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殡哪些人不能去(三种人不宜去殡仪馆)
上海一老人死在家中2年,儿女竟2年不打电话,发现时已腐烂成白骨
2009年上海市发生了一起命案,水管工在维修管道的时候发现房间中有一具高度烂成白骨的尸体,经过法医的鉴定这具尸体是一位59岁的老人,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死去两年多的时间。
更令人意外的是,老人的儿女两年时间没有给老人打电话,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其中的原委。
五旬独居老人,平日生活靠邻里帮忙上海一个普通的小区有位姓胡的阿姨,相比含饴弄孙的同龄人,胡阿姨显得非常特殊。她先后有过两段婚姻最终都以离婚收场,孩子们都跟着男方生活。
胡阿姨也早已习惯了独自生活,既不用向周围的其他女性朋友一样带孩子,也不用不完的家务活填满自己的时间。
平时除了上班之外她经常用大把的时间来旅游,正所谓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周围的邻居十分羡慕胡阿姨的生活方式,觉得她太潇洒了说走就走。然而随着时间的增长,特别是过了55岁之后胡阿姨发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各种各样的大小毛病都找上门来。
年纪增大身体的各项机能下降,食欲也不像年轻的时候旺盛,就这样胡阿姨开始过起了饥一餐饱一餐的生活。愿意活动的时候就做点饭吃两口,懒得动的时候随便吃点打发糊弄一餐。
周围的邻居看到上年纪的胡阿姨一个人也不容易,经常多做点饭给她送过去。胡阿姨的邻居是一位善良又热心的大姐,她经常给胡阿姨送饭,这位邻居大姐还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见胡阿姨是在2007年。
这年的大年初五,所有人还沉浸在阖家欢乐的喜悦中,一大早出门倒垃圾的邻居大姐看到胡阿姨已经散步回来。两个人打了个照面,邻居大姐发现胡阿姨的脸色发白,担心她身体出了问题。
邻居大姐热心的问胡阿姨:你是不是身体出了问题,需不需要给你叫救护车?胡阿姨却摆摆手说:“不用了,我可能就是刚才走的太急了,喘不上来气”。
邻居大姐看胡阿姨不需要帮忙,便做自己的事去了。回到家后,胡阿姨却发现自己胸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当胡阿姨把自己家防盗门关上的那一刻意外发生了。
谁都没有想到这一扇防盗门再次打开的时候时间已经跑过了两年,春夏秋冬已经轮回过两次,独居的胡阿姨逐渐在这个房间里变成了一堆枯骨。
空房间内惊现尸体,水管工急忙报案其实在2007年大年初五,邻居大姐倒垃圾的时候还特意多煮了一些馄饨,准备给对门的胡阿姨送过去。她敲了半天门,胡阿姨都没有反应,邻居大姐以为胡阿姨出门了只是自己没注意而已。
于是她又端着馄饨回家了,也就是从这天开始,邻居大姐发现胡阿姨家的防盗门再也没有打开过。
头几个月邻居大姐还觉得奇怪,虽然胡阿姨平时爱出门旅游,然而这样一走几个月消失不见影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胡阿姨仍然没出现,邻居大姐似乎也默认了这个现实。
时间进入了2009年,日新月异的上海迎来了一件盛事——举办世博会,上海一些老旧的弄堂、小区、街道都会进行检查和施工修整。
当年的5月,位于上海上南路4265弄金光新村正在进综合整治工程。有一位工人老王由于工作的需要常常穿梭于工地,几乎每次都会路过胡阿姨之前居住的房子。
胡阿姨居住在一楼,有一些响动还是很容易被外面听到的。5月15日中午老王先是听到哗哗的流水声,他判断正是胡阿姨所住的一楼102室传出来的,老王以为户主粗心忘了关水管,于是他敲门提醒。
然而屋里却没有人应答,老王以为住户出门了,打算一会儿再过来提醒。一连几天,老王敲门发现屋里仍然没有人应答,而老王负责的正是小区管道的维护修理。
由于这是一个老旧的小区,没有正规的物业,老王在向自己的工头报告了情况,决定从小区的天井进入屋内将水管关掉。
让老王没想到的是,当他从天井进入胡阿姨曾经居住的一栋102室的时候,屋里有一股常年不开窗而导致的霉味,中间还夹杂着类似是尸体腐烂的臭味久久不散。
老王走到客厅便看见在沙发旁边有一具尸体,而且已经腐烂的不成型,有些部位已经露出了白骨,看上去已经死亡多时。
以为发生命案的老王迅速报警,警察公布调查结果之后却在社会上引起非常大的反响。
老人死在家中两年,街道和儿女被指责警察经过仔细的勘察发现屋里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的痕迹,也没有遗留任何凶器和喷射状的血迹,警察初步排除他杀。随着法医鉴定结果的出炉,更是证明了警方的判断。
这具高度的尸体正是独居的胡阿姨,法医还公布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结果,胡阿姨的死亡日期大约是在两年前,也就是说胡阿姨在这个屋子死亡之后,两年的时间却没有任何人发现。
这个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小区引来大批媒体的报道,“独居老人死亡”“儿女两年没打电话”,这些词每拿出来一个都是流量密码。
当时,我国老龄化的问题已经开始引发非常大的关注,胡阿姨死亡两年无人知的事件更是一度成为舆论的焦点。这起事件中,除了胡阿姨一直没有露面的儿女之外,胡阿姨所在小区的街道也备受指责。
不少人认为街道社区失职,尸体在腐烂的时候会有臭味,街道为什么没有尽快发现?进而联想到了我国对于独居老人也有关怀政策,为何没有落实?
其实,在这件事中胡阿姨所在小区的街道也非常冤枉,因为这是老旧的小区,距离胡阿姨楼栋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居民养了好多鸽子,鸽子的粪便经常搞得小区臭气熏天。
小区的附近还有一处农田,农民也经常呕大粪来浇地,这些味道掩盖了胡阿姨尸体散发出来的尸臭味。另外,上海规定只有上海市户口,年龄到了60以上才能享受上海市独居老人关怀政策。
而胡阿姨没有上海户口,2007年胡阿姨才59岁,也不符合独居高龄老人关怀政策,所以街道才没有注意胡阿姨的生活。那么,在这其中胡阿姨的儿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儿女两年不闻不问,是否构成遗弃罪引争议胡阿姨的事件被媒体报道之后,在全社会都掀起了热烈的讨论,我国进入老人龄化的社会,越来越多老人都是独自居住,胡阿姨就是典型的例子。
据悉胡阿姨第一次结婚,生下了一儿一女都跟着前夫生活,第二次结婚的时候对方已经有孩子了,胡阿姨与第二任丈夫离婚之后也与继子继女断了联系。
胡阿姨与自己的亲生子女几乎没有生活在一起,据胡阿姨周围的邻居说,似乎她与亲生子女的关系不太好。
与自己的父母关系不好,这是许多人不赡养父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胡阿姨的子女认为自己从小和父亲生活,它并没有尽到当母亲的责任,因此不应该赡养她。
胡阿姨第二任丈夫的继子女更是理直气壮,本来就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又与父亲离婚了,自己凭什么要赡养她?其实这两种想法都是错误的。
不管胡阿姨是否尽到了一个母亲的责任,但是其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能因此消失,当然对于胡阿姨的继子女有没有赡养义务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双方共同生活过,胡阿姨对自己的继子继女形成过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就有义务养老人。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或者是胡阿姨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照料和教育,继子女对于胡阿姨确实没有赡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间。
还有一点是绝大多数人容易忽略的,赡养老人的时候不仅仅提供生活费。根据我国《老年益保障法》第11条的规定“赡养老人应当对老人进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胡阿姨的这起案件中,亲子女和继子女是否构成遗弃罪同样也引发极大的关注。不赡养老人确实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我国的大多数司法实践中,不赡养老人确实违法,但是不一定涉嫌犯罪,只有情节严重的才可能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构成要件,遗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遗弃行为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遗弃被害人居无定所,被迫乞讨流浪;遗弃导致被害人被迫自杀。
胡阿姨的死亡是因为突发疾病导致,与子女不赡养没有构成直接的关系,因此其子女不构成遗弃罪,但是子女对于胡阿姨的冷漠也必将遭受道德的谴责。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老人遇到子女拒不赡养的,可以先去寻求社区人员的帮助,进行规劝或者是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多次教育而不改的,也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的程度,上诉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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