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艺术的人(搞艺术的人性格很奇怪)
论书法家的人格气质及其当代危机
郭九林/文
摘 要:中国书法是展示生命气象和书法家气质的汉字文化艺术。中国书法的精神气质源于中国古代的气化哲学、先秦两汉和南北朝时期政治人物选拔的社会风尚,以及儒释道文化强调的人的社会责任、道德修养、天人合一等思想。然而,中国书法在传统文化缺失和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当代书法家的人格气质受到严峻挑战。
关键词:书法人格;修养;现代性危机
一、引言中国书法有别于其它艺术门类,更注重作品背后书家的精神气质。书家的书品与人格气质相互映衬,成为中国书法艺术的一个独特现象。所谓书家精神气质,即书家的个性,它是书家自我意识、自我控制能力、思维方式和行为风格的综合,具体包括书家的审美情趣、价值取向、道德修养、情感意志等因素。书家的气质可以离开物质生活条件,存在于书家的精神文化维度里。书家的作品则是其生命、人格和道德等气质的艺术外化。中国书法的生命气质发端于古代的气化哲学观,在社会的演进中逐渐被赋予人格气质和社会道德气质。然而,在中国文化复兴的今天,书法的人格气质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二、书法生命气质的缘起书法的艺术思想源于中国古代的气化宇宙观,即世界万物源于气,生命皆由一团气构成,人是气化的结果。这既是一个哲学问题,又是一个艺术问题。中国历代哲学家和艺术家都重视“气”。儒家、道家、阴阳家、兵家、黄老学派以及后来的宋明理学,都讲“气”。老子讲“冲气”,孔子讲“血气”,孟子讲“浩然之气”,庄子讲“天下一气”,《管子》讲“精气”,《黄帝内经》讲“天地和五行之气”,《淮南子》讲“宇宙生气”。汉代的董仲舒、王充、扬雄等讲“元气”。魏晋玄学家以“有无”来论气。道教和佛教也对“气”说进行了吸收和改造。清代的黄宗羲说“气外无理”、“心即是气”[1]。 中国元气哲学认为,气是生命的本源。何休说:“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2]王充在《论衡》中说:“元气,天地之精微也。”①“万物之生,皆禀元气。”②他认为,万物之所以各具形态,皆因元气之多少所致。人是因元气而生,禀受的是元气中的精气。明代王廷相把元气等同于道。他说:“天地未判,元气混涵,清虚无间,造化之元机也......有形亦是气,无形亦是气,道寓其中矣。有形,生气也;无形,元气也。元气无息,故道亦无息。是故无形者道之氐也,有形者,道之显也。”③元气者,天地万物之宗统。有元气则生,有生则道显。故气者也,道之体也;道也者,气之具也④。“气”的思想对中国书法的影响根深蒂固。书法要表现宇宙大化的活泼生机之“气”。从根本上讲,书法关于“气”的理论契合了中国的生命哲学。所以,气的本质决定了书法一定要重视“气韵”、“气势”、“气脉”、“连贯”、“笔断意连”、“书卷气”、“金石气”等概念。画家郭熙强调“养得胸中宽快”,此种“宽快”即胸中的宽阔与磊落,实指宇宙之气⑤。有了这种气,人就如坐春风,豁然通达,血气通畅,精神焕发。因此,这里的“宽快”是一种将生命融入宇宙生机中获得的大快活[3]。何绍基说“养此胸中春气,方能含孕太和,”就是这个道理⑥。
书法的精髓,就在于书家要以人的生命之气,合天地宇宙之气,从而达到与天地精神独往来的高度。书法要表达书法家的生命活力、才情气质和心理律动,要以文字为依托,借字的点画、结构、布局,来表达个体生命对宇宙生命的感悟,从而体悟万物之妙变,生命之律动。合乎天地节奏、捕捉自然精神、以人之气合天地之气是书家艺术生命的追求。缺乏生命气象的书法就是死的书法。
三、书法人格气质的流行中国书法的人格气质思想源于古代的人物品鉴风尚。人物品鉴是古人借用筋、骨、血、肉、神、气、精等生理概念,来品鉴人物的个性和品质。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对生命的本质“血气”有了清晰的认识。血是血液,气是呼吸之气。“血气”被视为观察人体健康与性情差异的重要参照。《黄帝内经》把“血气”视为生命之本。此理念开启了百病生于气的思想先河。汉代更进一步,它不仅区分人的健康状况,还借用先秦的阴阳五行和气血的原理,根据人的生理体貌特征,如神、情、筋、骨、气、色、仪、容、言等,对人进行甄别,用来选拔政治所需人才,是一套考察和选拔政治人才的重要手段。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说:“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刘劭的《人物志》总结说:“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是故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然后求其聪明。诚仁,必有温润之色;诚勇,必有矜奋之色;诚智,必有明达之色。”[4]汉代士大夫还利用人物品评的力量造成社会舆论,提倡道德理想,推举高尚人格,强化审美尺度。久而久之,汉代士大夫关于政治人物的品鉴标准逐渐演变成时代的审美标准。人物品鉴的传统延续到了魏晋南北朝。《世说新语》以“清”来品评人物风度,推崇心灵与气质的纯洁高尚。如论品貌气质就会常用“清峙”、“清朗”、“清举”等词汇;论智慧的有:“清远”、“清悟”、“清通”、“清达”等;论道德的有:“清贞”、“清淳”、“清流”、“清伦”等。
晋代的书法品鉴借用了汉代的人物评价标准,其人物评价和书法品评都有汉代遗风。魏晋士大夫追求精神高洁,吟诗品墨,沉迷山水,不交非类,傲世嫉俗,远离尘滓,放浪形骸。清旷、放达、虚静、高贵成为晋代士大夫追求的理想人格。追求精神自由与清雅成为晋代的文艺风尚。晋代人追求精神自由的情怀推动了书法创作的个性化发展,个体人格作为一个社会标准直接植入书法作品当中,从而达到了人书合一的天然境界。钟嵘《诗品》赞美曹植“骨气奇高,辞采华茂”。“清雅”、“流美”、“潇洒”成为魏晋书风的典范。以二王为代表,清新妍美、牵丝引带、顾盼呼应、明媚相成、超凡脱俗成为二王书法风格的基本特征。
古代书论以人格气质来界定书法气质的做法由来已久。王僧虔《笔意赞》:“书道之妙,神采为上,形质次之。”苏东坡《书论》:“书必有神、气、骨、肉、血。”[5]潇衍《答陶隐居论书》:“肥瘦相和,骨力相称。”康有为:“书若人然,须备筋骨血肉,血浓骨老,筋藏肉莹,加之姿态奇逸,可谓美矣。”[6]《文心雕龙·风骨》:“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7]荆浩的《笔法记》:“笔有四势,谓筋肉骨气。”刘熙载说:“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匠气、腐气、伧气、俳气、江湖气、门客气、酒肉气、蔬笋气,皆士之弃也。”[8]中国古人将人才品鉴学移植到书法品藻领域,一方面反映了中国文化重形象思维的传统,另一方面表明中国书法达到了新的高度,即书家的艺术与人格高度融合,艺术人格化成为中国书法的重要表征。
四、书法家道德标准的确立中国书法家的道德气质作为审美标准是在唐以后。准确的说,是儒家文化兴盛之后直接作用的结果。这表示书法已经走出了注重人格的个人审美范畴,上升到社会审美范畴。书法审美出现了宇宙之气标准、个体人格标准和社会道德标准三者融合的现象。书法不仅要愉悦心智,还要涵养德行。西方文化把艺术和艺术家的人格与道德分别对待,一流的艺术家也经常在人格道德问题上饱受争议。而中国的文化语境则不同,人们要求艺术家就是人格道德的楷模。中国的艺术精神不仅关乎到艺术创作和欣赏活动,更要体现艺术家对社会和人生价值的理解和判断。艺术家要通过艺术实践,培养高尚的人格和理想的人生境界。完美的艺术和完美的人生才是中国艺术精神的根基。
儒家文化强调的艺术精神必须源于仁义道德,否则不被视为艺术。儒家认为,美源于善,善源于杰出的道德人格。它把“道”和“义”的伦理人格注入人的生理生命,强调涵养大丈夫人格和“善养吾浩然之气。”儒家文化认为,要创造一流的艺术,就必须成就一流的道德人格。颜真卿的书法在浪漫主义和英雄主义盛行的唐代并不受重视,但到了儒学复兴的宋代和明代,其气度雍容的书法中所呈现的禀然正气与儒家追求的艺术精神高度契合,因此大放异彩,人们开始顶礼膜拜,其书法声誉直追书圣王羲之。自此,中国书法艺术开始将书家的艺术品质与道德人格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成为书法品鉴的重要标准之一。
人的生命包括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自然生命是精神生命的基础,精神生命是自然生命的升华。自然生命就是血气,精神生命就是人的浩然之气。血气是人与动物生理欲望的基础。人要摆脱野蛮就必须克制动物性的血气,让精神生命与自然生命聚合,成就强大的人格。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凡有血气,皆有争心”。而人与禽兽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人能够治理血气,能把道德作为区分人与禽兽的标准。艺术家要不断完善人格,从而拥有一颗高尚的心灵以摆脱俗尘的烦扰,让心灵成为仁义道德活动的自由之所,世俗世界与精神世界转换的港湾。
中国的艺术精神和文化精神相得益彰,伦理与艺术互补,道德与艺术统一,道德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艺术的最高境界。而艺术的重要作用在于陶冶人的性情,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完成理想的人格。道家的着眼点不在于艺术而在于人生,但其强调的人格精神流露出纯粹的艺术精神。为人生而艺术,才是中国艺术的正流[9]。儒家的理想人格不是在刻板的教化中实现,而是以艺术为工具涵养道德。孔子《论语·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其实就是要成就人格的完整。这种精神在后世很多著名书法家中得以体现。书法不仅仅是一门技艺,更是涵养灵性的方式。伟大的艺术家必须要以高尚的人格、自由的精神和精熟的技术涵养艺术。
孟云飞书法
五、现代性对书法家人格气质的侵蚀近几十年,日益强盛的国力和文化自信带动了国学复兴,书法文化再次进入寻常百姓家。不论书法群体数量、研究层次,还是书法作品质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然而,书法这几十年的发展也产生了诸多问题。
首先,书法形式主义泛滥。西学东渐是近百年来中国学术界不得不面临的潮流,这也是民族自卑感和复兴国运的使命感促使有识之士积极寻求救国救民的必由之路,无可厚非。然而,现代西方艺术思想被一些书家盲目仿效,他们仅以汉字为艺术手段,大搞所谓的抽象、印象、体验等搞怪书法实践,重作品形式,轻文化内涵大有流行之势。
其次,书法人格的缺失。长期以来传统文化传承的断层导致对人们书法的精神内涵认知有限。通过书法提高个人艺术修养,达到完善人格,这种理念对很多人十分陌生。有“书”无“人”和有“技”无“人”成为当下书法的现实。前者不懂技法继承,信笔为书,沉溺于书法的世界,以纯粹的情感冲动表达自己对书法的热爱,完全背离书法传统,与书法艺术本质渐行渐远;后者以技法为马首是瞻,在技法上达到了几乎与古人以假乱真的程度,但却不反思书法是技近乎道的文化艺术,最后在迷茫中坠入俗套。二者虽相差千里,但都缺乏“人”在书中。
第三,书法过度市场化让部分书法家士人精神的迷失。书法是一门古典、宁静、简朴和内敛的艺术,对汉字文化的依赖性很强,偏重于私人化的独立存在,书法家通过书法展示个人才情与精神气质和品格,书家要有一个“志于道,据于德,游于艺”的心态从事书法艺术。书法是一门文化修行的过程,具有终身性、文化性和道德性。书法的市场化过使真正的书法家和书法文化边缘化,而粗俗丑陋书法大行其道,从根本上摧毁了书法存在的根基,书家的人格品质和道德坚守在经济大潮中变得不堪一击。
六、结语书法艺术不仅需要纯熟的技法,更需要书家的修养和精神境界作保证。书法家往往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润泽下,经过数十年乃至一生的修行,在笔墨技法上不断学习古人精髓,在文学、哲思、审美、道德、性情等方面不断完善和涵养自己。当代书家要用手中之笔,谱写时代巨变,记录伟大历史,承担社会责任。入世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天下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己任;出世则要保持精神的独立和思想的自由,关注形而上的“道”,完善理想人格,并以此为安身立命的基础,时时刻刻要“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入正能量。书家人格精神的缺失,不仅会使其书法品质降格,更严重的是,它会导致中国文化精神难以传承,最终将书法与现代艺术形式混淆,导致书法文化的虚无主义,背离主流中国文化精神,进而永久衰落,悔之莫及。
参考文献:
[1]杨蔚传统哲学导引[M].北京:北方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185.
[2]崔树强.气的思想与中国书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20.
[3]俞剑华古代画论类编·山水:(上)[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57:593.
[4]刘劭.人物志:(卷上)[M].合肥:黄山书社,2010:6.
[5]季伏昆书论辑要[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1988:423.
[6]康有为.广艺舟双楫注:(第1版)[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6:132.
[7]刘勰.文心雕龙[M].周振甫,注释.北京:中华书局,1986.56.
[8]刘熙载.艺概:卷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167.
[9]徐复观艺术精神[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118.
(转自《大连大学学报》 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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