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出生的人很可怕(11月17日出生的人是什么星座)

稳走感情路 2023-07-30 10:07:04 网友分享

【以案释法】收费QQ群组织多人运动及有色交易,苏州男子获刑三年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人爱财取之由盗,这句话教给我们的就是说,在我们获得财富的时候,一定要始终牢记的一点就是要懂得什么可要做,什么不可以做,而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法律。本期分享的案例,就是一起因为单纯的追求金钱和利益,罔顾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收费QQ群,分享不法视频和照片,组织,聚众多人运动,妄图剑走偏锋,赚取大量金钱。孰料,出师未捷身先死,被苏州公安一网打尽,前途尽毁。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朱某(化名),男,1994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案发前居住于苏州市吴中区。

生于90年代中期的朱某,读书的时候就十分的调皮捣蛋,经常和同学之间打架斗殴,欺负同学,在老师和家长的眼里面就是一个刺头儿,根本就管不了,学习也是一塌糊涂。初中毕业之后,如预料的一般,没有考上高中。为了将来能有一门吃饭的傍身之计,父母将其送进了当地的一家职业中专,想着将来能够靠着学校的分配,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

然而,事情总是事与愿违,毕业之后,学校安排的工作完全不符合朱某的想法,她根本就不想去工厂里面的车间工作。于是,一怒之下,朱某也不愿意再跟学校扯皮,如同大多数的苏北人一样,来到了苏南的苏州,想着在这里自己能有一个比较好的开始。现实是残酷的,来到苏州之后,朱某发现,自己的这点学历根本就不够看,靠着自己的努力想要打拼一份自己的事业实在是太难了。

经过很长时间的寻找工作,朱某也放低了自己的要求,最终,无奈之下,朱某找到了一个大型的当服务员,平常送送果盘,到包间内询问服务等的工作,收入虽然一般般,但难得的是还算轻松,只是需要经常熬夜,好处是自己认识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很多都是可以做一些外卖服务的。手里有了女孩子的资源之后,朱某内心开始活络了起来,想着如何能够把资源变现。平常在家的时候,朱某也经常会上网看一些特别网站放松,而在这一过程当中,一个特殊的大胆的想法开始在自己的脑海中形成。

朱某的脑子很好使,很快便梳理了一套此类资源变现的方式和方法。从2019年的11月开始,一直到2019年12月底朱某落网,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朱某迅速的将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变成了现实,并从中牟利达到4万多元。具体如下:

收费QQ群,收取入会门票

朱某在特别的网站浏览之后,都会注意搜寻各种各样的社群和聊天群,并快速的渗透入其中,然后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引导,将流量向自己的QQ群进行导入,并向加入群成员的人员收取入会费。主要分享朱某自己拍摄的特别的视频和照片、提供各区域的和价格、作为需求交易的中介方,自己拍摄的视频打包出售等服务。仅仅靠着会费收入和拍摄视频出售收入,一个月时间获利数万元;

向他人介绍交易,自己赚取中间差价

因为手里面拥有着不少的年轻女孩子的信息,朱某经常在自己的QQ群内以及自己在网上加入的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社群等,不断的发送招嫖信息,迅速的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和需求客户。

2019年11月22日,吴某和孙某联系到朱某,想要找女孩子参与几个人的团建活动。朱某听后,觉得这个有一些难度,很多女孩子接受不了。但是这难不倒朱某,很快朱某便找到了仲女士,随后在苏州市吴中区某酒店订了一个房间,然后让三人来到房间,之后四人一起进行了团建活动,朱某则全程进行了拍摄,并将其部分影像分享到了QQ群当中。结束后,吴某和孙某分别向仲女士转账1000元,作为此次活动的报酬。仲女士则向朱某转账400元作为中介费。

2019年12月14日,赵某联系朱某,需要找一位年轻漂亮身材好的女孩子,付出代价大一点也没有关系,这个根本难不倒朱某,很快朱某便带着袁女士到了吴中区某酒店的房间当中,之后发给赵某让其尽快过来。很快,赵某到达现场,三人进行了一场团建活动,朱某则全程进行了拍摄,并将其部分影像分享到了QQ群当中。事后,赵某给了朱某4000元,朱某则是向袁女士转账1420元,

2019年12月27日,王某找到朱某,想要特别的服务。朱某二话不说,立刻安排在相城区某酒店当中,带着袁女士到了房间之后,三人一起进行了团建活动,朱某则全程进行了拍摄,并将其部分影像分享到了QQ群当中。活动结束之后,王某向朱某转账2000元,朱某给袁女士转账1500元。

追求感官刺激,组织多人活动

2019年11月26日,也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之前一直在群里面讨论多人活动的话题,而且有不少的老网友都知道甚至参与过多人活动。于是就在这天,朱某纠结了孙女士(未满18岁)、吴某、钟某和芮某总共5人,在苏州市吴中的某个酒店当中进行了团建,并将视频影像资料发动到了QQ群当中。

2020年1月8日,吴中区警方收到知情人和热心网友的举报,迅速一举摧毁该QQ群,并查获大量的非法视频和照片证据,并指向了群主和活动的主要组织者朱某以及其他的多次参与者。

2020年1月9日,朱某1月9日被刑事拘留。

2020年2月14日,朱某被吴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检一部刑诉[2020]5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犯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牟利罪,介绍罪,聚众罪,于2020年8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于2020年9月30日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朱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牟利,其行为已构成制作、传播物品牟利罪;

被告人朱某聚众进行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聚众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犯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牟利罪,聚众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被告人朱某犯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牟利罪,聚众罪,应当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对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朱某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希望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

据此,对被告人朱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朱某犯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二、犯聚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三、追缴被告人朱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两最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8日起至2023年3月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即缴纳并上缴国库。)

普法课堂

聚众罪的认定主要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制作贩卖物品牟利罪立案标准为:

制作、复制、出版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电子信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物品的,从重处罚。

对于组织罪的具体认定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如下:

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独眼中将李作鹏!因事件入狱17年,晚年出狱,妻子却不闻不问

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国家,我们不管是哪一方面都一直是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可是清朝的一个闭关锁国让我们跟世界断了联系,导致我们生活在自己的舒适圈里,思想、科技、军事、部队、经济哪个方面都落后与西方国家。

再后来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无休止的侵略时,我国出现了很多热血青年投身于战斗之中。李作鹏就是其中的一位。

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他的故事。

出身经历

李作鹏孤傲倔强,非常有个性。常年戴着一个圆圆的墨镜,这个墨镜可是大有来头。

李作鹏,1914年生于江西吉安,他的亲李玉臻在干农活上非常有一套。他每天早出晚归,在庄稼地里劳作,庄稼长得也比别人家的好,所以在别人眼里,他家算是比较条件好的人家了。

家里的生活还算过得去。重视孩子教育的李玉臻就将李作鹏送去上学。在学堂数年,能读能写。不知道比他的同龄人好多少倍。每年农忙时节,李作鹏也会下地里帮父母干活。

在李作鹏15岁的时候,红军来到了他的家乡这里,并且在这儿建立了苏区。在红军的支援下,这里的农民生活都变好了。有一次攻打吉安县,各村都自动组成了和青年队。李作鹏也加入进去。

加入红军是有要求的,不是说谁都可以加入,李作鹏虽然年龄不大,没有达到要求,但他的个子很高、十分的有主见,被破格选了进去。从此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刚刚加入进去的时候,李作鹏在司令部担任的是传令兵一职,因为年龄最小,但是作战非常勇敢,所以在红军中被人称为“红小鬼”。

他性格十分沉稳,平日的话说的也不多,但是非常乐于动脑思考问题。有的时候会在战斗结束后总结作战的经验,也能在关键时刻或处理重大问题时提出自己的看法。此外,他的日常训练也不错,不仅批准了入党,还被送到红军学校学习。

18岁那年,李作鹏调任军委机要干部。因为他出色的表现、努力工作的认真态度,很快便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几个月后,他当上了军委二局参谋,后来又当上了二科科长,并且还参加了长征。在长征的过程中他主要负责破译工作,破译敌军的秘密机电,这对红军的长征路线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晚年时候,李作鹏回忆说:“长征途中,我军行军十分艰难,敌军数十万在后面追击截击。幸运的是,我破译了敌人的密码,可以知道敌人的行军动向。如果我们没有破译敌人的密码,我们就很难从草丛中脱身。”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他参加过大大小小无数次战役,抗日战争期间李作鹏在军中基本分管参谋、侦察等工作,他的眼睛也是在这个时候受的伤,他被调到山东做山东纵队的参谋处长时,为掩护主力军的撤退,李作鹏被日军毒气弹炸伤,右眼失了明,军队里的士兵为他取了“李瞎子”这个绰号来纪念他的英勇抗敌。

在解放战争的时候,李作鹏来到东北战场,率领部队上前线作战。在一场战斗中缴获了一副墨镜,之后便长期戴着。这就是他这个墨镜的来头。

1949年,时任四野43军军长的李作鹏率部南下作战。他途中路过吉安,便决定先回老家看看,这个时候的他已经参军19年,19年没有回过一次家。

回到村里就看到不少废墟。原来在红军走后,这个地方就被敌人占领了,房屋烧的烧、毁的毁,村民也都被赶到了山上,有的逃到了外地避难。这么多年过去了,很是凄惨萧条,还好自己的家人都还在等他回去。

一听说他要回来,李作鹏的父亲和哥哥把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的,村民们也争先恐后地告诉大家来看望这个走出村子的解放军司令员。他先是在家人的带领下拜完了母亲的坟墓,然后和家人一起回了家,并且吃了顿饭,聊了很多,但由于时间关系,他只待了几个小时。这是他离家后唯一一次回到家乡。直到几十年后村里的老人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也是历历在目。

1950年3月5日,解放海南岛战役打响,李作鹏率部渡海。因为我军渡海使用的船只是帆船,只能靠风前进。

不料中途风向变了,船没有办法前行了,各军统帅就问李作鹏是不是要返回。李作鹏立即说道:“摇桨,摇桨,只准前进,不许后退!谁退了,军法处理!”

就这样,我军顺利登陆。在海南岛上经过58天的艰苦奋斗,终于将海南岛成功解放。

我军之所以能够迅速打败军队,创造战争史上的奇迹,主要得益于以李作鹏为首的指挥部的出色指挥,为最终的胜利奠定了基础。李作鹏也把解放海南岛视为他军旅生涯中最得意的一笔。

李作鹏1955年受封时被授予中将军衔,7年后被推荐为海军副司令员。

由于特殊时期的到来,背叛了我党,作为手下的得力干将,李作鹏、吴法宪、邱会作、黄永胜四人也收到牵连,一起被隔离审查。

1973年,李作鹏被开除了党籍,撤销了他的一切职务。1981年他被定为集团的主犯,判处了有期徒刑17年。

因为他的刑期是按照“关押一天等于监禁一天”计算的。李作鹏于1971年9月被正式拘留。因此,当正式宣判时,他已经在狱中服刑近十年。

国家考虑到李作鹏身上是有战功的,所以对他十分照顾,即使是在牢狱中也没有苛刻过他,想要的东西只要符合要求,国家都会带给他。

后来因为他的年龄太高,身体渐渐地就出现了问题,国家给了李作鹏等人保外就医的机会,将他安排去了山西太原。给他分配了一套40多平的小两居室。

起初他的妻子并不愿意照顾他,因为他入狱后自己以及儿女也受到了牵连。但是在组织的劝导下,她还是同意了,考虑到他们夫妻没有收入,国家每个月还补助他们200元钱

按照当时的物价,足够他和妻子的日常开销了。几年后,组织还给他们的补助增加到350元。再加上李作鹏的妻子是军医,夫妻俩的生活也算过的不错。

起初刚出狱的时候组织想让李作鹏改个名字,方便他以后的生活,一开始李作鹏坚决不同意,后来经过了一些思想斗争,他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李明,意为“光明正大的做人”

晚年的李作鹏没事就喜欢看看关于的书、练练书法。他忠诚忠义,看见哪本书里写的不好也会生气。

1999年,年事已高的李作鹏夫妇被接到北京安度晚年,2009年1月3日,李作鹏在北京病逝享年95岁,结束他传奇的一生。

四大金刚

李作鹏与黄永生、吴法宪、邱会作并称为林帅的“四大金刚”。这四位曾经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黄永生,原名叫做黄叙全,1910年11月17日出生在湖北咸宁,1927年8月20日,在湖北通城县参加罗荣桓发动的通冲秋收起义。9月参加了领导的湘赣秋收起义。同年12月加入中国。

1929年起,历任中国工农红军排长、连长、副团长、团长。1932年起,先后任红31师师长、红66师师长。还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反“围剿”和长征。之后还担任了很多大大小小的军衔。

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后因参与了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在1971年9月被革职,1973年8月20日被开除党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晚年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于1983年4月26日在青岛病逝,享年73岁。

邱会作:1914年出生于江西省兴国县,1929年12月在兴国县参加地方武装,不久编入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第九师25团任通讯员、宣传员。1930年11月加入中国主义青年团。1932年4月加入中国。

1934年9月起,任军委总供给部统计员、政治指导员、总支书记。1934年,参加红军长征。之后同样也是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战斗,被授予了各种军衔。

1955年9月,他被授予中将军衔。后来因为在时期参加了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被开除党籍,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81年1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晚年保外就医,在2002年7月18日,病逝在了西安的医院,享年89岁。

吴法宪:出生于1915年的江西永丰,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主义青年团,1932年成为中国党员。

曾任红12军105团政治部青年干事、红22军64师政治部青年科科长、红军政治部青年干事。红1军2师6团。参加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

后面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辽沈、平津等多场战役,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57年任空军政委。1965年任空军司令。1967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

因为参加了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被开出党籍,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1981年8月,吴法宪保外就医被安置在济南。在2004年10月17日病逝,享年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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