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丑甲辰乙酉己卯(丁丑 甲辰 乙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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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法
章法又称谋篇布局。清代刘熙载《书概》云:『书之章法有大小,小如一字及数字,大如一行及数行,一幅及数幅,皆须有相避相形、相呼相应之妙……凡书,笔画要坚而浑,体势要奇而稳,章法要变而贯』。以此而言则大章法既是通篇字与字、行与行、正文与落款及用印之间的关系谋划、布置等,它要求一幅作品的字里行间有呼应、顾盼,要协调通畅而有整体感。
章法的几个要素
①形制 ②正文 ③ 行款 ④钤印
落款
指书法作品中除正文内容以外的书写内容;包括:正文内容的出处、赠送对象、创作缘由、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字号等。
1.双款
双款是将书赠对象与书写者分别落在上方和下方,前者为上款,后者为下款。
上款写明作品内容的名称、出处、受赠人的姓名;下款记述创作年月、创作地点、作者姓名等。上款:位置应比较高,以示尊敬之意,包括姓名、称呼、谦词。下款:写时间、地点、姓名、谦词。
2.单款
单款有长款、短款、穷款之分。长款即在正文出处书写时间、名号、地点前面再加上作者创作这幅作品的感想或缘由,文字应情真意长,使人玩味无穷。它不仅起能到调整作品重心的作用,也从中体现出作者的人品和修养。
短款即只落正文出处、时间、名号、地点等其中几项。若作品空白较多或出于构图的需要,可以落长款;若作品内容占画面较满,则需要落短款或穷款。
如果余纸不多,留白太少,亦可只落作者的名号,谓之“穷款”。
落款的字体,一般是隶不用篆,楷不用隶,行草不用楷书。落款,一是“文古款今”“文正款活”。正文是甲骨文、金文、大小篆,落款就用篆书、章草、楷、行书;正文若是隶书、楷书、魏碑,落款可用楷书或行书;草书落款,除用于自身为草书外,因较难识别,一般不用于落款。实际运用最多的落款字体还是行书,既易识别,又显活泼。款字的大小应小于正文字体的大小,以使主次分明。
以上落款形式,是针对竖幅作品而言的。对于横幅作品,一般只落下款而不落上款。与竖幅作品相同的是,落款的起头与结尾,都不能到达或超过作品正文的最上面和最下面的一个字。
一、记年份
书法作品记年采用的“干支”记年法。“干”是“天干”,“支”是“地支”。所谓“干支”是天干地支的简称。十天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以十天干与十二地支搭配记年,就成了甲子、乙丑、丙寅……辛酉、壬戌、癸亥,六十年一个循环,俗称“六十年花甲子”。
参加下表: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巳末 庚申 辛酉 壬戊 癸亥
二、记季节
旧历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即旧历正、二、三月为春季,四、五、六月为夏季,七、八、九月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为冬季。
古时兄弟姐妹的排行,有孟、仲、季的次序,(孟为老大,仲为老二,季为三)孟为长,仲为次,季为三,根据这个,正、二、三月分别为孟春、仲春、季春,四、五、六月分别为孟夏、仲夏、季夏,七、八、九月分别为孟秋、仲秋、季秋;十、十一、十二月分别为孟冬、仲冬、季冬之称。
季节还有一些别称,如春的别称有阳春、芳春、青阳、艳阳、阳中、三春、九春等。夏的别称有朱夏、朱明、昊天、长嬴、三夏、九夏。
秋的别称有素秋、金秋、商秋、商节、素商、素节,金天,高商、三秋,九秋,冬的别称有寒冬、安宁、玄英、三冬、九冬等。
三、记月份
旧历月的别称尤为复杂,而且有种种不同的来历。归纳起来,每个月的别称大略如下:
一月
正月、端月、初月、征月、早月、太月、扬月、陬(zōu)月、十三月、春阳、初阳、首阳、孟阳、孟陬、肇(zhào)春、端春、初春、早春、上春、新正、月正、开岁、发岁、肇岁、三之日、孟春、太簇、寅(yǐn)月等。
二月
如月、杏月、丽月、令月、仲阳、四之日,仲钟、大壮、酣春、仲春、夹钟、卯(mǎo)月等。
三月
蚕月、桃月、桃浪、花月、嘉月、夬(jué)月、禊(xì)月、桐月、三春、暮春、晚春、杪(miǎo)春、末春、雩(yú)风、季春、姑洗、辰(chén)月等。
四月
乏月、槐月、仲月、麦月、清和月、阴月、余月、槐夏、首夏、初夏、维夏、正阳、纯阳、麦候、孟夏、中吕、巳月等。
五月
蒲月、榴月、皋(gāo)月、恶月、郁蒸、小刑、鸣蜩(tiáo)、仲夏、午月等。
六月
且月、荷月、季月、暑月、伏月、焦月、三夏、暮夏、晚夏、杪夏、极暑、溽暑、溽月、精阳、季夏、林钟、未月等。
七月
巧月、瓜月、霜月、相月、凉月、初商、肇秋、初秋、首秋、早秋、新秋、上秋、孟秋、夷则、申月等。
八月
壮月、桂月、获月、正秋、桂秋、仲商、仲秋、南吕、酉月等。
九月
玄月、菊月、咏月、朽月、暮秋、晚秋、杪秋、穷秋、凉秋、三秋、暮商、季商、杪商、霜序、季白、季秋、无射、戌月等。
十月
良月、吉月、阴月、露月、正阳月、坤月、小春月、小阳春、开冬、上冬、初冬、孟冬、应钟、亥月等。
十一月
辜月、葭(jiā)月、寒月、雪月、龙潜月、一之日、中冬、仲冬、黄钟、子月等。
十二月
冰月、腊月、嘉平月、严月、涂月、暮节、星回节、穷节、穷纪、暮岁、暮冬、穷冬、杪冬、严冬、残冬、末冬,二之日,腊冬、季冬、大吕、丑月等。
四、记日期
旧历记日的别称比较复杂,大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掌握。
1.三浣(huàn)记日
“三浣”,即上、中、下三浣。每个月的上旬,即一日至十日为上浣;中旬,即十一日至二十日为中浣;下旬,即二十一日至三十日为下浣。如正月初四日,便可记作“正月上浣之四日”;二月十五日,便可记作“二月中浣之五日”;三月二十六日,便可记作“三月下浣之六日”,其余都可类推。
2.月相记日
“月相记日”就是根据月亮盈亏的变化记日。每月初叫作“朔”、“旦”、“朔月”,初三叫做“月出(fěi)”,十五叫做“望”,十六叫做“既望”“望后”,每月的最末一日叫作“晦”(huì)。
3.特殊记日
习俗上对一些特殊的日子给以别称,如:
正月初一:元日、元旦、元正、元朔、元春、元辰、正朝、三元、改旦、履端等。正月初二到初十:分别称为履端二日、履端三日……履端十日。
正月初七:人日。
正月初八:谷日、谷诞。
正月十五:元宵、元夜、元夕、上元、灯节。
二月初一:中和日。
二月初二:龙抬头。
二月十二:花朝、百花生日。
二月十五:中春。
三月初三:重三、三巳、上巳、上除、禊日、修禊日。
四月初三:展上巳。
四月初八:浴佛日。
四月十九:浣花日。
五月初五:端阳、端午、重五、重午、午日、菖(chāng)节、蒲节、夏节、天中节、五月节。
六月初六:重六、天贶节。
七月初七:七夕、七巧节、星节。
七月十五:中元。
八月初五:天长节。
八月十五:中秋、秋节。
八月十八:潮头生日。
九月初九:重阳、重九、菊花节、登高节。
十月十五:下元。
十二月二十四:交年、小年、媚灶日。
十二月三十:除夕、守岁。
书法落款的时间,可以不写,但若要写,务必慎重,且写法非常重要,不懂的人会混淆写法、随性乱写,贻笑大方。
五、称谓
长辈:吾师、学长、道长、先生、女士平辈或小一辈:兄、弟、仁兄、尊兄、大兄、贤兄(弟)、仁兄(弟)、道兄、道友、学友、方家、先生、小姐、法家(对书画或某一方面专长之称)关系较亲密:学(仁弟)、吾兄(弟)
老师对学生:学(仁弟)、学(仁)棣、贤契、贤弟
同学:学长、学兄、同窗、同砚、同席
六、上款客套词或敬词
雅属、雅赏、雅评、雅鉴、雅教、
雅存、珍存、惠存、清鉴、清览、
清品、清属、清赏、清正、清及、
清教、清玩、鉴可、鉴正、敲正、
惠正、赐正、斧正、、博鉴、
尊鉴、法鉴、法教、博教、大教、
大雅、补壁、糊壁、是正、教正、
教之、正腕、正举、存念、一粲、
粲正、一笑、笑存、笑鉴、属、
鉴、玩
七、下款客套词或敬词
书法题款用:
敬书、拜书、谨书、顿首、属书、醉书、嘴笔、漫笔、戏书、节临、书、录、题、笔、写、临、篆
石桥野老校订版《滴天髓》连载三十一
「百度百科」《滴天髓》(又名诚意伯秘授天官五星玄彻通旨滴天髓)一书,相传为宋人京图撰,也有人说是明初刘基所作。清代道光年间,士人任铁樵毕生研究命学,针对当时命理学偏离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的正理,混乱芜杂,偏重于格局和神煞的问题,结合一生命理实践分篇增注,阐微发隐,正本清源,并以大量时人命造作为例证,这才扫除迷误,使命理学返回大道,并更加成熟。此书一出,一时洛阳纸贵,人们争相传抄,作为经典应用,并世代秘传。被古人推宠为命理学中的圣经。
正如命理学家徐乐吾《子平真诠评注》序中所说:“此中旧籍,首推《滴天髓》与《子平真诠》二书,最为完备精审,后世言命学者,千言万语,不能越其范围,如江河日月,不可废者。”又说: “后学者研究命学原理,得此二书,不致于至人歧途。”
《滴天髓》目录:
通神论 | 六亲论 | ||
一、天道 | 十八、中和 | 一、夫妻 | 十八、战局 |
二、地道 | 十九、源流 | 二、子女 | 十九、合局 |
三、人道 | 二十、通关 | 三、父母 | 二十、君象 |
四、知命 | 二十一、官杀 | 四、兄弟 | 二十一、臣象 |
五、理气 | 二十二、伤官 | 五、何知章 | 二十二、母象 |
六、配合 | 二十三、清气 | 六、女命章 | 二十三、子象 |
七、天干 | 二十四、浊气 | 七、小儿 | 二十四、性情 |
八、地支 | 二十五、真神 | 八、才德 | 二十五、疾病 |
九、干支总论 | 二十六、假神 | 九、奋郁 | 二十六、出身 |
十、形象 | 二十七、刚柔 | 十、恩怨 | 二十七、地位 |
十一、方局 | 二十八、顺逆 | 十一、闲神 | 二十八、岁运 |
十二、八格 | 二十九、寒暖 | 十二、从象 | 二十九、贞元 |
十三、体用 | 三十、燥湿 | 十三、化象 | |
十四、精神 | 三十一、隐显 | 十四、假从 | |
十五、月令 | 三十二、众寡 | 十五、假化 | |
十六、生时 | 三十三、震兑 | 十六、顺局 | |
十七、衰旺 | 三十四、离坎 | 十七、反局 |
六亲论
一、夫妻
夫妻因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
原注:妻与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贵在焉,妻子在焉。在率依财看妻,如喜神即是财神,其妻美而且富贵;喜神与财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则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财神,又须活法,如财神薄,须用助财;财旺身弱,又喜比劫;财神伤印者,要官星;财薄官多者,要伤官。财气未行,要冲者冲,泄者泄;财气流通,要合者合,库者库。或财神泄气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无财者,必非夫妇全美者也。至于财旺身强者,必富贵而多妻妾,看着当审辨轻重何如。
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财为妻,财是我克。人以财来侍我,此理出于正论,又以财为父者,乃后人谬也。若据此为确论,则翁女同宗,岂不失伦常乎?虽分偏正之说,究竟勉强。财之偏正,无非阴阳之别,并不换他气,且世无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人伦灭矣,不特翁妇同室生孙,有是理乎?是以六亲之法,今当更定。生我者为父母,偏正财星是也;我生者为子女,食神伤官是也。我克者为妇妾,偏正财星是也,克我者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为兄弟,比肩劫财是也。此理正名顺,乃不易之法,夫财以妻讼,财中馈贤能;财神浊,则河东狮吼。清者,喜神即是财星,不争不妒是也。浊者,生杀坏印,争媯无情是也。旧书不管日主之衰旺,总以阳刃劫财主克妻,究其理则实非,须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别,四柱配合活看为是。如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主克妻;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主克妻。官杀旺而用印,见财星,主妻陋而克;官杀轻而身旺,见财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妻陋不必亡;官星弱,遇财星,妻陋不克。身强杀浅,财星滋杀,官轻伤重,财星化伤,印绶重叠,财星得气者,主妻贤而美,或得妻财臻富;杀重身轻,财星党杀,官多用印,财星坏印,伤官佩印,财星得局者,主妻不贤而陋,或因妻财起祸伤身,日主坐财,财为喜用者,必得美妻好财;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必得妻助。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日主喜忌而论。若财星浮泛,宜财深伏,宜冲动而引助。须细究之。
癸卯、乙丑、庚申、丁丑,大运:甲子、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此造寒金坐禄,印绶当权,足以用火敌寒。所忌者,年干癸水克丁为病,全赖月干乙木通根,泄水生火,此喜神即是财星也。更喜财星逢合,谓财来就我,其妻贤淑勤能,生三子,皆就书香。
丁未、乙巳、丁酉、癸卯,大运:甲辰、癸卯、壬寅、辛丑、庚子、己亥。丁火生于孟夏,柱中枭劫当权,一点癸水,不足相制,最喜坐下酉金,冲去卯木,生起癸水。出身贫寒,癸运入学,又得财巨万;壬运登科,辛丑选知县,仕至郡守。此造若无酉金,不但无财,而且名亦不成矣。
乙亥、庚辰、丙申、壬辰,大运:己卯、戊寅、丁丑、丙子、乙亥、甲戌。丙火生于季春,印绶通根生旺,日主坐财,时干又透壬水,必以乙木为用。可嫌者,乙庚化金,生杀坏印,其妻不贤,妒悍异常,无子而绝。财之为害。可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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