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八字(2012年5月17日出生的人命运)

未及挽留 2023-10-01 13:15:02 网络

【以案说法】甘肃张掖非法拘禁过程中被害人坠楼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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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2年5月15日22时许,因‬债务‬纠纷‬,刘某‬在索要债务的过程中,将‬郭某‬看管‬于‬甘州区某‬宾馆内。

2012年5月16日晚22时,刘某‬、赵某‬同郭某‬等人在甘州区馨宇丽都一茶酒馆吃饭、喝酒至23时左右。赵某‬与郭某‬住在宾馆内‬。至2012年5月17日凌晨1时许,赵某‬在卫生间准备洗澡时,郭某‬从该房间坠楼死亡。

裁判依据:依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杀害‬、故意杀人‬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审理结果:本院认为,刘某‬、赵某‬为索要债务,采取看管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根据查证的事实和证据,郭谋‬的死亡与刘‬赵‬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证据不足,不应认定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情节。

在共同犯罪中,刘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赵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鉴于刘某‬亲属积极赔偿郭某‬亲属经济损失,得到了郭某‬亲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赵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杀人潜逃近11年后落网,他变成了“她”

玉林一男子酒后持刀捅人致死后

为了逃避抓捕

在外地男扮女装近11年

5月19日,男子落网

23日被玉林警方

押解回事发地指认现场

2012年11月17日深夜,玉林玉州警方接到报警称,仁东镇沼心村发生一起伤害案,伤者不治身亡。

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陈某是死者堂叔,有吸毒史,案发后不知所终。当年11月23日,警方将其上网追逃。

2020年,警方对陈某的个人习性进行研判后,认为他很大程度在广东藏匿,于是与广东多地刑侦部门取得联系。

今年5月19日,广东茂名高州警方发现,疑似陈某的人出现在高州,但其留长发、穿女装,与逃犯是男性的特征截然不同。 后来,侦查民警敏锐地发现,嫌疑对象走路的姿态完全不像是女性,遂布控将其抓获。经检查,“女子”果然是男儿身。在民警的审讯下,他终于承认自己是逃犯陈某。

当天,玉州警方收到消息后,立即赶到高州。5月23日,民警将陈某押解回玉林指认现场。

据陈某交代,2012年11月17日晚,他喝了不少米酒,经过村口的小卖部发现有人在打牌,便上前捣乱。众人围过来时,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乱捅一通 ,导致其堂侄受伤,最后不治身亡。

案发后,为了逃避追捕,陈某流窜多个城市,最后在高州市一桥洞落脚,并选择男扮女装,学女性说话,甚至进女厕如厕,以捡拾垃圾、打零工为生。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黄俏华 通讯员 黎勇

来源: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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