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卦详解(雷山小过卦详解)
《易经》第六十二卦——小过卦,爻辞原文及白话翻译
小过卦是《易经》六十四卦的第62卦,小过:表示有志难伸、龙困浅滩,像犯了一个小的过错般,而被处罚。事事小有不顺,有被打压的迹象,最忌冲动犯上,必因此而埋下祸端。 需沉潜、忍耐一段时间才能再有发挥的机运。这个卦是异卦(下艮上震)相叠。艮为山,震为雷,过山雷鸣,不可不畏惧。阳为大,阴为小,卦外四阴超过中二阳,故称“小过”,小有越过。阴顺阳困,柔软用事;谨慎自持,不宜急进。 得此卦者,诸事不利,宜行小事,不宜成大事,更防因自身的过失惹来是非争讼。
第62卦 雷山小过(小过卦)行动有度 中上卦
运势:诸事不利,宜行小事,不宜做大事,更防因小过失造成惊动,惹来是非争讼。
事业:行动宜谨慎小心,切勿冒险,尤其不得钻空子。但只要坚持正当的行为,可勇敢向前,努力奋斗,开拓事业。不过,一定要把握尺度,不要好高骛远,以免招致灾祸。随机应变是关键。
经商:对市场行情不十分掌握,可先稍试探一下,随即收敛行为,否则会导致危险。不应大规模行动,也不必胆小怕事,稳扎稳打,逐步发展。
求名:应遵循中正的原则和循序渐进的道理,求得稳步前进。切勿追求虚名,更不得不顾实际情况攀高位。
婚恋:应较长时间的彼此了解,不可仓促行事。
决策:行动必须把握分寸,适可而止。盛时应防止办事过火,应即时收敛自己。过度将不足成事,反会招祸。一切行动都要因应变通,不可固执。
【原文】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白话】《小过卦》象征略为过分:小过之时,可致亨通,但应以正为本,故而利于坚守中正之道;可以去干一些小事,但不可去涉足一些大事;飞鸟留下悲鸣之时,不应该向上强飞,而应该向下栖息,如此,大为吉祥。
【原文】《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白话】《象辞》说:《小过卦》的卦象是艮(山)下震(雷)上,为山上响雷之表象,雷声超过了寻常的雷鸣,以此比喻“小有过越”,君子应效法“小过”之象,在一些寻常小事上能略有过分,如行止时过分恭敬,遇到丧事时过分悲哀,日常用度过分节俭,为的是矫枉过正。
【原文】初六,飞鸟以凶。
【白话】初六,飞鸟向上强飞将会出现凶险。
【原文】《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白话】《象辞》说:“飞鸟向上强飞将会出现凶险”,是咎由自取,无可奈何。
【原文】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白话】六二,超过祖父,遇到祖母;但不能擅自越过君位,君臣遇合,一定没有祸患。
【原文】《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白话】《象辞》说:“不能擅自越过君位”,因为作为臣子是不能超越至尊的。
【原文】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白话】九三,自恃强盛而不愿过分防备,从而将要为人所害,故有凶险。
【原文】《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白话】《象辞》说:“将要为人所害”,说明面临的危险是多么的严重啊!
【原文】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白话】九四,没有祸患,不过分恃强恃刚就能遇到阴柔;但是主动迎合阴柔会有凶险,因此,务必心存戒惕,不能去施展才用,要永远守中正之道。
【原文】《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白话】《象辞》说:“不过分恃强恃刚就能遇到阴柔”,因为九四爻以刚居柔位,位置不正;“主动迎合阴柔会有凶险,务必要心存戒惕”,是说若主动迎合阴柔,最终将不可能长久无害。
【原文】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白话】六五,乌云密布在天空而不下雨,这些乌云是从城的西边飘过来的;王公们用细绳系在箭上射取那些藏在穴中的野兽。
【原文】《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白话】《象辞》说:“乌云密布在天空而不下雨”,是因为阴气超过了阳气,阴阳不合,故而不能化雨。
【原文】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白话】上六,不能遇合阳刚却超越了阳刚,无安栖之所的飞鸟遭受射杀之祸,故而凶险,这就叫做灾殃祸患。
【原文】《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白话】《象辞》说:“不能遇合阳刚而超越了阳刚”,是指其过分已达到极点,再危险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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