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八字里什么意思(八字里的死)
“非死”“超生”“熊猫眼”“八字”……法医口中的那些有特殊含义的名词
童鞋们,今天来上“名词解释”课。这次呢,我选取了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词,这些名词都是咱们的日常用词。但这些名词到了法医口里,却“变了味”——法医赋予了它们新的含义。话不多说,咱们快来看看法医口中的“日常用语”是怎样的。
非死
“非死”可能不能算是一个词,但它可以用来组词,比如“非死不可”“非死即伤”。能够与“死”扯上关系的词,注定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词。
在法医这里,“非死”同样如此,至少让法医很不愉快。不一样的是在法医这里,它不需要组词了,它就是一个词。
“非死”,“非正常死亡”的简称。你可以经常在法医的日常工作中听到这样的对话:“今天法医谁值班?有个非死,赶紧出现场了!”没错,这也是法医最讨厌听到的一句话。
非正常死亡是相对于正常死亡而言的一个词。大家概念中的正常死亡有哪些?比如老死、病死是吧?前者也叫生理性死亡,后者也叫病理性死亡,这两者是属于“正常死亡”的范畴,说得更好听一点叫“自然死亡”。那么出去所有正常死亡之外的死亡,就是非正常死亡了,这也是法医工作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研究非正常死亡。
以后万一听到有人在你面前说“非死”,别着急,他也许并不是在骂你,他可能是法医。
超生
超生有好几个意思,比如说人死后灵魂再投胎,再比如说在计划生育之外多生育的人口。尤其是第二个意思,我小时候就知道了,为什么自己没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呢?因为超生了是要罚钱的。
到了法医这里,超生又有了新的含义,它是尸体死后变化的一种。
所谓超生,就是生物个体在死亡后,其器官、组织和细胞在短时间内仍保持某些活动功能或对外界刺激发生一定反应的能力。大家一定听说过这样一件事,说是人被砍头之后能够跑步跑上一段路,青蛙、鱼虾之类的被杀后还能跳起来,如果用超生反应来解释这些事儿,说不定还真行得通。
这就是断头后反应,当头颅自颈部与躯干分离后十余分钟内,还能观察到眼球、口唇及下颌运动,躯干部的痉挛、心肌收缩等。其他常见的超生反应还有瞳孔反应、骨骼肌反应、血管平滑肌反应、肠蠕动、纤毛运动等等。这些都不是神神叨叨的超自然反应,而只是普普通通的超生反应啦。
熊猫眼
大家都有没有过熊猫眼?如果你跟一个普通人说熊猫眼,他理解的意思可能就是“你又熬夜了,有黑眼圈了”。对于熊猫眼,还有一套医学理论,说是由于眼疲劳、衰老导致眼部皮肤血管血流速度过于缓慢形成滞流,组织供氧不足,血管中代谢废物积累过多,造成眼部色素沉着,形成了黑眼圈。所以,在熬夜之后你需要在眼睛上敷上一些黄瓜片。
但若是你对一个法医朋友说你有“熊猫眼”,那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可能会问你:“你怎么了,摔着头了?走路咋这么不小心哪,你这严重了啊,都骨折熊猫眼了,还不去医院?”你听了之后一定会满脸疑惑。
别怪法医,因为在法医这里,熊猫眼就代表了“颅底骨折”。当头部遭受外伤时,可能会引起颅底骨折。当前颅底骨折时,血液会通过骨折线渗入到眼眶周围,导致眼眶周围的淤血青紫,看起来和熊猫的眼睛一模一样,所以叫熊猫眼。一般来说,如果看到遭受外伤的人有熊猫眼,那么便会考虑有颅底骨折。这可以敷黄瓜片好不了的,还是去医院瞧瞧吧。
对冲
对冲,是一个金融学术语,它是指特意减低另一项投资风险的投资,是一种在减低商业风险的同时仍然能在投资中获利的手法。如果你经常炒股、炒期货、炒外汇那可能会了解,反正我是不了解。
我只了解法医里的对冲——对冲性脑挫伤。
当头部遭受外力作用时,着力点的对侧部位的脑组织发生损伤,便是对冲性脑挫伤。打个比方说,当你不小心摔倒后脑勺磕在地上,你的脑袋的前额叶也受伤了,便是对冲。对冲伤对于法医分析损伤形成的机制格外重要,当出现对冲伤比冲击伤(就是受力位置的脑损伤)更为严重的情况时,法医便会倾向于将颅脑受伤的机制分析为“减速性损伤”——高坠、摔跌等运动的头部撞击于静止的物体便是“减速性损伤”。
对冲性脑挫伤的形成机制也不难理解。当运动的头部碰撞于物体上突然静止,在颅骨停止运动的瞬间产生反作用力,大脑向着力点对侧运动,原始速度越大则脑向着力点对侧运动幅度也越大,造成对冲部位脑底面与颅前窝或颅中窝的骨质摩擦、冲撞而产生对冲性脑损伤。有时候,甚至会发生没有冲击伤而对冲伤却很严重的现象。
八字
八字,就是“生辰八字”,大家耳熟能详,它在汉族民俗信仰中占有重要地位,古时候甚至无论做什么事都得先算算八字。
在法医里的“八字”,却有着另外的意思,叫“八字不交”。
如果你见过不少缢死者的颈部索沟,那一定会发现一种神奇的现象:当索沟绕向颈部左右两侧,斜行向后上方,经耳后越过乳突并升入发际到达头枕部上方时,会因为“提空现象”而导致在枕部的两侧索沟分离不相交,这种现象便俗称为“八字不交”。
“八字不交”几乎能够在所有缢死者的尸体上看到,就算是绳索在颈部绕了一圈也是如此,所以它可以用作证明死者是缢死的重要证据之一。
好了,看过这些,你是不是不想和法医聊天了?毕竟,当你说熊猫眼、当你说对冲、当你说八字,法医和你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
作者:瞪蹬,萌萌哒小法医,看过太多悲欢,内心依然温暖。微信公众号:瞪蹬法医(ID:dengdeng_forensic)
你知道取名字有什么禁忌与避讳吗?名字起的不好影响一生
取名字不仅要合宜,还有禁忌与避讳,其本质,是一种对人名法术的防御。
打小人术
“打小人”是一些地方的旧俗。人们将那些好搬弄是非做坏事的人叫做“小人”。平日里深受“小人”危害又无可奈何的人,会在每年惊蛰这天“打小人”,作为一种报复和情绪宣泄。人们口中说着“小人”的名字和生辰八字,一边用鞋底痛打纸剪的“小人”。人们之所以认为“打小人”管用,是因为人与名的对等关系。
姓名=性命?
著名汉学家孔飞力在其著作《叫魂》中,讲述了一桩与名字巫术相关的案件: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初,浙江德清县的东门城桥与水门坍塌了。知县从附近的仁和县雇来石匠吴东明等人进行重建。1月下旬,工程进入打桩阶段,这一环节的工作繁重吃力,需将一根根粗壮的木桩深深打入河底。当时河床水位很高,吴石匠一人日夜赶工,终于在3月初将木桩打到了河底。这时,吴石匠发现工地上的米不够吃了,他只好抽身出来,赶回老家——三十里外的商业重镇塘栖买粮。当他回到家中时,有人告诉他,曾有一名叫沈士良农夫想找他帮忙。
沈士良时年43岁,跟两个侄子住在一起。这两个侄子心肠毒辣,经常欺负沈士良,拐骗他的钱财,还殴打虐待他的母亲。
大概沈士良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便决定去“告阴状”,他在土地庙里焚烧了一张黄纸,向土地爷控诉侄子的恶行。但这似乎没起到什么作用。直到2月间,有人告诉他德清在重修水门,那些石匠或许有办法。据说,把写有活人名字的纸片贴在木桩顶端,能给大锤注入力量,这就是民间传说的“叫魂”。而那些因此而被窃去精气神的人,不是生病,便是死去。
这可是一举两得的法子!一筹莫展的沈士良看到了新希望。他赶忙托人把侄子的名字写在纸片上(他自己是文盲不会写字),等到吴东明一回家,便立刻登门求访。
吴东明当然不具备这种魔力,但听过“叫魂”的流言,他生怕自己被牵扯进去,于是找来当地保正(即保长,相当于今日村长一职)把沈士良扭送县衙。知县一番审问,下令将沈士良打了一通板子,最后放了。
孔飞力书中提到的“叫魂”,在今天看来荒诞不经,但在当时谣言甚嚣尘上。民众对于名字巫术的恐惧,使得“叫魂”事件不断发酵,谣言从江浙蔓延到京城,最终惊动了乾隆皇帝。孔飞力在书中写到:“一个幽灵——一种名为‘叫魂’的妖术——在华夏大地上盘桓。据称,术士们通过作法于受害者的名字、毛发或衣物,便可使他发病,甚至死去,并偷取他的灵魂精气,使之为己服务。这样的歇斯底里,影响到了十二个省份的社会生活,从农夫的茅舍到帝王的宫邸均受波及。”
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为何能害人?我们不妨先看看名从何而来。
世间万物都是从无到有,人名也不例外。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人类最初无名,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为了在一群人中分开彼此,就出现了只属于个人的标志——名。
你敢答应吗
占有一个人的名字,从而控制他的生命,在古典小说中时有出现。如《西游记》中金角大王对战孙悟空的情节:“二魔道:‘……你今既来,必要索战。我也不与你交兵,我且叫你一声,你敢应我么?’”金角大王执了紫金红葫芦,跳在空中,把底儿朝天,口儿朝地,叫声“者行孙”孙悟空忍不住应了一声,便飕地被他吸进葫芦里去了。绘画/吕不问
汉代《说文解字》中还有一个说法,说明了名存在的必要性:“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以口自名。”这就是说,人们生活在一起,白天交流,可以通过打手势表达,可到了晚上,谁也看不见谁,因此必须用语言交流,并且有一个固定称谓来称呼自己。由此,人名出现了。
人名将“你”“我”区分,但随之而来的是“名”与“我”的黏连。
假想一下,当我们呼唤某人的名,他通常会作出相应的回应。久而久之,这种呼叫——应答的关系固定下来,人们便认为名与人之间有了某种实在联系,甚至将二者等同起来,并由此相信“知其名则可制其身”。
英国学者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把这种原始思维做了一番解释:“未开化的民族对于语言和事物不能明确区分,常以为名字和它们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之间,不仅是人的思想概念上的联系,而且是实在的物质联系。从而巫术容易通过名字,犹如通过头发、指甲及人身其他任何部分一样,来危害于人。”
既然名字会被巫术利用,给他人造成伤害,那么在名字上下功夫,就能避厄。于是,与名相关的禁忌与避讳出现了。
唤人落马有法术
《封神演义》中商将张桂芳会“唤人落马”的法术。在讨伐西岐与周纪交战时,他只要大喊对手的名字,对手就瞬间失神,落马被俘。靠着这一招,张桂芳重伤黄飞虎,生擒西岐猛将周纪,风光无限。
字是名的盾牌?
中国人素来注重取名。一个好的名字,不仅读起来朗朗上口,看上去赏心悦目,还影响着人一生的运势。
先秦儒家经典《礼记·内则》记载了新生儿命名的场景:“三月之末,择日……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对曰:‘记有成。’”婴儿出生三个月后,在“命名礼”上,父亲握着孩子的小手,为之取名。名字通常含有对孩子的期许,因此母亲替孩子回答:“会好好记住的,希望将来能有所成就。”此后,如不改名,这名将与新生的孩子命运相连、休戚与共,伴随他直至永远。
如此慎重取的名,是要被所有人响亮地呼唤吗?其实不然。“三月之名”主要通行于家族内部,男子待到二十岁,行了冠礼(即成年礼),则另取一字。因此,名,除自称外,几乎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能直呼其名而不显唐突的,只有君亲师,其他人出于尊重和客气,必须讳名而称其字。这就是先秦儒家经典《仪礼·士冠礼》中所说“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为何要“敬其名”?古代礼学家们没有做进一步的解释。学者叶国良在《中国传统生命礼俗》一书中分析指出,在名外另取一字显然与远古时期人们对姓名巫术的防御有关。古人行冠礼前,受到父母家人的保护,行冠礼后则需独立面对复杂的社会。因此,需要另取一名,来防范未知世界中的伤害,这就是冠字的本意。
与之相似的现象,在世界其他民族的文化中也有体现。
弗雷泽在《金枝》中记载道:“(古代)每一个埃及人都有两个名字,一为真名,一为好名,或一为大名,一为小名;好名或小名是为大家知道的,真名或大名则小心隐瞒,不让别人知道。”还有:“在澳大利亚的一些部落中,男女老幼除了公开用的名字外,每人都有一个秘密的或神圣的名字,是出生后不久由自己(家族)的老人给取的,只有个别极亲近的人才知道。这个秘密名字只在极庄严的时刻才用一下,平时绝不提它。如果说出这个名字,被妇人或外人听到,就是最严重地违犯了本族族规。”可见,取新名以保护“真名”的风俗并非罕见。
天作之合
“问名”是传统婚礼礼仪“六礼”中的第二礼,即由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子姓名与生辰八字,后卜吉凶。上图是写着男女双方姓名与生辰八字的庚帖,又称八字帖。古代女子名字不轻易示人,特别是不能向异性透露,暴露闺名就相当于裸露身体,是一件伤风败俗的大事。摄影/朱子浩 林语尘
敢问小姐芳名
《仪礼·士昏礼》中,记载了古人婚姻礼节的六个步骤,其中有“问名”一节,就是结婚前男方需问清女方的名字。在我们现在看来,不就是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吗?多么简单!为何要郑重其事地将其列入礼仪的程序?这是因为在古代,男方要通过女方的名与生辰八字来占卜凶吉。倘若占卜结果为凶,即使情投意合,有情人也大多难成眷属。
但在古代要知道一位女子的名,可非易事。
“孟母三迁”的故事妇孺皆知,但是“孟母”的名字是什么,无从知晓,仅仅通过这个称呼知道她的儿子姓孟,她的丈夫也姓孟。还有鲁迅笔下的祥林嫂,祥林是这位命运悲苦女性的名字吗?显然不是,这是用已故丈夫的名字来称呼她。
那古代女性究竟有没有名字?有。她们在未出嫁前拥有过属于自己的名,也就是前文所说的“三月之名”,人们又称之为“闺名”或“阃(kǔn)名”。比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薛宝钗、金钏,这都是她们的名。
遗憾的是,女性的名被提及的机会很少。在中国古代社会,男女不仅“授受不亲”,甚至互不通问。女子一般养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活动范围局限于闺房,最多也就是去庭院走动走动。她们的名字只可留在父母家称呼,不能被外人知道,特别是不能随便向异性透露。因为“名”代表“我”,若轻易示人,等于轻易让他人拥有,相当于一件伤风败俗的大事。此后,女子出嫁来到夫家,一般只称姓氏,名就更加秘而不宣了。现在我们看到的古装影视剧中还常有“在下××,敢问小姐芳名”的场景,就是闺名禁忌的反映。
可以说,女性的闺名、阃名,一如其“名”,走不出庭院闺阁的小小空间,越不过原生家庭的危楼高墙。
不要忘记你的名字
日本动画电影《千与千寻》近期正在中国热映,这是一个与名字相关的故事。女主人公名叫千寻,千则是女巫给她取的代号。女巫汤婆婆是鬼界澡堂“汤屋”的大主管,靠剥夺他人名字,来掌控、奴役别人。但千寻始终不忘真名,最终战胜巫术,找回了来时路。上图是《千与千寻》电影海报。供图/IC photo
当避讳成为制度
在古代,人名禁忌不仅是文化传统,需自觉遵从,当它与权力结合,又形成一套严格的避讳制度,被统治者强制推行。最初的避讳制度只涉及天子(即“君讳”),后来,家长、上级乃至圣贤之名都成了避讳,由此才有了“家讳”“宪讳”“圣贤讳”等诸多名目。《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里就有著名的一句话:“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简单地说,避讳就是人们不能直接称呼君主或尊亲的名字,凡遇到与其名字相同的字眼,需用改字、缺笔或阙字等方法回避。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论语·微子》中有“何必去父母之邦”一句,在汉石经残碑上却记作“何必去父母之国”。“邦”字之所以改作意义相通的“国”,是为避汉高祖刘邦的名讳。刻石经是在东汉熹平年间,那时儒家经典的尊崇地位早已稳固,但仍需让位于避讳,可见帝王避讳之权威。不仅如此,汉时所有典籍中的“邦”字,在当时统统都要改作“国”。这就是避君讳。
避君讳是避讳制度中最严肃的一项,有时甚至连皇后、太子的名也不能触碰。据成书于清代的《清稗类钞》记载,在慈禧垂帘听政的某年,新科进士参加朝考,试题为“麦天展气润”。有一位进土在诗中用了“翠浪”二字,阅卷者看见,吓了一跳,惊慌失措。原来慈禧的小名叫翠妞儿,馆阁中应试,均避“翠”字。这是久居京师的人都知道的事,但外省举子大多不知。再加上俗语中,“浪”为妇女风骚的代词,“翠”字已是不可用,哪还禁得住再加一“浪”呢?这样的考卷若进呈太后,必定掀起血雨腥风。主考官纵使欣赏他诗文俱佳,也只能摈斥。一个“翠浪”,就这样掀翻了一位新科进士的锦绣前程。
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顾炎武曾在《日知录》中记载过这样一件事:唐兵部尚书王绍原名王纯,与宪宗李纯同名,李纯当时为广陵王。顺宗即位后,册封宪宗为皇太子。于是,王绍上书请求改名。皇帝特令群臣讨论此事,有人认为,皇太子也是人臣,不必讳太子名。如果王纯是东宫中的侍从,太子是他的上级,出于避宪讳,倒是必须改名。由此看来,讳太子名当时并非定制,但王绍似乎仍然改了名,可见当时人们对于避讳的谨小慎微。
为避君讳,人们不仅改名,需要的时候,还得“换姓”。如姓籍的人,为避西楚霸王项羽(名籍)讳,改为席氏;姓庄的人为避汉明帝刘庄讳,改为严氏;姓师的人,为避晋景帝司马师讳,改为帅氏……甚至连天上的神仙也不能幸免。那个在广寒官中“寂寞舒广袖”的仙女嫦娥,原本叫恒娥(恒是姓),因汉文帝名恒,于是仙女恒娥也只好屈从,改为嫦娥了。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曾谈到魏晋六朝时的一个习俗:“比方想去访一个人,那么,在未访之前,必先打听他父母及其祖父母的名字,以便避讳。否则,嘴上一说出这个字音,假如他的父母是死了的,主人便会大哭起来——他记得父母了——给你一个大大的没趣。”
那些快递收件名
人们对名的忌讳,在生活细微处也有体现。右图中的快递箱上写的都不是真名,大部分人在填写收寄件信息时,会另取一名作为代号。这些收件名或是风趣,或是别有意味。总之,人们不愿意将自己的名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被陌生人知晓。随着快递实名制的推行,这些奇奇怪怪的收件名也将慢慢消失。
魏晋这一习俗,说明古人很重视避家讳。唐代坊间曾流行一种叫《讳行录》的小册子,堪称当时的社交指南手册,专门将达官贵人和知名人士的家讳及行第,依次列出来,以免人们在社交活动中触了霉头。可见,避家讳在当时是多么普遍和重要。
历史上,还有一例家讳大案,今天看来十分荒唐:唐代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因为“晋”和“进”同音,李贺欲参加进土科考试,竟遭人非议。韩愈为此专门写了篇题为《讳辩》的评论文章,为李贺辩解,质疑当时的避讳陋习:“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可谓一针见血,痛快淋漓!只是在避讳制度的影响下,人们的思想已被钳制,难以改变。即便像韩愈那样名人出来仗义执言,奔走呼吁,也无济于事。
除了国讳、家讳,还有所谓的“宪讳”,这指的是在官场和社交圈中,下属不能直呼长官的名字。五代时的“五朝元老”冯道,喜读《道德经》,其幕僚在讲解《道德经》时,为了避讳,便想了个变通的方法,将开篇“道可道,非常道”六字,读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真是太有才了。不过,《道德经》一书专讲“道”,书中处处可见“道”,如此读法,岂能圆满。
历史上,避讳制度的实行曾带来很多的问题。避来避去,最后到了“下笔即妨,是书皆触”的程度。人们因害怕犯讳变得小心翼翼、“讳莫如深”起来,这严重妨碍了人们的表达和正常交往,避讳行为由隆敬尊崇渐渐走向虚假伪善。最终,违背了它的初衷。
责任编辑/张舒羽 图片编辑/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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