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9日生八字(2017年8月9日出生的人命运解析)

往事如风 2023-10-02 07:03:39 互联网

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80后正厅级女干部被公诉

5月1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段颖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据通报,日前,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段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被通报“私德不正”

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今年2月17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段颖“双开”的消息。

通报称,经查,段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官德不修,底线失守,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与他人搞权色交易;私德不正,严重违公德、家庭美德,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转接党组织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云南省纪委监委指出,段颖违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段颖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2022年8月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段颖,女,彝族,1982年10月出生,贵州兴仁人,在职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

她曾通过竞争性选拔出任红河州泸西县县长,此后历任红河州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2017年任共青团云南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2021年1月,云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其中,段颖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随后,她出任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直至落马。

中国新闻网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澎湃新闻等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事关南京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最新意见发布!

来源:南京发布

市教育局今日发布了

《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工作时间如何安排?

一起来了解

01

整体情况

南京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2022年保持一致,对日程安排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了微调。

2023年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仍坚持三大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各区教育局据此负责制定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和细则之后,相关区义务教育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严禁提前开展接待咨询、信息登记、接收简历、发布简章等招生抢跑违规行为。

二是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三是坚持公平原则。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特需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02

工作提醒

1

招生工作的启动时间:

5月10日起,各区教育局将陆续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相关信息可在各区教育局政务网站查询。5月18日起,各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张榜公布等不同途径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2

热点学校电脑派位:

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办法。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市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幼升小学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继续实行“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政策。

3

义务教育均衡分班: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区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区各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4

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的招生:

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政策保持稳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具体招生政策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

03

工作要求

1

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2

坚持落实“八个严禁”

依据教育部和省厅要求,2023年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仍然坚持“八个严禁”要求:

●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04

时间安排

5月6日(周六)

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5月10日(周三)起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17日(周三)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18日(周四)起

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19日-20日(周五-周六)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月27日-28日(周六-周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城区公办小学组织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其他区可参照执行。

5月31日(周三)

各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3日-4日(周六-周日)

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0日-11日(周六-周日)

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4日(周六)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5日(周日)

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月1日(周六)

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6月25日-7月5日期间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8月10日前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

入学工作问答

↓↓↓

1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将保持稳定,继续落实好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巩固“公民同招”“免试入学”等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2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如何开展?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区教育局实施方案公布后,相关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3

如何查询各区、各校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关信息?

5月10日起,各区教育局将陆续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相关信息可在各区教育局政务网站查询。5月18日起,各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张榜公布等不同途径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4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的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以及其他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1)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5

今年上小学一年级,对年龄有何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学小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我市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6

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需要带哪些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7

小升初入学报名为何需要小学学籍信息?

小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是初一新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学籍信息通常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小学名称等,入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当与小学学籍卡保持一致,以确保初中学籍注册时的学生信息能对应上小学的学籍信息。外地来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需准确提供相关学籍信息,否则无法在我市注册初中学籍。

8

怎么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有意向到民办学校、有电脑派位计划的热点公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如符合户籍所在区规定条件,可到各区指定地点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志愿须符合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相关规定。幼升小的学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的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

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6月25日-7月5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

家长可在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时,自愿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绑定”。若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胞胎将作为一个号,将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分别参加电脑派位。

9

学校如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有电脑派位计划的热点公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公布的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公布的电脑派位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10

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派中,是否可以回到施教区学校?

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区政策安排入学。被电脑派中,并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11

电脑随机派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学校来组织实施?

电脑随机派位由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无论民办还是公办学校均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过程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公开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12

南京外国语学校今年如何招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教育部确定的高中部具有高校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语类专门学校可以进行语言类测试。2023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参加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名单。南京外国语学校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3

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南京市有盲、聋、培智三类共15所特殊教育学校。南京市盲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障碍学生,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障碍学生,各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残障儿童少年(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儿童除外)。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安置遵循“普校主体、普特融合”原则。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各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政府部门和家长应切实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残障儿童少年,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14

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照顾政策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样适用。

15

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

今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均衡分班,促进教育公平。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严格做到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监管,督促学校按要求科学制定分班方案,均衡配置生源和师资;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纪检部门、家长和媒体代表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对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团队等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内容来源 | 南京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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