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同居小说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笔趣阁下载)
什么是同居?同居合法吗?同居有哪些法律风险?
同居在我国法律、审判中的地位一直比较尴尬,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身份地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侵犯人身权等纠纷也一直是法院审判中的难点所在。这些案件的处理需要依据哪些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又有哪些法律风险?
什么是同居?法律含义如何?
同居,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上,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伦理观念的转变,同居作为婚姻关系之外的一种两性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已屡见不鲜。
然而,同居在我国法律、审判中的地位一直比较尴尬,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身份地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侵犯人身权等纠纷也一直是法院审判中的难点所在。这些案件的处理需要依据哪些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又有哪些法律风险?看法官给了哪些忠告。
法律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案例】1998年,王女士与郑先生同居。2000年,王女士与前夫离婚。2003年,郑先生出资以王女士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1号房屋。2004年,王女士取得所有权证。2007年,郑先生与前妻离婚。后王女士与他人交往,2015年郑先生以双方为同居关系,1号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根据出资情况及王女士的过错分割1号房屋(房屋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按郑先生的实际出资比例给付房屋补偿款)。
王女士辩称:郑先生主张的同居期间双方都在婚姻中,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同居关系。1号房屋是其购买,房产证也是其名下,故不同意郑先生上述诉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先生与王女士在各自均有配偶的情况下同居,基于此种特殊关系,2003年,王女士在购房屋时,郑先生的出资行为应视为赠与行为,且赠与的是相应的购房款,而非房屋的所有权。现购房款已交付,赠与行为已完成,现主张分割房屋的实质是撤销赠与,因其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故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法官释法
同居行为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不进行结婚登记而长期以夫妻名义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郑先生主张其与王女士为同居关系,要求分割由其出资购买的房屋,该主张的成立,须以双方未婚为前提。若二人同居时双方各自均有配偶,则无法适用法律规定的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在此也建议有关当事人,选择合法有效的婚姻方式,才能充分地保护自己以及家人的权益。如果一定要选择非婚同居的结合方式,那么双方在同居之前,必须考虑清楚同居的理由及利弊,订立“非婚同居协议”,以契约的方式约定同居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在产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一、一般的同居关系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一是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是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时,按照第1种情况处理。
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通过法定程序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关系,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无效婚姻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能当然地视为双方当事人共同所有。同居期间,一方的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或者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民法通则中有关共有的一般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微小说:同居
每天原创微小说,一休谈与君同在
文|一休
他下班的时候,女人已经到家了。因为他先是闻到了炒菜的香味,接着听到厨房里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
女人已经住进来一个月了。每天晚上都会做可口的饭菜。今天是蒜薹炒肉和红烧牛肉,海米冬瓜汤,都是他爱吃的。
自从女人住进来之后,很多事情都不用他操心了。洗衣服、擦地板、做饭、各种电费水费也及时处理了。
偶尔女人还会给他舒舒服服洗个头,剪一剪指甲。
女人还是不错的,工作不错,家境不错,年轻,爱笑。每天晚上见面两个人都有聊不完的话题。不过最近主要是聊如果以后结婚的话,彩礼的问题等等。只是如果。
他不太喜欢聊,而女人却爱极了这个话题。
前几日,她听说他喜欢山地车,她很快买了一辆送给他。他也很惊讶,毕竟现在愿意主动送礼物的女人不多了。钱财方面的大方,让他更加对她有好感,但不能说这样的人就可以结婚了。
在他看来,婚姻可是大事,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女人能否嫁给他,是要多方面考量的。尽管她各方面都很不错,但是搞不好时间长了会怎样呢。万一现在的温柔贤淑,勤劳朴实是暂时装的可不行。除非她可以保持个一年半载的,他想。
而且前段时间,老家亲戚也给他介绍了个姑娘,他们在网上谈了很久,打算趁这个假期去见见她。一定要充分考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人,他又想。
晚饭过后,两个人还是甜甜蜜蜜地睡在了一起。
临睡之前,他和她都抱起了手机。
“妈,我男朋友对我挺好的,今年可能就结婚了。”她给母亲发信息。
“嗨,这女人生活习惯没那么好,我再看看。再不行,就分了吧。”他给哥们儿发信息。
作者简介
一休,85后,微小说代表作有《三百元》《楼上的叔叔》《领导的女儿》等,微小说集《人间真实》。本公众号微小说均属一休的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允许转载。抄袭洗稿者,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精选:明珠by东哥,坚韧小可怜vs美强惨痞子,治愈救赎,小镇故事
书名:明珠
作者:苏玛丽/东哥
简介
喧闹嘈杂的包厢里,耿弋面色微醺地闭上眼,脑袋有些发晕,他按了按太阳穴,脑海里闪过明珠的脸。
那双通红的眼睛好像会说话。
乞求一样。
在散发求救的信号。
【丸子每日推书】独家原创书评
坚韧小可怜vs美强惨痞子,治愈救赎,平淡日常风,小镇故事,年龄差6岁。
女主是个女大学生,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优秀,长得好看,家里也挺有钱,在小镇上都是排得上号的人物。哪知道,家里的面粉厂发生爆炸,父母当场死亡,还欠下一大笔债。女主瞬间从天堂跌落地狱,不仅要还债,还得养着自己和年幼的弟弟。种种压力下,女主被迫辍学,回到小镇上,找了一份工作,暂时为生。
回来的第一天,男主偶然撞见默默哭泣的女主。得知女主经历的事情后,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因为男主和女主父亲有一点交集,男主就背地里小小照顾一下女主,默默关注着。男主看女主柔柔弱弱的,在面临这种大事上,却丝毫不怯场,勇敢的承担起那份责任。在被人欺负时,也会反击、抗争。在不经意的关注中,男主有点被吸引。
男主也挺惨的,12岁那年,父母争吵,父亲一气之下砍伤母亲,母亲流血身亡,父亲逃走。此后,男主顶着s//人犯儿子的名头,被村里大大小小的孩子欺负、辱骂。没一年,爷爷奶奶也受不得打击,接连去世。茫茫人海,却只留下男主一人。也是从那时候起,男主被迫坚强起来,从一开始默默忍受,到和一群孩子打架,然后当了混子,一步步奋斗到如今的位置。外人看他光鲜亮丽了,但没人知晓他是如何度过这十几年。看到女主,他就像是看到曾经的自己,忍不住想要拉她一把。
于是,男主聘请了女主,让她替自己算账,顺带打扫卫生什么的。女主一开始蛮怕男主,毕竟他名声不好,为人也冷冷的。可朝夕相处间,女主发现男主实则是个很温柔的人,工作上不苛责她,生活中照顾她,在她被人刁难时,也会冲出来替她撑场子,让她直接打回去。
自从父母出事以来,女主内心一直惶恐不安,却被迫坚强,想为弟弟撑起一片天。可在男主身边,她不自觉依靠起来,忍不住把这么久的憋屈与愤懑,同时发泄出来。然后,两人之间开始暧昧,甚至男主偷偷替女主还债,两人很快走到一起。女主真的跟小白兔一样,可可爱爱惹人怜,嘤嘤嘤。
不过因为男主身份,中间还会发生一点意外,两人被迫分开三年。可两人始终是双向奔赴,再次重逢,两人没有任何难度的走到一起。而此后的岁岁年年,女主都会陪着男主,他再也不是孤身一人,再不会觉得孤单……
全篇就是个很简单的小故事,主要就是讲两个小可怜,偶然产生交集,慢慢走到一起,互相治愈的故事,写得也比较日常,但读着很舒服,显得非常真实。男主人设也蛮戳我的,有种很苏的铁汉柔情魅力哈哈。
苏玛丽是破人气作者了,《兽医》《楼上楼下》《生日快乐》《错位关系》都甜滋滋,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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