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取名不算八字(宝宝取名不算八字吗)
起名字和生辰八字有关系吗?
名字对于每一个人都十分重要,不论是开店铺、写字楼、开发楼盘、成立公司、等日常活动,尤其是每一个做父母都遇到的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就是给孩子起名,有的自己起,有的请人起,有的网上起,有的去庙里起,总之,为了给孩子起个好名字也是想尽了办法。
起名的方法多种多样,有根据时间起的;有根据出生地起的;有根据出生时自然现象起的;有按父母的愿望起的等等。按中国传统的起名方法我认为按生辰八字起名最正宗最合理。因为根据八字(四柱)推出的名字能配平阴阳平衡,就象中医治病一样,调理好阴阳平衡就能百病不侵。而名字也一样,起名就象中医开药方一样,起好了就能一生运行良好。
那么,要想将名字起好,必须先学会推八字。因为名字的好坏,能直接影响人生的运程。人的出生年月日时,是导致人生命运成败的不同主要因素。
有人讲八字代表人的身体,姓名是人的精神,精力旺盛,身体就好。精力衰衰弱,身体就多病。从这个简单的比方来看。人生命运的好坏,直接与名字有关。所以起名必须要与命理相结合。否则就不是一个好名字。比如说冬天出生的人与夏天出生的人的体质,性格等许多方面都有所不同。人的生命和植物一样,都受着时间和空间的控制。比如清明节是种植玉米的最佳时间,清明前一天和清明后一天种的玉米。到了收获的时候就不一样了,所以,时候很重要。人的出生的年月日时及地点,都是先天的。先天的条件也是固定的,任何人改变不了。有先天必有后天,而姓名和居住环境是属于后天,后天是可以改变和调整的,从而弥补先天的不足。
一个人先天的八字有缺陷,可以用后天的姓名来补救。这样的名字能使人一生平安顺利。可见名字对一个人是很重要的。
那么什么样的名字才能使八字阴阳平衡呢?很多人都认为十分难懂。其实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学会推八字,分析日干的旺、衰、弱,找出喜神用神,按照“不及者益之则利,太过者损之则成”的原则。就能取出好的名字。
出生的年月日时,用天干地支,换算成年干支、月干支、日干支、时干支,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八字也叫四柱。每一柱的天干地支,都对应着阴阳五行的关系,按照这八个字的五行生克。对日主的旺衰进行评判决定,然后用扶抑和生克方法。找到能使这个八字达到中和的某种五行。在用起名字的方式来弥补八字中的不足,使整个八字达到阴阳平衡。
一个人的生辰八字好,再加上名字也好。这个人在运行起来,就会事半功倍。若是八字不好,用名字来弥补也能增加八分力量。
生辰八字不好,但名字起好。遇事也会逢凶化吉。
姓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特定代号,它代表了一定的历史、地域、思想、民族文化、与习俗的背景的,信名又是特定文化的心理反应。我国传统姓名文化认为,一个人的名字,对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有很大的辅助作用。说明了名字对人生命运的影响非常大。
各位读者。一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对他本人很重要?请你们来评论并关注。
你知道取名字有什么禁忌与避讳吗?名字起的不好影响一生
取名字不仅要合宜,还有禁忌与避讳,其本质,是一种对人名法术的防御。
打小人术
“打小人”是一些地方的旧俗。人们将那些好搬弄是非做坏事的人叫做“小人”。平日里深受“小人”危害又无可奈何的人,会在每年惊蛰这天“打小人”,作为一种报复和情绪宣泄。人们口中说着“小人”的名字和生辰八字,一边用鞋底痛打纸剪的“小人”。人们之所以认为“打小人”管用,是因为人与名的对等关系。
姓名=性命?
著名汉学家孔飞力在其著作《叫魂》中,讲述了一桩与名字巫术相关的案件: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初,浙江德清县的东门城桥与水门坍塌了。知县从附近的仁和县雇来石匠吴东明等人进行重建。1月下旬,工程进入打桩阶段,这一环节的工作繁重吃力,需将一根根粗壮的木桩深深打入河底。当时河床水位很高,吴石匠一人日夜赶工,终于在3月初将木桩打到了河底。这时,吴石匠发现工地上的米不够吃了,他只好抽身出来,赶回老家——三十里外的商业重镇塘栖买粮。当他回到家中时,有人告诉他,曾有一名叫沈士良农夫想找他帮忙。
沈士良时年43岁,跟两个侄子住在一起。这两个侄子心肠毒辣,经常欺负沈士良,拐骗他的钱财,还殴打虐待他的母亲。
大概沈士良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便决定去“告阴状”,他在土地庙里焚烧了一张黄纸,向土地爷控诉侄子的恶行。但这似乎没起到什么作用。直到2月间,有人告诉他德清在重修水门,那些石匠或许有办法。据说,把写有活人名字的纸片贴在木桩顶端,能给大锤注入力量,这就是民间传说的“叫魂”。而那些因此而被窃去精气神的人,不是生病,便是死去。
这可是一举两得的法子!一筹莫展的沈士良看到了新希望。他赶忙托人把侄子的名字写在纸片上(他自己是文盲不会写字),等到吴东明一回家,便立刻登门求访。
吴东明当然不具备这种魔力,但听过“叫魂”的流言,他生怕自己被牵扯进去,于是找来当地保正(即保长,相当于今日村长一职)把沈士良扭送县衙。知县一番审问,下令将沈士良打了一通板子,最后放了。
孔飞力书中提到的“叫魂”,在今天看来荒诞不经,但在当时谣言甚嚣尘上。民众对于名字巫术的恐惧,使得“叫魂”事件不断发酵,谣言从江浙蔓延到京城,最终惊动了乾隆皇帝。孔飞力在书中写到:“一个幽灵——一种名为‘叫魂’的妖术——在华夏大地上盘桓。据称,术士们通过作法于受害者的名字、毛发或衣物,便可使他发病,甚至死去,并偷取他的灵魂精气,使之为己服务。这样的歇斯底里,影响到了十二个省份的社会生活,从农夫的茅舍到帝王的宫邸均受波及。”
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为何能害人?我们不妨先看看名从何而来。
世间万物都是从无到有,人名也不例外。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人类最初无名,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为了在一群人中分开彼此,就出现了只属于个人的标志——名。
你敢答应吗
占有一个人的名字,从而控制他的生命,在古典小说中时有出现。如《西游记》中金角大王对战孙悟空的情节:“二魔道:‘……你今既来,必要索战。我也不与你交兵,我且叫你一声,你敢应我么?’”金角大王执了紫金红葫芦,跳在空中,把底儿朝天,口儿朝地,叫声“者行孙”孙悟空忍不住应了一声,便飕地被他吸进葫芦里去了。绘画/吕不问
汉代《说文解字》中还有一个说法,说明了名存在的必要性:“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以口自名。”这就是说,人们生活在一起,白天交流,可以通过打手势表达,可到了晚上,谁也看不见谁,因此必须用语言交流,并且有一个固定称谓来称呼自己。由此,人名出现了。
人名将“你”“我”区分,但随之而来的是“名”与“我”的黏连。
假想一下,当我们呼唤某人的名,他通常会作出相应的回应。久而久之,这种呼叫——应答的关系固定下来,人们便认为名与人之间有了某种实在联系,甚至将二者等同起来,并由此相信“知其名则可制其身”。
英国学者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把这种原始思维做了一番解释:“未开化的民族对于语言和事物不能明确区分,常以为名字和它们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之间,不仅是人的思想概念上的联系,而且是实在的物质联系。从而巫术容易通过名字,犹如通过头发、指甲及人身其他任何部分一样,来危害于人。”
既然名字会被巫术利用,给他人造成伤害,那么在名字上下功夫,就能避厄。于是,与名相关的禁忌与避讳出现了。
唤人落马有法术
《封神演义》中商将张桂芳会“唤人落马”的法术。在讨伐西岐与周纪交战时,他只要大喊对手的名字,对手就瞬间失神,落马被俘。靠着这一招,张桂芳重伤黄飞虎,生擒西岐猛将周纪,风光无限。
字是名的盾牌?
中国人素来注重取名。一个好的名字,不仅读起来朗朗上口,看上去赏心悦目,还影响着人一生的运势。
先秦儒家经典《礼记·内则》记载了新生儿命名的场景:“三月之末,择日……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对曰:‘记有成。’”婴儿出生三个月后,在“命名礼”上,父亲握着孩子的小手,为之取名。名字通常含有对孩子的期许,因此母亲替孩子回答:“会好好记住的,希望将来能有所成就。”此后,如不改名,这名将与新生的孩子命运相连、休戚与共,伴随他直至永远。
如此慎重取的名,是要被所有人响亮地呼唤吗?其实不然。“三月之名”主要通行于家族内部,男子待到二十岁,行了冠礼(即成年礼),则另取一字。因此,名,除自称外,几乎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能直呼其名而不显唐突的,只有君亲师,其他人出于尊重和客气,必须讳名而称其字。这就是先秦儒家经典《仪礼·士冠礼》中所说“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为何要“敬其名”?古代礼学家们没有做进一步的解释。学者叶国良在《中国传统生命礼俗》一书中分析指出,在名外另取一字显然与远古时期人们对姓名巫术的防御有关。古人行冠礼前,受到父母家人的保护,行冠礼后则需独立面对复杂的社会。因此,需要另取一名,来防范未知世界中的伤害,这就是冠字的本意。
与之相似的现象,在世界其他民族的文化中也有体现。
弗雷泽在《金枝》中记载道:“(古代)每一个埃及人都有两个名字,一为真名,一为好名,或一为大名,一为小名;好名或小名是为大家知道的,真名或大名则小心隐瞒,不让别人知道。”还有:“在澳大利亚的一些部落中,男女老幼除了公开用的名字外,每人都有一个秘密的或神圣的名字,是出生后不久由自己(家族)的老人给取的,只有个别极亲近的人才知道。这个秘密名字只在极庄严的时刻才用一下,平时绝不提它。如果说出这个名字,被妇人或外人听到,就是最严重地违犯了本族族规。”可见,取新名以保护“真名”的风俗并非罕见。
天作之合
“问名”是传统婚礼礼仪“六礼”中的第二礼,即由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子姓名与生辰八字,后卜吉凶。上图是写着男女双方姓名与生辰八字的庚帖,又称八字帖。古代女子名字不轻易示人,特别是不能向异性透露,暴露闺名就相当于裸露身体,是一件伤风败俗的大事。摄影/朱子浩 林语尘
敢问小姐芳名
《仪礼·士昏礼》中,记载了古人婚姻礼节的六个步骤,其中有“问名”一节,就是结婚前男方需问清女方的名字。在我们现在看来,不就是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吗?多么简单!为何要郑重其事地将其列入礼仪的程序?这是因为在古代,男方要通过女方的名与生辰八字来占卜凶吉。倘若占卜结果为凶,即使情投意合,有情人也大多难成眷属。
但在古代要知道一位女子的名,可非易事。
“孟母三迁”的故事妇孺皆知,但是“孟母”的名字是什么,无从知晓,仅仅通过这个称呼知道她的儿子姓孟,她的丈夫也姓孟。还有鲁迅笔下的祥林嫂,祥林是这位命运悲苦女性的名字吗?显然不是,这是用已故丈夫的名字来称呼她。
那古代女性究竟有没有名字?有。她们在未出嫁前拥有过属于自己的名,也就是前文所说的“三月之名”,人们又称之为“闺名”或“阃(kǔn)名”。比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薛宝钗、金钏,这都是她们的名。
遗憾的是,女性的名被提及的机会很少。在中国古代社会,男女不仅“授受不亲”,甚至互不通问。女子一般养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活动范围局限于闺房,最多也就是去庭院走动走动。她们的名字只可留在父母家称呼,不能被外人知道,特别是不能随便向异性透露。因为“名”代表“我”,若轻易示人,等于轻易让他人拥有,相当于一件伤风败俗的大事。此后,女子出嫁来到夫家,一般只称姓氏,名就更加秘而不宣了。现在我们看到的古装影视剧中还常有“在下××,敢问小姐芳名”的场景,就是闺名禁忌的反映。
可以说,女性的闺名、阃名,一如其“名”,走不出庭院闺阁的小小空间,越不过原生家庭的危楼高墙。
不要忘记你的名字
日本动画电影《千与千寻》近期正在中国热映,这是一个与名字相关的故事。女主人公名叫千寻,千则是女巫给她取的代号。女巫汤婆婆是鬼界澡堂“汤屋”的大主管,靠剥夺他人名字,来掌控、奴役别人。但千寻始终不忘真名,最终战胜巫术,找回了来时路。上图是《千与千寻》电影海报。供图/IC photo
当避讳成为制度
在古代,人名禁忌不仅是文化传统,需自觉遵从,当它与权力结合,又形成一套严格的避讳制度,被统治者强制推行。最初的避讳制度只涉及天子(即“君讳”),后来,家长、上级乃至圣贤之名都成了避讳,由此才有了“家讳”“宪讳”“圣贤讳”等诸多名目。《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里就有著名的一句话:“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简单地说,避讳就是人们不能直接称呼君主或尊亲的名字,凡遇到与其名字相同的字眼,需用改字、缺笔或阙字等方法回避。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论语·微子》中有“何必去父母之邦”一句,在汉石经残碑上却记作“何必去父母之国”。“邦”字之所以改作意义相通的“国”,是为避汉高祖刘邦的名讳。刻石经是在东汉熹平年间,那时儒家经典的尊崇地位早已稳固,但仍需让位于避讳,可见帝王避讳之权威。不仅如此,汉时所有典籍中的“邦”字,在当时统统都要改作“国”。这就是避君讳。
避君讳是避讳制度中最严肃的一项,有时甚至连皇后、太子的名也不能触碰。据成书于清代的《清稗类钞》记载,在慈禧垂帘听政的某年,新科进士参加朝考,试题为“麦天展气润”。有一位进土在诗中用了“翠浪”二字,阅卷者看见,吓了一跳,惊慌失措。原来慈禧的小名叫翠妞儿,馆阁中应试,均避“翠”字。这是久居京师的人都知道的事,但外省举子大多不知。再加上俗语中,“浪”为妇女风骚的代词,“翠”字已是不可用,哪还禁得住再加一“浪”呢?这样的考卷若进呈太后,必定掀起血雨腥风。主考官纵使欣赏他诗文俱佳,也只能摈斥。一个“翠浪”,就这样掀翻了一位新科进士的锦绣前程。
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顾炎武曾在《日知录》中记载过这样一件事:唐兵部尚书王绍原名王纯,与宪宗李纯同名,李纯当时为广陵王。顺宗即位后,册封宪宗为皇太子。于是,王绍上书请求改名。皇帝特令群臣讨论此事,有人认为,皇太子也是人臣,不必讳太子名。如果王纯是东宫中的侍从,太子是他的上级,出于避宪讳,倒是必须改名。由此看来,讳太子名当时并非定制,但王绍似乎仍然改了名,可见当时人们对于避讳的谨小慎微。
为避君讳,人们不仅改名,需要的时候,还得“换姓”。如姓籍的人,为避西楚霸王项羽(名籍)讳,改为席氏;姓庄的人为避汉明帝刘庄讳,改为严氏;姓师的人,为避晋景帝司马师讳,改为帅氏……甚至连天上的神仙也不能幸免。那个在广寒官中“寂寞舒广袖”的仙女嫦娥,原本叫恒娥(恒是姓),因汉文帝名恒,于是仙女恒娥也只好屈从,改为嫦娥了。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曾谈到魏晋六朝时的一个习俗:“比方想去访一个人,那么,在未访之前,必先打听他父母及其祖父母的名字,以便避讳。否则,嘴上一说出这个字音,假如他的父母是死了的,主人便会大哭起来——他记得父母了——给你一个大大的没趣。”
那些快递收件名
人们对名的忌讳,在生活细微处也有体现。右图中的快递箱上写的都不是真名,大部分人在填写收寄件信息时,会另取一名作为代号。这些收件名或是风趣,或是别有意味。总之,人们不愿意将自己的名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被陌生人知晓。随着快递实名制的推行,这些奇奇怪怪的收件名也将慢慢消失。
魏晋这一习俗,说明古人很重视避家讳。唐代坊间曾流行一种叫《讳行录》的小册子,堪称当时的社交指南手册,专门将达官贵人和知名人士的家讳及行第,依次列出来,以免人们在社交活动中触了霉头。可见,避家讳在当时是多么普遍和重要。
历史上,还有一例家讳大案,今天看来十分荒唐:唐代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因为“晋”和“进”同音,李贺欲参加进土科考试,竟遭人非议。韩愈为此专门写了篇题为《讳辩》的评论文章,为李贺辩解,质疑当时的避讳陋习:“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可谓一针见血,痛快淋漓!只是在避讳制度的影响下,人们的思想已被钳制,难以改变。即便像韩愈那样名人出来仗义执言,奔走呼吁,也无济于事。
除了国讳、家讳,还有所谓的“宪讳”,这指的是在官场和社交圈中,下属不能直呼长官的名字。五代时的“五朝元老”冯道,喜读《道德经》,其幕僚在讲解《道德经》时,为了避讳,便想了个变通的方法,将开篇“道可道,非常道”六字,读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真是太有才了。不过,《道德经》一书专讲“道”,书中处处可见“道”,如此读法,岂能圆满。
历史上,避讳制度的实行曾带来很多的问题。避来避去,最后到了“下笔即妨,是书皆触”的程度。人们因害怕犯讳变得小心翼翼、“讳莫如深”起来,这严重妨碍了人们的表达和正常交往,避讳行为由隆敬尊崇渐渐走向虚假伪善。最终,违背了它的初衷。
责任编辑/张舒羽 图片编辑/朱浩
文史闲谈 古代童谣准不准
忽一人进曰:“主公之言,正合天意。”视之,乃巴西西充国人也,姓谯,名周,字允南。此人素晓天文。璋问之,周曰:“某夜观乾象,见群星聚于蜀郡;其大星光如皓月,乃帝王之象也。况一载之前,小儿谣云:若要吃新饭,须待先主来。此乃预兆。不可逆天道。”
在《三国演义》第六十五回,刘备取西川,攻至成都。谯周援引蜀郡童谣,劝刘璋出降。知乎网站有细心网友指出,此处童谣称呼刘备为“先主”,超前了,不准确。
在明代嘉靖本《三国演义》,这个童谣说的是“若要吃新饭,须待先生来”,先生应指诸葛亮。后来毛宗岗评本《三国演义》改为“若要吃新饭,须待先主来”,由此改出了问题。
《三国演义》多见预言式童谣,“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就是著名一例。千里草合字为“董”,“十日卜”合字为卓,意谓董卓必败。嘉靖本共收入9首童谣,毛评本少一首。
素晓天文的谯周,是《三国演义》中的“预言帝”,多次出场劝谏。嘉靖本中有8首童谣引自陈寿的《三国志》,陈寿正是谯周弟子。
据统计,二十四史共有264首童谣见载。《汉书》将童谣归入五行志,五行志是记录奇闻异事乃至超自然现象的志书。“童谣”相当于“谶谣”,远离儿童生活,和我们今天说的“儿歌”概念不同。
儿歌是否“古已有之”?在五四时期就引起过讨论和研究。周作人说:“中国史书上所载有应验的童谣,……其大多数原是普通的儿歌,经古人附会作荧惑的神示罢了。”古代不缺少真正归于儿童传唱的童谣,只是缺少记录与发现。
美国人何德兰搜集整理民间童谣140首,编译《孺子歌图》一书,于1900年印行。何德兰强调:“在中国,没有哪部文字作品,包括那些经典著作,能够像儿歌那样妇孺皆知。”
童谣为什么成了“诗妖”“童谣”一词最早出现于《国语》,记载西周宣王时有童谣一语成谶,兆示了西周的灭亡:“月将升,日将浸;檿(yǎn)弧箕服,实亡周国。”
《东周列国志》中,大宗伯召虎对周宣王讲解“檿弧箕服”的意思,说得清楚明白:“檿,是山桑木名,可以为弓,故曰檿弧。箕,草名,可结之以为箭袋,故曰箕箙(服)。据臣愚见:国家恐有弓矢之变。”
周宣王又问:“此语传自红衣小儿。那红衣小儿,还是何人?”太史伯阳父奏曰:“凡街市无根之语,谓之谣言。上天儆戒人君,命荧星化为小儿,造作谣言,使群儿习之,谓之童谣。小则寓一人之吉凶,大则系国家之兴败。荧惑星,是以色红。今日亡国之谣,乃天所以儆王也。”
接下来就是烽火戏诸侯的戏码了。依《史记》之载,周宣王听到这首童谣,开始追杀一对卖弓箭的夫妇。这对夫妇在逃亡途中拾得女婴,并投奔褒。是为褒姒。
太史伯阳父的说法,沿袭自童谣出于“荧惑”之说,童谣是荧惑星下凡变化所作。如东汉张衡所说:“荧惑为执法之星,其精为风伯之师,或儿童歌谣嬉戏”。“荧惑星”即火星,因“荧荧火光,离离乱惑”而得名。
到了汉代,此类占卜童谣被命名为“诗妖”。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古称一切反常怪异的事物或现象为妖。《汉书》首创五行志这一志书体例,收入童谣颇多,详释“诗妖”成因:“言之不从,是谓不义,时则有诗妖,君亢阳而虐,臣畏刑而箝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童谣被妖化、异化,实际上是为汉儒鼓吹“天人感应”理论服务的。
《易经》是一部诗歌集?史籍中,歌与谣常混称。童谣又有“婴儿谣”“孺子歌”“童女谣”“儿童谣”“小儿谣”“童儿歌”等称谓。
歌与谣,本不同。
《诗经》中有一句“心之忧矣,我歌且谣”,《毛诗故训传》注释说:“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有乐器伴奏的称为歌,清唱称为谣。徒歌可以理解为没有乐器伴奏的歌,也可能是没有乐器伴奏,也没有音乐旋律的口诵韵文,放到今天,就要叫“说唱”。
一般认为,《诗经》收录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近五百年的诗歌作品,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实《周易》中同样保存了诸多上古歌谣,比《诗经》年代更早,古文学家罗根泽就把《周易》的卦爻辞称为“周初编辑的商代歌谣集”。
学者黄玉顺在《易经古歌考释》一文中,认为“爻辞”的“爻”,本字为“谣”,意即歌谣。“《易经》本身是对一种更古老的文献的神学化阐释。这种古老文献,便是殷周歌谣。与此相应,我们早已习惯于这样一个‘常识’:《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殊不知,《易经》里已经隐藏着一部时代更早的‘诗集’。”
《易经》引诗为占,成为后世占筮的标准范式。如《红楼梦》中,王熙凤前往散花寺抽签问卦,签子上写“第三十三签:上上大吉”,相当于占辞;签簿上写“王熙凤衣锦还乡。‘去国离乡二十年,于今衣锦返家园。蜂采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就相当于《易经》的爻辞了。
甲骨文的卜辞年代更早,或许也可以找到古代歌谣的遗痕。如“癸丑卜,今日雨?其西来雨?其东来雨?其北来雨?其南来雨?”像不像一首童谣?
童谣成了“天气预报”“卜偃引童谣”见于《左传》,是史籍中记录最早的一首政治童谣,预言了虢(guó)国灭亡的时间。
春秋时晋献公听从大臣荀息的建言,在鲁僖公二年和五年两次向虞国借道伐虢。这正是成语“假道伐虢”“唇亡齿寒”的出处。
晋国大夫郭偃是卜官,史称卜偃。《左传》记载了卜偃的七次预言,无不灵验。鲁僖公五年(前655年),晋献公出征前请卜偃算一卦,卜偃引述了一段童谣:“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结合星象,预测了晋灭虢的具体时间,当在“九月、十月之交”。果然如此。
晋代杜预注释《左传》时,论及童谣说,童龀之子的嬉戏之言,“或中或否,博览之士,能惧思之人,兼而志之,以为鉴戒,以为将来之验,有益于世教”。
“康衢童谣”见于《列子·仲尼》,流传于尧舜时代,按说比“卜偃引童谣”年代更早。康衢就是大路,尧微服私访,在大路边听到童谣,称颂自己的仁政爱民:“立我蒸民,莫匪尔极。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不过《列子》成书时间争议较大,钱锺书认为其是编纂于魏晋时代的伪书。
正史对童谣的记载,从《汉书》一直延续到《明史》。谶的神秘性、预言性与谣的口头化、民俗化相结合,童谣频频被用来当作改朝换代的“天气预报”,假托天意来攫取。
刘邦立汉室,“高祖过沛诗《三侯之章》,令小儿歌之。”再如唐初的童谣“桃李子,洪水绕杨山”、元末的童谣“塔儿红,朱衣人作主人公”,都是如此。
儿歌一词替代了童谣《易经》以歌谣作为占卜的表达方式,而汉代儒士把童谣神秘化,添加了“预警”属性,实际上是本末倒置。
明末是对童谣再发现、再认识的一个时期。出版业的兴盛,为童谣的挖掘和记录提供了便利。明代杨慎的《古今风谣》、吕得胜和吕坤父子的“小儿语”系列以及朱彝尊《明诗综》中的《杂谣歌辞》,收录了大量民间童谣。
以王阳明的童子之情和李贽的童心说作为思想基础,比起“天意”,童谣中的“天性”开始被关注。杨慎论述说:“童子歌曰童谣,以其出自胸臆,不由人教也。”
不过,明代士大夫还是对民间童谣抱有偏见。“东屋点灯西屋明,西屋无灯似有灯。灯前一寸光如罩,可恨灯台不自照。灯前不见灯后人,灯后看前真更真。慢道明尤远,提防背后眼。”这首童谣出自五代时期梁宋年间,质量很高。吕得胜却以此为例,认为“学焉而与童子无补,余每笑之”。
清人陈宏谋反对其说:“夫以小儿语语小儿,亦焉用文为哉?”既然用孩子的话去说给孩子听,又何必谈什么文雅呢?
到了清代,郑旭丹编《天籁集》,收江浙儿歌46首,把童谣喻为“天籁之音”。许之叙为《天籁集》所作序言说:“古谚童谣,纯乎天籁,而细绎其义,徐味其言,自有至理存焉,不能假也。”
儿歌一词,直至清末意大利人韦大利编译《北京儿歌》一书才出现。1914年,周作人在《儿歌之研究》中论证:“儿歌者,儿童歌讴之词,古言童谣。”儿歌一词逐渐替代童谣并被广泛使用,与五四以来对民间文学乃至童谣的挖掘息息相关。
当然是“古已有之”1918年2月,刘半农和沈尹默、周作人、钱玄同等,发起了北大歌谣征集运动,得到社会广泛响应。刘半农从千余首征集作品中选出148首,编选成书《歌谣选》。
在此之前,鲁迅、周作人已经着手民间童谣的收集整理。万事开头难。1914年,周作人公开刊登了一则征集儿歌的启事,一年内只收到一首。
真正属于儿童的童谣,是否“古已有之”,同样成为时代话题。周作人在《儿歌之研究》中说:“占验之童谣,实亦儿歌之一种,但其属词兴咏,皆在一时事实,而非自然流露,泛咏物情,学者称之曰历史的儿歌。”
即便在春秋时期,童谣绝非仅有“历史的儿歌”一种。孔子听到的“沧浪之水”恰是一首“泛咏物情”的儿歌,载于《孟子》。孔子周游楚国,“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由此对弟子讲述了一番“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道理:“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这首童谣又见于《楚辞》中,成了一首渔歌。
脱离谣谶的民间儿歌,散落于史料之中。在宋人笔记《墨客挥犀》中,记录了一首祈雨谣:“熙宁间,京师久旱。按古法,令坊巷各以大瓮贮水,插柳枝,泛蜥蜴,使青衣小儿环绕呼:蜥蜴蜥蜴,兴云吐雾,降雨滂沱,放汝归去!”环绕呼就是孩子们拉成圈子,绕着水缸,唱着儿歌,踏着节拍来祈雨。
《北齐书》中有“童戏者好以两手持绳,拂地而却上跳,且唱曰,高末!”周作人认为,这是跳绳游戏的最早出处。
童谣也好,儿歌也罢,古已有之,无可置疑。
还是还给孩子吧“在小小的花园里面,挖呀挖呀挖,种小小的种子,开小小的花……”前段时间,“挖呀挖”的儿歌火出圈。
这首儿歌演唱时有一套“手势舞”,此类指点为歌,古时被称为“指戏”。
“张打铁,李打铁,打把剪刀送姊姊……”明代天启年间有“打铁谣”广为流传,最早见于徐霞客之子李介的《天香阁随笔》,300年间不断演化出新版本,到了上个世纪20年代,还被收入国语教材。“打铁谣”在演唱时,就有手势配合:两个小孩分别伸出自己的左右手,互相合拢,交互摩擦一次,然后你唱一句“张打铁”,我唱一句“李打铁”,依次将左右手交互击打对方的右左手,如此循环往复,类似大家熟知的儿歌“你拍一,我拍一”。
上个世纪20年代,鸳鸯蝴蝶派作家胡怀琛写过一首“不太准确”的儿歌:
“月亮!月亮!还有半个那里去了?”
“被人家偷去了。”
“偷去做甚么?”
“当镜子照。”
鲁迅先生化名“小孩子”,仿写了一首儿歌,调侃说:“可是我见过圆的方的长方的八角六角的菱花式的宝相花式的镜子矣,没有见过半月形的镜子也。”当然,鲁迅的戏作别有深意,回应胡怀琛对新诗运动的批评不妥。
仅就作品而论,胡怀琛所作,很有“童趣”。
儿歌“挖呀挖”中,小种子开小花,大种子开大花的说法也不准确。国家植物园北园科普馆馆长王康就撰文科普:世界上最大的种子海椰子,直径可达40至50厘米,但花很小巧,直径在1厘米左右。兰花则是小种子开大花。
儿歌,重要的是童趣,还是交还给孩子吧。“准不准”的,另说。 ▌五柳七
(原标题:古代童谣准不准)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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