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2月29五行八字(1978年2月29日属于什么命)

陪你演戏 2023-10-03 00:16:08 互联网

从“正阳门东站”到“北京站”这个地方见证中国铁路从“孱弱”到“领跑”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北京站广场。(北京站供图)

120年前,它是北京皇城内的火车站,见证一段“屈辱史”。

62年前,它是新中国成立10周年“首都十大建筑之一”,是北京的标志。

如今,它是“十四五”首条高铁——京哈高铁首发站朝阳站的管理单位,站上350公里高铁时代的新起点。

北京站,是中国铁路、中国首都的一个特殊存在。它见证了铁路的历史性跨越,见证着中国社会的沧桑巨变。

1901年,建成后的正阳门东车站。(中国铁路博物馆正阳门展馆供图)

这首歌在长安街响了一甲子

1月28日,2021年铁路春运大幕开启。

被誉为“全球最大规模周期性人口迁徙”的春运,今年迎来特殊一年。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多地提倡“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国发送旅客17亿人次左右,日均4000万人次,比2019年下降四成多……

上午7点30分,37岁的王霞正在等候8点52分从北京站开往山东菏泽的Z601次列车。“难得经历一个不拥挤、不紧张的春运,才听见广场上有《东方红》的报时曲子。”王霞笑着说,感觉和北京站的风格很“搭”。

这首《东方红》从1959年建站至今已经唱响62年。歌曲虽然“怀旧”,但播放方式和塔钟调校方式,却是科技范儿十足的“新生代”。

技术人员将《东方红》音乐原声转换成音频数字信号,定制20台大功率音箱进行播放,在1公里外的长安街听起来,依然感觉乐曲悠扬,钟声清脆。

“为了追求音质干净,我们经过上百次实验。”烟台持久钟表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高级技术员刘尚浩说,最初是用20个长方体的音柱,但杂音多,后来改为定制音箱,改变喇叭直径、在音箱里增加电容,才达到理想效果。

作为北京站的标志,塔钟走时不能有分毫偏差。钟表公司采用北斗卫星和GPS卫星双模式自动校时,校时精度可以到纳秒级别,误差只有正负0.05秒,而常用的网络校时误差为正负3秒。

“北京站是首都的地标,塔钟的政治意义非同寻常。”维护塔钟41年的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通信段北京通信集中修工区班长张兵说,除了一两次为配合国庆阅兵停止“发声”外,塔钟从未停止报时。

中国铁路博物馆正阳门东展馆。(中国铁路博物馆正阳门展馆供图)

230天建成“首都十大建筑之一”

时光回溯到1959年9月15日,北京站建成,塔钟第一次响起。

新中国迎来10周年庆典,北京站作为“献礼工程”,集全国智力、财力、物力紧张抢建。从破土动工到通车运营,规模宏大、功能齐全的“首都十大建筑之一”,建成仅用7个月零20天,创造了建筑史上的奇迹。

周恩来总理非常关心北京站的建设。他先后三次视察,指示北京站“地位重要,工作光荣”。在审查设计方案时,周总理特别提议在车站大楼主体两侧增加两座角楼,使北京站的主体建筑变得更加匀称、和谐、饱满,也更体现民族风格。张兵告诉记者,总理还特别关照,将塔钟的分针向内弯折一个角度,以便人们从广场仰望时减少视觉误差。

精心设计、精心建造的北京站,处处彰显着“新国门”的品位。一楼候车大厅的4架自动扶梯,是当时北京“独一份”;中央大厅上方约1225平方米的双曲扁壳穹顶是国内首创;进站大厅东西两侧及候车室设置的自动电话,在当时国内十分罕见。候车厅的名家画作、实木包边座椅,餐厅的银质餐具,处处彰显着奢华与精致。

“3万多盏各类灯具将北京站变成一座‘不夜城’。”北京站电力工区工班长马鑫说,夜幕降临,周围一片漆黑,只有北京站灯火通明,彰显首都气质。候车大厅四周有12盏“水晶花吊灯”,每盏重约1吨,至今仍在使用,彰显着古朴、厚重的味道。

毛主席亲笔为北京站题写站名,、周恩来等多位国家领导人在这里接待外宾。从这里出发,人们可以抵达除西藏、海南和台湾以外的所有省会、自治区首府和主要城市,还可以到达苏联、蒙古、朝鲜、越南等邻国首都。

日发送24万人,“春运难”从北京站伊始

钟声悠扬,北京站塔钟跟随着“北京时间”,分秒必争、努力向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市场经济的大拂大江两岸,人们离开故土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铁路运输能力严重不足。

“北京站作为首都唯一的火车站,90年代初的旅客发送量超过了设计能力的5倍。”北京站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孙海申说,从建站之初的日发送几千人暴增到日发送24万人。

“听前辈们说,那时候人们排着蛇形长队等候进站,人流一圈又一圈、八字套八字,甚至需要公安干警去维持秩序,场面非常壮观。”北京站客运车间党总支书记张頔说。

北京站想方设法挖潜扩能、优化服务。孙海申说,北京站1983年将站台“东扩西延”;1984年增建两座进站天桥,提高了车站的运输组织能力;1995年在全路第一次采用微机售票;1999年使用LED客运引导系统……

“原先铁路检票候车都是挂牌子,把车次信息写在铁牌子上,俗称‘翻牌’;北京站首创用LED显示屏提示信息,直到现在仍在不断优化,143块屏幕和一套体系,已经成了铁路系统内部的标准。”北京站信息化车间主任王强说。

即便再挖潜、再优化,也无法从根本上缓解北京站超负荷运转的状况,首都北京呼唤一座新的大型车站。1996年,北京西站建成投用,北京站的紧张状况才得以缓解。

铁路营业里程从2.18万公里到14.63万公里

365天不间断运行,塔钟需要一次大修。

2008年,塔钟的钢材质指针、刻度均进行了更换。“塔钟最早由机械齿轮牵引,这一次改成了数字化控制步进电机驱动,现在使用GPS自动追时,更加先进了。”张兵说。

新型科技成果不断落地铁路。2007年4月18日,铁路进行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大量中国既有铁路线跨入“高速时代”。北京站首次开行国产动车组26对,列车最高时速达到200公里以上,北京与各主要城市间的运行时间大幅压缩。

“铁路系统内部联络原来没有网络,只有电话,现在全站都铺设了光纤,实现了网络到班组,为新科技、新设备落地奠定了基础。”王强说。

2007年11月1日,我国第一座高铁车站——北京南站划归北京站,北京站为北京南站的初期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业务管理一体化、行车组织集中化、物业管理市场化、设备管理专业化、商业经营规范化的运营模式,是对传统客运站管理的重大突破。”北京站党委办公室主任马建福说。

服务手段也不断革新。铁路部门推行电子客票,2020年旅客持身份证可在全国2878个高铁和普铁车站“一证通行”。“我们的检票剪子用了几十年,现在都束之高阁成‘古董’了。”张頔说。

“从1949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2.18万公里,到2020年底的14.63万公里,中国铁路在路网规模、运输能力、服务水平、技术创新、体制改革等方面均开创了新局面。”中国铁道博物馆正阳门展馆副馆长周伟说。

世界看东方,中国红,东方红!

曾几何时,《东方红》震撼人心,是因为这首歌从中国近代那段黑暗、屈辱的时光中走来,开启了光明、自信的新篇章。

北京站原址——正阳门东车站,如今已经建成中国铁道博物馆,它是历史的见证者。

1900年,八国联军打进北京后,清政府被迫与各国签订了《辛丑条约》,皇城内驻有多队。当时,英队为适应战时军运需要,并加强对首都北京的控制,自行将关外铁路自京郊马家堡延伸到永定门,又强行将永定门东侧城墙扒开,把铁路修至皇城脚下的前门。1901年,正阳门东站建成运营。

“甲午战争后,英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修建第一条铁路——吴淞铁路,是以欺骗的手段建成的,根本没有给中国政府打招呼。东清铁路、京汉铁路、胶济铁路、正太铁路等铁路管理权、使用权、铁路线周边矿产开采权全被外国人强占,强占铁路管理权长达100年;按照这个时间,不少铁路线到20世纪初才能回到中国人手里。”周伟说,铁路线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近代却掌握在外国列强手里,裸地揭示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铁路从孱弱中重建。先后建成了成渝、宝成、陇海天兰段、丰沙等线路,铁路工业体系逐步完善,确立了“以内燃为主、内燃电力并重”的机车工业发展方向。

改革开放后,铁路迎来大发展。到2020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4.63万公里,其中,高铁营业里程3.79万公里,比“十二五”制定的1.98万公里目标翻了近一番。“四纵四横”高铁网提前建成,“八纵八横”高铁网加密成型。2021年,铁路部门还将投产新线3700公里左右……

“今年1月22日,京哈高铁全线开通运营,北京朝阳站作为京哈高铁始发站,由北京站负责运营管理,北京站再次站上新的历史起点。”北京站党委书记徐刚说,中国铁路将继续书写“金名片”的辉煌。

“我们这代人是幸运的。”王霞说,父辈们唱着《东方红》,当家做主站起来;自己听着《春天的故事》,改革开放富起来;国家进入新时代,必定继往开来强起来!王霞说,自己对未来充满信心。(记者丁静 强力静 杨淑君 李欣)

【纠错】【责任编辑:王秀 】

央视主持人刚强儿子刚好近照,春妮刚强两人的生活,平淡而幸福

提到央视的主持人,大家的第一印象都是业务能力过人。再说到新闻联播的主持人,那可以算是国内主持界的天花板了。

自从主播《新闻联播》后,央视主持人刚强的关注度暴涨,越来越多人对刚强的个人信息感兴趣,比如:“刚强哪年出生的几岁”、“刚强姓什么、原名是什么、是不是真实的姓名”、“刚强的妻子是谁”等等。

刚强原名:主持人刚强是真名吗?

主持人刚强姓什么?刚强原名、真实姓名叫什么?很遗憾目前尚无刚强原名的确切信息,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刚强应该不是姓刚,因为百家姓里边没有“刚”姓。

刚强民族:汉族。

刚强籍贯:山西省太原市。

刚强职务职业: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央视《新闻联播》主播。

刚强工作简历:2000年至2017年就职于央视新闻中心,之前曾担任过央视国际频道《中国新闻》的主播,之后转入《新闻联播》幕后配音,2017年1月21日晚,刚强与海霞首次搭档亮相《新闻联播》。

刚强父亲等家庭成员情况:刚强是兄弟姐妹中的老小,最小的姐姐都比他大12岁。刚强父母的情况目前不详。

刚强结婚了吗:答案是结婚了。

刚强的老婆是:徐春妮!

刚强长得斯文帅气,平时在生活中作风也很低调,在所有人的眼中他都是个完美的男人。

也正是这个完美的男人,此前参加《你好生活3》真人秀时,谈及妻子春妮却说:“我遇到她,就是遇到天花板了!”

春妮也是一名主持人,是北京电视台的主持人,她长相温婉大气,观众缘也非常不错。

徐春妮,1978年2月13日出生于上海,北京电视台主持人,全国青联的委员,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系。

在1996年刚进北京广播学院(2004年改名中国传媒大学)的时候,刚强可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当时刚强作为新生代表讲话,一开口就把大家镇住了,台下一片“哇”。

因为业务能力特别强,人也低调踏实,刚强成为了96播音班的班长。

96播音班的整体颜值不太行,当时学校里有顺口溜说:“93特好看,94还能看,95挑着看,96没法看。”

徐春妮是个学霸,非常害羞,大一大二的时候多说几句话就会脸红。

下面这张照片是18岁的春妮,当时她刚参加完军训,在宿舍里写作业。

春妮很会穿搭,她有条漂亮的绿裙子,在去公共澡堂的时候被人偷走了。

月亮姐姐王昊大一去参加校园歌手大赛,穿的花马甲就是问春妮借的。

这是李梓萌和王昊第一次一起化妆的合影,当时李梓萌还负责给所有女生剪刘海。

到了大二那年,王昊和刚强一起主持了校园歌手大赛,刚强的发型20多年都没变。

王昊是班里最早出去接活的同学,大二的时候就出去主持少儿节目,成了月亮姐姐。

大四毕业的时候,因为担心各奔东西将来不能参加彼此的婚礼,女生们一起去拍了婚纱照。没想到20年后,其他女生都结婚了,只有李梓萌还是单身。

大学毕业后,刚强和李梓萌进入央视成为新闻主播。

春妮2000年进入北京电视台工作。

春妮进入北京电视台工作,成为《SK状元榜》的主持人,一步步成为BTV一姐。

2006年,29岁的李梓萌首次亮相《新闻联播》,成为最年轻的《新闻联播》女主播。

2017年初,刚强首次出现在《新闻联播》的主播台。

96播音班里,最早结婚的是春妮,她在读大学时就和师兄蒋虎相恋。

蒋虎比春妮大8岁,在北京电视台体育中心工作,两人结婚时,春妮才23岁。

春妮在遇到强者之前就结过婚。

她23岁时嫁给了校友蒋虎,但这段关系并没有结束。

蒋虎也是才识过人的男子,所以春妮一毕业就嫁给了他。在2008年,两人还以夫妻身份一起传递火炬,让人十分羡慕。但这段婚姻最终还是走向灭亡,令人惋惜不已。

有传言说蒋虎选择分手是因为受不了春妮和某某某的绯闻,但只有他们知道具体原因。

经历过失败婚姻的春妮,在月亮姐姐的帮助下认识了坚强。

他们是同龄人,有很多共同的话题,自然会走到一起。

徐春妮17年的感情,并不是一抽离就可以坚强,春泥也一度陷入绝望、悲伤。好在,后来她的身边也出现了另一个治愈她的人,与刚强步入了婚姻,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对于刚强的喜爱,开始的徐春妮是难以承受的,彼时的她不想开始下一段感情,便直接拒绝了刚强的追求。

对于徐春妮这样直接地拒绝,刚强也没有退缩。

在刚强坚持不懈和无微不至的追求下,徐春妮原本封闭的心也再次打开,两人步入了婚姻,徐春妮也已经40高龄。

更惊喜的是,原本打算丁克的两人意外地怀上了孩子,迎来了儿子刚好,让这个家庭变得更加欢乐和温馨。

在爱情面前,或许所有的原则都可以被打破,也希望两人能一直幸福下去。

春妮在四十一岁时,为他生下了孩子,并取名“刚好”。两人的生活平淡而幸福。

网友们对此纷纷表示:“新闻联播的主持人之一呢,太厉害了吧。这么优秀的男人真的很让人心动。”“在我的认知里。新闻联播主持人就是神仙一样的人物,浑身散发着睿智成熟的光芒。”“我们的“新国脸”刚强,真的非常优秀呢!”“看看人家这开挂的人生,没法比也没法比。”

也有网友表示:“春妮也是非常厉害的主持人。两人结婚真是强强结合呢!”“现在他们俩生活得那么幸福,真好!希望他们能一直幸福下去啊!”“有这么优秀的父母,相信他们的孩子将来也是国之栋梁!”

沐浴在幸福中的力量不止一次地与公众分享了他的生活。他说,有时当他晚上回家时,他的妻子春妮会给他下一碗面条。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它非常温暖。看着这对夫妇幸福的外表真是令人羡慕。我希望他们未来的生活能越来越好,我也希望他们能永远相爱和甜蜜。

儒雅、帅气的刚强,收获了观众的好评,在生活中,他对春妮也是疼爱有加。

刚强儿子刚好近照。

这个儿子的名字真是让人觉得十分贴切,叫做刚好!

这样的婚姻,我想应该就是最好的婚姻了!

祝福他们,希望他们能一直这样幸福下去!

对春妮和刚强,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哪些情形下,婚姻是无效的?

以案说“典”

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

无效婚姻

重婚(重婚可不仅仅是作风问题)

法言俗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所谓“结婚”,是指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民法意义上的“重婚”,就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而刑法上的重婚,既包括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也包括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以案释法

案例一张某与李某于1981年举行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育有一女张小某。2004年,张某与王某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李某知情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确认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无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某已于1981年与李某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故法院认定张某与李某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故张某是有配偶的人,其有配偶又与王某登记结婚,属违法行为,张某与王某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如果张某与王某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呢?那张某与王某在民法意义上仅是同居关系,但在刑法意义上,因张某本人有与李某的合法婚姻关系在先,且二人继续共同生活期间,其又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也构成刑法上的重婚。如果王某明知张某有配偶仍与张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王某也构成刑法意义上的重婚。由上可以看出,所谓无效是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无效。

案例二王某(男)和江某(女)于1989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王某自己经营一家陶瓷公司,而江某在一公司上班。1997年1月,王某因生意关系认识了只有23岁的李某。王某为李某买了一套房子,经常借出差之际与李某同居。一年多后,不知道王某已经结婚的李某多次催促王某办理结婚登记,王某瞒着妻子在广东通过关系出具了未婚证明,1999年1月,在李某的家乡办理了结婚登记。2003年2月,江某作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王某与李某的婚姻无效。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结婚属于重婚行为,故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宣告王某与李某的婚姻无效。

法官说法

民法和刑法意义上的重婚各产生什么后果?《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基本原则部分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也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所以《民法典》规定重婚无效,也就是双方自始不存在夫妻关系,双方之间关系为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按照同居关系析产处理,子女按照非婚生子女处理。

重婚还可能坐牢。张某与李某存在合法婚姻,但其又与王某登记结婚,既是民法意义上的重婚,也是刑法意义上的重婚。民法意义上,李某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张某与王某的登记无效,还可以请求张某作为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刑法意义上,根据《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近亲结婚)

法言俗语

《民法典》第1051条第2项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结婚的,婚姻无效。有什么样亲属关系的人属禁止结婚情形?到底谁和谁不能结婚?这些亲属关系都包括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甚至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有姑表兄妹结婚的习俗,为了拆迁利益一家族内成员间结婚是否合法?《民法典》颁布之前的《婚姻法》均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以案释法

“姑表亲,亲上加亲”,对吗?赵某某的父亲和张某某的母亲是亲兄妹关系,赵某某是张某某的表妹。由于农村的老观念,张某某和赵某某表兄妹结亲,于1978年11月登记结婚。赵某某和张某某性格不合,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打闹。赵某某于2013年8月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张某某的婚姻无效,并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某某认为他们虽然是近亲结婚,但婚姻关系已经持续30多年,已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近亲结婚是违反道德和有悖伦理的。我国1950年《婚姻法》与1980年《婚姻法》均有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仅是对近亲的具体范围规定不一致。1950年《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而1980年的《婚姻法》则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修改后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律适用修改后的《婚姻法》。本案中,张某某和赵某某虽然在1978年结婚,仍应当受1980年《婚姻法》调整。近亲结婚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于调解,一经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因婚姻关系具有的持续性、人身属性等特征,使之不同于合同、侵权类的普通民事法律关系,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法律也没有关于婚姻无效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随时主张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据此,2013年11月,法院最终判决赵某某与张某某的婚姻无效,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建造的5间房屋,赵某某分得西2间、张某某分得东3间,各自房屋所对应的院落归各自所有,由赵某某出资在双方房屋及院落的分界处建设一道院墙。高高垒起的院墙结束了这段长达35年的无效婚姻。

法官说法

01

何谓直系血亲?所谓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一代的亲属。例如,父母与子女,祖(外祖)父母与孙(外孙)子女,曾祖(外祖)父母与曾孙(外孙)子女之间禁止结婚。

02

拟制直系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所谓拟制血亲,是指亲属关系的形成不是基于天然的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其他的法律事实的情况,如因为收养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父母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都是直系拟制血亲关系。我国法律对存在这样亲属关系的人之间能否结婚,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和第111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禁止结婚的限制适用于直系拟制血亲。无论这种拟制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该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03

所谓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内的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含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及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之间。

04

拟制旁系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从立法精神看,只要没有血缘上的禁忌,拟制旁系血亲间是可以结婚的。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不到年龄的婚姻是无效的)

法言俗语

未达到法定婚龄不能结婚,也就是男女双方在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年龄时,民政部门不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现实中,存在利用私人关系违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如此产生什么后果呢?

以案释法

王女与杨男于1998年7月23日领取结婚证,登记结婚。两人时,杨男出具的生日证明为1976年7月8日。半年后杨男因公意外死亡,有包括15万元补偿金、工资、赔偿金和保险金等共23万元的遗产。由于遗产的问题,杨男的父母和王女发生纠纷。后来,杨男的父母去婚姻登记部门查看两人的婚姻登记年龄,发现杨男登记的出生日期为1976年7月8日,而杨男的实际出生日期是1976年8月8日,因此,当初领证时杨男差15天才够结婚年龄,后经查证杨男确为1976年8月8日出生。此种情况下,杨男的父母遂向法院主张婚姻无效,王女没有权利继承杨男的遗产。

法官说法

因未达法定婚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限制。《民法典》规定,未达到法定婚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在确认某一个婚姻是否有效时,只能对男女当事人在有关部门确认其婚姻是否有效时仍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确认为无效婚姻。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时的实际年龄低于法定结婚年龄一二岁,等一二年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或有关部门要确认其婚姻无效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能确认其婚姻为无效婚姻。简言之,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应当在男女当事人法定结婚年龄届至前提出或确认其婚姻无效。

上述案例中,王女到底能否继承杨男的遗产?《民法典》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杨男与王女结婚当时不满22周岁,若当时提出,应认定为无效婚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半年后,杨男已达法定婚龄,此时再以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依法不予以支持。因为法定的无效情形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消失,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从现实状况判断已经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不能再主张宣告无效。故王女依法享有对杨男遗产的继承权。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的处理(当事人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法言俗语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婚姻关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婚姻无效。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审查是否存在上述三种无效婚姻的情形,如存在任何一种情形即可判决确认婚姻无效。

以案释法

梁某平系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户,生前居住在桐梓县燎原镇蟠龙社区。2019年9月,梁某平检查出肝癌晚期,由于没有直系亲属照顾,娄某就自愿来照顾舅舅梁某平,并与梁某平一起生活。为获取梁某平财产,2019年9月29日,娄某与梁某平登记结婚。2020年4月9日,梁某平因病死亡。为纠正娄某的错误,娄某母亲梁某某遂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娄某与梁某平的婚姻无效。

法官说法

有权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所谓利害关系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以重婚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上述案例中,娄某的母亲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申请,因梁某平已经死亡,故娄某为被申请人。因娄某与梁某平系舅甥关系,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我国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故法院依法确认娄某与梁某平的婚姻无效。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1051条的规定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1051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为被告,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告。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转自:江必新、张甲天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人民法院出版社)

来源: 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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