下的“钱王射潮”之传说,家喻户晓,流传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它折射出先民人定胜天的人文理想。我曾几度在海宁和杭州领略过钱塘大潮汹涌澎湃的气势,对大自然的神奇魅力感叹不已。
曾经的钱塘江潮水冲垮堤岸,严重影响杭州城市的发展。据史料记载:誉为人间天堂的杭州西湖附近,隋末唐初还是一片沼泽地,农民开垦的田地常遭水患,加上政局动荡,民不聊生,杭州户籍仅15380户,在五代吴越国国王钱镠的治理下,修塘筑堤,发展农商,人口激增至10万余户、50余万人。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认为“北宋时杭州有‘东南第一州’之誉,绝非过当”。
一、“钱王射潮”传说起始
从现代科学来看,钱江大潮是因为太阳和月球引力作用,加上钱塘江入海口喇叭状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天下第一潮”。但在钱王时代,人们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
目睹江潮之患,钱王立志根除之,下决心要大力兴修水利。910年,钱镠上书后梁朝廷指出:“目击平原沃野,尽成江水汪洋,虽值干戈扰攘之后,即兴筑塘修堤之举。”在杭州,他主持修建捍海石塘,调集数十万军民,在钱江北岸开展了气壮山河的水利大会战,从六和塔一直到艮山门,筑起了一道长达338593丈的捍海石塘。同时他还派人疏浚了西湖、太湖、鉴湖、南湖和东钱湖等。在海盐境内,高筑海塘,建造堰闸,疏浚河道。每次浩浩荡荡地开工,辛辛苦苦地修筑,眼看大功告成,但在汹涌澎湃的大潮面前,不堪一击,无功而返。大臣劝钱王放弃修筑,钱王问何故,答曰:潮神作乱,修好就冲毁。钱王听之非常生气,遂在八月十八潮水最大日,令万名弓弩手候在江边。当潮水万马奔腾般涌来时,钱王带头张弓搭箭,直追到六和塔附近,周边百姓也纷纷前来助威,在万箭齐发、万民齐呼的强大威力下,原本气壮山河的潮水竟然后退了,消失了。尔后,钱王为镇压潮神而建起了六和塔。
在钱镠怒射钱塘潮之后,海堤终于建成。因镇潮有功,六和塔得到朝廷表彰受赐田产。钱王造福百姓,福泽千年。民众为纪念钱镠王射潮的功德,把江边的海堤,称为“钱王堤”,把钱塘江海塘称为“钱塘”,民众还尊称他为“海龙王”。海盐吴王庙,始建于宋崇宁年间,里面供奉着吴越国王钱鏐。钱镠清除了钱塘江的潮侵之患,在民间留下了“钱王射潮”的美丽传说,表达了中华民族战天斗地的意志和精神。这传说在《钱唐县志》《十国春秋·武肃王世家下》《宋史·河渠志》等都有记载,
如今,我们来到钱塘江畔杭州滨江公园和西湖钱王祠前,都能看到高高矗立着的巨型雕塑。不管“钱王射潮”结果如何,但民众始终没有忘记钱王治理水患的功绩。
二、“钱王射潮”传说始于宋
“钱王射潮”,经过千百年来民间艺人的创作、文人雅士的修饰,越来越富有传奇韵味、浪漫色彩,也许,当人类面对重大的灾难时,“钱王射潮”或许能给人们一点想象,一丝宽慰,一种力量。
“钱王射潮”的传说,最早见于北宋,据北宋《吴越备史》记载:“(后梁开平四年)八月始筑捍海塘,王因江涛冲激,命强弩以射涛头,遂定其基。复建候潮、通江等城门。”注云:“初定其基,而江涛昼夜冲激,沙岸板筑不能就。王命强弩五百以射涛头,又亲筑胥山祠,仍为题诗一章,函钥置于海门,其略曰:‘为报龙神并水府,钱塘借取筑钱城。’既而潮头遂趋西陵,王乃命运巨石,盛以竹笼,植巨材捍之。城基始定。其重濠累堑,通衢广陌,亦由是而成焉。”
“胥山祠”即祭祀春秋时期吴国重臣伍子胥的庙宇。唐元和十年(815),杭州刺史卢元辅撰《胥山祠铭》,肯定了伍子胥作为地方保护神的地位。据《吴越备史》引佚名氏《封胥山祠》记载:唐乾宁三年(896),钱镠在抵御董昌的进攻时,曾以“沙路之患未弭,乃祭江海而祷胥山祠。一夕惊涛,沙路悉毁,江堧一隅无所患矣”。钱镠早年曾借助伍子胥的“神力”,来消除在江海上遇到的困境。
《宋史·河渠志》在论述浙江(今钱塘江)海塘的筑造时,基本沿用了前者的记载。苏轼做过杭州太守,撰《表忠观碑》云:“强弩射潮,江海为东”。这说明北宋时这则传说在杭州已得到了官方的肯定。
但是此传说在新旧《五代史》《资治通鉴》都没有记载。可见北宋早期此传说还未获得中原知识精英的认可。一直到了南宋,此传说不仅见于官修的地方志,也散见于各种笔记中,这也许与杭州地位提升、文化实力增强有关。朱熹曾评论道:“临安铁箭,只是钱王将此摇动人心,使神之。”换言之,钱镠射潮是一种政治宣传行为,目的在于使自身的统治神圣化。朱熹这一见识非同凡响,钱镠作为吴越王国的开创者,用“摇动人心”凝聚人心、维护统治亦无可厚非。
“钱王射潮”传说到元明时期又增加了更多细节,进入清代后,内容更为完美并趋于定型。清嘉庆年间,出现了汇编性质的《捍海塘志》。随着岁月的流逝,社会的发展,现实中难以实现的事物,人们喜欢在似幻似真的传说中得以满足。
其实,用射箭方式战胜潮水,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比如《水经注》载晋代贰师将军索劢在楼兰屯田射水,后世还流传过东汉伏波将军马援在岭南射潮的故事。古人企图借神力镇压海潮的做法在宋代也有记载,如两宋之际方勺的《泊宅编》云:“政和丙申岁,杭州汤村海溢,坏居民田庐凡数十里,朝廷降铁符十道以镇之。”《吴越备史》记载了钱王射潮的故事,说钱镠借助的是道教的力量;到了南宋初年,又增添了佛教的内容,这与那时两浙地区佛教道教盛行有关。
三.捍海塘遗址的发现
宋代以降,我国的经济中心逐步向江南迁移,两浙税赋支撑着国家的命脉。朝廷对江南的海塘进行大规模兴修,一直到清代最终完成。清乾隆朝的《两浙海塘通志》《海塘录》就是对东南沿海海塘修筑史的总结。
虽说唐代以前浙江也有海塘建设,但那时是零星进行的。钱镠开风气之先,大规模筑造捍海石塘,加之钱王的名望和功绩,故为后世所铭记。近四十年考古发掘证明,钱王治水修海塘是确实存在的,并非杜撰。1983年,五代时期捍海石塘遗址被发现并发掘,其地点位于杭州市江城路。1985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发表的《五代钱氏捍海塘发掘简报》中写道:“五代钱氏捍海塘遗迹暴露于距地表约3米深处,其上叠压六个地层”,“揭去上面六层堆积,就暴露了钱氏捍海塘”;“捍海塘是用石头、竹木和细沙土等材料筑成的。海塘基础宽25.25米、面部宽8.75米、残高5.05米。钱氏捍海塘属‘竹笼石塘’结构,它有扎实稳固的基础,有立于水际的巨大‘滉柱’和建筑讲究的塘面保护层”。
2014年,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再次对捍海塘遗址迎水面、顶面、背水面进行考古发掘,相关成果发表在2015年2月13日的《中国文物报》上。学者认为,如果没有对钱塘江的治理就没有杭州城。因潮水冲击的缘故,当时钱塘江两岸堤坝非常难修。钱镠有首《筑塘》诗,抒发了心中的忧虑和期盼:“天分浙水应东溟,日夜波涛不暂停。千尺巨堤冲欲裂,万人力御势须平。吴都地窄兵师广,罗刹名高海众狞。为报龙神并水府,钱塘且借作钱城。”
开平四年(公元910年),吴越王钱镠在杭州候潮门外和通江门外,用“石囤木桩法”构筑海塘。这种方法是编竹为笼,将石块装在竹笼内,码于海滨,堆成海塘,再在塘前塘后打上粗大的木桩加固,还在上面铺上大石。这种新塘,不像土塘那样经不起潮水冲刷,比较坚固,防潮汐的性能较好。《中国科学技术史》认为“竹笼法”是“按照灌县的做法”,即李冰修都江堰的方法,用竹笼巨石巩固江堰。显然,钱镠筑杭州海塘借鉴于此。其实竹笼法早在西汉已用于修建黄河堤坝。《吴越备史》记录了修筑捍海石塘的三个步骤:运来巨石;用竹笼将巨石固定住;在石塘前植入大型树干,作为防护。沈括《梦溪笔谈》对北宋时期的捍海塘有所叙述:“钱塘江,钱氏时为石堤,堤外又植大木十余行,谓之‘滉柱’。宝元、康定年间,人有献议,取滉柱可得良材数十万,杭帅以为然。既而旧木出水,皆朽败不可用,而滉柱一空,石堤为洪涛所激,岁岁摧决。盖昔人埋柱以折其怒势,不与水争力,故江涛不能为害。”
钱王修筑的捍海石塘,缓解了海潮入侵对杭州的威胁,保障了农业、商业等的发展。清雍正三年(1725)六月,钱镠因为修建海塘的功德,被清廷册封为诚应武肃王,成为朝廷认定的海神而受到祭祀。
“钱王射潮”的传说告诉我们,两浙民众曾向大自然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治水会战,它反映了民众敢于挑战海神以及建设美丽家园,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今天我们需要从更广、更高的视角,来看待流传千年的“钱王射潮”的传说,“钱王射潮”修筑捍海石塘的善举,决心和毅力,将成为激励后人勇于挑战各种自然灾害并赢得胜利的信念与动力。
(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田野考古学者)
江南“钱王射潮”传说考略
浙江新闻客户端 钱汉东
农历八月十八是潮神的生日,这一天钱塘江潮头最高,水势更是排山倒海,每年前来观赏这天下奇观者成千上万,江南民间留下的“钱王射潮”之传说,家喻户晓,流传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它折射出先民人定胜天的人文理想。我曾几度在海宁和杭州领略过钱塘大潮汹涌澎湃的气势,对大自然的神奇魅力感叹不已。
曾经的钱塘江潮水冲垮堤岸,严重影响杭州城市的发展。据史料记载:誉为人间天堂的杭州西湖附近,隋末唐初还是一片沼泽地,农民开垦的田地常遭水患,加上政局动荡,民不聊生,杭州户籍仅15380户,在五代吴越国国王钱镠的治理下,修塘筑堤,发展农商,人口激增至10万余户、50余万人。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认为“北宋时杭州有‘东南第一州’之誉,绝非过当”。
一、“钱王射潮”传说起始
从现代科学来看,钱江大潮是因为太阳和月球引力作用,加上钱塘江入海口喇叭状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天下第一潮”。但在钱王时代,人们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
目睹江潮之患,钱王立志根除之,下决心要大力兴修水利。910年,钱镠上书后梁朝廷指出:“目击平原沃野,尽成江水汪洋,虽值干戈扰攘之后,即兴筑塘修堤之举。”在杭州,他主持修建捍海石塘,调集数十万军民,在钱江北岸开展了气壮山河的水利大会战,从六和塔一直到艮山门,筑起了一道长达338593丈的捍海石塘。同时他还派人疏浚了西湖、太湖、鉴湖、南湖和东钱湖等。在海盐境内,高筑海塘,建造堰闸,疏浚河道。每次浩浩荡荡地开工,辛辛苦苦地修筑,眼看大功告成,但在汹涌澎湃的大潮面前,不堪一击,无功而返。大臣劝钱王放弃修筑,钱王问何故,答曰:潮神作乱,修好就冲毁。钱王听之非常生气,遂在八月十八潮水最大日,令万名弓弩手候在江边。当潮水万马奔腾般涌来时,钱王带头张弓搭箭,直追到六和塔附近,周边百姓也纷纷前来助威,在万箭齐发、万民齐呼的强大威力下,原本气壮山河的潮水竟然后退了,消失了。尔后,钱王为镇压潮神而建起了六和塔。
在钱镠怒射钱塘潮之后,海堤终于建成。因镇潮有功,六和塔得到朝廷表彰受赐田产。钱王造福百姓,福泽千年。民众为纪念钱镠王射潮的功德,把江边的海堤,称为“钱王堤”,把钱塘江海塘称为“钱塘”,民众还尊称他为“海龙王”。海盐吴王庙,始建于宋崇宁年间,里面供奉着吴越国王钱鏐。钱镠清除了钱塘江的潮侵之患,在民间留下了“钱王射潮”的美丽传说,表达了中华民族战天斗地的意志和精神。这传说在《钱唐县志》《十国春秋·武肃王世家下》《宋史·河渠志》等都有记载,
如今,我们来到钱塘江畔杭州滨江公园和西湖钱王祠前,都能看到高高矗立着的巨型雕塑。不管“钱王射潮”结果如何,但民众始终没有忘记钱王治理水患的功绩。
二、“钱王射潮”传说始于宋
“钱王射潮”,经过千百年来民间艺人的创作、文人雅士的修饰,越来越富有传奇韵味、浪漫色彩,也许,当人类面对重大的灾难时,“钱王射潮”或许能给人们一点想象,一丝宽慰,一种力量。
“钱王射潮”的传说,最早见于北宋,据北宋《吴越备史》记载:“(后梁开平四年)八月始筑捍海塘,王因江涛冲激,命强弩以射涛头,遂定其基。复建候潮、通江等城门。”注云:“初定其基,而江涛昼夜冲激,沙岸板筑不能就。王命强弩五百以射涛头,又亲筑胥山祠,仍为题诗一章,函钥置于海门,其略曰:‘为报龙神并水府,钱塘借取筑钱城。’既而潮头遂趋西陵,王乃命运巨石,盛以竹笼,植巨材捍之。城基始定。其重濠累堑,通衢广陌,亦由是而成焉。”
“胥山祠”即祭祀春秋时期吴国重臣伍子胥的庙宇。唐元和十年(815),杭州刺史卢元辅撰《胥山祠铭》,肯定了伍子胥作为地方保护神的地位。据《吴越备史》引佚名氏《封胥山祠》记载:唐乾宁三年(896),钱镠在抵御董昌的进攻时,曾以“沙路之患未弭,乃祭江海而祷胥山祠。一夕惊涛,沙路悉毁,江堧一隅无所患矣”。钱镠早年曾借助伍子胥的“神力”,来消除在江海上遇到的困境。
《宋史·河渠志》在论述浙江(今钱塘江)海塘的筑造时,基本沿用了前者的记载。苏轼做过杭州太守,撰《表忠观碑》云:“强弩射潮,江海为东”。这说明北宋时这则传说在杭州已得到了官方的肯定。
但是此传说在新旧《五代史》《资治通鉴》都没有记载。可见北宋早期此传说还未获得中原知识精英的认可。一直到了南宋,此传说不仅见于官修的地方志,也散见于各种笔记中,这也许与杭州地位提升、文化实力增强有关。朱熹曾评论道:“临安铁箭,只是钱王将此摇动人心,使神之。”换言之,钱镠射潮是一种政治宣传行为,目的在于使自身的统治神圣化。朱熹这一见识非同凡响,钱镠作为吴越王国的开创者,用“摇动人心”凝聚人心、维护统治亦无可厚非。
“钱王射潮”传说到元明时期又增加了更多细节,进入清代后,内容更为完美并趋于定型。清嘉庆年间,出现了汇编性质的《捍海塘志》。随着岁月的流逝,社会的发展,现实中难以实现的事物,人们喜欢在似幻似真的传说中得以满足。
其实,用射箭方式战胜潮水,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比如《水经注》载晋代贰师将军索劢在楼兰屯田射水,后世还流传过东汉伏波将军马援在岭南射潮的故事。古人企图借神力镇压海潮的做法在宋代也有记载,如两宋之际方勺的《泊宅编》云:“政和丙申岁,杭州汤村海溢,坏居民田庐凡数十里,朝廷降铁符十道以镇之。”《吴越备史》记载了钱王射潮的故事,说钱镠借助的是道教的力量;到了南宋初年,又增添了佛教的内容,这与那时两浙地区佛教道教盛行有关。
三.捍海塘遗址的发现
宋代以降,我国的经济中心逐步向江南迁移,两浙税赋支撑着国家的命脉。朝廷对江南的海塘进行大规模兴修,一直到清代最终完成。清乾隆朝的《两浙海塘通志》《海塘录》就是对东南沿海海塘修筑史的总结。
虽说唐代以前浙江也有海塘建设,但那时是零星进行的。钱镠开风气之先,大规模筑造捍海石塘,加之钱王的名望和功绩,故为后世所铭记。近四十年考古发掘证明,钱王治水修海塘是确实存在的,并非杜撰。1983年,五代时期捍海石塘遗址被发现并发掘,其地点位于杭州市江城路。1985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发表的《五代钱氏捍海塘发掘简报》中写道:“五代钱氏捍海塘遗迹暴露于距地表约3米深处,其上叠压六个地层”,“揭去上面六层堆积,就暴露了钱氏捍海塘”;“捍海塘是用石头、竹木和细沙土等材料筑成的。海塘基础宽25.25米、面部宽8.75米、残高5.05米。钱氏捍海塘属‘竹笼石塘’结构,它有扎实稳固的基础,有立于水际的巨大‘滉柱’和建筑讲究的塘面保护层”。
2014年,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再次对捍海塘遗址迎水面、顶面、背水面进行考古发掘,相关成果发表在2015年2月13日的《中国文物报》上。学者认为,如果没有对钱塘江的治理就没有杭州城。因潮水冲击的缘故,当时钱塘江两岸堤坝非常难修。钱镠有首《筑塘》诗,抒发了心中的忧虑和期盼:“天分浙水应东溟,日夜波涛不暂停。千尺巨堤冲欲裂,万人力御势须平。吴都地窄兵师广,罗刹名高海众狞。为报龙神并水府,钱塘且借作钱城。”
开平四年(公元910年),吴越王钱镠在杭州候潮门外和通江门外,用“石囤木桩法”构筑海塘。这种方法是编竹为笼,将石块装在竹笼内,码于海滨,堆成海塘,再在塘前塘后打上粗大的木桩加固,还在上面铺上大石。这种新塘,不像土塘那样经不起潮水冲刷,比较坚固,防潮汐的性能较好。《中国科学技术史》认为“竹笼法”是“按照灌县的做法”,即李冰修都江堰的方法,用竹笼巨石巩固江堰。显然,钱镠筑杭州海塘借鉴于此。其实竹笼法早在西汉已用于修建黄河堤坝。《吴越备史》记录了修筑捍海石塘的三个步骤:运来巨石;用竹笼将巨石固定住;在石塘前植入大型树干,作为防护。沈括《梦溪笔谈》对北宋时期的捍海塘有所叙述:“钱塘江,钱氏时为石堤,堤外又植大木十余行,谓之‘滉柱’。宝元、康定年间,人有献议,取滉柱可得良材数十万,杭帅以为然。既而旧木出水,皆朽败不可用,而滉柱一空,石堤为洪涛所激,岁岁摧决。盖昔人埋柱以折其怒势,不与水争力,故江涛不能为害。”
钱王修筑的捍海石塘,缓解了海潮入侵对杭州的威胁,保障了农业、商业等的发展。清雍正三年(1725)六月,钱镠因为修建海塘的功德,被清廷册封为诚应武肃王,成为朝廷认定的海神而受到祭祀。
“钱王射潮”的传说告诉我们,两浙民众曾向大自然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治水会战,它反映了民众敢于挑战海神以及建设美丽家园,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今天我们需要从更广、更高的视角,来看待流传千年的“钱王射潮”的传说,“钱王射潮”修筑捍海石塘的善举,决心和毅力,将成为激励后人勇于挑战各种自然灾害并赢得胜利的信念与动力。
(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田野考古学者)
人人可触及的民俗文化(1)——婚姻的含义及其演变
文|王玉杰
婚姻是人生之大事。《周易·系辞下》说:“天地姻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这是指人类自身的生产而说的。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即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中,婚姻不但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而且也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人,物质产品便无人制造,而作为人类精神产品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也便无从谈起。正是基于此,古人对婚姻的重要性的认识是相当深刻的。
婚姻直接影响到不同家族间的关系和社会的治乱。《礼记·昏义》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和谐,家族间的关系便会密切,反之,则纠纷不断。所以,婚姻对于家庭的利害,甚至要远远超过夫妻双方的个人利益。在我国历史上,某些中央王朝所实行的“和亲”政策,就是利用婚姻的作用,融洽民族关系,对安定政治局面,曾起到过十分积极的作用。
(一)“婚姻”的含义:
1、指男女结为夫妻。古籍中,“婚”字常写作“昏”,即黄昏之义。“姻”《说文》释为:“壻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婚姻”之本义,即男女黄昏之时相亲相爱,这是婚姻的主要含义。
《诗经·邶风》诗对此有生动的描绘:“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中心是悼。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往莫来,悠悠我思。”这首诗是一个恋爱中女子的咏叹,他的恋人喜怒无常,相见时,她为他的放荡不羁而悲伤;不见时,又坠入深切而莫名的怀念之中。情人们在黄昏时约会的习俗,后代仍然常见。欧阳修《生查子》:“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所描述的也是这种情景。
古代婚礼在黄昏时举行,即“娶婦以昏时。”“婚姻”之意义由黄昏时的男女相亲相爱,逐步演变为黄昏时举行婚礼,从制度上固定下来。
2、指嫁娶。女子结婚为嫁,男子把女子接过来成亲为娶。这一“嫁”一“娶”,实际上已经有背于男女相亲相爱的“婚姻”本义,这是父权和夫权制社会的概念,被打上了男尊女卑的烙印。相对于原始的婚姻状况来说,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婚姻制度上的发展。
在夫权制社会中,女子出嫁曰“归”。“归”《说文》释“女嫁也”。“嫁”字本身即意味着有家。《说文》又说:“娶,取妇也。”可见,所谓“娶”就是把别人家的女子,如同取物一般取到自己家中来。反映出,夫权制社会中的婚姻,男子是主动的,而女子是被动的。男子可以说“娶妻、娶妇”,而女方则只能说“嫁女、嫁妹”,而不能说“娶夫”。表面上看嫁娶等于婚姻,实际上,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地位已经很不同了。
3、泛指有婚姻关系的亲家。《尔雅·释亲》:“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但是,这样的称谓即使在古代也并不多见,后世则径为“亲家”所代替了。
(二)婚姻制度的演变
自古以来的婚姻,从形式上说,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主要形式。群婚制和对偶制盛行于原始社会,而一夫一妻制从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实行以来,经历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至今仍在实行。其间,又有过各种形式的过渡婚制和变相婚制以为补充。
1、群婚,又叫杂交、杂婚,即整个原始群的男女互相发生行为。它实行于原始群时代,即恩格斯所说的蒙昧时代,并一直延续于旧石器时代的后期。一般认为,距今一万八千余年的周口店山顶洞人,他们所实行的便是群婚。《吕氏春秋·恃君览》说:“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奈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这是对群婚生活的描述。
2、族内婚,又称血族婚:即是在血缘氏族内部排除了父母辈与子女间的婚配,只允许同辈男女间相互占有的婚姻形式。从时间上看,约开始于距今一万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初期。民间传说,伏羲、女蜗既是兄妹,又是夫妻,汉画像石中的伏羲、女蜗也皆为龙首、蛇身、两尾相交,象征夫妻的形象,所反映的即是血族婚的内容。
3、族外婚,又称亚血族婚:即已排除了本氏族的兄弟姐妹间的通婚,只有不同氏族的兄弟或姐妹间才可以互相配偶。比如说,甲氏族的男子只有在乙氏族的女子中才能寻找配偶;反过来,乙氏族的男子只有在甲氏族的女子中才能寻找配偶。由于相互的配偶是不固定的,所以父亲是集体的父辈,母亲也是集体的母辈,即所谓“共夫”或“共妻”。这是母系氏族社会晚期,即距今六、七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中后期的婚姻形式。亚血族婚虽然要求男子从女方居住,但男子死后还要葬回自己原来氏族的墓地,而且也不能同本氏族的姊妹合葬。
4、对偶婚:即是亚血族婚的配偶范围逐渐缩小,异性的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一对一对地进行同居。其间,“与长姊配偶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姊妹也娶为妻。”这在古书中被称作“媵”(yìng)制。对偶婚中的成年男子们要到女方氏族中去过同居生活,而男女两性的结合也不十分固定,所生子女“知母不知父”,世系按母系计算,女子在家庭和社会中占有主导的地位。
5、一夫一妻制:又称单婚。对偶婚的男女长时期的固定同居,便成为一夫一妻制。这是女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以后的婚制。一夫一妻制的形成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是分不开的。汉字的“家”,即是在房中养猪(豕)之义。这说明氏族社会的集体驯养业已为个体经济所代替。而经济上的自私,即加速了一夫一妻制的形成,也使具有专一性和排他性的爱情开始萌芽,这又是人类的一大进步。一夫一妻制是父系氏族社实行的婚制,所以其时的女子便脱离了原来自己的氏族,而出嫁到男方。夫妻死后可以合葬于男方墓地,所生子女也改以父系计算世系。据史料记载,夏人自禹以后,商人自契以后,周人自弃(即后稷)以后,便都开始由父系来计算世系了。这种婚姻制度至今仍在实行。
6、收继制:又称转房制。其主要特点是子弟在父兄死后,可以娶庶母及寡嫂为妻,实际是一夫多妻制的变相形式。这种婚制主要盛行于春秋时期,而且多存在于统治阶级家庭中,奴隶主把妇女看作是家长的一种活财产,而让子弟以直接和合法的资格继承之。收继婚在古籍文献中称作“烝”、“报”,所生子女享有合法的地位。
(三)婚姻的种类
由于社会制度的变革,经济发展,社会人口的增长,婚姻的类型也不断发生变异。自古至今,本地民间社会实行的婚姻形式,可以举出以下15种。
1、初婚:男女青年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而第一次结婚者为初婚。
2、再婚:初婚后,因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后,一方或双方再次结婚的称为再婚。
3、重婚:指男女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人之间,非法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以及虽未登记结婚,但公开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根据刑法规定,这是重婚犯罪。
4、童养婚:即先养后娶的童养媳。这是一种具有领养关系,带有极大的剥削性质和强制性质的婚姻形式。通常是一家生有子嗣以后,将别家的抱回自家来作为养女。等到合适的结婚年龄之后,再让她和自己的儿子结婚,于是养女就转化成为儿媳。也有的是暂时没有儿子,先抱养一个养女,等到自己有了子嗣以后再将养女转化为童养媳。以童养媳方式娶儿媳的习俗,年间常有所见。解放后,童养媳制度废除。
5、纳妾:又称妾制。妾指旧时男子在妻子以外娶的女子。《春秋》云:“女为人妾,妾不聘也。”妾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些服劳役的奴婢,故又称婢妾。婢妾也有为主人繁殖后代的义务。旧社会的统治阶级、绅士、大地主等有钱有势的人,为保证其财产有足够的继承人,所以就希望“多子多孙”,但正妻只有一个,便通过纳“妾”来加以补充。此外,凡未经明媒正娶的女子,亦称为“妾”,又称小老婆。历史上有许多自由恋爱的女子,虽男女双方感情甚笃,但因未经明媒正娶,到头来还是处于“妾”的地位。妾制是摧残和侮辱女性的一种婚制,多是由妻妾间的不合而导致妻对妾的防闲和迫害,它被历史所淘汰是必然的。时至今日,任何文明社会都不会允许妾制的沉渣再泛起了。
6、招赘婚:又称倒插门、招女婿、入赘婚。过去许多贫穷之家的男子缺乏经济基础,拿不出财物聘礼娶妻成家,便入赘到女方家,成为妻子家的家庭成员之一。入赘婚是一种族外婚姻形式,所生子女随母性,旧社会,夫姓前冠妻姓,以妻住所为住所,赘夫所处的地位与娶嫁相仿。清代平原《任氏族谱》记述:“郑姓入赘”,说明赘夫成为妻姓家族的正式成员。解放后,入赘婚夫姓前不再冠妻姓。今无赘婿之律条。
7、守贞婚:男女双方定婚之后,尚未结婚,男死亡,女仍入于男家守贞。我县古城东北角,城墙外城濠内有任贞女墓,相传明代贞女任氏,幼时与李孺子订婚,孺子忽病殇,女年十三岁,兀守空闺五十载,青蛾白首卒,全贞。清代平原知县黄怀祖作“吊任贞女墓”一文,载乾隆十三年《平原县志》。
8、冥婚:又称阴亲(详见畸形婚姻)。
9、指腹婚:指孩子在母腹中怀胎孕育,尚未出生,所以又称为胎婚。指腹为婚的形成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两姓世代相好或朋友之间讲求信义,便以未出生的孩子婚姻作筹码;二是门阀士族追求风流雅兴,心中一乐,兴之所至便随意指腹为缔结两姓之好,以在母胎中的孩子婚姻做风雅游戏;三是民间有些家庭无子,为了盼望生个儿子,便“掐朵花儿待儿生”,俗称盼郎婚。旧社会,民间指腹为婚、襁褓童婚的风气一直长盛不衰,民间传说较多。
10、姑表婚:即一家的父亲和另一家的母亲是兄妹或姐弟关系,其子女结婚,也称姑舅作亲。按我国新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姑表婚属近亲结婚,在禁止之例。
11、姨表婚:两家的母亲是姐妹的亲戚关系,其子女结婚,属近亲结婚,今法律禁止。
12、换亲:指两个不同姓的家族通过协议,以交换女儿做儿婚为条件而结婚,为换亲,近代农村常见。
13、转亲:指三个以上的家庭,各有一男一女,均已达到结婚年龄,循环以交换女儿做儿媳为条件而结婚。转亲由换亲发展而来,措办难度较大,减少了直接交换条件刻薄的腼腆。
14、顺缘婚:夫之妻死亡之后,与其妻姊妹结婚,谓顺缘婚,从古至今更无禁例,比较常见。
15、事实婚: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法定的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被家里和邻里认可的婚姻。这种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应动员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前所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待续)
王玉杰,山东省平原县人。1963年参加工作,先从教后从政,县委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8年。1999年退休后,热心地方史料的搜集研究工作。2005年研究平原县旧志。2011年10月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历史散文《平原龙门札记》。应邀点校乾隆《平原县志》、《续修平原县志》并于2014年6月由中国文化出版社出版。2018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董讷柳村诗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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