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秦汉后面是什么朝代)

脾气很大 2024-01-16 20:00:02 用户分享

涨知识!中国历史朝代顺序表、年表

《中国历史朝代顺口溜》

炎黄虞夏商,周到战国亡,秦朝吞六国,赢政称始皇;

楚汉鸿沟界,最后归刘邦,西汉孕新莽,东汉迁洛阳;

末年黄巾出,三国各称王,西晋变东晋,都城迁建康;

拓跋入中原,国分南北朝,北朝十六国,南朝宋齐梁;

南陈被隋亡,杨广输李唐,大唐改名周,武后则天皇;

残皇有五代,伶官舞后庄,华歆分十国,北宋灭南唐;

金国俘二帝,南宋到苏杭,蒙古称大汗,最后被明亡;

明到崇祯帝,大顺立闯王,金田太平国,时适清道光;

九传至光绪,维新有康梁,换位至宣统,废末皇;

五四风雨骤,建国立新纲,抗日反内战,五星红旗扬。

朝代是我国历史的主要排序方式,因为中国人存在着强烈的朝代意识。而新的朝代都是建立在旧的朝代之后,要么来自继承,要么来自推翻后的再建立。

秦始皇扫平六国建立秦朝之后,我国历代君主开始具有大一统意识,凡有所作为的皇帝都以统一天下为己任,所以我国的历史虽然分分合合,但总体而言还是大一统。

从历史的脉络来看,我国历史可以分为三皇五帝时代、夏朝、商朝、周朝、秦朝、汉朝、三国时期、晋朝、十六国时期、南北朝时期、隋朝、唐朝、五代十国、宋朝、辽国、西夏、金、元朝、明朝、清朝、中华。

朝代歌:三皇五帝始,尧舜禹相传。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延。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宋元明清后,皇帝自此完。

三皇五帝,存在于约公元前2070年以前,活动范围在黄河下游流域。实际上,这就是原始部族社会时期,由于当时没有成型的文字,只有类似于甲骨文,或者我们只能从一些器物和化石来推断当时的状况,而史料所记那时的历史,多为人口相传的故事。

夏朝,约前2070~前1600年,都城在安邑(今山西夏县),由大禹的儿子启建立,是我国历史上帝王性质从领导服务者到统治专权者的转变,从此开始专权统治。

夏朝起止时间约前2070~前1600年

商朝,约前1600~前1046年,建国者商汤,都城在亳(今河南商丘)。

周朝,约前1046~前221年,周武王姬发建国。其中,前1046~前771年为西周,都城在镐京(今陕西西安);前770~前221年为东周,第一任皇帝是周平王,都城在洛邑(今河南洛阳)。

周朝起止时间约前1046~前221年

东周又分为春秋和战国,春秋起止时间为前770~前476年;战国的起止时间为前475~前221年。

春秋起止时间为前770~前476年

战国的起止时间为前475~前221年

秦朝,前221~前206年,秦始皇嬴政建国,都城在咸阳(今陕西咸阳)。

秦朝起止时间前221~前206年

汉朝,前206~220年,汉高祖刘邦建国。其中,前206~8年为西汉,都城在长安(今陕西西安);9~23年为新朝,由王莽建立,都城也是长安;更始帝刘玄(23~25);25~220年为东汉,由汉光武帝刘秀建立,都城在洛阳(今河南洛阳)。

东汉起止时间25~220年

三国,以曹魏为正统,时间起止为220~265年,建国者为魏文帝曹丕,都城在洛阳(今河南洛阳);

三国起止时间220~265年

蜀汉起止时间为221~263年,刘备建国,蜀汉都城在成都(今四川成都);

孙吴起止时间为222~280年,孙权建国,东吴都城在建业(今江苏南京)。

晋朝,265~420年,开国者为晋武帝司马炎。其中,265~316年为西晋,都城在洛阳(今河南洛阳);317~420年为东晋,第一任皇帝是晋元帝司马睿,都城在建康(今江苏南京)。

十六国,304~439年,北方先后建立的十六个小的国家。

南北朝,420~589年。

其中南朝有——

宋(420~479),刘裕建立,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

齐(479~502),萧道成建立,都城建康;

梁(502~557),萧衍建立,都城建康;

陈(557~589),陈霸先建立,都城建康。

北朝有——

北魏(384~534),拓跋珪建立,都城平城(今山西大同),后

迁至洛阳(今河南洛阳);

东魏(534~550),元善见建立(这里的元氏是从拓跋氏改过来的),都成邺城(今河北临漳);

北齐(550~577),高洋取代东魏建国,都城邺城;

西魏(535~556),元宝炬建立,都成长安(今陕西西安);

北周(557~581),宇文觉取代西魏建国,都城长安。

隋朝,581~618年,开国者是杨坚,都城在大兴(今陕西西安)。杨坚是北周的大将,取代北周建立隋朝后,统一全国。

隋朝581~618年

唐朝,618~907年,开国者是李渊,建都长安(今陕西西安)。

唐朝,618~907年

五代十国,907~960年,共计十个小国后被宋灭:

宋朝,960~1279年,赵匡胤为开国皇帝。其中,960~1127年为北宋,都城在开封(今河南开封);1127~1279年为南宋,都城在临安(今浙江杭州),第一任皇帝是赵构。

北宋朝,960~1279年

南宋1127~1279年

辽国,907~1125年,耶律阿保机为开国皇帝,建都上京(遗址在今内蒙巴林左旗)。

大理,937~1254年,段思平建国,都城为太和城(今云南大理)。

西夏,1032~1227年,元昊建立,都城为兴庆府(今宁夏银川)。

金,1115~1234年,完颜阿骨打建立,有会宁(今黑龙江阿城)、中都(今北京市)和开封(今河南开封)三座都城。

元朝,1206~1368年,孛儿只斤·忽必烈建立,都城为大都(今北京市)。

元朝,1206~1368年

明朝,1368~1644年,朱元璋建立,都城为金陵(今江苏南京),后被朱棣迁至北京(今北京市)。

明朝,1368~1644年

清朝,1616~1911年,爱新觉罗·皇太极建立,建都盛京今辽宁沈阳),后迁至北京(今北京市)。

清朝,1616~1911年

中华,1912~1949年,建立,定都南京。

中国古代的最高统治权力者皆是王或皇帝,由家族世袭相承(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及其他)构成的“家天下”的称之为“朝”或“朝廷”,也就是中国的朝代。更换非本家族继承人的中原王朝大多都会更改国号及正朔(如年号等纪年方法)。东汉末年之前,只有被视为正统之天下共主才敢称朝,时期,被视为正统才可以称“朝”,一般奉在中原的王朝为正朔,非正统割据的称为“国”。五代十国(“代”为正统,“国”为割据)是个很明显的例子,就像把中国历史朝代整合成朝代歌(朝代顺序表口诀),一般称之“唐宋元明清”,而不是“唐宋金元明清”,宋朝是正统尔非金朝。

中华王朝之五路:1、休养生息;2、XX之治;3、XX盛世;4、XX之乱;5、灭亡;一个就像一个生命一样终归要灭亡,由生至灭的过程,一般可分为生、兴、盛、衰、危、亡六个阶段,几千年来中华还没有脱离轮回,秦朝虽短命二世而亡,秦朝制度却延续两千多年。在远为封闭而大有利于专制长存的古代,都没有“万年王朝”:最长久的莫过于中国的周朝,存在了八百多年。寿数的一个规律是:越近现代,寿数越短。其中稳定统一期:夏商西周;秦汉;隋唐;元明清;割据不稳定期:东周(春秋战国);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宋辽夏金。

中华王朝之灭亡:朝代更替是中国封建社会进行社会结构调整的重要现象之一。在皇权专制的过程中,必然出现诸王叛乱、外戚专权、权臣篡夺、宦官乱政、藩镇割据等问题,内忧反叛伴随外族入侵和内部农民起义等问题。王朝发展到后期就面临土地兼并,贫者越贫富者越富,马太效应显现(指的是: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因此很多社会矛盾就很难调节。面对着文臣武将皇亲国戚等既得利益者,当政皇帝所能做的就是依势而为,维持各方勉强平衡,努力让封建王朝有序运行。直到矛盾越来越大,只需要一个偶然因素点燃导火线,一个看似坚固无比的封建王朝大厦就彻底倒塌。

两汉均亡于体制内势力的恶性膨胀,类似死于肿瘤;秦、唐、明亡于民变,说明王朝末年社会层面已溃败,相当于器官衰竭;南北朝、五代亡于习惯性兵变,是习惯性流产;两宋均亡于外患,说明其军事力量不如人与地缘政治恶劣,类似乱世被杀;清亡于立宪派、革命党对清廷的失望与绝望,相当于放弃治疗。

截止至1912年共和体制在中国确立以前,最高统治权力是以家族世袭为主的,这些世袭王族的更替组成中国朝代。中国一共出现了83个王朝,共有559个帝王,包括397个“帝”和162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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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户籍制度:什伍连坐严苛至此,为什么挡不住逃籍的浪潮?

秦汉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青春期,中国在两千年的时间里所创制的一切制度文明,几乎都能从其中看到秦汉时代的影子。

秦朝的制度文化也是在数百年的社会演变中孕育而成的,比如户籍制度,如果对其进行追溯,则一直可以上溯到夏禹时代,但秦朝真正确立户籍制度却是战国初期的秦献公时代。

秦献公在其即位的第五年就颁布诏令,给秦国的百姓编制户籍,从此,秦国的户籍制度便在历史演进中不断发展完善。

在经历了商鞅变法与始皇统一后,这一制度日臻成熟。汉承秦制,户籍制度也不例外,但汉朝的户籍制度要比秦朝更加严密。

汉朝的户籍制度对汉朝的社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影响作用,其也与汉朝的国运一起兴衰演变,在东汉末年,汉朝的户籍制度完全崩解。

但是,汉朝户籍制度的内在理念并没有消失,其生命力还是强盛的,还会继续在中国历史上以另外的形式呈现。

一、作法自毙的商鞅

秦献公五年,秦国发布诏令,使其国民“初为户籍,相伍”。

战国时代是一个乱世,乱世之中最重要的是富国强兵,秦献公建立户籍制度的目的就在于核实户口,便利国家的赋税征缴以及兵员征发,以使秦国能够争雄于诸侯。

但是,秦献公给所处的时代还没有摆脱西周制度文明的约束,秦国正处在农奴经济与小农经济混合并存的历史档口。

在秦献公之后,秦孝公继位,秦孝公为了洗刷国耻,一心变法图强。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在秦国展开了二十余年的变法活动。

商鞅变法为秦国完全废除了井田制,使秦国走进以个体经营者为主的小农经济时代。同时,为了更好的控制人口,加强对国民的管理,商鞅为秦国制定了一套什伍制度。

所谓什伍制度就是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分别会设置一个什长和伍长,属于秦国的基层管理组织。什长和伍长有负责闾里治安的职责,负责缉捕盗贼。

同时,还有一个什伍连坐法,就是一家有罪,其他家户必须举报,知情不报同罪。之所以会有这个什伍连坐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国民的人身控制。

秦国法律规定:“毋得擅迁”,民户如果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居住地,就是逃户,这就意味着民户成了罪犯。

民户逃离,其他人就要举报,官府就要去搜捕。如果闾里出现了陌生人,民户也要告知官府查问,以防是其他地方来的逃户。通过这一套制度,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

当然,秦国并非完全禁止国民外出,但一定要在官府开具通行证,这个证件称为“过所”,没有这个东西,人是出不了远门的,还会被处于耐刑和罚金。

商鞅在逃离秦国的时候,就是因为没有过所没法住店,后来被抓了回来,因此留下“作法自毙”这个成语。

在秦王政十六年,为了进一步扩大徭役征发,秦王政下令“初令男子书年”,也就是让男子申报自己的年龄,以确定服役的年龄和期限。

自此之后,秦国的户籍制度上首次有了国民的年龄等信息。在秦始皇三十一年,再次让黔首“自实田”,也就是让农民申报自己的田地数量,以此作为征收赋税的依据。

在此之前,秦国的户籍制度并不包括这些内容,但从此之后,这些都是最重要的户籍信息。

二、案比制度:汉朝的人口普查

在秦汉时期,民众按照其是否课役会有不同的称谓,以十四五岁为界线,十四岁及以下为“小男”、“小女”,十五岁及以上为“大男”、“大女”。在当时,户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然后按性别和年龄来做区分,以摊派赋役。

在户籍统计中,针对人口增长和消减,会有息户、息口和秏户、秏口之分。分别对应户、口的增长和消减。“定什伍口数,别男女大小”是秦汉时代户口统计的一个重要原则。

户籍在汉代通常被称做“户版”或者“名籍”,但凡名列户籍之中的人,叫“编户民”,也叫“布衣”。

汉代在每年的八月进行户口大检查,即进行“案比”,通过案比,国家能够掌握全国人口的姓名、年龄、籍贯、住址、职业、爵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等身份家庭信息,还包括牛马、田宅、奴婢、车辆等财产信息,而在有的户籍之中,还会包括身高、样貌、肤色等相貌信息。

统计身份家庭信息是为了便于征收赋税,统计服役人口;统计财产信息是为了征收资产税;而统计相貌信息则是为了便于追捕逃户。

从八月开始进行统计工作,直到九月底所有工作都会结束。后世的这些工作都是在冬季进行,往往会在三月底结束,这样不会耽误农时。

汉代之所以会在八月进行案比,是因为从秦朝开始,每年的十月才是岁首,这一点与后世并不相同。到了汉武帝时期,秦朝的这一历法习惯才被废除,汉朝从此以一月为岁首。

九月案比结束,县所会将户籍信息整理成册,然后做成计簿上报给郡国,郡国再于秋冬季节派人将计簿送到中央,这个过程叫做“上计”,这里的这个“计”的含义就是名籍。

汉朝的大部分地区每年都要进行上计,只有一些边远地区才允许三年一上计。在地方,主管这一工作的主要是郡国的守丞,此外还设有上计掾吏。

但西汉时代的上计吏仅仅是作为守丞的副手来协助工作,直到东汉,上计吏才真正成为专门的负责人,并分为上计掾和上计史。

汉代对郡国上计非常重视,往往是要由皇帝亲自“受计”,公卿百官都要参加。其中,负责这项活动的史御史大夫。

早在秦代,地方的户籍在上交中央之后就是保存在丞相府和御史大夫府之中,通常由御史大夫属下的侍御史来掌管。

御史本为主管四方文书的官职,其往往在大殿的殿柱侍奉君主,因此被称为侍御史,是最为了解天下户口变动情况的官员。

三、制度的崩解:从汉武帝开始

在秦汉时代,男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要“傅籍”,所谓傅籍就是到了为国家服兵役、徭役的年龄。

在当时,男子都有为国家承担兵役和徭役的义务,但诸如废疾、老病、年幼等情况也都可以享受免役或者减役的优待,对于新丁傅籍、老病免役,汉朝也有相应的户籍来对其进行登记造册。

该减免都可以减免,但绝对不允许逃避,从战国开始,官府就制定了严格的法律限制人口的流动。

秦汉时期的户籍记簿的正本都是存放在乡里的,百姓想要搬家,就要到乡里去更籍,也就是在原住地注销户籍,在迁入地重新注册入籍。

同时,在正本的户籍注销后,还要在县里去“上椯”,也就是将县里存放的副本的名籍也一并注销。除了人口迁移,新增人口与死亡人口也要履行这一程序,称做“生著死削”。

为了制止百姓私自逃籍,汉代官府制定了“流民法”和“舍匿法”,以此严格限制人口流动。

舍匿法规定:如果有人在明知其人是罪犯的情况下还私自藏匿,罪犯要是死罪,舍匿者就要“黥为城旦”,也就是被抓去干苦力;罪犯如果不是死罪,舍匿者与罪犯罪罚相等;如果舍匿者不知道他藏得人是罪犯,那么藏多少天就定多大罪。

什伍制度在汉代也依然存在,汉朝《户律》规定:“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居处相察,出入相司。”

汉代的什伍制度也是与连坐法相结合的,是对秦法的继承,二者具有连续性。汉代还继承了秦代的“过所”制度,也叫“传”,但凡外出,都要拿着传才能畅通无阻,否则就会被扣留。

这一制度在束缚百姓的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治安管理作用,降低了犯罪率。

但是尽管汉代的法律对逃籍和人口流动有严格的限制,但这并不能完全阻遏逃籍现象的发生。

农民本来是有安土重迁的情怀的,但最终却背井离乡,主要原因在于土地兼并的发展使得农民在家乡失去了产业,为了生活不得不流亡。

汉代的流民问题在汉武帝统治后期达到一个高潮,原因就在于汉武帝一朝战事不断,汉武帝本人也挥霍无度,加之贵族豪强大肆侵占,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汉代法律在人口问题上对地方官吏有奖惩制度,如果地方流民减少,户口增加,官员可以受到奖励,反之官员就要受到责罚。

在汉朝中后期,流民问题已经十分严重,但地方官员惧怕责罚,不敢申报,同时也就不敢在每年案比之时据实上计。

逃户不注销,国家的税负就不会减少,多出来的就只能强加到其他民户头上,这只会使得逃户的规模越来越大。问题经过长期的累积,汉朝的户籍制度也就全然破坏。

到了东汉,东汉王朝的经济逐渐向大土地所有制发展,自耕农不断的沦为佃户、部曲甚至奴隶,最终阶级矛盾被激化,东汉社会陷入动荡之中,至东汉末年,汉朝的户籍制度也就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

结语

尽管户籍制度的起源很早,但这一制度真正在社会上发挥重要的影响作用还是从战国时始。战国时代,传统的农奴制经济已经趋于崩解,小农经济在不断发展,商鞅变法为秦国彻底废除了井田制,从而将秦国带入封建时代。

至此,秦国社会形态发生了重大变革,自耕农占据了社会的主体,其接受国家的授田,为国家提供税收或者无偿的劳动、兵役,户籍制度正是适应了这一新变化,从而迎来大发展。

从秦以来的户籍制度呈现出来的特点就是严密性、强制性,国家不允许人口的自由流动,因为这会给封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但封建社会的固有问题决定了这一特点注定不能长期维持,肆虐汉朝的土地兼并差点让历史掉头重开,土地在集约化,农民在奴隶化,这一过程几乎要将汉朝倒推回西周时代。

但是,秦汉毕竟已不是三代,这一过程的最终结果就是农民发动起义,经过长期的斗争终于扫除了世族庄园,使得社会在既有的轨道上继续前进。

参考资料:

《汉朝的户籍制度与上计制度》

《汉朝户籍治安职能探析》

《读岳麓秦简论秦汉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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