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晚八点八字(2019年3月15日出生是什么命)

风里有诗句 2023-11-02 05:59:25 网友投稿

学习进行时丨这些美美的非遗项目,总书记点过赞

新华网 刘璐

【学习进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独特智慧和文化精髓,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一直是总书记心中牵挂的大事。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更是总书记高度重视的大事。今年6月10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新华社《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推出文章,与您一起重温总书记在各地考察调研时对“非遗”的关心和重视。

黑龙江,赫哲族伊玛堪

赫哲族伊玛堪歌舞剧《拉哈苏苏》在京上演。新华社记者 金良快 摄

赫哲族伊玛堪是赫哲族的曲艺说书形式,流行于黑龙江省的赫哲族聚居区,是赫哲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艺术品类和一种娱乐审美的方式,它同时还具有传承本民族历史文化的“教科书”功能,价值独特,意义重大。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16年5月24日,总书记来到同江市八岔赫哲族乡八岔村,他参观了赫哲族民俗展,观看了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赫哲族伊玛堪说唱教学。总书记赞扬赫哲族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特别是渔猎技能高超、图案艺术精美、伊玛堪说唱很有韵味。

广东,粤剧

广州粤剧院演员在江南大戏院表演粤剧《十三行》。新华社记者 邓华 摄

粤剧广泛吸收广东音乐、广绣等地方艺术形式,充分体现了广府民系群落的地域文化传统,富有浓郁的地方特色,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18年10月24日,总书记先后考察了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历史文化街区永庆坊和暨南大学。在永庆坊,他沿街察看旧城改造、历史文化建筑修缮保护情况,走进粤剧艺术博物馆,同粤剧票友亲切交谈,希望他们把粤剧传承好发扬好。

内蒙古,格萨(斯)尔

在赤峰博物馆,《格萨(斯)尔》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金巴扎木苏(前排右二)和团队一起表演节目。新华社记者 刘磊 摄

《格斯尔》是蒙古族史诗,讲述格斯尔为民除害、保卫平安、促进草原人民和睦相处建设美好家园的故事,与藏族的《格萨尔》统称为《格萨(斯)尔》,它是世界上迄今发现的史诗中演唱篇幅最长的叙事艺术。

2019年7月15日,总书记在赤峰博物馆,观看了古典民族史诗《格萨(斯)尔》说唱展示,并同《格萨(斯)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亲切交谈。

总书记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多民族不断交流交往交融而形成的。中华文明植根于和而不同的多民族文化沃土,历史悠久,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发展至今的文明。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支持和扶持《格萨(斯)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

浙江,绿茶制作技艺

在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满觉陇村的中国茶叶博物馆满觉陇炒茶中心内,茶农在手工炒制西湖龙井茶。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西湖龙井茶源于唐,成名于宋元明而盛于清。龙井茶的手工炒制要经过抖、带、挤、甩、挺、拓、扣、抓、压、磨等“十大手法”才可完成。茶叶制作工艺凝聚了当地茶农的智慧,显现出深厚的文化内涵。2008年绿茶制作技艺(西湖龙井)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0年3月31日,总书记来到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沿着绿堤、福堤,察看湿地保护利用情况。途经炒制龙井茶和出售本地特色文创产品摊位,总书记上前观摩,鼓励他们把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好。

广东,潮绣、潮州彩瓷烧制技艺、潮州木雕、大吴泥塑、潮剧、潮州工夫茶艺、潮州菜烹饪技艺

国家级非遗项目潮州木雕省级传承人金子松在雕刻中。新华社记者 卢汉欣 摄

有着“岭海名邦”美誉的潮州,自古便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这里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潮州木雕、潮绣、潮剧、潮州音乐、木偶戏等非遗项目,都在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0年10月12日,总书记来到潮州市考察,察看潮州非遗文化作品,观看非遗项目传承人代表的现场制作演示,并同他们亲切交流,了解潮州传统技艺传承情况。总书记指出,潮州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支脉。以潮绣、潮瓷、潮雕、潮塑、潮剧和工夫茶、潮州菜等为代表的潮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积极培养传承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

贵州,苗绣

在贵州省黔西市新仁苗族乡化屋村,村民在制作苗绣。新华社记者 范晖 摄

毕节市黔西县新仁苗族乡化屋村是苗族聚居地,民族特色鲜明,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苗绣、蜡染等成为这个村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红色、绿色、蓝色……飞针走线五彩缤纷;绣、插、点、挑……制作手法千变万化的苗绣在2006年首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1年2月3日,在贵州考察调研期间,总书记来到毕节市黔西县(现“黔西市”)新仁苗族乡化屋村。精美的苗族传统服饰吸引了总书记的目光:“苗绣既是传统的也是时尚的,你们一针一线绣出来,何其精彩!”总书记勉励大家,一定要把苗绣发扬光大,这既是产业也是文化,发展好了既能弘扬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同时也能为产业扶贫、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福建,沙县小吃制作技艺

福建三明市沙县区一家小吃店工作人员在为客人准备特色小吃。 新华社记者 林善传 摄

沙县小吃是1000多年前客家移民的面食文化,是与福建三明闽越族的稻作文化相融合的产物。千年之后,在2021年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沙县小吃榜上有名。

2021年3月23日,总书记来到革命老区村——沙县夏茂镇俞邦村,在小吃摊边、特产店里、村民家门前,同乡亲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沙县小吃发展现状和前景。总书记指出,沙县人走南闯北,把沙县小吃打造成了富民特色产业。乡村要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要抓住机遇、开阔眼界,适应市场需求,继续探索创新,在创造美好生活新征程上再领风骚。

广西,柳州螺蛳粉制作技艺

这是广西柳州市街边一家螺蛳粉店制作的螺蛳粉。新华社记者 曹祎铭 摄

柳州作为西南工业重镇,不仅有汽车、机械、钢铁等龙头产业,还有2021年第五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小吃螺蛳粉。小米粉大产业,不仅带动了当地30多万人就业,还成了名扬海内外的城市名片。

2021年4月26日,总书记来到柳州螺蛳粉生产集聚区,详细了解螺蛳粉特色产业促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等情况。总书记指出,发展特色产业是地方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的一大实招,要结合自身条件和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把住质量安全关,推进标准化、品牌化。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青海,加牙藏族织毯技艺

在西宁市湟中县上新庄镇加牙村,杨永良在整理制作好的藏毯。 新华社记者 张龙 摄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是藏、回、汉等多民族聚居的地方,民族交融让这里繁衍出许多艺术精品,藏毯便是其中之一。藏毯是青海藏族的传统手工织造品,经过三千多年的传承,2006年加牙藏毯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1年6月7日,总书记来到位于西宁市城中区的青海圣源地毯集团有限公司考察调研。

“真是琳琅满目。”总书记饶有兴致走近察看,不时用手触摸感受藏毯的质地。

看到加牙藏毯非遗传承人杨永良正手把手给身边的徒弟教学,总书记停下脚步:“你这个手艺是祖传的吧?第几代了?”

“到我这是第七代了,我8岁起就跟着父亲学洗毛、捻线。”

“你这个手艺很珍贵、很有意义,一定要传承弘扬好。”

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说:“藏毯产业不仅有扶贫致富、推进乡村振兴的作用,还有促进民族团结的作用。”

陕西,陕北秧歌、绥德石雕、绥德平安书、绥德民间泥塑、绥德剪纸

在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展演活动上拍摄的陕北秧歌剧《米脂婆姨绥德汉》演出现场。新华社记者 邹竞一 摄

“秦汉名邦”历史悠久,“天下名州”人文荟萃。绥德这块古老而厚重的土地上,石雕、剪纸,绥德平安书、陕北秧歌等代代相传下来的民间艺术,就像用老锄头夯到陕北黄土里。

2021年9月14日,总书记来到绥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观摩石雕、绥德平安书、剪纸、民歌、泥塑等展示,对当地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表示肯定。看到乡亲们扭起妙趣横生的陕北大秧歌,他称赞说:“民间艺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些宝贝。”

总书记指出,绥德是黄土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孕育发展了优秀民间艺术,展现了陕北人民的热情、质朴、豪迈。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山西,平遥推光漆器髹饰技艺、冠云平遥牛肉传统加工技艺、老陈醋酿制技艺

参观者在唐都漆艺博物馆参观展出的漆器。新华社记者 詹彦 摄

山西是中华文明发祥地之一,被誉为“华夏文明摇篮”。山西省晋中市有着唐代就闻名遐迩的推光漆器、中国四大名醋之首的山西老陈醋、以及有上千年历史积淀的平遥牛肉等非遗品牌。

2022年1月27日,总书记在晋中市考察调研。他来到平遥古城,沿街巷察看古城风貌,走进平遥牛肉店、推光漆器店、东湖老醋坊,了解当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开展特色经营情况。他指出,要做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者,保护好推光漆器等文化瑰宝,把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产业发扬光大、推向世界。

海南,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黎族藤编技艺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织绣印染技艺项目精品展上,手工艺人正在编织黎锦。新华社记者 杨冠宇 摄

五指山是海南黎族、苗族世居地,千百年来民族文化源远流长,有着以黎锦等为代表的非遗技艺,不仅生动地反映了黎族民众的人文精神内涵,更逐渐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2022年4月11日,总书记在海南五指山市水满乡毛纳村同村民们亲切交流,察看黎族特色农产品和黎锦、藤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

总书记亲切地对大家说,乡村振兴要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上下功夫,继续做强做大有机农产品生产、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

部分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其他未申请复议的人并不因此而丧失诉权

【裁判要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有权选择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部分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部分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都是行政相对人对权利的行使,都应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部分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其他未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相对人并不因此而丧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权。本案中许超等人请求撤销正阳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正政土[2017]36号决定,并非法定的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的案件,许超等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况且经二审查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对部分行政相对人针对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已经以人民法院先于复议机关受理了对被诉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为由而驳回了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故原审法院对于许超等人的起诉应当予以审理。

【基本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许超,男,汉族,1974年9月19日出生,住河南省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崔瀚文,女,汉族,1994年7月21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许姝琦,女,汉族,1999年2月15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素莲,女,汉族,1964年9月17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得安,男,汉族,1942年10月7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辉,男,汉族,1986年11月26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梁学玲,女,汉族,1990年5月1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阳,男,汉族,1972年10月9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邹三妮,女,汉族,1972年2月27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亦铭,女,汉族,1995年8月20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兵,男,汉族,1979年11月20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伟,男,汉族,1985年4月6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世海,男,汉族,1963年11月27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松耀,男,汉族,1968年12月26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翟美荣,女,汉族,1969年6月1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强,男,汉族,1991年1月4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莉,女,汉族,1992年9月5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明,男,汉族,1988年11月18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贺婷婷,女,汉族,1990年1月12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月勤,女,汉族,1965年11月20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高齐,男,汉族,1991年5月27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文英,女,汉族,1944年8月12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单守英,女,汉族,1952年10月21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国中,男,汉族,1964年11月30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宋文芝,女,汉族,1962年11月10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伟,男,汉族,1991年7月14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静,女,汉族,1985年12月11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海水,男,汉族,1981年4月18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楠,女,汉族,1984年3月15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国斌,男,汉族,1966年2月26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春华,女,汉族,1966年2月3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欢,女,汉族,1988年2月15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松峰,男,汉族,1964年8月6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岳小香,女,汉族,1963年4月10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明,男,汉族,1987年1月25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莹莹,女,汉族,1988年3月1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保灵,男,汉族,1980年3月10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子富,男,汉族,1956年10月11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小翠,女,汉族,1956年11月13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余小巧,女,汉族,1981年6月16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皮运青,女,汉族,1942年6月7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岳小军,男,汉族,1973年12月5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余永红,女,汉族,1973年9月20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永喜,男,汉族,1984年5月14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丽,女,汉族,1986年1月6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贺连华,女,汉族,1962年11月27日出生,住正阳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春富,男,汉族,1932年6月17日出生,住正阳县。

诉讼代表人刘国中、刘世海、李松峰、刘明、许超。

委托代理人刘德宇、鲁臻英(实习),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正阳县人民政府,住所地正阳县东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征,系该县人民政府县长。

委托代理人姜亚伟,系该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肖海源,河南明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许超等47人因与被上诉人正阳县人民政府为土地行政决定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2018)豫17行初5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书面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许超等47人原审诉讼请求:撤销正阳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正政土[2017]36号《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ZYHB-2015-0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正阳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1日作出正政土[2017]36号《关于收回ZYHB-2015-0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该收回决定涉及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道路、南至嘉宛名都、西至淮河路、北至正确路,面积61941平方米(合92.9115亩),上述范围内的用地单位及个人在接到本文件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土地权属资料,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注销登记。逾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直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对本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的范围包括本案诉讼的许超等47名原告的土地。许超等人于2018年2月11日向本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决定。上述决定所涉及另外土地使用权人刘保亮、刘子发、刘子全于2018年1月12日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正阳县人民政府正政土[2017]36号《关于收回ZYHB-2015-0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1月17日立案受理。

【一审判决】

原审法院认为:正阳县人民政府的正政土[2017]36号《关于收回ZYHB-2015-0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涉及范围包括本案47名原告以及另案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有的选择行政复议,有的选择行政诉讼,法律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立法本意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赋予了复议机关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鉴于本案行政行为部分相对人已先于本案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为提高行政效率,利于行政争议的化解,保障行政监督权的实施及本案原告的利益。本案原告应以第三人身份申请加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对正阳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的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复议决定作出的法定期限内再行诉讼,以实现司法最终审查权,最大限度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裁定驳回许超等47人要求撤销正阳县人民政府正政土[2017]36号《关于收回ZYHB-2015-0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的起诉。

上诉人许超等47人不服原审裁定,提起上诉称:对于正阳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法律并未规定提起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许超等人有提起行政诉讼或提起行政复议的选择权。在许超等47人已经选择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原审法院以部分村民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为由,驳回许超等47人的起诉于法无据。请求撤销原裁定,指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被上诉人正阳县人民政府答辩:行政相对人虽然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选择权,但在已有部分村民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下,驳回许超等47人的起诉,要求他们一并提起行政复议,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化解,保障行政监督权的实施及许超等47人的利益。原审裁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予以维持。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除与原审裁定查明的事实一致外,另查明:二审中正阳县人民政府向法庭提交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17日作出的驻政复决字[2018]56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对刘志辉针对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以人民法院先于复议机关受理对同一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为由,驳回了刘志辉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审判决】

本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有权选择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部分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部分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都是行政相对人对权利的行使,都应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部分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其他未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相对人并不因此而丧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权。本案中许超等人请求撤销正阳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正政土[2017]36号决定,并非法定的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的案件,许超等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况且经二审查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对部分行政相对人针对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已经以人民法院先于复议机关受理了对被诉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为由而驳回了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故原审法院对于许超等人的起诉应当予以审理。

综上,上诉人许超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原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处理不当,应予纠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7行初54号行政裁定。

(二)指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成员:张同仁 李平均 荆向丽

案号:(2018)豫行终2175号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