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0日18点八字(2017年5月30日出生)
一起来看看这六个星座在5月30日的运势如何
随着春季的尾声,我们迎来了2023年的五月。在这个春末夏初的交替期,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六个星座在5月30日的运势。下面的分析将帮助我们理解今天各星座的运势和可能面临的挑战,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应对一天的情况。
白羊座(3月21日 - 4月19日)
白羊座的你,今天的运势看似平平无奇,但别忽略细节。你会在与人的交流中收获启发,那将会是你今天最大的财富。工作中,你可能会有一些想法需要与他人共享。尽管你可能会感到紧张,但请坚定地表达你的观点。你的直率和真诚可能会给你带来惊喜的回报。
金牛座(4月20日 - 5月20日)
今天的金牛座将体验到爱情的甜蜜和职业的成功。你可能会在职场上取得显著的成就,或者在感情方面收获到期待已久的答案。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请你铭记,你的坚持和努力才是这些成就的关键。同时,不要忘记分享你的喜悦和成功,因为你周围的人会因你的成功而为你感到骄傲和快乐。
双子座(5月21日 - 6月20日)
双子座的你在今天可能会感到一些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源于工作或是人际关系。但请记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你都有足够的智慧和灵活性去解决。你的沟通能力将在今天的问题解决中发挥关键作用。别忘了,有时候,少说,多听可能是最好的策略。
巨蟹座(6月21日 - 7月22日)
巨蟹座的你在今天的运势是温馨而祥和的。你可能会与家人或朋友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这些亲密的交往将会让你感到内心的满足和平静。在工作上,你的毅力和关怀将被他人所看见和赞赏。你的善良和感恩的态度将吸引更多的正能量。
狮子座(7月23日 - 8月22日)
今天,狮子座的你将面临一些挑战。你可能会遇到一些突况,需要你迅速做出决定。但请你记住,勇敢和自信是你的最大武器。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你都有能力去解决。只要你能坚持你的信念,你一定可以成功。
座(8月23日 - 9月22日)
座的你在今天可能会面临一些选择。这可能是关于职业发展的选择,也可能是关于个人生活的选择。不管是哪种选择,你都需要在内心寻找答案。你的细心和冷静将会在这个过程中给你帮助。并且,不要忘记,无论选择了什么,都是为了你自己的幸福。
这就是今天六个星座的运势分析,希望这些信息能帮你更好地理解你的星座,更好地应对今天的挑战和机遇。记住,星座只是一个指南,真正的决定权在于你自己。祝你在今天的每一刻都充满喜悦和满足!
超详细 | 如何计算年休假天数及工资?
1.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必要条件?
1)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3)连续工作且不中断。
案例1:小刘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A公司工作,2019年1月1日起辞职在家带孩子半年,2019年7月1日入职B公司,则小刘在B公司的第一年(即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案例2:小孙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在A公司工作,2019年10月1日便入职了B公司,因小孙入职B公司前已经连续超过12个月,故小孙自入职B公司起便享受带薪年休假。
2.如何确定年休假天数?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亦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高于上述标准的,则应当按照该高的标准执行。
3.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需要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工资发放记录、个税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予以确定。
4.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如何确定其当年在新单位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资格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其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3:小刘于2017年8月1日进入新公司工作,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小刘累计工作12年,应享受10天年休假,则小刘2017年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8月1日至12月31日的日历天数÷365天)×小刘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4.19天。由于折算后不足1天部分不计入假期,所以小刘2017年可以享受4天年休假。
5.职工离职时,如何确定其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作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4:小刘于2017年7月31日被公司辞退,此前已累计工作12年,应享受10天年休假,则小刘2017年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月1日至7月31日的日历天数÷365天)×小刘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5.8天。由于折算后不足1天部分不计入假期,所以小刘2017年可以享受5天年休假。
注: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6.如何确定职工当年度的年休假计算周期?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完整公历年度是自当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哪些情形下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如何确定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1)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则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9.江苏省带薪年休假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畴?
根据2009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以其应休而未休年休假,请求用人单位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但是,在江苏省对于这一处理办法在10年后发生了重大转折。
根据2019年8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江苏省关于审理带薪年休假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四、劳动者因未休年休假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差额系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的法定补偿责任,该请求权的仲裁时效期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确定,从应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算。在此之前,若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则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次日起算。”
10.如何确定带薪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
带薪年休假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不适用特别仲裁时效,如适用普通仲裁时效的话,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案例5:职工小刘2016年的年休假最迟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享受,如其未休,应最迟在2018年12月31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休年休假的工资。逾期主张的,则应视为其年休假工资已经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小刘可以跨一个年度休年休假的,那么其仲裁时效可以再延长一年。
11.如何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的计算,需要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上述所称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则按照实际月份计算月工资收入。
在江苏省,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应休假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不包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的,支付其年休假工资报酬时应当予以扣除。
酒后叫代驾,结果反被罚?这个动作,千万别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个大家都知道
许多人在聚餐喝酒后
都会自觉请上一个代驾
避免酒后驾车
但你见过叫代驾反而被罚的吗?
5月28日凌晨1时许,武汉交警在北湖西路执勤时,一辆黑色SUV轿车在交警的示意下,缓缓驶入卡点。
民警王昕在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是一名代驾司机,证件均齐全,无酒驾嫌疑。“我们喝酒了,找的代驾司机。”后排乘客急忙向交警解释道。
但王昕仔细检查时却发现,该车核载5人,车内加上代驾师傅一共挤着6个人,已涉嫌超员,于是连忙让代驾司机下车了解情况。
原来27日晚上,车主赵先生与朋友一同聚会后已经转钟了,因大家都喝了酒,赵先生便叫了代驾,准备将好友先送回家,上车时却发现多了一人,想着在后排挤一挤应该没问题。
“我以为交警晚上只查酒驾,哪知道超员也要遭处罚。”代驾司机吴某也说道。
因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驾驶员吴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民警对驾乘人员酒后叫代驾的行为予以肯定,同时也对“挤一挤,没关系”的心态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超员人员进行转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机动车载人,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无独有偶
类似一时侥幸超员被逮的司机还真不少
壹
超员车挤入22人
5月18日清晨5:30,硚通大队交警巡逻至崇仁路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行驶中有异样。拦下一查吓一跳——核载5人的车里,塞了22人肩靠肩的挤在车厢里,由于害怕被查到,窗户都关得严严实实。唐操把他们请下车,指引他们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根据相关规定,该车驾驶员因超员100%以上,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
贰
安苗
5月18日6:30许,民警在航空路立交桥上,又发现一辆7座车乘坐了11人。该车超员人数在50%——100%之间,驾驶员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处罚完毕后,民警不仅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也劝导工人们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连续两起超员违法行为,引起硚警高度重视,经调查,是建筑工地临时在劳动力市场招募的工人,驾驶员为图省事,不愿意多跑几趟,导致极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硚通大队又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建筑企业和工地,约谈安全负责人,向工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倡导大家自觉拒绝交通违法行为。
武汉交警提示
车辆超员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超员载客
拒乘超员车辆
不要图一时便利或几块钱的小利
心存侥幸罔顾交通安全
万一酿成大祸,到时后悔就迟了
来源: 武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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