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自缢杀(自缢八字案例)

万物皆甜 2024-01-24 18:39:48 互联网

阳宅居室风水八大忌,犯之不好大凶有大难!

家居风水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很重要。如有的搬新家后两、三个月后运势就开始蒸蒸日上,有的很快就开始霉运连连……现在是吉宅少而凶宅多,寻得顺风顺水大吉大利的阳宅要看各自福报了。所以,避开、化解凶宅成为了更为紧要的大事。今天总结一下现实生活中,影响非常大的八种阳宅大忌:

【阳宅第一凶,最忌穿堂风】穿堂风又叫穿风堂煞,是指打开家中大门,从外面直接看到正对着大门的窗户、阳台,整个阳宅布局一览无遗,从头看到底。如同一阵风从大门穿过厅堂直接从阳台或者窗户刮走,一通到底!这样的阳宅家运败落,破财、事业无成、男女俱损,吃空喝空之相,易有急病,容易横死,窗户开越大,越验!化解方法:需要赶快把阳台或者窗户用水泥封死。

【阳宅第二凶,钢枪戳背】钢枪戳背是枪煞的一种。是指直冲某个地方的长物体,其中以山头和马路为紧要。钢枪戳背是指阳宅房屋被马路直冲屋后,犹如钢枪捅进了脊梁骨,如被人从背后阴了一刀一样。这样的阳宅,易犯凶横死,有血光,容易遭人暗算,人财两空。化解方法:用比较大的泰山石敢当冲马路摆放,来抵御外枪煞,或者用凸面八卦镜来挡煞,但是最好的方法还是搬离。

【阳宅第三凶,高楼在前】此恶煞也叫压煞。是指楼房正前方有另外一栋更高的大楼,使其正面不见阳光,将其完全遮挡。此煞会导致一栋楼住户的前途无光、未来暗淡、运势被压制,霉运连连,官财两空,易犯官非,无贵人,而且家道中落。化解方法:可用凸面八卦镜朝向正面的大楼,或者用石敢当放在被压的方向,可以缓解但很难根除,建议搬离。

【阳宅第四凶,左低右高】左低右高就是你在屋内面对你家大门,左手边比右手边要低。左手边为青龙位,为吉,左手低则青龙逃逸,右手边为白虎位,白虎为凶,右手高则白虎当头。易犯凶,走霉运,易有血光、横祸、官司等,也容易中邪、撞鬼等。化解方法:最好把地板用水泥补平。

【阳宅第五凶,厕居中央】厕居中央就是在房屋中央的位置是厕所。中宫属土,而且是一个阳宅最尊贵、核心的位置。此煞影响:全家皆布满污秽、肮脏的晦气、死气、阴气,容易有横祸,霉运连连,对肠胃、肾脏、泌尿、生殖系统都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容易无嗣、腹腔长癌症。化解方法:需要用铜葫芦或者龙龟来镇压厕所的凶煞之气!

【阳宅第六凶,哭口招丧】哭口煞,是指一个房屋的一面墙上开了两个大门,而且两个大门通往一个空间,就像两张嘴在哭泣一样(另外一面墙上有两扇门通往一个房间也是哭口煞)。哭口煞易人财两空、泪眼朦胧、披麻戴孝,是一种极其凶的风水问题。家中易出悲哀的事情,如意外、官非、病灾。许多丈夫进监狱的女人都住这种结构的房屋。化解方法:必须尽早把其中一扇门用水泥封死。

【阳宅第七凶,房中之房】房中房是指在你的卧室中,又单独划出来一个封闭的区域,而且这个区域至少为整个房间大小的三分之一,那么这就是。房中房易同床异梦,夫妻不合,第三者,二房、出轨乃至离异等等情况。另外,一个卧室中最好不要有两张床,主离异、烂桃花、出轨。

【阳宅第八凶,床头悬空】床头悬空是指床头不靠墙,如上吊自缢。此煞主主人多小人、无助、贵人不至、好运不来、靠山山倒、靠水水干。也容易导致各种脑神经问题,严重的会导致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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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一天,中国的年轻人已经不再相信他们老祖宗的教导和他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美国人就不战而胜了。’——尼克松在《1999不战而胜》书中的最后部分说了这么一句话。”

管奎令:胡鑫宇自缢的外因,内因和自助解决方案

导致胡鑫宇自杀的因素,既有外因,也有内因。众所周知,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那么,外因是如何通过内因起作用,导致胡同学自缢的呢?

内因心理学创始人管奎令研究发现,内因对外因处置不恰当,会起破坏性反作用,意向和实行无效,败事并事与愿违,就生养负面情绪。相反,内因对外因处置恰当,会起建设性正作用,意向和实行有效,成事并如愿以偿,便生养正面情感。当负面情绪生养并积累至,多于正面情感的比重之时,便会出现各种心理困扰,严重的通过抑郁症和各种神经症状反馈出来。

那么胡鑫宇自缢,分别有哪些内因?又有哪些外因?外因又是通过怎样的内因,起了破坏性反作用的呢?

导致胡鑫宇自缢的内因:

网络上有人认为,导致胡鑫宇自杀是厌学,也有人认为是患上了抑郁症,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厌学,即厌恶学习,是一种能力大于挑战,挑战难度太小之时,没有兴致再去从事它,所呈现出来的一种厌倦状态,显然,这不是胡鑫宇同学的实际情况。

胡鑫宇爱学习,想学习,只是其学习能力,与所在学校的教学方式和进度不适配,跟不上老师的讲课节奏,听不懂,其学习能力是小于挑战的,此时的情感,是害怕或恐惧情绪,而不是厌倦情绪。

抑郁症,主要的症状是情绪低落,它是怼忮情绪、丧失情绪和败挫情绪的集合体,它们生养得过多,超过了与之对应的纳容感、获得感和成就感的比重之时,反馈出来的一种低沉状态,并且需要情绪低落的时间长达两周左右,才能积累成抑郁症。

从网上获取的资料看,胡鑫宇主要是失眠,低自尊,在乎他尊和尊他,敏感,多虑,胡思乱想。这些现实性焦虑,即被眼前的困难,搞得束手无策,是他遭遇的心理困局。胡鑫宇同学的情绪有一定程度的低落,也有一定程度的无意义感觉,容易早醒,这三点是抑郁症的症状,但还没有叠加到抑郁症的程度。因此,导致胡鑫宇自杀的主因,也不是患上了抑郁症。

那么导致胡鑫宇自缢的主因,到底是什么呢?内因心理学创始人管奎令认为,是恐惧学习,即没有适应当下的学习要求,没有习得跨越当前学习困局的方法和能力,无法应对所在高中的学习要求带来的挑战。

其实,恐惧学习只是结果,原因则是做法无效。应对学习要求低效,甚至起反作用,无法胜任学习挑战,不甘于落后,能力与要求不匹配,便形成阶段性学习困局和心理压力,一系列无效做法的幕后推手,则是性格漏洞,具体表现在:

一是性格漏洞导致做法或方法不对,南辕北辙,行为无效。听不懂老师讲课,跟不上老师的节奏,孩子并没有拿出来有效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而是佯装看书,来回避老师有可能对他的注意,误以为老师会批评他,这样做对于问题解决不仅不管用,还会起反作用,适得其反,重复地做了无用功,会让他很疲惫。

听不懂老师讲课,可以和老师说,让老师慢点,或者告诉老师哪里听不懂,让老师讲得更详细一些,不懂的,还可以课后请教老师和同学,显然,胡同学没有这方面的有效应对,究其原因,往小里说是没有养成虚心请教或不耻下问的习惯,往大里说是一个性格漏洞。这不是因为性格内向,内向的人一样可以养成好的学习习惯。

胡鑫宇上课无法集中注意力,主要是因为小意愿或小心思,得不到有效解决,形成各种负面情绪的淤积,数量和比重过大,占据了其大脑的空间,致使大脑没有容量和空余精力,再去接收学习本身的东西,无法将精力集中到听课上,或者说,胡鑫宇同学的情绪没有处理好,让他无法专注当下正在从事的事情,也就是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到学习上。在个人私欲与学习本身之间投注比例失衡,形成恶性循环,这是以欲忘道的表现,是性格漏洞之一,并通过无效的做法呈现出来,这不是性格内向的原因。

二是没有学会表达自己的意向和真实想法,也是性格漏洞。他向妈妈,同学和老师曾经表达出来自己遭遇的困难,但所有人都觉得这不是问题,这可能与胡鑫宇表达得不直接,不明确,不清晰,不准确有关。

显然,他与周围人的沟通是无效的,出现这种沟通障碍,可能与早年性格发育或培育不到位有一定关联,但主要源自个人因素,重点是养成怎样的意行模式。从网上相关资料中可以推测,胡鑫宇同学非常希望得到周围人的关注和关爱,但只停留在内心的空想中,缺少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任何实际行动,总希望别人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自己不说出来,别人也能够懂自己。

胡鑫宇的性格漏洞,不能简单地归因父母或早年教养方式有什么错,因为家长甚至整个社会对于这些专业性很强的东西,没有意识到是正常的。其做法无效更多的在于个人模仿和选择,所形成的意行模式,也就是性格,显然其性格存在着非常多的漏洞,一句话概括一下,就是以欲忘道悖势而争,是这种悖论的性格,导致了最终的悲剧。

三是盲目横向比较,不懂得纵向比较,还是性格漏洞。看到多数同学,都比自己成绩好,比自己强,比自己优秀,自卑等负面情绪被生养出来,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是与他人横向比较的结果。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短板或不足,承认这些真实的存在,而不去回避或掩饰它们,便不至于恐惧,找到一两个点,勤奋并努力地发展和超越自己,每天都有进步就好,久而久之,便可发展起来,这是跟自己进行纵向比较的好处。

采用纵向比较取代横向比较,便是将自卑转化为自信的问题解决方案,胡鑫宇同学,显然没有学习并掌握这种方法,也就培养不起来解决自卑问题的能力。这不仅是胡鑫宇同学一个人,也是很多孩子,性格存有漏洞的表现。

四是过于谨小慎微,怕影响别人,依然是性格漏洞。入睡困难,和早醒,醒后再无法入睡,是焦虑和抑郁情绪导致的,不是自己刻意的,而胡鑫宇同学,怕影响室友,而不敢起床,这种做增加或加重原来的焦虑和抑郁情绪,形成进一步的恶性循环,不接受失眠,内心对峙,也会让入睡困难和早醒更加严重。

其实,在同一个寝室,有一些相互影响是正常的,是可以被理解的,显然,胡同学的谨小慎微,怕影响室友,不助于问题解决,也是性格漏洞的表现之一。

五是过于爱面子,怕老师和室友的负面评价,更是性格漏洞。比如课堂上听不懂,却怕被老师发现,装作看书,在寝室里睡不着,也不愿意打扰室友,影响他人,还有即便想要跳楼自杀的时候,也在乎是否被别人发现,在乎自己的行为,是否给别人带来影响。这样便被内心的完美规则,捆住了手脚。

在多数人看来,这是善良,从内因心理学的角度,这是过度在乎他尊,和不恰当使用尊他的表现,把评判自己好坏的权利,交给了别人,捆住的是自己的手脚,作茧自缚,不利于问题解决,这不只是胡鑫宇同学一个人会存在这样的性格漏洞,很多孩子,甚至很多成年人,在这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之所以对他尊和尊他,使用不恰当,是因为过于看重形象和地位。不爱形象,爱修行,不爱地位,爱能力,或者说不爱面子,爱里子,便是问题解决的答案。形象、地位和面子,是别人的工作,修行、能力培养和里子,是自己的事情,前者不可行,后者才能行得通。如何掌握它们之间平衡的尺度,是一个艰难的挑战。

六是焦虑地位,没有去考量拿什么来立足,这是小人习惯。君子不患无位,患何以立,原本胡鑫宇在初中的时候,学习成绩相对不错,在同学和老师眼里,有很好的口碑和地位。

到了新环境,这一切都化为乌有,在新环境中,他感受到自己非常卑微,自卑就是自然而然的情况了,从高一开学至十月初,一两个月的时间内,胡鑫宇没有适应这一境遇(地位)的变迁。显然,此时胡同学变得更加焦虑自己的地位,没有去考量自己拿什么立足。

这说明,他初中时没有想那么多的时候,其模式是健康的,主要活在事情本身层面,这种做法类似君子,到了高中其模式切换至不健康的轨道上,此时主要活在了欲望层面,这种做法和小人很像。这说明,小人模式和君子模式是个人选择而来的,尽管可能是无意的,并不是刻意为之,它并非天性,而是习惯或习性,与父母和家教关系不大。成为君子或圣人,也许是每个人穷极一生,也未必能够抵达的修为境界,反之,任何人,尤其是孩子们,存有性格漏洞,也就在所难免了。

简而言之,性格漏洞导致胡鑫宇同学,出现阶段性环境适应障碍,通过目标不可行,控制无效,也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等做法,形成恶性循环,最终选择了自缢身亡。

总之,从内因的角度上看,无论是厌学,还是抑郁,抑或是恐学,都是结果,内因则是性格漏洞导致的做法无效。这是新环境适应障碍,是性格不适应,导致的症候群,可以简称环境适应症。上述种种问题,用胡鑫宇自己的话,加以概括,就是“难以适应新环境”。那么导致胡鑫宇自缢的外因有哪些呢?

导致胡鑫宇自杀的外因:

应试教育:

成绩论英雄的应试教育背景下,胡鑫宇高中阶段成绩下滑,显然是导致胡同学负面情绪生成的外因之一。

目前国内采取的这种应试教育,是有很多弊端的,但就其相对公平程度,依然是最高的,没更好的教育方式,取而代之。

况且,改变教育环境,是整个社会或体制改革的事情,不是心理学工作者和心理求助者该干的工作,更不是胡鑫宇同学能做的事情。

学校和老师因素:

学校及老师,没有照顾到所有孩子的感受和心理变化,尤其没有关注到胡鑫宇不适应新环境,没能体查到孩子恐惧学习方面的情绪问题,不清楚该校,是否配备了心理老师?

学校监控系统,存在着一些疏漏,让其他同学,以及胡鑫宇有机会翻墙,逃离学校。

全封闭管理,并不人性化,是值得商榷的,但这不是致远中学一个学校的问题。

家长因素:

胡鑫宇的家长,不该将成绩不够理想的孩子,送到学习成绩都非常优异的致远中学,家长的做法,有攀比和拔苗助长嫌疑,假如送到成绩没有那么突出的普高,孩子的心理压力就不会有那么大,以胡鑫宇原有的适应能力,不至于在短期内,发生如此严重的情绪和认知困扰。

不适应学校新环境,孩子想回家,妈妈只是在电话中安抚,没有及时把孩子接回来,对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即抗压能力的评估,显然出现了误差。妈妈的拒绝,堵死了孩子,活下去的最后希望,这是胡妈妈的问题或失误,怪不得其他人和社会。

家长和学校老师等外因,并非情绪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这不是他们的错,没有及时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或心理咨询师,是他们的失误,而不是失职。胡鑫宇恐惧学习的情绪,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孩子在困境面前,无能为力,是各方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主因是胡同学自身性格漏洞。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并非完全是家长和老师的错,也许错在目前整个社会尚未觉知。当前社会,对孩子心理建设,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最终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以及问题的严重性,也不知晓此种情况,需要带孩子,去寻求心理学专业人士的帮助。

综上,导致胡鑫宇自缢的责任,首先是孩子自己适应新学习环境带来挑战的能力,相对甚至绝对不足,使自己陷入无法自救的困境之中,这是内因,是主要原因;其次是家长忽略了孩子的情绪变化,或没有平抚孩子恐惧学习情绪能力的情况下,没有带他去寻求心理专业人士的帮助,这是外因;再次就是老师、学校和当前应试教育方面的一些漏洞和不足,以结果论英雄,不仅让胡鑫宇同学,也让很多对学业不那么敏感的孩子们心态失衡,这需要引起社会的重视,这也是外因。无论何种外因,都是次要原因。

也许这是整个社会,永远无法解决的难题,没有一个环境,能够满足所有孩子,各个方面的细小心理需求。不以成绩和应试,而是以各方面综合能力,最好以积极乐观的个性,或者说,以智商、情商,尤其是人格商的培育,来评判孩子的成长,或许才是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有利长远发展的衡量标准。

总之,家长、老师、学校和教育模式等外因,内化成为胡同学对自己的要求,通过本人对所有要求处置无效的内因,起了破坏性反作用,在困境中无法自救,看不到出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最终选择自缢,这便是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基本哲学原理,在胡鑫宇同学走向自杀过程中的呈现形式。

因此,内因心理学创始人管奎令的结论是,胡鑫宇同学自缢,不是厌恶学习,也不是抑郁症,而是恐惧学习,即恐学症,也就是不适应新的学习要求,带来的情绪和认知等心理上的症候群,简称环境适应症,这些心理不良结果性症候群或环境适应症,又反过来导致了胡同学的自缢行为,而不良结果性症候群或环境适应症,则源自性格漏洞导致的做法无效,也就是说,方法解决不好遭遇的情况,能力达不到目标的要求。

面临新环境,孩子的自助解决方案:

在无法改变环境因素的前提下,每个孩子,面对新环境,不适应,进行自我调适,可能会不知道从哪着手,在此管奎令老师提供以下四个管用的方法。

一是接受新环境,并非新环境不好,是自己还不习惯。其实,任何人,到新环境不适应,都是正常的,即使老虎离开了森林,到了平原,也会出现被狗欺负的情形,改变自己,不去改变环境,才是问题解决的正道。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愿意调整和改变自己,去指责环境有什么错,是很多孩子无法快速适应新环境的主要原因,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转变态度是一个好的开始。

二是调适自己的知行模式,适应环境。不断修正过往的旧看法,用新眼光看待新环境,不断调适自己的旧做法,入乡随俗是每个人都要做的改变。世界在变,即便是同一所学校也在不断地变,况且是不同的学校呢?

不用对错的方式,要求新环境和新同学,改变并不难,不戴有色眼镜,不带有自己的利益倾向性,就没有对与错了,不用对错看待人和事,只有利益和方法的不同,便可以接纳、喜欢并快速适应新环境,这是一种方,对孩子进行自我心理调适很管用。

三是把自己放在后面,欣赏他人的优秀,参与和历练比,优秀与否更重要。在原来学校拔尖的孩子,到新环境面对比自己优秀的同学,嫉妒在所难免。不和比自己更优秀的同学,进行盲目比较,甚至可以把优秀的同学多,当成好事,因为他们都可以成为自己模仿和学习的对象,和优秀的人在一起,自己才能变得更优秀。

把身边的同学当成竞争对手,是很多孩子的误区,其实真正的竞争对手是自己,况且,自己高考的竞争对手,并不在全班,而是全省,这样同利一下子秒变同欲,同利则敌,同欲则趋,由相互排斥变成相互吸引,这样便可以一起进步,这种改变,就能化解对同学的敌意,变得与环境兼容。

等到走出校门之后,步入社会,回首的时候,我们才会发现,所有的竞争和妒嫉,都是那么无足轻重,那段经历,才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四是把自己放在外面,不把自己放在中心或焦点位置。其实,如果不是自己太把自己当成焦点,原本自己并没有那么重要,放下自己是谁等心理诉求,返回并专注钻研学习本身的门道,找到窍门,便可解决问题,提升学习兴趣和能力,提取行为成就,积累有用的感觉,成绩上来,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这样的良性循环便可以培育学习自信心,自信起来,有助于从当前甚至所有的困境中走出来,这是一条以道制欲的路径。

具体到胡同学和其他学生身上,只在乎把不懂的弄懂,不熟练的搞熟练等过程因素,不在乎成绩高低等结果性因素,走向优秀,也只是时间问题了,瓜熟的时候,才能够蒂落。

将以上四点执行下去,形成一种习惯,渐渐地,在学习上,便可培育起来,以道制欲顺势而为的积极乐观性格,从而取代以欲忘道悖势而争的消极悲观性格,这便是管奎令老师和内因心理学,给胡鑫宇同学和其他学生们,解决厌恶和恐惧学习,以及新环境适应上的总体路径。因为,每个孩子的具体情况的差异性,在此,尚不能给出实操上的解决方案。

在咱们内因心理学临床上,每到秋季开学不久,都会有很多初一和高一的孩子,也会有很多新转学的孩子,因无法适应新学习环境,前来寻求心理帮助。

与他们的幸运不同的是,胡鑫宇的老师和家长,没有帮助他做出类似的选择,这是胡鑫宇同学的不幸。

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整个社会对心理建设上的认知,没有跟上孩子心理发展的需求节奏,这种不同步,也是社会进步过程中的常态。孩子的心理建设,还处在正常发育的萌芽阶段,积极乐观性格建构,更是鲜有人触及。

希望胡鑫宇的自缢事件,能够警醒家长、老师、社会和即将为人父母的年轻人,都能重视积极乐观性格建构,以及由此导致的心理健康问题。

作者内因心理学创始人管奎令,在此非常感谢您能够有耐心详细阅读完全文,阅读三遍以上,才能真正领会其真谛,希望对专业人士,老师,家长以及孩子们有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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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缢吊尸体”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的分析判断——与胡鑫宇无关

缢死俗称“吊死”,是指用自身重量拉紧绳索,压迫颈部造成的窒息死亡。缢死简便易行,是自杀的常见形式。

老百姓把缢死叫“上吊”,这既形象地说明了缢死的机制,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死者自己主动(上吊)的行为,是一般人们把缢死视为自杀的反映。

有的狡猾的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把人杀害之后吊了起来,伪装成自缢,以掩盖真相,蒙混过关。

所以,凡报称自缢的尸体,都应认真加以甄别,防止放纵坏人。同时,由于缢死数量较多,出现各种特殊的异常的表现也就多,这些异常往往引起死者亲属、所在单位和周围群众的怀疑,(特别是在死者周围的人有明显的利害冲突的情况下)如不加以甄别,有时可能被误为被害,甚至造成冤假错案或纠缠不休的不安定因素。

因此,对缢吊致死案件的识别,是基层公安机关经常遇到的难题之一。对缢吊尸体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的分析判断,主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确定该尸体是否是缢吊致死

确定生前缢死的主要根据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1、有窒息现象:颜面青紫肿胀;眼结膜下有出血点;尸斑颜色暗红。解剖可见血液呈流动性、颜色暗红;各内脏淤血(肺脏尤为明显),脾脏收缩;各内脏被膜下有出血点。

2、颈部有生前一次形成的缢吊索沟,其特点是方向自前下经颈部两侧斜行向后上,形成下深上浅、马蹄形或鸭梨形、后上方有提空(八字不交叉)的压印痕;其内部和边缘可见有充血、皮下(或皮内)出血点、线和针头大小的水泡形成索沟的宽度、道数和纹理应与缢绳相一致。

3、解剖可见:索沟相应部位颈部皮下组织、肌肉内有出血现象;舌骨和甲状软骨骨折;咽后壁粘膜下有出血斑和充血现象;颈动脉内膜横行破裂;颈椎骨折、脱臼、出血;牙根发红;食道静脉丛充血。

4、排除了损伤、中毒、疾病等致死原因。

识别是否他杀

如果认定该尸体确系生前缢死,那么就要注意是否是他人强行缢吊的,或者是使其致昏或失去活动能力之后缢吊的。如果认定是死后缢吊的则要确定其真正致死原因,并进而确定其死亡性质。

人们一般以为死后缢吊一定都是他杀后进行的伪装,后发现一例因与街坊吵架生气后脑出血死亡者,死后家属将其尸体吊在冤家对头的门媚上。据一位法医介绍,有两个中学生夜间在一处未完工的楼顶平台上追逐玩耍,其中一个失足坠楼,摔在地面的沙堆上,失去知觉另一个以为他已死亡,怕负责任,便把他就近吊在脚手架上,伪装自缢。正好工地巡逻发现,肇事者仓皇逃路,伤者被送医务室救活。可见伪装缢吊并非全是他杀。

识别缢吊尸体是否属他杀,重点注意如下两方面:

1、尸体检验方面

(1)注意索沟有无生活反应。即充血、皮下出血及水泡形成。有的反应不明显,可擦些酒精,以增加皮肤透明度;还可将索沟部分皮下组织剥离,用强光透射,出血纹线可明显显现。当然,还可通过组织切片等病理学方法判断索沟的生活反应。没有生活反应的索沟,可能是用其它方法致死后伪装缢死的。但据一些学者研究,濒死期或死后不久缢吊的尸体,其索沟也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生活反应,在临案中要加以警惕。

(2)仔细注意颈部有无两次以上形成的索沟,有无掐痕、勒痕(横行、环状、深度均匀的索沟)、捂压口鼻的痕迹。如有,应警惕有伪装缢死的可能。但应注意个别自缢者因故(如绳断)可能两次缢吊,形成两道索沟。不过此种情况极少。

(3)通过解剖,发现有无其它致死原因,特别是掐、勒、闷堵等机械性窒息、中毒、电击、各种损伤(尤其是钝器击头、发际内钉入钉子、心区及胸背部针眼等)引起的死亡。

(4)注意尸体上的抵抗伤,背侧或其它部位的拖拉擦蹭伤,上下肢的捆绑伤。如有上述损伤,应警惕有被害的可能。

(5)注意尸体现象与缢吊和报称的死亡时间是否相符合。不符合就要警惕有伪装缢吊的可能。

2、现场方面

(1)悬挂点。首先是悬挂点的有无。有些“套白狼”勒死的他杀案件,颈部索沟和尸体上其它表现极似缢死,但现场上往往找不到合乎情理的悬挂点。其次是悬挂点位置的选择,伪装者选择悬挂点主要为了便于操作,急于求成,带有较大的随机性而不像自杀者那样用心。仔细揣摩,有时可以发现其差异。

有的死者把悬挂点选在几十米高的烟囱上或白杨树上,这种位置,他杀和伪装都是难以做到的。他杀缢吊的悬挂点处的绳子印往往呈滑动状态,几年前北京市门头沟区有一起伪装缢吊案,犯罪分子将绳索一端套在死者颈部,中间穿过悬挂点,然后由一人拉着另一端。

悬吊时,由一人往上扶托尸体,一人在另一端拉绳子,将尸体硬拽上去,结果在悬挂点(木质门楣)上拉出一道明显的沟来。第三是悬挂点上的指纹,不管明显与否,都要用心找寻提取,这对于判断案件性质具有决定意义。

北京地区发现过数起小孩自缢案,认定案件性质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在悬挂点上找到了死者自己的指纹。如果忽略这一点,恐怕极难说服死者的家长。最后,要注意悬挂点上的纤维与报案人提供的绳子的纤维是否一致,悬挂点上的尘土与绳子上污染的尘土是否一致,有时从中可能发现破绽。

(2)垫脚物和攀缘物。相当一部分缢死的悬挂点较高,拴绳索时必须用桌椅等物品垫脚或依靠梯子、或沿树干、管道、柱子攀缘而上,因而通过对垫脚物和攀缘物的勘查有时可以获得分析判断案件的有力的证据和线索。

首先是注意上面的指纹;其次是足迹;再次是衣服(特别是毛线衣、粗呢等)的纤维和纤维的印痕;第四是蹬蹭痕迹及各种附着物。

有专家曾检验过一个自缢案,悬挂点在一棵杨树叉上,他们意外地在被攀折的树枝外皮发现死者指纹(一般树皮是很难留下指纹的),并在树干上发现疑似死者所穿的再生胶鞋底的蹬蹭痕迹,经检验有尘土和再生胶的成份,为认定自杀提供有力证据。

(3)缴绳。首先是对缢绳本身及其打结方法进行仔细勘查;其次将绳子与索沟相比对,确定其宽度、数目、硬变、纹理等的一致性;第三是查绳子的来源。如是死者自家物品,要查找家中是否有残余部分,两者断端是否吻合,组成的纤维成份、数目是否一致,并寻找和确定剪绳的工具(通过剪刀刃口的检验,沾附纤维及指纹检验等方法)。如不是家中的绳子,则应对绳索的解剖、化验弄清特征的基础上,进行行业普查,从中发现线索。

(4)注意死者衣着的状况。衣着上精斑、血迹(有的缢死者口鼻流血)、口鼻分泌物的流向(是否自上向下自然流淌)与尸体和周围环境的关系,从中发现反常。死者手上和衣兜里有时能遗留绳子的纤维成份(特别是一些干燥的粗制麻绳),有助于分析死亡性质。

三、澄清一些需要鉴别的问题

在缢吊的尸体检验中,经常遇到一些可疑现象和死者亲属感到可疑的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的研究鉴别。最常见的间题有:

1、损伤。缢吊的尸体通常伴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对此要引起高度的警惕。首先要确定损伤是生前造成的还是死后的,是什么致伤物在什么情况下造成的,损伤的重度如何和是否致命,是自伤、他伤还是意外伤。对于可能使人致死致昏的损伤,特别是勒、掐、闷捂、打击头部、、抵抗、搏斗伤尤其要加倍注意。

但同时也要注意到,缢吊尸体上出现损伤并不都是他杀。

第一,缢死往往可能是多种自杀形式的最后完成,此前死者可能自刻颈部、摸电门、吞食锐器、切开腹部……,没有达到自杀目的而最后采取上吊的办法。

第二,死前遭到刑罚、虐待,遍体鳞伤,在无法忍受时自杀。这种损伤种类、形状多样,单个伤较轻,分布广泛, 新伤旧伤同时存在。没有致命伤和综合致命伤。此类例子不少,虽尸体上有生前的他伤,但其死因仍是自缢,不可误为他杀。

第三,缢死过程中,大约在上吊两分钟后有一个呼气性困难期,此期间全身抽搐痉挛,如果周围有一些突出物品或棱角状,甚至是粗糙的平面与身体有关部位接触,可以形成以片状或条状为主的表皮擦伤。这是缢死的伴随现象,与死亡性质无关。

2、捆绑。他杀在缢吊前可能把人捆绑起来以限制其活动和反抗,故尸体上可能有捆绑现象。但我们也见过多例自缢者,为了怕达不到目的,在缢吊前也进行自我捆绑。故缢吊尸体上有捆绑现象者,需要区别是别人捆的还是自己捆的。

首先是注意捆绑的位置和方式。他杀往往把死者的上肢、背部和颈部捆在一起,俗称“五花大绑”,也有捆住双小腿者,有的则只把被害人双手反绑在背后。而自杀者往往只捆双脚、双手,多半事先捆好绳套,然后套在手脚上,仅仅为限制自救而已。其次,注意捆绑的方法。他杀捆绑绳子往往勒得很紧,道数多,结结很死,而且不止一个;自杀捆得较松,经常是绕上、套上而已,道数少,打结多在前面,往往只打一个结,结打得不紧,有时打结动作是靠手和牙咬共同完成的,有时则是利用环境条件帮助完成,因此绳结所在位置都是死者手、牙所易及的地方。综观全局,自杀的捆绑各个环节都是死者自己能完成的,而他杀的捆绑动作则是死者自己所无法完成的。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些尸体的手足和身体的其它部位有绳子的捆绑痕,但现场上并无绳,这种情况往往是谋杀案。

3、毒物。在检验缢死的尸体中可能发现其胃肠内容、血液中含有毒物。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有三种可能。一是被毒死后伪装自缢;二是中毒昏迷失去抵抗能力之后被吊死;三是自杀者为减轻痛苦或保证自杀成功,在自缢前先服用毒物。

区别这三种情况并不难,除勘验现场,注意毒物性质及进入人体内途径等见(中毒甄别项内)外,主要是将各内脏分别取材、分别包装、分别定量检验,以确定毒物是否已经吸收,吸收进入血液的毒物量是否足以引起昏迷、死亡。同时结合尸体的病理变化,便可做出明确结论。

4、不完全缢死。法医学上把死者双脚悬空,整体尸体都离开地面的缢死称“完全缢死”,把尸体没有完全离开地面的(包括站、跪、蹲、坐、趴、仰、卧)称为“不完全缢死”。有些不完全缢死的案例,家属及有关人员经常提出疑问,怀疑是被害,甚至一些小说家也以尸体没有完全悬吊起来作为否定自杀的依据。其理由归纳起来有两个:一是缢吊到难受的一定程度,死者出于本能,会站立起来,解除颈部的压迫状态;二是不悬挂起来,重量不够。

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应注意到,如果把人杀害后再吊起来,凶手只有一个,或体力和条件限制,可能不能把尸体完全悬挂起来也可能尸体挂上后绳套被拉长,造成尸体不能完全离开地面。警惕是必要的。但应该指出,尸体是否完全离地这个问题本身并不是区别自杀和他杀的根据。首先,据笔者粗略统计,在自缢案例中,不完全缢死者数量不少,完全缢死与不完全缢死比例大约为3:1。

可见,不完全溢死可以是自杀,这是一种客观事实。其次,从道理上讲,缢死的机制有三:压迫呼吸道、压迫血管、压迫神经。这三项致死原因,哪一项单独都能起作用。

根据学者研究,压迫颈总动脉使之闭塞引起脑部缺氧而死亡所需力量只要3公斤;而使颈部静脉闭塞,断了脑部血液回路使之缺氧致死所需力量为1.5公斤。而一般人的头部重量都在3公斤以上,即仅用头部的重力即可压迫颈部的动脉、静脉使之闭塞。所以不管采用何种缢吊,身体上有关部分的重力均足以将人缢死。而当人的脑部血管受阻得不到足够的氧气便很快丧失意识,因此不完全缢吊的人在缢吊到一定程度之后想自己站起来终止缢吊是不可能的。

转载于——复禾健康医生组

原标题:关于缢吊尸体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的分析判断

原作者:庄明洁、郭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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