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28日是什么八字(1982年12月25日是什么命)
✍家书情怀(二)
来自闺蜜的诀别信
1982年1月27日清晨, 我非常清楚的记得这天是大年初三,刚过完春节上班的第一天,宿舍门卫突然叫我拿信,我还纳闷这是谁写给我的呢?因为回城工作二年多,与朋友见面时间多了,书信便少了。当我拆开信封,跳入眼目的几个纤秀而熟悉的文字一下怔住了我
诀别信
亲爱的莎你好!
新年即将来临,我却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我年轻的生命,我多么渴望能与我命中注定的爱的人相爱相守一生,我多么渴望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可和祝福,但这一切都不能如我所愿……
除夕夜之夜是多么让人欢喜和期待,然而我将在这天卧轨死于成绵线上,当你们与家人围桌高兴的吃着团年饭时,我的尸骨也许已被野狗叼走了,除夕夜的鞭炮声将淹没我的哭啼……
亲爱的我走了,我已厌倦这个冷漠的世界
……
朝晖决笔
1982年1月22日
我的手开始颤抖。 信是用蓝色横条信纸写的,当我看完,我几乎崩溃了,我怎么也没想到这封信竟是她给我写的诀别信,那年她还没满20岁。
“大年三十我将卧轨死于成绵线上”这几个字如晴天霹雳,那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马上跑到隔壁院子好友霞的家,把信给她看,我口里不停的说到“她决不会这样做,她一定不会出事,她性格那么开朗活泼,决不可能……”,我泪眼汪汪的望着霞,她看完信,我们马上又找到另一个要好的同学萍,然后我们三个一起跑去她家,门锁了,那个时代。家里都没有电话,无法尽管联系到她父母,我们又跑到她工作的单位,她办公室同事才告诉我们,朝晖她可能出事了,现在她父母已去遂宁。于是我们立即到火车站购买了去遂宁的火车票,2个多小时后,我们来到了遂宁小县城,找到朝晖男友单位,遂宁县公安局,因为她男朋友到成都来时我与他见过面,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已无法控制自己,“她在哪里,为什么啊”……他一脸的无奈和悲伤,他把我们带到了朝晖父母住的旅馆,安排好了我们住宿,朝晖的母亲泪流满面使劲的拉着我们手说“谢谢你们,这么远还赶来”,我们抱在一起痛哭,“我要去看她”,我央求她母亲,她母亲告诉我们:“大年三十晚上,11点左右,一辆从遂宁开往成都的火车刚刚驶出车站不远,火车司机发现前方有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少女慢慢的走在铁路边外,司机一直呜滴警示,当列车只有一米多远时,她突然转身迎面冲向列车,司机紧急制动也无法挽回这个悲剧的发生。她整个人被水火车碾压的都变样了,因为春节假期,无法查找家人”……她母亲哭诉着事发的经过,我已哭得一踏糊涂,她父亲低沉的拍着我的肩膀说“你们还是别去看,我们等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就这样,我最终没有见上她最后一面。第二天,我们与她父母一起在遂宁火葬场送她最后一程,然后带着她的骨灰回到成都。
回来后,我一直无法从这个残酷的现实中走出来,她,我最好最知心的闺蜜,二十岁不到的花季少女,鲜活的生命怎么一下就没有了呢,她是我生命中第一个让我体味生死的人,她的死对我是刻骨铭心的,是锥心的痛,这种痛开始让我认识到人的生命是多么的脆弱,生活被支离破碎地书写,一种浪漫式的爱情形象朦胧在欲望的张扬中,我所理解的男人对女人的视线开始模糊,她为了追求心中纯洁的爱情,不惜付出年轻的生命,她当时是怎样的绝望啊!她信里的字里行间流淌的是一个少女对美好情感的向往,她以自己最美的方式向爱情告白,向世俗挑战,尽管那封信作为证物交给了公安机关,但信的内容,几乎已刻在我的脑子里,信的原话我至今尤在脑海,这封信成了我无法忘却的痛,深深的自责也让我一直无法释怀,如果那段时间我经常与她在一起,如果我早收到这封信,如果……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今天我谨以此文怀念她——我最好的闺蜜朝晖。
12.4国家宪法日—关于宪法,你了解多少?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关于“宪法”,你了解多少呢?
宪法是什么法
如果说到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不少人可以说上一两句,但是一提到宪法,就一脸懵了。
到底什么是宪法?宪法又包含了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它神圣不可侵犯,又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说我们的一生都与宪法息息相关,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拥有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无论是我们上学、工作,甚至是退休之后,都有相应的条款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
“宪法日”的由来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2001年4月26日,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至10日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宪法日”的意义
其实很多人对于“宪法”的认识比较少,不知道“宪法”是干什么的,能做什么。
其实,设立“宪法日”并不仅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国家宪法日”设立可以让公民更加了解到宪法日的重要性,也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在宪法宣传周,各街道社区、企业学校都会举办相应的普法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例如,在中国普法的网络平台上会有宪法知识竞答活动,公共场所会播放宪法宣传片以及优秀普法影片等。
12月4日上午10:00,北京律众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恩峰将为大家进行“忠于宪法,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主题直播,届时请登录律众云App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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