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伤官见官局(八字伤官见官大富贵)
八字命理真言
年冲月令,离祖成。年月地支相冲,多主其人背井离乡,离祖,月令逢冲;过房,杀带三刑。
日被提冲,弦断再续。 不论男女,月支与日支相冲,离婚的比例极高在90%以上。
日时支冲,伤妻克子。日支为妻宫,日时为子女宫。
时日冲刑,难免卜商丧子之叹。此不论男女,均对子息不利。卜商,是人名。
日时俱空,妻儿不力。
日逢刃杀而刑冲,妻必产亡。克妻。
日主七杀带枭神,妻主虚胎小产多。如庚寅日,乙丑日之类,须详查四柱生克。
枭居祖位,破祖之基。偏印在年而八字忌偏印,主无父母财上助力,或祖上破败。
兄弟谁废与谁兴,提用财神问重轻。月柱看兄弟。以月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断。月令比劫死墓衰绝之地。
以日为妻,如在空、刑、克、杀之地,言克妻之断。日支,不克妻则重婚再婚。
日、时空亡,难为妻子。日支,时支空亡,子晚婚迟。
马入妻宫,必得能家之妇。马即财,日支坐财作此断,主妻家富妻贤。
妻宫妻守,贤齐孟光。男命日支坐财,不逢刑冲破坏,妻有才华而且具贤德。
妻宫有克,少年无早娶之人;
儿位逢伤,末岁损成家之子。伤即伤官,或作克害冲刑。
时为子息,临死绝之地,言子少之断。男以官杀为子女,引归时上为死绝,女以食伤为子女,引归时上为死绝,作此断。
时上官星无气,有子不能跨灶。
时上官星重旺位,子孙成行队。
杀临子位,必招悖逆之儿。七杀在时而无制,子女不孝,不听父母之言,性执拗。
时值孤虚为忌仇,子当不肖。
官星得禄日时,定生折桂贤郎。
伤官羊刃日时,庄子鼓盆之叹。伤官克子,羊刃伤妻
丙辛遁入酉时,他日何人扫墓。官杀临时上无气乏子息,得生助不是。
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绝嗣。同上文,男丙辛日生于酉时,时干丁火坐死主克子女。
时带伤官,男决损子;柱中印绶,女命绝定无儿。女命印星重重克子息
子位子填,孤嗟伯道。男命伤食居于时干支,有损子之兆。
时杀冲刑及无制,女多产厄。女命逢此,流产堕胎难产。或时上有枭印亦然。
印临子位,受子之荣。印为八字喜用,在时辰干支而无破,必生富贵之子女。
造化因逢戌亥,平生敬信神祗。日支为戌或亥,他支为亥或戌,主人好信神佛,有宗教信仰,或爱好气功神秘之类。
巳、卯叠叠似风雷,多性急。八字中巳多或卯多。
时归败绝,老后无终。
年柱管16岁前的运气,月柱日柱管16—50岁的运气,时柱管50岁后的晚年。时归败绝之地,不利子孙,且晚年运气不佳,要分是日干的败绝还是喜用神的败绝,不管何者,均不甚佳。
年月官星,早年出仕;日时正贵,晚岁得名。年月主少、青年,日时主中、晚年。
纯阳之局,男必成孤寡,纯阴之命,女必陷困穷。须详四柱生克如何。
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四柱天干全属阳干,为四阳,母多早丧,有刑或冲更验。
阴覆全逢,不见阳尊老寿。四柱天干全属阴干,父寿不长,有刑或冲更验
纯阳纯阴孤寡象。
八字纯阳,宅中女人有失,为阳孤;八字纯阴,宅中男子有失为阴寡。另:子丑寅卯辰巳属阳,午未申酉戌亥属孤,柱全阳支阳孤,柱全阴支阴寡。
寅申庚甲,商路吏人,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柱全寅、申、庚、甲四个字,奔波道路经商之客,或是司机,或是长年在外者,或是长年出差者。柱全庚、甲、子、午四字,异地安居。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柱全癸、乙、壬、卯、酉,男女多奸私
乙辛丁巳亥酉,阴人之事常有。 柱全乙、辛、丁、巳、亥、酉常为女人之事而烦。
戊己忌寅卯,休囚而生大疾。 干有戊或己,见地支有寅卯,主家中有人患四肢风病、瘫痪之疾,或有卧病在床之人。日干为戊或己,防自身病。
甲乙居前见庚辛,忌为头面。干上有甲或乙,又有庚或辛,庚辛克甲乙头面有伤,破相。
土同来寅卯,平生膈气风痰。
年柱纳音为水或土,余支有寅卯二字,应此。再入天罡,小肠腹急年柱纳音为水或土,余支有辰,应此,男子小肠病,女人血海病。
戌亥连阴,家生盗贼。 柱有戌亥二字,天干有壬癸二字,家中必有亲人是盗贼。
丑中立癸,甲见而释教之人。 四柱有癸丑,天干有甲字,家中有人信仰佛教。
乙犯天罡,阴人媒氏。 乙年生人,或者乙日生人,柱有卯辰二字家中必出媒婆、巫婆、药婆之人。
甲乙同来寅卯,定出长发师姑。 柱有甲、乙、寅、卯四字,应此有空亡更验。
庚辛向申酉之方,人亡兵劫。
柱有庚、辛、申、酉四字,有血光之灾,伤肢残体之祸,杀伤应此,柱中火多或纳音火多更验。
当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伤,岁刑足病。
柱有庚字,又有寅卯二字,防兽咬伤,更防脚有病或受伤。
雀逢天后,翅翼中道难安。
朱雀为丙,天后为壬,柱有丙壬二字,防兄弟姊妹有夭折伤残丙为年干更验。
戊己朝仁,田宅而肿疮狱讼。
四柱天干有戊(或同时有甲、乙),地支见寅;天干有己(或同时有甲、乙),地支见卯,主田宅疮痍,或犯刑狱,日干或年干为戊己祸重,难免不遭官事、拘留。
甲乙壬癸全逢,女作烟花之色。
年柱(或日柱)为甲,其余三柱有乙、壬、癸三字,年柱(或日柱)为乙,其余三柱有甲壬癸三字,家中必出。
南多北少家破人亡。四柱地支为卯辰巳午未申中的四个,有昼而无夜,应此。
北多南少女男消落。四柱地支为酉戌亥子丑寅中的四个,有夜而无昼,应此。
东方全见妻儿难保长春。四柱地支为丑寅卯辰巳午的四个,应此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疮。 柱中天干丙丁多,支见申酉,或运支见申酉。
癸甲壬全,胡人狡佞。四柱天干癸甲壬三字俱有,家中出狡诈、虚伪之人,或本人狡诈。
命前胎月再见坟茔。
月日时三柱地支中的一个有阳年支前一位,如子年见丑月、丑日、丑时,或阴支后一位,如丑年见子月、子日、子时,为破坟墓之兆,或有改坟之事。
生旺死绝墓库
长生管取命长荣,时日重逢主性灵。
沐浴凶神切忌之,多成多败少人知。男人值此应孤独,女命逢之定别离
墓库原来是葬神,一为正印细推论,相生相顺无相克,富贵之中次第分
人命若还逢墓库,积谷拘财难计数,悭吝不使一文钱,至老人呼守财奴
生方怕动库宜开,败地逢冲仔细推。
库若逢冲再逢冲,家资渐退。
生地相逢,壮年不禄。劫印重重而行长生之地,主死。
身临沐浴之年,恐遭水厄。五行不吉作此断。
财星入库主聚财,谨守资财不做人。八字财星不露天干,只在墓中藏有柱少比劫羊刃,主吝啬,铁公鸡一毛不拔。
刑冲化合
吉神唯怕破害,凶神还喜刑冲。
癸用庚金为印,乙庚暗合,定然母氏心邪。印星暗合母不正。
庚用乙木作财星,重见庚辛,定主室人。财星被合妻不正。
逢冲则凶,有合反吉;有合则吉,妨合则凶。
四柱中有辰龙,方为得化。逢龙则化,利见大人。
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从得化,显达功名之士。
合有宜不宜,合多不为奇。合以吉论,但不当合而合,不吉。
支神只以冲为重,刑与穿兮动不动。
冲而无合,乃漂流之徒。
旺者冲衰衰者拔,衰者冲旺旺者发。
三刑得用,威震边疆。三刑有气,日主刚强为得用,三刑无气,日主衰弱为无用。
诸杀逢刑,凶狠阴险。七杀多,又带三刑,并易有牢狱之灾。
相刑羊刃并杀伤,必主上法场;身衰日支坐七杀,杀运死刑狱。
三刑则冲横祸生,羊刃对合非殃至,沐浴重生无家客,休囚见杀不埋人对即冲。
刑多则终带残疾。
贵压三刑须执政。命中犯三刑虽凶,若得一个天乙贵人正照,身旺得时反主掌刑政。
过房七杀带三刑,母明父暗是偷生。
刑多者为人不义,合多者疏亦皆亲。合,三合六合干合,合多之人交际力强,社交广。
四败非家人之幸,四冲岂良妇而无嫌。败即沐浴,女命沐浴多,或冲多均易滋生问题,女命不喜冲,日时相逢卯酉,始生必主迁移。卯酉主门户出入,日支是卯或酉,月时为酉或卯,卯酉相冲一生迁移不定,人必别井离乡。
辰戌克制并冲,必犯刑名;子卯相刑门户,全无礼德。辰戌相冲必有破败,日时较重;子卯相刑,帷薄不修,家道不肃,丑声外闻。
二戌冲辰祸不浅。或作三戌。原命有辰戌冲,见运又逢辰或戌,必再冲主祸。
丙子辛卯相刑,荒淫滚浪。天干相合,地支相刑,男犯之酒色荒淫,女人尽可夫。且多主再婚。如丙子日辛卯时、或辛卯月丙子日等。
杂气财官,冲刑则发。
辰戌丑未遇刑冲,无人不发。
财星入墓,少许刑冲则发。
官库财库,冲开则荣封爵禄,塞闭则贫乏资财。
丁壬妒合多犯淫讹。日干丁,遇两三个壬在干,日干壬,遇两三个丁在干,均为妒合
合官莫认为贵,合杀莫看作凶。官星被合(非合面官局之类),官而不官,杀星被合(非合成杀局之类),化杀为权。
干支刑合带咸池,娼门帮客。
合盛夫妻再立婚。与我合者为我之配偶,八字三合、六合多者,乱用感情,离婚的人很多,如果是纯阳或纯阴八字,又带三合或六合,决主再婚。
带刑全申巳寅,定有官刑嗔讼。
申巳双加遇刑,则臂肢有患。柱有申字,巳字,臂肢有病,或受伤,或关节炎、肩周炎之类,干支纳音相克祸重,如柱甲申水克乙巳火等。
丑刑戌未犯支刑,肢病难痊。
辰卯相加,必有狱刑腰脚。柱有辰卯二字,主有腰痛脚痛。日支卯,时支辰,易遭官非牢狱
合逢四位,后来妻再立儿。四柱天干均带合,再结婚而又生子,如甲年己月丁日壬时生人,余仿此。
隔合居中,妻子财门见破。年干与日干合,或月干与时干合,二干相合之间有一字隔开,应此,有离婚、别子之忧。
造于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天干相合,合非其时,如乙庚合金月支非申酉巳丑,甲己合土,月支非辰戌丑未,或日干与别干相合,月令并非其时,其人多更改自己的姓名,喜欢把名字改来改去,或因其它原因而改姓改名。此不论贴合还是遥合,均极验
神煞
魁罡性严,有操持而为人聪敏。
魁罡杀刃,役身军伍之流。
带杀魁罡逢冲战,性高强而掌生杀之权。性格刚硬,宜军警司法部门。
魁罡见财星,得地衣食之人;日德见魁罡,遇刑冲贫寒之士。戊辰、丙辰、壬戌、甲寅、庚辰五日生为日德
天罡地魁,衰则贫寒,而强当绝世。
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屠官讼。柱中魁罡两个或以上,又带官星司法部门或监狱中做官。日干若临无气衰死刑克,为好杀不义之人,一生官非不断,坐牢。
日德心善稳厚而作事慈祥。
贵人头上戴财官,门充驷马。财官为用,财官坐贵人,贵者愈贵富者愈富;年日互换贵人,上戴财官,不见空亡刑害,财官又得时支进气,权掌兵刑重任。
贵人日强坐刑杀,名成少年发。
日贵夜贵,朝荣暮荣,为人纯粹而有姿色,作仁德而不骄奢。
生旺宫中藏亡劫,勇夺三军。
劫亡杀刃会伤官,凶顽招祸。
学堂逢驿马,山斗文章;日主坐咸池,江湖花酒。甲乙日见己亥丙丁日见丙寅,戊己日见戊申,庚辛日见辛巳,壬癸日见戊申,为学堂;桃花忌刑合,喜空亡。
马多则终年奔走于外。
马头带箭,生于秦而死于楚;马后加鞭,朝乎北而暮乎南。驿马遇刑冲必死于他乡。
驿马若逢冲破,必暮楚朝秦。柱中驿马逢冲,奔波很大。
驿马无缰,南北东西之客。驿马无合谓无缰,主飘零。
四生驰驿马,背井离乡。柱中寅申巳亥多。
交驰驿马,别土离乡。有驿马二三,或年月互换驿马。
财禄坐马乃经商之客。
驿马临刑带禄,技能致富。
马落空亡,迁居漂泊。
乾坤艮巽互遇,好驰骋心无定主。乾即亥,坤即申,艮即寅,巽即巳。
桃花带杀,娼妓隶卒之流。不知礼仪廉耻。
子午卯酉全备,酒色昏迷。子午卯酉为四败、桃花之地,柱全子午卯酉,谓之遍野桃花,八字占了三个亦主淫。
子午卯酉重逢,耽酒色荒淫之志。
子午卯酉带刑合,多主。
遍野桃花,一世风流多酒色。
桃花滚浪,娼婢之流。
桃花带杀,心意猖狂。
桃花带杀喜淫奔,华盖重逢多刻薄。
杨妃貌美,禄傍桃花。女命桃花坐干之禄,又官星带合,美貌。
桃花会禄,酒色亡身。
咸池坐旺带刃,因色亡身。
咸池财露主淫奢。柱带咸池,天干露财,把钱财花在女色上。
桃花重带合神,而花街柳巷。柱有一二桃花,又有三合、六合,男命嗜嫖,女命为娼。
华盖临官,情通僧道。女命华盖坐官星,与僧道或算命仙有染甚至私通
差错对孤神,夫家零落。女命既犯阴阳差错,又有孤辰寡宿,夫家贫乏
亡神拱杀,盗贼之徒。
官遇亡劫兼七杀,当为武将。
劫杀遇魁罡,巫医术士之流。
天月德助,处世无灾。
二德逢印,德性慈祥。
二德印生,作事施恩布德。
二德无破,女必贤良,男多忠孝。
德盖七杀,必是安禅之士;花迎六合,岂非之人。此处七杀是指孤辰寡宿,德即天月德。
柱中若逢华盖,遇二德乃清贵之人;官星七杀空亡,在九流任虚闲之职
孤寡双全带官印只为住持,无则只为道行。无官印只为平常僧道
孤辰值华盖,多为道士僧尼。不然孤寡之人
圆顶方袍,孤寡二星临华盖。
观幽闲潇洒之人,遇华盖孤虚之位。
空亡官禄遇贵人,缁衣作高僧;日弱无气守孤寡,只有作行者。
纯耗纯刃交差,牛羊类断;纯阴纯阳排克,猪狗徒看。
金神贵格,火地奇哉,有刚断明敏之才,无刻薄欺瞒之心。时干支逢乙丑、己巳、癸酉,地支藏金,为金神。主性刚,一般而言岁运喜火。
孤鸾入命,夫哭妇而妇哭夫,姻花绊身,女求男而男求女。
天罗地网,非横之灾。
岁运
运行一宫十载,流年乃逐岁推移。
大运凶而生百祸,流年吉而除千殃。
太岁忌逢战斗。日干克流年干,则为偏财。若柱原有财,或财为喜用,主吉。若柱比劫重重无财星,逢流年干为日干之偏财,为“战斗”,主凶。
杀居太岁,居安可不虑危?流年七杀宜细判吉凶。
五行克战,非伤日主不为灾;岁运并临,若损用神须有祸。此为互文,须前后对看。
生地相逢,壮年不禄。八字已旺,理行归禄或长生之地,主死。
正官见杀及伤官刑冲破害,岁运相并必死。岁运引动杀官大忌岁运相并必死。岁运引动。
正偏财见比肩分夺,劫财羊刃,又见岁运冲合必死。岁运引动。
印绶见财,行财运又兼死绝必入黄泉,如柱有比肩,庶几有解。论岁运引动伤官之格,财旺身弱、官杀重见、混杂羊刃,岁运又见必死,活则伤残。岁运引动或见本主相冲,三刑重叠,岁运欺凌,必招横事。
要知女命难婚,运入背夫之位;欲议男儿早娶,定是运合财乡。
背夫即行伤官运,财官死绝之运,难婚嫁。
大运流年,三合财乡,必主红鸾吉兆。
男青年命、运、岁各抽出一二字,地支三合成财,多主结婚,同居
加官进职,定因会禄之年;产置业增,必是合财之地。
禄即正官。以上须身旺或临财败之宫,家资凌替,伤妻损妾,婚配难成。男命岁或运行比劫之地,财之死绝之地,主损财、克妻、离婚、婚事难成等等。
有格局纯粹,忽遇恶物相衡,亦主死亡;有财禄浅薄,或逢岁运旺相,亦当骤发。
如临喜处以得祸,是三合而隐凶星;或逢凶处而反祥,乃九宫而露吉曜
要知识品高低,当求运神向背,清奇则早岁成名,缺玷则晚年得地。
岁运冲压主凶灾,大运受伤殊少吉。
正官、七杀
官杀相混须细论,杀有可混不可混。
官杀混杂,为人好色多淫,作事小巧寒贱。
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与杀神联。男命官杀为子女。
官星恺悌,贵气轩昂,性优游而仁慈宽大,怀豁达而和畅音声,丰姿美而秀丽,性格敏而聪明。
官星带刃,掌万将之威权。
官坐刃头终被刑。
杀有制而无枭,非肃杀之权,即兵刑之任。
官星正气遇刑冲,贵而不久。
官少身弱,一子传芳。
官星若逢生旺,更得长生旺地时,子息聪明多俊秀,儿孙个个著绯衣。如以火为官,为子,时逢寅之类。
子星显露,儿息必多;刑害嗣宫,男女罕得。嗣宫即时柱。
羊刃七杀交加,守边城军民受惠。
七杀有制化为权,定产麒麟之子。
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偏官七杀,势压三公喜酒色,而偏好争斗。爱轩昂而扶弱欺强,情性如虎,急躁如风。
好恃强逞霸之辈,犯偏官劫刃之权。
庚金无火,非夭即贫。庚乃阳金犹喜火炼,无火不成器
杀轻制重,为人倒底迍;杀重制轻,身旺终须发达。
身强杀浅,不宜有制。
天干杀显,无制者贱。
身弱七杀无制,乃凶恶之徒。
天干多杀,身衰遇杀,须当夭折。行运同参。
跛足驼腰,只为杀神逢曲脚。主有残疾在身,杀即七杀。柱中巳亥、寅、乙最后一笔是斜的,为“曲脚煞”,曲脚煞多,亦主伤残不免。
归七杀最嫌有制。身太强而杀太浅,忌制杀及行制杀运。
身强而杀浅,杀运何妨,杀重而身轻,制杀运发。
明官跨马,夫主增荣。女命官星透干,官下坐财来生,夫必富贵
权刃双显均停,位至侯王。权即七杀,此言身杀两停。
阳金得炼太过,变革奔波。金已成器,不必再见火,成器之金行火运,变革而不吉。
剑戟功成,遇火乡而反坏。
甲乙遇金强,魂归西兑。
庚金逢火旺,气散南离。
夏金叠火,秋木重金,非贫且贱;季木逢金,春金多火,不夭则贫。
官杀混杂,身弱则贫;官杀两停,合杀为贵。
杀官混逢乃技艺之流。
七杀有制多儿。
月令七杀,而杀身俱强,当为黑头宰相。
月令正官,七杀混淆人下贱。如丙丁日壬子月之类,或月令正官余干透七杀,大多没有社会地位。
月时七杀,正官杂乱病交侵。
官星怕行七杀运,七杀犹畏正官临。
官杀与财
才气遇正官,声价远驰于六国。
财生官者,用贿买官。
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富贵双全;伤党财,财党杀,杀克身凶穷两迫。伤官多,生财,财星多,生杀,凶穷两迫。
日主旺而财官衰,遇财官发福;财官旺而日主弱,运行身旺驰名
财官旺日主旺,紫袍金带有何疑;财官旺而日主弱,运行身旺最为奇;日主旺而财官弱,运行财官利名驰。
财官入墓,非损子即伤妻。
财官临败绝,孤独贫寒蹇滞。
财官俱值于空亡,中途子丧妻伤,奔走仕途少得。
财官俱散,壮少难行。
财多杀旺,富家荣干之人。类似于高极打工仔。
旺财透杀,夭折早年。
侏儒残疾,无印身衰鬼财旺。
柱中杀印相生,身旺功名显达。
财官旺身衰,多主富贵;财官轻日主旺,亦见贫穷。前者宜行身旺运,后者宜行财官运,运若反背仍无成。
正官佩印,不如乘马。马即正财。身旺印过多,有官,官泄气在印上,宜财生官,运宜财。
七杀用财,岂宜得禄。弃命从杀格,运宜财官杀地,若行日干之禄运,凶;或财滋弱杀格,不宜行日干之比劫禄刃运,主凶。
为跨马以亡身。日主太旺,比劫禄刃重重,无财星,运一逢财,群比争财,必祸。
财官从败者死。身旺财官轻,宜行财官运方吉,若行比劫或财官败绝之地,主凶。
财逢旺地人多富;官遇长生命必荣。须日干有气,要配合行运同参。
官杀与印
官星印星,独居一代之功名;杀制刃兴,主掌满营之兵卒。
官印透于时月,浮潺浅露之人。官印俱无根方论。
印绶多而宜见杀。
众杀混行,一仁可化。仁者印也,贴身或透干,且必须有力。
身旺有杀逢印绶,权断之官;杀强身弱,无印绶寻常之辈。
正官正印,居官不显;羊刃七杀,出仕驰名。
杀强身弱,无印必贫。
有杀无印则欠文采,有印无杀则少威风。杀印两全而不破,文武兼备非等闲。
正偏财
夫妻姻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财为妻。
四柱纯财更身旺,不贵即当大富。
妻带三合及坐妻,妻曾认得是亲支。坐妻透妻成别象,定主离妻再娶妻
财星入墓,必定刑妻。不论身强身弱,以独财入墓为最验,如丙丁日干柱无财星,只有丑或者只有戌之类,庚辛日干,柱无财星只有未或者只有辰之类。多主妻陋而且克,离婚。
暗合财星妻妾众,虚朝财位主妻多。暗合财星,如戊日干见天干有丙辛暗合水为妻星;虚朝财位,指柱中羊刃多,暗冲财星,如戊见午多,暗冲子为财,庚见酉,暗冲卯财,发上二者均主女人多,情人多。
月令财居绝地,妻无内助之贤。
支正伏财,偏房宠妾。不论日干强弱,地支藏有较多财星,情妇众多,如庚辛日干,地支多见辰未寅亥卯之类。
八字无财,须求本份,越外若贪,必遭凶事。无财并不是指八字无正偏星,而是指命属贫穷之格,若强贪财利,必遭凶事,因此财致祸,或逢他祸。另:男命身旺比劫重,柱无一点财星,克妻性淫,“男子无财遍地生”,无财即无妻,其实不然,主克妻,而且到处有女人。
财星入库逢冲破,富有千仓。
偏正财露,轻财好义,爱人趋奉,好说是非,嗜酒贪花。
慷慨财,偏财劫刃贴近;悭吝者,正官正财明现。
月令偏财而无败无杀,富出人间;日下正马而有助有生,名扬天下。
财星带合日干衰,外春风而内怀奸诈。
身弱财多,偏听内语。妻当家而且怕妻。
多透妻财须怕妇,妻归绝地不生儿。
夫年论妻灾何处,看财星受克浅深。男命论妻灾,看岁运伤克财星之程度如何。
财星得位,因妻致富成家。
壬水喜财官,唯八月逢财则破。壬生酉月,有丙丁主无成,宜见甲木,无甲喜庚辛
正财隐于地支,良贾深藏之士。
偏财身旺,趁求商贾之人;六合会财,兴贩经营之辈。
财轻莫逢劫地,印旺最妙财乡。
格用财神,比劫重逢于不利。
财轻勿经劫地,顿见妻灾。
财星有破,失祖风别立他乡。年柱财星遇经劫,人必他乡立业。
财星旺而日主强,兴家创业。
食禄丰盈,乃财星无克破。
异路功名莫说轻,日干得气遇财星。
遇比用财缠万贯,比得资扶。财多身弱,遇比劫则发。
财旺身衰,逢生即死。财过旺身过衰,行日之长生地,苟图其财财未得而祸随。
马多禄少,奔驰诡诈之人。马即财,禄即比劫、日干禄。
妻多日弱,花粉生涯;马弱比多,形骸飘泊。财为妻,财为马,此论财多身弱。
财帛宫多,母年早丧,若见官鬼出现,母反长年,如逢脱气相连父还有寿。
财气遇长生,田肥万顷。如以丙为财,而得丙寅,或者余支有寅之类。
身旺偏财可取,必取横财。
时上偏财,而财身并旺,须出白屋公卿。
偏财能益寿延年。
身弱财丰,喜羊刃兄弟为助。兄弟指比劫。
财多身弱,畏入财乡。
财命有气,纵背禄而不贫,财绝命衰,纵建禄而不富。
正印
印绶主多智慧,丰身自在心慈。
印旺财轻身更弱,锦心绣口之人;财多印轻身又弱,有学问寒酸之辈。
印旺一见财乡,自然家肥屋润;印轻倘行财运,俄然梦入南柯。
身旺印多,喜行财地。
印绶若行身旺运,倒底寻常。
子命推母源深,看印星受伤轻重。看印星受伤克之轻重,而论与母亲缘份如何。
水多木少又身柔,性飘蓬而五湖四海。木不当令,重重见水作此论。
甲日亥月,见离寿促。行南方运主凶。
印多身旺,最喜逢财。
木不受水者,血病;土不受火者,气伤。
火土印绶,热则风痰,燥则皮痒。
印绶逢杀则发,逢合则晦,逢财则灾,破合去财亦发。
印逢财而罢职。此财星破印,主去职、离职、“下课”,岁运逢今人多弃公从商。
财星破印,贵行比劫之中。比劫制财救印。
贪财坏印擢高科,印分轻重。身强印又重,见财为福,岁运同;身强印重杀轻,用财生杀为吉,岁运同。
财坏印者,贪财卸职。
印绶被伤,母年早丧。
印财两失,少损爹娘。
印绶被伤,失祖业抛离故里。柱中明印被明财克,人必他乡立业
粟帛盈余,印绶逢时还遇杀。女命用印,有杀,必富而且贵,财运事业兴旺。
无食多逢印绶,反作刑伤。女以食神为子,印克食,印多无食,损子无疑。
印劫不须身旺地。
甲乙秋生贵玄武,庚辛夏长妙勾陈。玄武指水,勾陈指土。
主弱逢印见财星,寻常之客。
印旺身强多嗜酒。
身印俱强,平生少病。
风流破荡,印多干弱坐咸池。
身弱有生必发,忌财马以相伤。身弱柱有印生,根在苗先,行身旺运发
印绶重重克子断,子息难养在栏杆,若还留得在身边,带破执拗难使唤不论男女,正偏印过多均主克子,若有亦主子无成,性劣不听话。
偏印
枭印当权,使心机而始勤终惰,好学艺而多学少成。
偏印劫刃,出祖离家,外象谦合尚义,内心狠毒无知,有刻薄之意,无慈慧之心。
命当夭折,食神孓立逢枭。食神在干为用而枭亦在干;或杀重制而逢枭夺食。
穷枭见食,坐产花枯。女命以食为女,逢枭神旺明克食神,损子有产厄。
衰受众枭乃是寄食长工。身衰绝,衰而逢枭多,难作偏印,枭得地饱食而贱。
年时月令有偏印,吉凶未萌,大运岁君逢寿星,灾殃立至。柱中偏印重行食神运亦主灾。
枭印重生,祖产漂荡。八字偏印过多。
男子枭神重重见,身弱多应痨病随;女人枭食非为吉,产难惊人病亦危
八字纯阳偏印重,妨妻叠叠更埋儿。男犯此妨害妻、子,女犯此妨害夫、子。
伤官
伤官伤尽,多艺多能,使心机而傲物气高,多谲诈而侮人志大,颧高骨俊,眼大眉粗。
伤官劫财,瞒心负赖之徒。
伤官见官最难辩,官有可见不可见。
金水伤官,寒则冷嗽,热则痰炎。
金水伤官得令,五经魁首文章。金水伤官(如庚辛生于亥子月)主人聪明,会有高学历。
火土、水木伤官,恃己凌人傲物。火土、水木伤官主人高傲自大
火明木秀日主强,定作状元郎。木火伤官主文章过人。
伤官身旺若逢财,身到凤凰台;伤官身弱见伤官,平地起风波。
伤官运若见刑冲,一梦入幽冥。柱中伤官逢运冲刑,主灾晦、死亡。
印绶与伤官,为人奸吝。伤官配印格多是如此。
伤官用印宜去财,伤官用财宜去印,伤官格而财印俱彰,将何发福?身旺者用财,身弱者用印。行运宜行用地。
伤官不见官星,犹为贞洁。女命伤官伤尽,柱无官星,四柱有财为福纵然克夫骂夫,性生活上也不会乱来。
女犯伤官须再嫁。女命伤官多,或伤官既通根又明露在干,或有两重伤官在干,必克夫、再嫁。
伤官若见四柱,有子难继书香,大运倘入财乡,麒角麟毛可赏。伤官主克子女或子女无成就,运入财乡可得子女。
子克重重,为杀没官衰伤食重。
男逢伤官须损子,女命伤官定克夫。
伤官逢财有子。
丙日丑时非为背禄,支干金旺,反作赀财。
伤官伤尽,若见官星则凶。
伤官见官,心地勾曲,诡谲多诈,傲物气高。
伤官见官,祸患百端。若非疾病伤躯,必当官讼囚系,子伤妻伤
伤官见官,妙入财印之地。
食神
食神生旺,胜似财官。不一定非要有财官才富贵,食神生旺亦主富贵。
食神善能饮食,体厚讴歌。
我生彼兮,常怀逼迫。食神多,无定见,遇人求己办事,不善拒绝,故付出得多。
食神暗见,人物丰肥。日干强,地支藏有几个食神,主人肥胖。
食神带七杀,英雄独压于万人。
食多杀少身柔,子少性无发越。乏子,生女儿可能性大,或子懦或本人性格柔和。
绝逢重食宜作屠行牙侩。身衰绝,而重重见食,虽得饱而地位低下。
一杀猖乱,独力可擒。食神制杀。
田园广置,食神得位不逢官。女命食神有力生财,衣禄丰厚,富。阳干食神逢官作合则损格。
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食神居月干支,七杀在时干支,须日主自旺方论。
食神制杀逢枭,不贫则夭。食神为用,在干明制七杀,干有偏印或岁运干逢偏印,主凶。
食神逢枭者凶。命以食神成格(不一定是制杀),或食神为用神逢枭运主凶,枭在天干犹祸,岁运同。
食衰枭旺,不死也灾。食神为用而力弱,柱中偏印旺,或岁运逢偏印。
食神遇枭,无财则夭。
食神逢枭则夭,喜财星而生救。
幼年乏乳,食神遭刑克之宫。
小儿无乳食冲刑。
食神最喜劫财乡。
月令值食神健旺,善饮食而资质丰盈。健康少病肥胖少灾,胃口好,优游自足
身弱又食多则夭。
比劫禄刃
劫财败财,心高下贱,见者主贪婪。
劫刃生贪鄙之吝,更出机关之险。
柱有劫财比刃多者,刑父伤妻,不聚财也。
比肩羊刃日时逢,若问年龄父道凶。父母干支相会合,财星健旺寿如松。前者论克父。后者论财印比劫旺,本人寿长
财临杀地,父死而不归家。如庚以甲为父,甲坐申支,为财临财之杀地,父死不能送终
财源被劫,父命先亡。
兄弟身旺,父命有亏。
羊刃善夺财化鬼。
满盘羊刃,决定分尸。
印刃相随,官高极品。
羊刃劫财叠叠,花烛重辉之事。主克妻、离婚、再结婚。
辛酉乙卯与戊午,干支同类妻不足,己未庚申及癸亥,月令更旺成祸害。干支五行相同,男命已然对婚姻不利,身若再强,必离婚、损妻。
伤妻叠叠,因财轻身旺弟兄多,若不如斯,定是刑冲妻妾位。日支为妻宫。
男多羊刃必重婚。男命柱有羊刃多主再婚,羊刃有二三,百分之百离婚再娶,岂止一二。
身坐比肩成比局,当为几度新郎。如男命甲寅乙卯日地支合木局庚申辛酉日地支合金局,壬子癸亥日地支合水局,丙午丁巳日地支合火局,戊午己未日地支见土重,结婚岂止一二次?日支乃妻宫,被比劫占了,又比劫成局,连克数妻无疑。
夫妻随娶随伤,盖为比肩伏马。身旺,财下伏有比劫,有七杀制比劫无妨,却见食神来制杀,比劫猖狂,必主克妻。
男逢比劫伤官,克害妻子。比劫克妻,伤官克子,无财作此论。
天干透出弟兄多,财绝官衰旺太过,月令又逢身旺地,青春年少哭娇娥主克妻。
当生四柱有财星,羊刃逢时定克刑,岁运经行妻眷绝,妻宫频见损年龄岁运行财星死墓绝之地,在此岁运伤妻,或离婚,或丧亡
干支同而伤官重,克子刑妻。日主甲寅乙卯丙午庚申辛酉癸亥等为干支同。
羊刃极喜偏官,剥平祸乱。
羊刃杀敌杀,黄金榜上定标名。
羊刃入官杀,威镇边疆。
羊刃重重又见杀,大贵登科甲。
杀星制刃,劫宝图名。
劫财羊刃入官杀,台阁之臣。
羊刃偏官有制,膺职掌于兵刑。执法者或军人。
羊刃伤官逢冲战,性凶恶而与人少和。
建禄遇官则贵,遇财则富,遇印则秀。
建禄生提月,财官喜透天,不宜身再旺,惟喜茂财源(或作官地是良缘)。
乙日卯提,官乡发禄。
壬癸耗在北方,无土制定损沟涧。
身旺无财,纵寿则否。身旺比劫重,无财官伤食取格,虽寿高亦必为贫贱之辈。
建刃若行财官运,为人必白手兴家。
羊刃不喜刑冲。 帮身羊刃,喜合嫌冲。
男逢羊刃,身弱遇之为奇。
子提干水,无财飘荡。水主流,旺无依则飘荡。
兵权宪府并兰台,刃杀神清气势恢。
因得禄而避位。原身旺,用官星带财,运行日干之禄,主休官罢职,遭人挤兑。
干与支同,损财伤妻。甲寅、乙卯、丙午、丁巳、戊戌、己未、庚申、辛酉、壬子、癸亥,干支相同,日干乘月令气旺,或柱中比劫重,或日支逢冲,或不见财官,又无格局,作此论,钱财不聚,离婚可能性占了八成以上。
建禄坐禄或归禄,遇财官印绶,富贵长年;月刃日刃及时刃,逢官杀荣神,功名盖世。
禄逢冲破,离乡萍梗。禄即建禄,或岁禄。
月下劫财主无财,喜杀无印而有获。
若问兄弟多寡,细检四柱干支,死绝刑伤,雁行失序,相生庆会棣萼联辉。
比肩三合族人害,三刑零落及刑妻。比劫重重或三合成为忌神,兄弟不睦,兄弟相打,遭兄弟拖累。
女命
女命贵格
正气官星,财官两旺,印绶天德,独杀有制,伤官生财,坐禄逢财,官星带合,
日贵逢财,官贵逢官,官星坐禄,官星桃花,食神生旺,食神生财,杀化印绶,
二德扶身,三奇合局,羊刃有制,拱禄拱贵,归禄逢财。
女命贱格
官杀混杂,官杀无制,杀星太重,伤官太重,贪财破印,比肩犯重,无官见合,
无印见杀,伤官七杀,带合桃花,八字刑冲,财多身弱,羊刃冲刑,金神带刃,
多官多合,倒插桃花,身旺无依,伤官见官,印绶遇劫。
女命总断歌(节选)
驿马带贵人,终久落风尘。有辰休见戌,有戌休见辰,辰戌若相风,多是淫。
有杀不怕合,无杀却怕合,合神若是多,非妓即娼婆。羊刃带伤官,驳杂事多端,
满盘都是印,损子必须定。二德坐正财,富贵自然来。金水若相逢,必招美丽容。
寅申巳亥全,孤淫口便便,子午逢卯酉,定是随人走。辰戌逢丑未,妇道大大忌。
财官若藏库,冲开多不富。天干一字连,孤刑祸绵绵,地支连一字,两度成婚事。
女命诗诀
财官印绶三般物,女命逢之必旺夫,不犯杀多无混杂,身强制伏有称呼。
女命伤官福不真,无财无印守孤贫,局中若见伤官透,必作堂前使唤人
有夫带合须还正,有合无夫定是偏,官杀重来成下格,伤官重合不须言
官带桃花福寿长,桃花带杀少祯祥,合多切忌桃花犯,劫比桃花大不良
女命伤官格内嫌,带财带印福方坚,伤官旺处伤夫主,破了伤官损寿元
飞天禄马井栏叉,女命逢之福不佳,不好为偏并作妓,有财方可享荣华
注:飞天禄马:庚子、壬子日生见子多,辛亥、癸亥日生见亥多克夫
井栏叉:庚日干,地支申子辰全。
论夫论子要安祥,气静和平妇道章,三奇二德虚好话,咸池驿马半推详
女命以柔为本,以刚为刑,以清为奇,以浊为贱。八字之刚柔清浊宜细辩之
凡推女命,先看官星,官带杀而贫贱,官得令以安荣。
三奇得位,良人万里可封侯;二德归垣,贵子九秋能步月。三奇即财官印,二德乃天月德
一位食神,富贵贤良之女。
姊妹透出,便见争夫。姊妹即比劫。
姊妹刚强,乃作填房之妇。女命比劫过重,官星轻,填房或嫁离过婚的老公
鸾凤频分,官轻比重。女命官杀轻而比劫重,必见数女争一夫,感情不美,或嫁离过婚的老公。
七杀正官,只要一位者良,杀多则夫多,官杀被合,侍婢妾,姊妹争权
官杀混而财星多,夫多重叠。三婚四嫁
官杀重逢,须防。
女命官星多者,伤夫主贱。
财太多,官杀太旺,乃明暗夫集,多淫而且滥。
印绶多而日主旺,子息难成。男命亦然。
有财无杀混官星,定配贤良富贵族。
无官便要看财星,财旺生官富贵真。
食神禄旺财官衰,子贵夫愚无所托;
食神入墓子必损,官星入墓夫先亡。如庚辛以壬癸为子,无壬癸而有辰,辰水墓也。夫、子二星俱怕休囚入墓。
干支官食落空亡,后嗣良人命不长。官落空亡,不利夫,食落空亡不利子。
日时辰戌两相冲,既取偏房独守空,纵然有子登第,百岁光阴不善终。伤夫子,且己寿不长。
水伤官柱内逢,其人如玉更玲珑。女命金水伤官,主肤白而美貌清雅
伤官太旺若无财,一对鸳鸯两拆开。伤官盛无财,必克夫。
干头戊己土重重,心内玲珑无发越。女命四柱天干戊己土多,愚而且讷于言,欠主见
子午卯酉号桃花,官带桃花福禄夸。如丙以子为官,坐桃花,主夫富或贵
杀带桃花贫且贱,为娼为妓走天涯。七杀坐桃花主,嫁庸夫而且贫
柱中枭食并伤官,子死夫亡是两端。偏印克子,伤官克夫。
癸日生人用戊官,少年定嫁白头郎。若戊官在天干或得旺气,夫年长七八岁以上,有大二十岁以上者,癸日生人见戊官多嫁老夫
若还亥酉支中见,好饮桑中约夜郎。承上文,癸用戊官支见亥酉,主淫而好饮酒。
干支带合贵人多,画眉咬指笑呵呵。主偷情,社交广。
合多定损贞名。女命不喜三合六合。
支内暗藏官带合,定然有宠在偏房。主嫁离过婚的老公,或是偏房。
官生官运,镜破钗分。柱本有正官为夫,又行官星大运,乃二夫争一妻主分离。
财入财乡,夫荣子贵。柱中财得地,又行财运,此运旺夫而益子
勾合远情,背无寻主。女命柱多三合六合、驿马交驰、桃花临水干带双鸳合,支逢四杀,皆主与人私通。
冲官破食,弃子从人。有官逢冲,有子逢破,夫子既被冲破,故曰弃子从人。
五杀簪花,日夜迎宾送客。五杀:咸池、红艳、劫杀、八专、沐浴之类合马合贵人,主外貌尊重,内心娇淫,好酒色,为娼妓。
三刑带鬼,始终克子伤夫。八字犯三刑,又带七杀重而克日。
三合带三刑,伤夫败业。女命合多不宜,有两三个合,情夫多,又带三刑,骨肉相戕,并损六亲,伤夫败业
女犯伤官偏印,丧子刑夫。伤官克夫,偏印克子,无财作此论。
伤官见官,克夫再嫁,身心劳役,虽不伤夫,亦主病患,平生欠福,多子不安。
伤官主人聪明,美貌秀气,伤官见财者富,无财者贫,劫财败败伤官身旺,贫寒下格。
女命官旺兼财旺,招得贤夫更好儿,若是财官俱受损,伤夫克子有何疑
印绶生身身更旺,为人刑克主贫孤,若得官显财又显,亦为超迈贵人扶
女命若见伤官旺,坐下伤官会骂夫,朝暮喃喃口不绝,百年终是见刑枯女命伤官旺,易离婚。不把老公放在眼里,在家独断专行尤喜管制对方,无财、无印必嫁庸夫,莫想指望老公会发财。
甲寅戊戌并庚子,女克丈夫男克子,己巳丙午丁未同,重重壬子主孤穷。论日柱,若多现更不吉。
日时空亡,乃孤克之命。日夫宫,时子宫。
鬼旺身衰,定作孤寒滥妇。
若乃滚浪桃花,淫奔之耻不堪言。
伤官桃花为命。伤官旺,又有桃花。
禄马相随、桃花带贵、咸池遇马。多淫妨夫破家。
日时羊刃,本是凶神,既不利于夫主之宫,更兼有损生平之性。
辰戌全则,破家伤夫,克子,夭寿残疾。尤以日时见辰戌最不吉。
齐法家和晋法家吏治思想比较
摘要:以《管子》为代表的齐法家和以《商君书》、《韩非子》为代表的晋法家在吏治思想上有其作为法家的一致性,又有各自的特点。其一致性表现为在选吏上他们均主张以实践为用人标准,任人所长而不求全责备;在治吏上均主张明确职掌,以法治吏。其差异表现为在选吏上,齐法家先德后才,而晋法家则是以才为主,忽略道德标准;在治吏上,齐法家主张上计课功,而晋法家则认为建立在利益相异基础上的官吏之间的互相监督才是最佳治吏手段。
法律条文无论制定得多么完善,如果不能被正确、顺畅地实施,终将是废纸一张。君主专制下,最高统治者虽然独揽立法大权,但法律的执行却由各级官吏完成。如果说法律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那么这种意志能否贯彻下去,官吏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从人民的角度说,“吏者,民之所悬命也”(《管子·明法解》);从君主的角度说,“官治者,耳目之制也”(《管子·君臣上》)。官吏于国家的重要性于此可见。但是因为大权在握,这又是一个最容易的阶层。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意味深长地说:“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而官吏的、堕落必然带来国家政治的、堕落。“百匿伤上威,奸吏伤官法”(《管子·七法》)不是无稽之谈,而是历史的总结。所以吏治就成为君主专制政体下一个备受关注的政治内容。
我国古代吏治思想萌芽虽早,但其理论化、系统化则始于法家。战国之前强调的是以德以礼治国,所以人们不可能给吏治以过多关注。自春秋末始,以法治国逐渐抬头,官吏是法的具体执行者,因此吏治提上日程。《商君书·开塞》说:“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可见,官吏的出现与以法治国思想的产生密切相关。先秦诸子中,法家更加重视官吏在治国中的作用,对吏治重要性的认识也较其他各家深刻,原因也在此。先秦法家按其产生地域可分为齐法家和晋法家。齐法家以《管子》为代表,晋法家以《商君书》和《韩非子》为代表,其中均有丰富的吏治思想。因为治国理念不同,他们的吏治思想互有同异。本文试从“选吏”和“治吏”两方面对其进行分析,以备现代“吏治”借鉴。
一、选吏
齐法家和晋法家在官吏的选拔和任用上有其作为法家的一致性,也有因齐、晋两种文化不同表现出的差异性。
从实践中选拔官吏和任人所长是齐、晋法家共同的用人标准。
战国时期,一些诸侯虽然求才心切,但对何谓“才”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因此常常仅凭某些说客的虚言浮辞而非实际才能赐予其高官厚禄。法家极为反对这一用人方式,他们认为“籍之虚辞则能胜一国,考实按形不能谩于一人”(《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他们主张以实践检验才能,从实践中选拔官吏。《管子·明法解》说:“明主之择贤人也,言勇者试之以军,言智者试之于官。试于军而有功者则举之,试于官而事治者则用之。故以战功之事定勇怯,以官职之治定愚智。故勇怯愚智之见也,如白黑之分。……故明主以法案其言而求其实,以官任其身而课其功,专任法,不自举焉。”对言过其实者要予以重惩:“自言能为司马不能为司马者,杀其身以衅其鼓。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杀其身以衅其社。自言能为官不能为官者,劓以为门父。”(《管子·揆度》)如此一来,试图入仕者就要三思而行,从而保证君主身边皆为真才实学之士。《商君书·靳令》曰:“朝廷之吏,少者不毁也,多者不损也,效功而取官爵,虽有辩言,不能以相先也;此谓以数治。”韩非说:“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均主张从实践中选拔人才。《问田篇》中,韩非借徐渠和田鸠的对话批判“驱于声词,眩乎辩说,不试于毛伯,不关乎州部”的用人方式。楚、魏两国国君不看实际本领,仅凭虚言浮词任命宋觚做楚国的将军,冯离做魏国的相,其结果是失政亡国。所以韩非认为,如果“主有度,上有术”,必然注重从实践中选拔人才,“无毛伯之试,州部之关,岂明主之备哉!”(《韩非子·问田》)反之,如果主无术,上无度,就会仅凭处士的滔滔利口和三寸不烂之舌轻易赐予要职。而这样的做法就像在人们都睡着时辨别谁是盲人,在人们都闭口不言时看谁是哑巴,其选择的结局可想而知。夸夸其谈不能说明一个人的实际才能,相反,真正有才华者往往敏于行而讷于言,所以只有通过实践而不是虚言浮辞选拔人才,才能给真正的贤能之士提供入仕和施展才华的机会。
法家还把通过实践选拔人才看作纯洁官吏阶层的最佳手段。以虚言浮辞任人常常导致结党营私、贿赂盛行。朋党之人为了扩大小团体的势力,往往互相吹捧,任人以言恰恰为他们留下可乘之机。民众如果“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说取官爵”,那么希望得到升迁的人就会“进则曲主,退则虑私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官之冀迁者皆曰:‘多货,则上官可得而欲也。’曰:‘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也,愈不冀矣。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迁乎?’”(《商君书·农战》)结果就是贿赂成风,德才兼备者被排挤出官场,而无德无才、善于投机钻营者却混迹其中。用这样的官吏治国,国家将日益衰败,与法家富国强兵的治国目标南辕北辙。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所谓人才并非万能之人,而只是在某一方面表现出专长。齐法家和晋法家都注意到这一点,所以在选拔官吏时任人所长,而不是求全责备。《管子》把能否用人所长视为明主与乱主的区别之一:“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故事无不成,而功无不立。乱主不知物之各有所长所短也,而责必备。夫虑事定物,辩明礼义,人之所长,而蝚蝯之所短也。缘高出险,蝚蝯之所长,而人之所短也。以蝚蝯之所长责人,故其令废而责不塞。”(《管子·形势解》)《牧民篇》说:“使民各为其所长则用备。”当人尽其才时,国家就没有人才匮乏之危。而作为晋法家的韩非首先把任人所长、用人所能视为君无为、臣无所不为的必要条件。《扬权》说:“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其次,他把用人所长视为大臣能够尽忠于君主的必要条件。《功名》说:“人臣守所长,尽所能,故忠。”第三,任人所长是国家消除内忧外患的必要条件。《用人》说:“治国之臣……见能于官以受职……人臣皆宜其能,胜其官,轻其任,而莫怀余力于心,莫负兼官之责于君。故内无伏怨之乱,外无马服之患。”相反,如果所用非所长,“人臣失所长而奉难给,则伏怨结”,又何谈忠心于主?物有所长有所短,只有用其所长,用者与被用者才各得其所。法家可谓得用人之真谛矣。
齐、晋法家在选吏上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德与才孰先孰后。
《管子·立政》说,治国有“三本”,做君主的一定要谨慎对待,“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与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德不当其位”首当其冲放在第一位,其次才论功与能。《管子》还有用人的四项原则:“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二曰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三曰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此四务者,安危之本也。”(《管子·立政》)多是强调官吏之品德。
道德本身是无形的,对它的评价更多的来自众人之口,而晋法家对众人的毁誉一向持不信任态度,仅以具体可见的功劳为价值评判标准,这一评价方式就决定了他们的用人标准是重才轻德、先才后德的。韩非说:“明主之为官职爵禄也,所以进贤材劝有功也。故曰:贤材者,处厚禄任大官;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赏。官贤者量其能,赋禄者称其功。是以贤者不诬能以事其主,有功者乐进其业,故事成功立。”(《韩非子·八奸》)至于商鞅学派,不仅把德行弃置一边,而且把才也限制在农战范围之内。农人以收获粮食多少决定功劳大小,战士以杀敌多少决定能否获得高官厚禄。这是一种极端狭隘的用人标准,以至连同为晋法家一派的韩非都忍不住要说: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齐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韩非子·定法》)
二、治吏
明确职掌、以法治吏是齐、晋法家共同主张的治吏途径。
国家发展的早期,如夏、商,乃至西周,政府职能的划分不是非常明确,官员的职责范围因而也模糊不清。及至战国,随着政治的发达,官吏职责和管辖范围逐步明确,这就为治吏提供了便利。无论齐法家抑或晋法家均强调“官不兼职”。韩非说:“人臣之忧在不得一,故曰:右手画圆,左手画方,不能两成。”(《韩非子·功名》)《管子·法法》谓:诬能之人易知也。臣度之先王者,舜之有天下也,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李,后稷为田。此四士者,天下之贤人也,犹尚精一德,以事其君。今诬能之人,服事任官,皆兼四贤之能,自此观之,功名之不立,亦易知也。故列尊禄重,无以不受也;势利官大,无以不从也。以此事君,此所谓诬能篡利之臣者也。
贤能如禹、契、皋陶、后稷者,也只能为君主担当一项职责,如果有人试图担任多项官职,这并不能说明他的才智多么出众,而恰恰证明他在欺君篡利。一段时间内固定担任一个官职使官吏易于出政绩,有建树。一个人如果身兼数职,精力、才能无法周全,难免顾此失彼。若因此受上级责难,则易产生怨怒之情,这些都不利于治国。所以,齐、晋法家均把明于分职视为明主、明君的做法。韩非说:“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韩非子·难一》)《管子》说:“明主之治也,明于分职而督其成事,胜其任者处官,不胜其任者废免,故群臣皆竭能尽力以治其事。”(《管子·明法解》)法家强调分职,首先因为人非万能,不可能精通诸般事务;其二则在于便于治吏。《管子·小问》中,桓公问管子:“治而不乱,明而不蔽,若何?”管仲回答:“明分任职,则治而不乱,明而不蔽矣。”韩非说:“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韩非子·用人》)明于分职使群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不侵权,亦不推诿责任。“不侵权”就防止了僭越、弑君事件的发生;“不推诿”则保证了他们兢兢业业、忠于君事。职有分,则权自别。所以法家的重分职既是吏治的需要,也是吏治的内容之一。
现代法治认为,法律是指导和制衡地方行政官吏权力的必要机制,法律必须限制地方行政官吏的行为。也就是说现代法治不仅是依法管理民众,更重要的是依法管理执政者。同样,先秦法家的以法治国也不仅是以法治民,更重要的是以法治官。无论齐法家还是晋法家都把法作为治吏的有效工具。《商君书·慎法》说:“故有明主忠臣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破胜党任,节去言谈,任法而治矣。使吏非法无以守,则虽巧不得为奸。”守法守职之吏如违法令,“罪不赦,刑及三族”(《商君书·赏刑》)。韩非更是把刑、赏看作君主的二柄,以此治吏,有功则赏,有罪则罚。齐法家亦有同样主张。《管子·君臣上》说:“是以为人君者……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七臣七主》说:“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正因为此,无论齐法家还是晋法家对官吏一切与国家法律政令不相符,或有损于法律政令的行为均严惩不贷。《管子·重令》有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商君书》说:“有敢剟定法令一字以上,罪死不赦。”(《商君书·定分》)为上者只有严格执法,才能保证官吏廉洁奉公,如果触犯国家法令之后有途径逃避惩罚,官吏就会暗自窃喜,损公肥私之举将层出不穷。
法律在约束官吏的同时,对清廉的官吏通过晋升官爵、提高俸禄给予奖励,因此爵禄是法家以法治吏的另一方面。《管子·明法解》说:“爵禄者,人主之所以使吏治官也。”《韩非子·六反》说:“故官职者,能士之鼎俎也。任之以事,而愚智分矣。”所以法家诸子强调君主对待官爵俸禄一定要审慎,必待有功而后予之,如果随随便便赐官予爵于无功者,人们就会轻视加官进爵,君主因此失去了治吏的一个有力手段。“官爵不审”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奸吏胜”(《管子·七法》)。
以法治吏是法家的原则,但怎样才能做到准确行使赏和罚,而不是奖无功、罚无辜,这是以法治吏的关键所在。法家首先提出循名责实。《管子·明法解》说:“故明主之听也,言者责之以其实,誉人者试之以其官。言而无实者诛,吏而乱官者诛。”与《管子》相似,《商君书·慎法》中说:“故贵之不待其有功,诛之不待其有罪也;此其势正使污吏有资而成其奸险,小人有资而施其巧诈。”韩非则说:“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参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韩非子·孤愤》)“参伍”,即参验形名,错综事务。与之相近的还有“参验”、“参同”,均为检验形、名是否相合的方法。循名责实能有效控制官吏,使其兢兢业业为君主服务,无有二心。其次,法家主张通过向民众宣传国家法令,使民众对官吏们形成监督。这无疑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治吏途径。《管子·明法解》说:“百姓知主之从事于法也,故吏之所使者,有法从之,无法则止。民以法与吏相距,下以法与上从事,故诈伪之人不得欺其主,嫉妬之人不得用其贼心,谗谀之人不得施其巧,千里之外不敢擅为非。”《商君书·定分》说:“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
除了以上两种途径,《管子》还主张通过上计课功决定对官吏的赏罚。《管子·明法解》说:“明主以法案其言而求其实,以官任其身而课其功。”《小匡》中这样描述国君考核百官的情形:“正月之朝,五属大夫复事于公,择其寡功者而谯之,曰:‘列地分民者若一,何故独寡功?何以不及人?教训不善,政事其不治。一再则宥,三则不赦。”考核之后,“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慕也。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僇死之刑,而民不疾也”(《管子·君臣上》),“踰其官而离其群者,必使有害;不能其事而失其职者,必使有耻”(《管子·法禁》)。
晋法家不赞同上计课功。《商君书·禁使》说:“或曰:人主执虚后以应,则物应稽验,稽验则奸得。臣以为不然。夫吏专制决事于千里之外,十二月而计书以定事,以一岁别计而主以一听见所疑焉,不可,蔽员不足。”这显然是针对上计课功治吏的反驳。商鞅学派提出的治吏之策是建立在利益相异基础上的互相监督:“夫物至则目不得不见,言薄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变,言至则论。故治国之制,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商君书·禁使》)商鞅学派主张造就一种使众人不敢犯罪、犯罪则必然受到惩罚的态势,而以官治官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官吏虽多,但其利益一致,不但不能减少营私舞弊,反而容易朋党相结、假公济私。正如《禁使》所说:“吏虽众,同体一也。夫同体一者相不可。”如果能让官吏与官吏之间利益相异,他们彼此间就会形成监督,这是最有效的治官途径。所以《赏刑》提出:“周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也就是用被告者的官爵、田禄奖励告奸者,以此鼓励人们互相监督,使之蔚然成风,这样人人都在他人的监督之下生活,人人都小心谨慎,不敢有使奸之心,从而形成商鞅学派所渴望的理想国:即使夫妻、朋友彼此之间都不敢、不能包庇和隐瞒罪过。这一做法深为韩非赞同。韩非说,明主之国应该“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韩非子·八说》)。但这一理想的实现不能依靠“清洁之吏”,而要依靠君主有“务必知之术”,使“其臣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韩非子·八说》)。什么是“务必知之术”?《外储说左下》有解释:“朋党相和,臣下得欲,则人主孤;群臣公举,下不相和,则人主明。”官吏之间和睦相处则君主就被孤立蒙蔽,官吏的欲望就得到满足。相反,官吏之间彼此为仇,君主的利益就得到保证。可见,韩非所谓的“务必知之术”与《商君书》所说禁奸之势如出一辙,那就是利益相异,互相监督。
通过以上比较看出,法家吏治思想的可取之处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与齐法家相比,晋法家的吏治思想表现出偏颇、悖离人性的一面,其弊端显而易见。他们以毁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情感、牺牲道德为代价的治吏手段如果推广开来将使整个社会普遍地“小人化”、“卑琐化”,陷入“黑暗的密窟”。这是我们在汲取法家吏治思想的积极因素、古为今用的同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作者:[杨玲] ;来源:[《河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2009-11-25)
伤官在四柱中喜忌、主事:食伤吐透、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伤官在四柱中喜忌、主事
①伤官在年柱:
为忌神时父亲或祖上漂泊.伤官在年父母不全.多主祖辈父母寿不长,或不善终,年上伤官伤父母,自己不过25。伤官在年上父亲或爷爷自主创业,或外出打拼、母亲多是外乡人。伤官在年上或时上,主对外沟通能力比较强.如是忌神作用相反,说话不好听。
年干支是伤官小时候灾难多,年上伤官自己多是老大。
年伤官月再伤官 克老人,年上伤官父母不全,
年干伤官支比劫:和兄妹争吵打仗,婚后无论男女容易离婚或丧倡,为人处事霸道.
年伤官食神:说话不着边,老妈让他打狗他去撵鸡.
年伤官偏财:有财发达.少年发达 女命克夫.
年伤官正财:爱老婆、娶二房也是老婆同意
年伤官七杀:不好,克妻克父母.或自己残疾或慢性病.
年伤官正官:是非多有小鞋穿 麻烦事不断
年伤官偏印:喜欢换工作,
年伤官正印:好,有贵人帮助
②伤官在月柱:
为忌时多伤兄弟姐妹,但其本人聪明伶俐。夫妻感情多有问题。女命伤官在月干多克丈夫,伤官在月柱多指兄弟姐妹不和。伤官在月上,在家或单位或朋友圈的人都愿和你沟通倾诉。
伤官在月上,兄弟比较少,地支逢空时 兄妹有夭折的,或有残疾或重病。月上伤官者兄妹合不来,与老婆经常分居,经常出差,父母不借力.
③伤官在日支:
为忌时女命:夫恐不善终。女命婚姻不顺 生离死别,但必须结合八字看羊刃冲克穿刑等,对子女也不好,流产小产等。女命伤官多者,多指凶悍泼辣。女命日下有伤官.应结婚晚一点.或找大一点丈夫.如果正常搞对象结婚,成功率不足20%,如果伤官是用神还好,但也免不了夫妻争执。
为忌时男命:妻好骂夫。男女都恐有二婚。日支伤官,男命娶美妻,且才高,但最终恐离婚。日支伤官年干伤官再逢伤官运,其人面部恐受伤,
④伤官在时柱为喜用时,
自己晚年丰衣足食,得子女之助,子女多才多艺。为忌时,男命多伤子女(尤其怀孕期妇女)子女多有病伤之灾,特别是时干伤官。
<食伤吐透>:前提必须身旺。
木火食伤是木火通明、是文秀,说话好听,
火土食伤是艺秀、稳重、说话直硬,
土金食伤是雅秀、雅致,说话好听,
金水食伤是清秀、金白水清冰美人,说话柔。
水木食伤是俊秀、说话直。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前提是身弱食伤多,或身旺用官杀制时才为祸,伤官见官官为忌神时是好事,并不是伤官见官都不好.火土伤官不能见官,土金伤官不能见官,金水伤官宜见官(金用火炼火又可调候)。水木伤官能见官,木火伤官能见官.
例:乙 已 地支三个伤官 火伤官热情温柔有穿透力说话好听
女 戊 寅 戊土正财 年乙比肩 八字不错 文化局工作
乙 已 婚姻不好离一次婚不够 但不缺男人 周边男人多.
辛 已 3个已火中的庚全 乙庚正合正合者是自愿地支暗合 伤官重欲望强,婚姻工作多次有事 已蛇主变多次 寅已穿主腰腿痛,女性妇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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