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改八字法事(大仙改八字法事视频)
“出逃海南”的县委原书记忏悔:多次找“大仙”算卦做法事
近日,吉林长春市纪委监委微信公号及部分吉林媒体陆续刊发了辉南县委原书记付邦成的忏悔书全文。付邦成曾因出逃海南而引人关注,这名干部出生于1963年9月,曾任通化县委常委、副县长,辉南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2012年6月至2016年8月担任辉南县委书记,2017年7月被查。此次公布的忏悔书文内信息显示,其由吉林省纪委监委提供。
“开始我的思想还没有转过弯来,怕外出逃避给组织造成了恶劣影响,专案组下手会狠,交代问题避重就轻。专案组的同志耐心诚恳地教育帮助,使我内心深受感动,唤醒了我迷失的灵魂。”付邦成写道。
澎湃新闻注意到,付邦成的反思分为“带有浓烈个人主义色彩的奋斗成长历程”、“我灭亡前的疯狂”以及“自我反思和警醒”三个部分。
他回忆道,2007年末刚到辉南工作之初,也是立志要干一番事业,内心是向善向好的。那时,家庭生活很宽裕,长期与妹妹做人参生意,有时还与他人做点生意,妻子还炒股,生活上不缺钱。时常告诫管住自己。半年后,开始有人给我送钱,能退则退,实在退不回去的就交出了。可是后来由于理想信念的脆弱,极端个人主义的抬头,防线被“击”破了。从收土特产品开始演变成收钱,从选择性收钱到后来的来者不拒,后来疯狂到权钱交易。觉得有权了,做官应当发财。这比做点小生意来得容易,就这样不可思议地变得越来越疯狂。我到辉南工作任县长、书记近9年,没有哪届主官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得像我这样肆无忌惮和疯狂。我收人钱物、违法犯罪的行为在党的后仍然不收手,疯狂得不可思议。
在最后部分,付邦成写道,“我在辉南工作近9年,自认为给广大干部群众的印象还是正面的。但我的所作所为一经曝光,干部群众特别是相对熟悉的人肯定会发出这样的惊叹和质疑:当下还有谁可以相信?领导们说的话他们自己相信吗?他们自己做到了吗?我们还应该听他们的话吗?外伤易治,内伤难疗!我的行为给广大干部的伤害,其烈其深是难以估量的。”
以下为付邦成忏悔书全文:
我在2016年被省委免去辉南县委书记职务后,就感觉自己的事情有可能被组织察觉了。2017年5月23日中午在坐车回家时候,发现有人在追车,心想不好了,事发了,一定是省纪委的同志,便逃跑躲避,采取措施对抗组织,与组织对着干。,7月19日,专案组一路艰辛在海南把我带回。20日,被采取“两规”措施。开始我的思想还没有转过弯来,怕外出逃避给组织造成了恶劣影响,专案组下手会狠,交代问题避重就轻。专案组的同志耐心诚恳地教育帮助,使我内心深受感动,唤醒了我迷失的灵魂。
我在配合组织审查的同时,闭门思罪过、痛苦忆人生。经过一段时间反思,我深感自己罪孽深重,在组织核查我问题期间,我和与我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企业老板订立攻守同盟,签订假合同、出具假收据;在组织对我采取措施前,我又逃避组织调查,先在长春市内藏匿,后又一路逃到海南。自己仕途不顺,却醉心于求仙问神,多次找“大仙”算卦做“法事”,企图驱灾避祸。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企业借用车辆并用公款支付加油费用。欺骗组织,对个人拥有多套房产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企图蒙混过关。把党赋予的权力私用,利用干部提拔、调整收受贿赂,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企业老板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不加强道德修养,导致作风出现问题,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入党30年,为什么会成为党的异己分子、成为党的罪人?自上学开始,个人奋斗四十载,在达到人生巅峰时却坠入万丈深渊?一个曾立志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有志青年,为什么监狱将成为我的人生归宿?这些问号,一直拷问着我的灵魂,使我的心灵在滴血。在组织审查期间,专案组的同志给我提供了学习资料,给我机会又重温了党章党规党纪,使我的思过忏悔在原有基础上有了加深和提高。我把这些日子来的反思写出来,向党组织做一次汇报。
一、带有浓烈个人主义色彩的奋斗成长历程
我1963年9月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是家中老大,下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爷爷、奶奶、父母双亲都是勤劳朴实厚道的老实人。父母靠挣工分养活一家人,家境并不富裕,经常向邻居借钱解决急需。我读书时,学校离家较远,要走近20里路才能到校,只好住在学校,有时连每月2元钱的伙食费都交不上,还得拖欠学校食堂。当周末从家返校时,有时母亲为了借2元钱给我带上,要跑两三家才能借齐,每当看到这一幕,幼小的心灵很不好受。放假回到家就帮家人打理家务,下地劳动,邻居都夸这孩子懂事,将来会有出息。1980年高中毕业就参加招干考试(当时全省招经营管理员,通过考试录取转干),当录取通知书寄到村部的时候,乡亲们都说这孩子走出大山了,真有出息,自己内心也十分高兴。
上班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干,出人头地。之后,我因工作表现出色,仅在乡镇经营管理员岗位上工作了两年,就被调到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到部里工作才知道,有多少人想进组织部只能望洋兴叹。谁也没找便被组织发现调用的我,立志一定要好好干,很快就得到部领导和同志们认可。仅两年就被提拔到乡镇任副镇长,年仅23岁便走上了领导岗位,26岁又升为全市最大乡镇镇长,成为全市最年轻的乡局级领导干部。31岁又被组织选派到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参加了为期一年的培训。培训还没有结束,就被提拔为集安市市长助理,毕业后被提拔到梅河口市任常委、宣传部长,当年也只有31岁。内心既兴奋又有压力。这个岗位对我是个考验,长期在农村工作,又没有上过大学,想做好这份工作确实很难,为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我只好勤奋学习,经常加班到深夜,星期日也时常不休息,为自己充电。短短一年便得到了组织认可又调整到了梅河口市政府任常务副市长。此时内心既喜悦又感觉到压力更大了,时常告诫自己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奋斗成果。一个山里娃能干到这个岗位十分不容易,要尽快适应角色转变,干出一番事业,来回报组织的关怀和培养。坦途中也遇有坎坷,2000年4月因父亲去世大操大办被组织调查处理。同年8月免去了常务副市长职务,调通化县任副县长,一干就是6年。我不但不消极懈怠,而是更加努力,咬住自己的奋斗目标——出人头地不放松,从而又赢得了组织的认可。2007年11月提拔到辉南县任县长,2012年6月接任县委书记。随着职务的提升和岗位的变化,内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我把我的个人奋斗历程勾勒一下,目的在于想从中找出自己出问题的潜在因素。我反思认为,我的成长史、奋斗史带有浓烈的个人主义色彩。信仰摇摆,职务上去了,灵魂却没有跟上。尽管这个过程中有组织的规制和管控,但没能阻断极端的自我,信仰的摇摆、灵魂的迷失,结果必然是经不起风浪的考验,一步步助长了将自己推向深渊的力量。
二、我灭亡前的疯狂
2007年末刚到辉南工作之初,也是立志要干一番事业,内心是向善向好的。那时,家庭生活很宽裕,长期与妹妹做人参生意,有时还与他人做点生意,妻子还炒股,生活上不缺钱。时常告诫管住自己。半年后,开始有人给我送钱,能退则退,实在退不回去的就交出了。可是后来由于理想信念的脆弱,极端个人主义的抬头,防线被“击”破了。从收土特产品开始演变成收钱,从选择性收钱到后来的来者不拒,后来疯狂到权钱交易。觉得有权了,做官应当发财。这比做点小生意来的容易,就这样不可思议地变得越来越疯狂。我到辉南工作任县长、书记近9年,没有哪届主官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得像我这样肆无忌惮和疯狂。我收人钱物、违法犯罪的行为在党的后仍然不收手,疯狂得不可思议。
漠视法纪,收受“成常态”。中央和省委、通化市委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规定很明确,自己是清楚的,每年的省委全会、市委全会,反复强调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守得住底线,要牢记总书记强调的“想发财别做官”,与“企业家交往要亲、清”。要命的是,领导反复告诫和明令禁止的事情我还在做。2013年我提拔的2名干部以春节看望为由,分别送给我3万美金和2万美金,我还收了其他被提拔重用干部的钱。此后,春节收红包的习惯一直延续到2016年。虽然有所收敛,但还是有选择性地收了。2013年儿子结婚,一个老板送给我100万元,我推辞一下便欣然接受,还收了其他人送的礼金。这比总书记讲的不收敛、不收手还严重,不但惯性未刹车,而且顶风而上,是与上级组织要求和整个反腐形势对着干的典型。
我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疯狂?为什么领导反复告诫还不收手?为了把这些问号拉直,这些日子我进行了深入地反思。究其原因:一是我对理想信念忠诚的理解不全面,“脱了底”。党章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老实,要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但重要的是,、省委明确指出党员干部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出了廉洁问题一票否决。廉洁问题看起来是经济问题,其实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你连底线都守不住,何谈对党忠诚老实,你连底线都守不住,根本与老实忠诚不沾边。二是我认为有禁不止就是对着干,你其他工作做的再好,也是伪装忠诚老实。三是攀比心理的影响,认为别人也在捞,有权我也捞一点,赌徒心理的壮胆,侥幸心理的自我安慰,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不听组织的反复告诫,我行我素,伪装忠诚老实的事情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心无畏戒,身陷“围猎圈”。在受贿财物中,大约有三分之二是企业老板疯狂围猎送的。这些天,我在反思,我为什么会成为他们的“猎物”,成为温水中的“青蛙”?他们刚开始送鸡蛋、龙湾鱼等土特产品和保健品,我觉得这点东西也没啥就收下吧,否则面子也过不去,防线底线失守后,他们从送20万人民币试探,发展到送上百万给我,几百万给我买别墅,就这样不知不觉进入了他们的围猎工程。有好吃的想着我,身体不好惦记我,工作累了陪我游山玩水,寻找机会给我送钱,以此为契机更是绑定了我。我也被“升温”的感情所蒙蔽,对他们的围猎失去警觉,甚至还感到他们送的钱不收白不收。对于他们的请托事情,能帮到的帮,有难度的千方百计想办法帮。反思上述过程及情形,这种不加分析地选择朋友,不讲原则地交往,把自己混迹于市井小民、江湖兄弟,其害无穷。
我为什么受疯狂围猎而浑然不觉呢?我的反思:一是我拿权力做交易突破底线,没有是非,分不清罪与非罪,已经在围猎圈中安然入睡;二是我已经放弃了身份,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是一个县的父母官,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他们的江湖兄弟,钱收多了,总想用手中权力报答他们;三是觉得别人也有这么做的,也没出啥事,该提拔的也都提拔了,用这样的事安慰自己,多么糊涂的观念,多么可怕的交易,出事是必然的结果。
忘却初心,享乐“县太爷”。党的后,对、的查处,地方高官落马的消息也不断见诸媒体,特别是通化市原市长田玉林的落马,对这样的高压态势,我几乎是麻木的。如果稍有警觉,收敛、收手、知止,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这些年,特别是党的后,不仅收了这3个企业老板的大额财物,也收了不少其他企业、开发商、搞工程人送的钱物,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状态,这是一个很难拉直的问号。我曾想,这不是魔鬼用一只看不见的手拉着我这么干?这是命中注定的一种行为方式和历史宿命吗?不!人是唯物主义者,不相信宿命,是相信哲学、辩证法,相信偶然中的必然,现象背后的本质。这几天,我也学党章,也深刻解剖自己的心灵。我感觉到,2007年底我到辉南任县长的这次重用,特别是2012年6月接任书记后,我感觉到我的心情与历次提升时不一样。首先是沉浸在个人奋斗成功的喜悦多于思考对组织培养感恩回报;其次是感觉到有权了,接近你的人多了,便产生了“县太爷”有权要会用的奇怪念头。其间,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某些企业老板大开方便之门,同时分别收受矿产、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老板的大量钱物。分析上述思想情况,我认为在3个方面出了问题:一是个人主义膨胀,忘记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忘记了渺小的个人离开了组织就什么都不是,也就是我是谁的认识出了严重问题;二是做官为什么的认识出了严重问题,党章明文规定,人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习总书记多次告诫党员干部“做官不能发财,发财不能做官”;三是有权为谁用的认识出了严重问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必破底线。
心存侥幸,用尽“洪荒力”。2016年10月,省纪委的同志找我谈话,心里虽然紧张,但侥幸心理还是占了上风,甚至天真地认为把可能被组织发现的事找当事人串供,立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就能过关,便找相关的企业老板在辉南、通化等地多次串联研究买房的事及其他方面漏了被组织发现应怎么应对过关,立下攻守同盟,自认为都是多年的江湖兄弟,他们不会乱说,再找关系摆一下也可能摆平,便四处找人托关系做工作,心想如果摆平了提拔的事也不会受影响。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心理,使我既没有自首的勇气,还在组织要对我采取措施时逃跑、躲避、对抗,也失去了让组织从轻处理的机会。只想“天知地知”,不想“”,被绳之以法将是唯一结果。人作孽不可活,飞蛾扑火的结果就是自取灭亡。我的所作所为正应了“要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这句话。
三、自我反思和警醒
我作为一名入党三十多年的老党员,作为受党教育培养重用的领导干部,蜕变成将被党唾弃的异己分子,成为将走向监狱的犯罪分子,走到这一步,我反思探究发生这一悲剧性结果的原因及可供他人借鉴的一些警示。
理想信念滑坡。我是1984年6月入党,入党时在人民公社工作,很少看书学习,对党的历史了解甚少,也没读过马列主义、思想经典原著,就是死记硬背党章,应付组织考察入党。深刻检视我自己,我觉得我入党动机是功利的,入党主要是为了提干,因为不入党当不了干部,实现不了跳出农门、出人头地的目标。尽管表现是积极的,但动机是自私的。我的理想信念也是脆弱的,脆弱性表现为坚定性不能一以贯之,形势复杂时会发生迷茫,立党为公,还是在党为私,有时也是摇摆的。
个人私欲膨胀。联系我的违法犯罪事实,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是元凶,组织把我放到县长、县委书记如此重要的岗位,我不思感恩,不思重托,竟然会做出“做官也想发财”的勾当,这不是极端主义又是什么呢?有了极端个人主义就不可能解决“你是谁”“为了谁”的问题,更遑论党性与理想。我的经历说明,送礼者不能分亲疏,送礼者不能分轻重,请托事不能分难易,来者不拒是犯罪,选择性受贿也是犯罪。必须坚决不做第一次,坚决做到零容忍,否则灾祸迟早会找上门来。党的后,我也拒贿不少,但这根本不会影响改变我成为受贿犯!
侥幸心理鼓动。联系我的违法犯罪历程,自欺欺人为自己虚假壮胆是重要的心理支撑。我认为敬畏是法律的孪生兄弟,侥幸是放纵的狐朋狗友,多少罪恶在侥幸的驱使下发生,又在侥幸的破灭下暴露。
浮躁心理作怪。总觉得当了这么多年的领导干部,有多少人不比我强也都提拔重用了,钱也没少收,礼也没少送,也没出啥事,与他们比总感觉自己不收吃亏,收了也不一定就出事。这种私欲的满足是多么的可怕,后果是多么地不堪设想。这样的浮躁攀比心态不出事都怪了。
“权力”被俘失控。我的经历充分说明,“权力”一旦被俘虏,底线必破。这些企业老板,从开始想方设法让你信赖,到有预谋地围猎你,最终裹着蜜糖俘虏你。这个过程中,私欲不断得到满足,自觉自愿地被俘虏是多么的可怕!
不守底线伪忠诚。我在台上经常严厉告诫全县党员干部要守底线、知敬畏。要命的是我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隐真示假,做“两面人”。一名党员干部对党是否忠诚,是否按照党章要求去做,不是看静态的喊口号,首先的检验就是底线守住没有,党章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做到没有。反思我自己,毁灭的根本原因是缺少底线意识,“职务上去了,灵魂没有跟上”,这个灵魂就是人的理想之魂,一个被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主宰的人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是必然的归宿。
生活腐化思想堕落。随着职务升迁,开始向往官老爷的生活,追求享乐的思想萌生,完全不顾党规党纪、不顾家庭,丧失道德底线,长达4年之久的不正常男女关系,伤害了家庭,败坏了干部形象。
闭门思罪过,越思越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一是伪装忠诚,与党的要求对着干,我就是总书记批评的“什么红线都敢闯,什么纪律都不在乎”的人,并且我在党的后仍然不收手,其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达到了登封造极的地步。二是逆潮流,顶风上。党的后,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而我的犯罪行为正逆历史潮流而动,顶风上,成为一股罪恶的暗流,成为干扰阻碍党的反斗争向前发展的逆流,这股暗流涌动,又必然会严重影响全县广大基层干部对从严治党的信心。三是说一套,做一套,严重败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我在辉南工作近9年,自认为给广大干部群众的印象还是正面的。但我的所作所为一经曝光,干部群众特别是相对熟悉的人肯定会发出这样的惊叹和质疑:当下还有谁可以相信?领导们说的话他们自己相信吗?他们自己做到了吗?我们还应该听他们的话吗?外伤易治,内伤难疗!我的行为给广大干部的伤害,其烈其深是难以估量的。
“大仙儿”网上行骗一万七,被通州警方跨省抓了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大仙儿”自称可远程“勾魂和合”,让分手的情侣破镜重圆,却算不到通州警察已经从千里之外的北京赶到了自家门前。通州警方8月24日发布消息说,两名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网上的嫌疑人,被警方从黑龙江省哈尔滨抓获,现已刑事拘留。
受害者王某刚刚大学毕业,她和男友产生激烈矛盾后分手,之后就一直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因身边没有可倾诉的对象,她在网上寻找“心灵鸡汤”和“情感分析”进行自我安慰。偶然中,一个平台上的一条“勾魂和合,适合夫妻、新婚一类”的帖子,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打开链接,见上面说的玄乎,于是开始和网线另一头的 “大仙儿”联系,希望能通过“玄学”与男友复合。
“大仙儿”询问了王某的情感经历后,称可以通过“作法”帮助两人复合,并承诺7到15天见效,30天内和好。王某迫不及待地表示,要尽快安排“法事”。“大仙儿”于是开始以购买道具、作法费等名义索要各种费用。
按照对方的要求,王某先后分四笔转给“大仙儿”17000元。收到钱后,“大仙儿”询问了王某的生辰八字,并表示过段时间她的前男友就会主动回来寻求复合。接下来的日子,她每天都盼着前男友主动联系自己,并不时地向“大仙儿”询问进展,可等来的都是“别着急、再等等”的回复。一晃两个月过去了,王某迟迟未能等来前男友的信息。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逐渐对这位“大仙儿”产生了怀疑。几次催问进展后,王某被“大仙儿”添加到了黑名单。直至此时,王某才恍然大悟,发觉自己被骗,于是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通州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立即会同马驹桥派出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根据各个线索,民警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姜某某(女,27岁)和于某某(男,23岁)的身份信息及居住地。8月9日,通州警方派出抓捕组,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将嫌疑人姜某某、于某某二人抓获。
讯问中,二人供述说,他们俩系男女朋友关系,由姜某某在网页上发布可以“作法”帮助他人完成心愿的消息,于某某录制“作法”视频骗取事主信任。待得手后,二人将所得资金用于生活消费。目前,姜某某、于某某二人因涉嫌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灵煞作祟,做法消灾?利用封建迷信的“大师”被判刑
↑↑↑ 为您讲述精彩普法内容的“上海高院”头条号
自称“风水大师”,精通奇门遁甲,可以测算八字,做法事改风水,驱散阴魂,改变命运……就没有“大师”办不到的事儿。世上真有这种“玄学”?
事实上,这种“大师”通常以“做法事”为幌子,实施行为。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封建迷信方法实施的案件,被告人殷某某、陈某某以“砍大运、消灾解难、嫁入豪门”等幌子,骗取19名被害人共计600余万元。
案件回顾小杰是一个90后创业青年,偶然间在网上认识了一位“陈师傅”,后通过他的介绍结识了“王老板”。这位“王老板”自称是“风水大师”,经常在群里解答玄学问题、替他人算命。久而久之,小杰便觉得这个“大师”说的话十分可信,恰逢当时事业不顺,小杰便想请教这位“大师”,给自己指点一下迷津。
这位“王老板”实际上姓殷,与化身为“陈师傅”的陈某某一起组建了一个微信群,由“陈师傅”在网络上物色客源后将人拉进群聊。两人一唱一和,殷某某在群中发表高深言论,陈某某在群中附和。
收到小杰的请求后,殷某某收钱“测算”一番,称小杰命里有一“孤煞”,需要做法消灾,而做一次法需要花费四万多元。
由于数额较大,起初小杰也很纠结。但是殷某某不断用各种“专业术语”忽悠他,并且承诺只要自己“做了法”,保证小杰事业顺利、大富大贵。最终,小杰还是支付了这笔费用。
此次“做法”之后,殷某某又结合小杰告诉他的个人经历,先后编造了“推旺财运”“超度婴灵”等说法。而小杰对被告人的各种说法深信不疑,之后一次次出高价请“大师”做法。在短短几个月内,被告人共骗取了小杰一百四十万余元。
被告人利用上述手段,先后骗取了包括小杰在内的1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600余万元。经查,所得的款项根本没有被用于所谓的“做法”,均被被告人花费一空。而殷某某其实也并没有所谓的“改变命运”的能力。
“殷某某其实是用自己的话术来取得他人信任,我们搞迷信的这类人,最清楚实际上是没有法术的。”庭审中,陈某某坦白道。
上海黄浦法院认为,被告人殷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罪。在共同犯罪中。殷某某实施主要行为,控制、分配赃款,系主犯,陈某某为殷某某介绍被害人,协助殷某某实施,获利较少,系从犯。
综合考虑被告人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到案后的供述情况,上海黄浦法院判决:一、被告人殷某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二、被告人陈某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三、被告人殷某某、陈某某违法所得的钱款应予追缴或责令退赔,所得款项发还被害人;被告人作案使用的手机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后,两名被告人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检察院亦未抗诉,本案现已生效。
本案中的被害人不乏一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男女,但却选择相信玄学、迷信的说法。被告人正是利用了被害人相信封建迷信以及希望“改变命运”的想法,通过编造封建迷信的话术,使被害人深信不疑,进而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崇尚科学,明辨是非,请自觉抵制和摆脱封建迷信等愚昧落后观念。“逆天改命”并不能依靠旁门左道,美好的生活只能靠自己努力争取。
来源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作者:卢超
责任编辑 | 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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