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甲木己土(甲木己土合不合)
命理有这种桃花,不仅爱人长得俊美,还能得其之助,富贵双全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命犯桃花或桃花劫的说法。其实在命理学中,命带桃花者,大多男人长得俊俏,女的长得美丽,而且很有异性缘。所以命带桃花并非全部不好。
四柱八字命理学中,年月二柱代表早期的运势,如果桃花位于这两柱上,对成家立业很有帮助,日时二柱则代表中年和中晚年的运势,若是桃花位于这两柱上,那么就预示着结婚以后,经常还会有很好的异性缘,对婚姻家庭会造成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此外,在命理学中男子以正财星代表自己的妻子,女子以正官星代表自己的丈夫,如果男子的命局中正财星带桃花,女人正官星带桃花,那么将来的配偶在相貌上大多非常俊美,更喜财官坐禄带财,若逢此则主配偶出身于富贵人家,能得配偶之助,富贵双全。
凌通说易:
那么,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命带这种令人羡慕的桃花呢?其查法是以日支来查:
甲木日主,坐支寅午戌者,其余三柱中:男命见己卯,女命见辛卯;
甲木日主,坐支申子辰者,其余三柱中:男命见己酉,女命见辛酉。
乙木日主,坐支亥卯未者,其余三柱中:男命见戊子,女命见庚子;
乙木日主,坐支巳酉丑者,其余三柱中:男命见戊午,女命见庚午。
丙火日主,坐支寅午戌者,其余三柱中:男命见辛卯,女命见癸卯;
丙火日主,坐支申子辰者,其余三柱中:男命见辛酉,女命见癸酉。
丁火日主,坐支亥卯未者,其余三柱中:男命见庚子,女命见壬子,
丁火日主,坐支巳酉丑,其余三柱中:男命见庚午,女命见壬午;
戊土日主,坐支寅午戌,其余三柱中:男命见癸卯,女命见乙卯;
戊土日主,坐支申子辰,其余三柱中:男命见癸酉,女命见乙酉。
己土日主,坐支亥卯未,其余三柱中:男命见壬子,女命见甲子;
己土日主,坐支巳酉丑,其余三柱中:男命见壬午,女命见甲午。
庚金日主,坐支寅午戌,其余三柱中:男命见乙卯,女命见丁卯;
庚金日主,坐支申子辰, 其余三柱中:男命见乙酉,女命见丁酉。
辛金日主,坐支亥卯未,其余三柱中:男命见甲子,女命见丙子;
辛金日主,坐支巳酉丑,其余三柱中:男命见甲午,女命见丙午。
壬水日主,坐支寅午戌,其余三柱中:男命见丁卯,女命见己卯;
壬水日主,坐支申子辰,其余三柱中:男命见丁酉,女命见己酉。
癸水日主,坐支亥卯未,其余三柱中:男命见丙子,女命见戊子;
癸水日主,坐支巳酉丑,其余三柱中:男命见丙午,女命见戊午。
欢迎关注本头条号,本文作者凌通说易,严禁抄袭,只准原文转载,更多易学知识点击头像到主页底部菜单获取。
十天干之间的关系(上)
天干关系主要有五种:1)天干相生、2)天干相克、3)天干相比、4)天干五合、5)天干四冲等。对天干关系的分析主要基于阴阳五行关系等
1.天干相生,即根据阴阳不同、五行相生得到的天干相生,体现出五行基本生克关系。其中阴阳相生即阴生阳、阳生阴,如甲木生丁火而不生丙火等。
天干相生有十种情况:1)甲木生丁火、2乙木生丙火、3)丙火生己土4)丁火生戊土、5)戊土生辛金、6) 已土生庚金、7)庚金生水、8)辛金生王水、9)王水生乙木、10)水生甲木等。
2.天干相克,又称干刑,即根据阴阳相同、五行相克得到的天干相克,是阳克阳、阴克阴。西汉扬雄《太玄经》云:“庚断甲,义断仁也”
天干相克有十种情况:1) 甲木克戊土、2)乙木克己土、3)丙火克庚金4)丁火克辛金、5)戊土克王水、6) 己土克水、7)庚金克甲木、8)辛金克乙木、9) 王水克丙火、10)水克丁火等。
3.天干相比,即阴阳不同、五行相同得到的相同天干,比即是比和、比较有五种情况:1)甲乙相比、2) 丙丁相比、3) 戊己相比、4) 庚辛相比、5) 王癸相比等。运用事物分类原理可得出: 甲乙相见为对抗、丙丁为烈火、戊已为增加、庚辛为争斗、玉癸为泛滥等。
4.天干五合,又称合化,即五种天干相合,合即是合伙、结合。相合天干的阴阳属性相反,如甲属阳、已属阴,乙属阴、庚属阳等。
天干五合有五种情况:1) 甲己合化土、2) 乙合化金、3) 丙辛合化水4)丁王合化木、5) 戊癸合化火等。
有诀曰:甲己化土乙庚金,丁壬合木尽成林。丙辛流水滔滔去,戊癸南方火焰明。
(1)对天干五合的解释
历史上有不少对天干五合的解释,如:
1)基于五子遁规则,干支纪时采取五子遁,每隔五天用完六十甲子后重新开始,甲己日的时辰相同故五合。这一解释应是最基本的,详见后述
2) 逢龙则化,即甲己年五虎遁得戊辰,辰为龙,戊属土,故甲己化土;乙庚年遁得庚辰,庚属金,故乙庚化金;丙辛年遁得壬辰,王属水,故丙辛化水;丁王年遁得甲辰,甲为木,故丁王化木;戊癸年遁得丙辰,丙为火,故戊癸化火等。这一解释是从结果来说明。
3)《五行大义》解释说是因为庚金冲克甲木,甲木为了缓和冲克,把妹乙木嫁给庚金为妻,因而乙庚合金。这一解释采取拟人的说法。
4) 清代李光地等编撰《星历考原》云:“五合者,即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河图》一与六,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五与十,皆各有合。以十干之次言之,一为甲,六为己,故甲与己合。二为乙,七为庚,故庚与乙合。三为丙,八为辛,故丙与辛合。四为丁,九为王,故丁与王合。五为戊,十为类,故戊与癸合。”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