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5生辰八字(2017年6月25日农历是什么星座)
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竞合
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肇事者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呢?即,当工伤和第三人侵权构成竞合时,劳动者是否可能得到双份赔偿呢?
相信看完这个案子你就会知道答案了。以下来自己【裁判文书网】的真实案例,劳动者经历了一裁两审均败诉,最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获得了完全胜诉。一起来看下原文:
案号:(2018)川民再787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菊华,女,1965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江油市。(死者配偶)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连,四川博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娇,女,1987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江油市。(死者女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连,四川博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欧汉辉,女,1937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江油市。(死者之母)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连,四川博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油市双河镇中心小学校,住所地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老街28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明,校长。
再审申请人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因与被申请人江油市双河镇中心小学校(简称双河中心小学)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07民终31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6月27日作出(2018)川民申2452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王菊华、陈娇、欧汉辉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连到庭参加诉讼,双河中心小学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向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
一、双河中心小学一次性支付工亡补助金672320元、丧葬费24908.52元,合计697228.52元;
二、双河中心小学每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1229.65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双河中心小学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王菊华、陈娇、欧汉辉是死者陈登元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陈登元生前系双河中心小学职工。2016年2月26日15时40分许,陈登元在下班途中骑摩托车与第三者龙刚驾驶的小汽车碰撞,造成陈登元当场死亡。
2016年3月21日四川省江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江公交认字[2016]第058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龙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16年4月1日,王菊华、陈娇、欧汉辉与龙刚就侵权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由龙刚赔偿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各项损失510468.5元(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已领取)。
2016年5月16日,四川省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绵人社工伤[2016]506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陈登元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为因工受伤。
2017年3月27日四川省江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保险基金审核拨付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工伤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额186760.02元(该金额依照2016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欧汉辉供养亲属抚恤金差额6122.95元。
2017年6月25日,双河中心小学按四川省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结果通知王菊华、陈娇、欧汉辉,王菊华、陈娇、欧汉辉至今未领取。
2017年7月11日,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向四川省江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
一、双河中心小学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24908.52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72320元;
二、双河中心小学每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2869.18元(王菊华1639.53元、欧汉辉1229.65元)<配偶和母亲如年龄男超60岁、女超55岁,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2017年8月16日,四川省江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江劳人仲案[2017]116号仲裁裁决,裁决补助双河中心小学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额138340.02元,支付欧汉辉供养亲属抚恤金差额6122.95元。
另查明,2016年上年度绵阳市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51.42元;2016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陈登元遭受事故前12个月月均缴费4098.83元。
再查明,王菊华系死者陈登元之妻,在陈登元去世时年龄为50岁零6个月;陈娇系死者陈登元之女,在陈登元去世时年龄为28岁零3个月;欧汉辉系死者陈登元之母,在陈登元去世时年龄为79岁。从2017年4月起,工伤保险基金已按月支付欧汉辉供养亲属抚恤金1229.65元。
一审法院认为,国务院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第十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伤职工未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补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陈登元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所受损伤已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从第三方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根据以上规定,王菊华、陈娇、欧汉辉无权要求双河中心小学全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双河中心小学只应承担补足差额部分工亡保险待遇的责任。
根据2016年上年度绵阳市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应当享受的丧葬补助金为24908.52元(4151.42元×6月)<单位需再另付9个月>;根据2016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应获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23900元(31195元×20月),上述两项共计648808.52元,扣减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已获得的第三方赔偿款510468.5元,差额为138340.02元。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8号)第三条规定:下列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欧汉辉符合工亡职工父母供养条件,其应当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在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总额应为15985.44元(4098.83元×30%×13个月),扣减第三方赔偿款8887.5元,差额为7097.94元。
综上,王菊华、陈娇、欧汉辉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十四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第十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
一、江油市双河镇中心小学校在判决生效之次日起三日内支付王菊华、陈娇、欧汉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额138340.02元;
二、江油市双河镇中心小学校在判决生效之次日起三日内支付欧汉辉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差额7097.94元;
三、驳回王菊华、陈娇、欧汉辉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王菊华、陈娇、欧汉辉负担。
王菊华、陈娇、欧汉辉不服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另查明,双河中心小学提交四川省江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件《关于更正陈登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函》一份,载明四川省江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之前计算工亡待遇错误,已更正后追回多拨付的赔偿款48420元。王菊华、陈娇、欧汉辉认可证据的真实性。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判令双河中心小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否正确。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第三人侵权造成职工工伤、工亡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情况无明确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之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中对于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情况赔偿办法有详细规定。一审法院适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判令双河中心小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综上,王菊华、陈娇、欧汉辉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王菊华、陈娇、欧汉辉负担。
王菊华、陈娇、欧汉辉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本案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而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第三人侵权引发工伤赔偿的情况作出限制性规定。原判的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相冲突。本案系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法律关系,与侵权法律关系不同,王菊华、陈娇、欧汉辉获得侵权人的赔偿不影响三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全国范围内已有大量支持双重赔偿的生效案例,本案理应同案同判。
双河中心小学未到庭发表意见。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再审庭审中,王菊华、陈娇、欧汉辉的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确认,因双河中心小学已向欧汉辉补足供养亲属抚恤金8887.5元,且已向欧汉辉支付了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1229.65元,所以再审请求变更为:
1.撤销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07民终3144号民事判决;
2.双河中心小学向王菊华、陈娇、欧汉辉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10468.5元;
3.双河中心小学从2019年1月起每月向欧汉辉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1229.65元;
4.由双河中心小学负担一、二审诉讼费。
王菊华、陈娇、欧汉辉书面说明,已收到双河中心小学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额138340.02元。
本院再审认为:
一、 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责任竞合时,如劳动者执行任务时因第
三人原因受伤,一方面可依据侵权行为法向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另一方面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请求保险给付,两者请求权基础不同,归责原则和权利的保护范围不同,互不排斥。(赔偿责任竞合)
二、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工伤,单位和职工履行
了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义务,就应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即使劳动者获得双重赔偿,亦未损害单位或侵权人的权益。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于2014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也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所以除医疗费等直接费用之外,劳动者可以在有限范围获得双重赔偿。
本案中,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应当获得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648808.52元,因双河中心小学已支付138340.02元,还应支付510468.5元,不应当扣减其已获得的第三方赔偿款金额510468.5元,王菊华、陈娇、欧汉辉应当享有获得上述两项工伤保险待遇全部金额的权利。
综上,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王菊华、陈娇、欧汉辉的再审申请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07民终3144号民事判决;
二、江油市双河镇中心小学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菊华、陈娇、欧汉辉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10468.5元;
三、江油市双河镇中心小学校从2019年1月起按月向欧汉辉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1229.65元;
四、驳回王菊华、陈娇、欧汉辉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江油市双河镇中心小学校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江油市双河镇中心小学校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告别“3时代” 六大行下调存款利率 100万存5年少收7500元利息
新闻背景
3年密集下调5轮
2021年之后,存款利率已经历了5轮调整。
1.2021年6月,央行指导市场利率自律机制完善存款利率上限形成方式,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乘倍数改为加点确定,事实上降低了存款利率上限,此后,多家银行下调了1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
2.2022年4月,央行进一步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政策利率-LPR-存贷利率”的传导机制形成,鉴于当年1月LPR下调了10个基点,因此,4月国有大行和大部分股份行以及部分区域性银行下调了存款利率。
3.2022年9月,国有大行率先下调了各期限存款挂牌利率,股份行跟随下调。
4.2023年4月份前后,多地中小银行下调了部分期限定期存款挂牌利率,以作为2022年9月份的补降。
6月8日,包括工商银行(601398.SH)、农业银行(601288.SH)、建设银行(601939.SH)、中国银行(601988.SH)、邮储银行(601658.SH)和交通银行(601328.SH)在内的六家国有大行再度下调存款挂牌利率。其中,活期存款利率从此前的0.25%下调至0.2%。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下调10个基点至2.05%,3年期定存利率下调15个基点至2.45%,5年定期存款利率下调15个基点至2.5%。
六大行的银行存款利率全部降至2.5%以下,执行利率告别“3时代”。其中,3年期和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下调幅度最大,分别至2.45%和2.5%。这意味着,如果存款100万元5年期整存整取,到手利息约减少7500元。
据了解,为缓解银行负债端的压力,近年来,存款利率呈“小步快跑”的持续下行态势,变动频率明显增加。尤其是在2021年之后,存款利率已经历了5轮调整。对于未来,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大行下调后,后续中小行或进行不同程度的跟进。不过,存款利率下降的空间相对有限。
下调:
中长期定期存款
调整幅度最大
六大行昨日更新了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情况,活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均有所下调,中长期定期存款下调幅度更大。
工行6月8日下调人民币活期存款挂牌利率,从0.25%下调至0.2%;并下调2年期、3年期和5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挂牌利率分别至2.05%、2.45%、2.5%,此前分别为2.15%、2.6%、2.65%。
农行、建行、中行、交行、邮储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挂牌利率也下调至0.2%。在定期存款方面,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期年利率分别为1.25%、1.45%、1.65%、2.05%、2.45%、2.50%;零存整取、整存领取、存本取息方面,1年期、3年期、5年期分别为1.25%、1.45%、1.45%。定活两便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执行。
执行利率是储户实际购买存款产品的利率,挂牌利率是银行对外公布或在营业场所对外公示的利率。挂牌利率与实际执行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实际执行利率一般高于挂牌利率,可能存在存款金额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况。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先对挂牌利率进行调降,但为了吸引储户,实际执行利率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上浮。
探究:
管控负债成本
货币交易性需求仍偏弱
关于存款利率下调的消息频频出现。
4月,河南、广东、湖北、山东、青海等多地至少20家中小银行密集下调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这波调降被市场解读为是部分中小银行因去年未跟进调整而进行的补充下调。
事实上,去年存款利率已经历了两波下调,主要由大行带动。
去年4月,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后,自律机制鼓励调整浮动上限,彼时有大行2年期、3年期利率均下调10bp;去年9月,大行、部分股份行等陆续下调存款挂牌利率,随后几个月内亦有多家城商行跟随调降存款挂牌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此前表示,在市场利率整体已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根据市场供求变化,综合考虑自身经营情况,灵活调整存款利率,不同银行的调整幅度、节奏和时机自然就会有所差异,这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的正常现象。通过自律机制协调,由大型银行根据市场条件变化率先调整存款利率,中小银行根据自身情况跟进和补充调整,保持与大型银行的存款利率差相对稳定,有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银行负债稳定性,保持合理息差,实现持续稳健经营,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和可持续性。
光大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在研报中表示,2023年开年以来,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意愿较低,货币交易性需求仍然偏弱,企业与居民存款均继续呈现明显的定期化特征。截至4月末,定期存款占境内存款的比重为53.2%,较年初提升2.1个百分点。特别对于头部银行而言,因核心负债占比更高,受存款定期化拖累更为明显。
上述研报进一步指出,当前核心存款长端利率水平显著高于市场利率,存款定期化背景下调整必要性增强;同时,贷款需求走弱压制新发生贷款定价,滚动重定价因素对存量贷款利率压制仍在。在资产负债两端共同挤压之下,银行体系净息差收窄压力仍存,净利息收入增速有进一步下行趋势,迫切需要银行体系进一步加强负债成本管控,增强银行体系抗风险能力,进而稳定净利息收入水平。
后续:
中小行或跟进
存款利率下降空间有限
据财联社,中泰证券研究所所长戴志峰表示,大行调降后,后续中小行或进行不同程度的跟进,有助于减轻行业整体的负债端压力。本次虽然涉及的调降品种较多,但幅度相对较小,存款利率仍有下降空间。
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亦认为,不排除未来股份行和地方性银行会跟进下调存款利率,但由于近两个月地方性银行存款利率已经大幅下调一轮,所以接下来银行的存款利率调整主要还是看自身经营、息差及揽储压力情况,还要参考同类银行的利率调整情况。
中金公司研报认为,此次降息后,未来1-2年存款平均利率仍有约20bp的进一步降息空间(不包括此次降息)。如果假设存款利率跟随贷款利率调降,存款利率有望下调25bp回到2017年水平。其中,定期存款和企业活期存款下调空间较大(包括规范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互联网存款等“创新存款产品”)。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2023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净利润增速放缓,净息差呈现逐季下降趋势,与银行持续减费让利有关,但影响降低融资成本的可持续性,也将影响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所以,通过下调存款利率、压降负债成本来延缓息差缩窄压力、稳定收益水平,在当前仍然具有必要性。同时,考虑存款利率目前已经处于较低水平,以及随着宏观经济恢复、融资需求上升,未来存款利率下降的空间相对有限。
“对居民个人而言,如果资产配置中存款较多,那么收益率可能有所下降。”董希淼提示,如果居民希望获得较高收益那么必须承受较高风险,如果不希望承担较高风险那么应该接受较低的收益。如果追求稳健的收益,居民可在存款之外适当配置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及货币基金等,平衡好风险与收益的关系。
来源:成都商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