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字开头的成语(给字开头的成语接龙)
将门有将Ⅰ成语典故.成语接龙
成语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
是历史文化的积淀。
每个成语故事背后,
都有一个含义深远的故事,
是中国几千年来人民的智慧结晶。
每天五分钟,积累丰富知识,益智健脑练口才。
将门有将 jiàng mén yǒu jiàng
【释义】指将帅门第也出将帅。
【出处】《南史·王镇恶传》:宋武帝伐广固,镇恶时为天门郡临澧令。人或荐之武帝,召与语,异焉,因留宿。旦谓诸佐曰:“镇恶王猛孙,所谓将门有将。”即以署前部贼曹。拒卢循有功,封博陆县五等子。
解释:在宋武帝伐广固的时候,镇恶担任天门郡临澧令。有人向武帝推荐了他,武帝召见他交谈,感到他与众不同,于是留他过夜。第二天早上,武帝对他的官员说:“镇恶是王猛的孙子,真正的将门之后。”于是任命他为前部贼曹。在拒绝卢循进攻时表现出色,因此被封为博陆县五等子。
【近义词】将门出将
【反义词】无
【用法】作宾语;指将帅家门出将帅
【示例】
有子如此,可谓将门出将矣!(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九十六回)
【造句】
1.这个公司的CEO出身于将门世家,他的领导才能和胆略都非常出色,确实是将门有将。
2.他虽然生长在普通家庭,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学习,终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领导者,证明了不一定是将门有将。
【成语故事】
王镇恶,北海郡剧县人。祖父王猛。因为王镇恶出生在五月(五日),家人认为这是习俗所忌讳的事儿,想把他过继给远亲。王猛说:“这不是一个平常的孩子。过去孟尝君田文在恶月出生而做了齐国的丞相,这孩子也将会使我们家门兴旺。”所以给他起名叫“镇恶”。
王镇恶十三岁时因为遭遇变故流寓在外,寄食在渑池人李方的家里。李方对王镇恶很好,王镇恶便对李方说:“如果有幸能遇到一个英明威猛的君主,求取到万户侯的爵位,一定厚厚地报答您。”
李方回答说:“您是丞相的孙子,德才这么出众,何愁不会富贵?到时候希望(我)被任用为本县的县令就足够了。”
后来,王镇恶随着叔父王曜归顺了东晋,客居在荆州,读了一些诸子的兵书,喜欢谈论军国大事。骑射不是他的特长,但是谋略众多,善于果断地经营国家大事。
不久,武帝刘裕谋划讨伐刘毅,王镇恶对他说:“您如果要对西楚出兵,请拨给我一百只大船(让我)做先锋。”等到向西讨伐刘毅,(武帝)转任王镇恶为参军事,命他与龙骧将军蒯恩率百条小船作先头部队。王镇恶领命,昼夜兼程,并放出风声说是刘藩西上。
刘毅信以为真,不知道是要被袭击。在距离江陵城20里的地方,王镇恶弃船步行进军,蒯恩率军在前,王镇恶紧随其后,每艘船上留一两个人,对着岸上竖立旗帜,安上战鼓。(王镇恶)告诉留下来的人说:“估计我们将到城下时,就长时间地戒严,让(人觉得)好像后面还有大军的样子。”又派部分士兵留守在后,让他们烧毁停留在沿江渡口的刘毅的船舰(以断其退路)。
王镇恶率军径直向前突袭江陵,渡口的守兵及百姓都说刘藩确实来了,安然而不生疑。王镇恶的部队快到达城下时,遇上刘毅手下的大将朱显之驰马前来问刘藩在哪里,士兵回答:“在后面。”朱显之走到队伍的后面也没有看到刘藩,又望见江边渡口的船舰被烧而鼓声大作,朱显之知道不是刘藩到了,便跃马急驰而回报告刘毅,并下令关闭各城门。但王镇恶已突进江陵城,便趁着风势放火,烧毁了江陵城南门及东门。王镇恶派人将安帝的诏书和赦令以及武帝给刘毅的亲笔信共三件送给刘毅看,刘毅都烧掉不看。
金城中的士兵也不信刘裕亲自到来(讨伐他们)。等到双方短兵相接时,王镇恶的士兵和刘毅的将士之间有的是父子、兄弟关系,有的是表兄弟关系,于是互相边打边说话,(刘毅的士兵)知道武帝在后,于是战无斗志,人心涣散。之前,刘毅平时所乘的战马还在城外进不来,仓促逃跑时没有马,刘毅就派人去要儿子刘肃的马,刘肃却不给。
朱显之对刘肃说:“别人要取你父亲的性命,而你却吝惜一匹马,你逃走想逃到什么地方去呢?”于是夺过马交给刘毅,(刘毅)才得以从大城东门逃出跑到牛牧佛寺自缢身亡。(此战)王镇恶身中五箭,手中所拿的长矛也被对方射中,折断在手中。直到江陵平定后二十天,(武帝刘裕的)大部队才到,(王镇恶)因平定刘毅之功被封为汉寿县子(爵)。等到武帝北伐,(王镇恶)做镇西府谘议参军,代理龙骧将军一职,兼领前锋。
王镇恶率军进入敌境,战无不胜。之后(王镇恶)进军驻扎在渑池,到老朋友李方家去拜访。登上厅室拜见了李方的母亲,并厚加酬赏,随即任命李方为渑池令。车辆并行直取潼关,(军中)将士食物匮乏,他便亲自到弘农县督促人们缴租。(后来)百姓竞相赠送粮食,军中粮食又变得充足起来。
义熙十四年(418年),王镇恶被同僚沈田子设计杀害 ,时年四十六,获赠使持节、左将军、青州刺史、龙阳县侯,谥号为壮,配享宋武帝庙庭。
【成语接龙】
将门有将 ↣ 将天就地 ↣ 地地道道 ↣ 道学先生 ↣ 生知安行 ↣ 行不顾言 ↣ 言不尽意 ↣ 意气用事 ↣ 事以密成 ↣ 成败论人 ↣ 人面兽心 ↣ 心上心下 ↣ 下气怡色 ↣ 色胆迷天 ↣ 天王老子 ↣ 子曰诗云 ↣ 云龙鱼水 ↣ 水漫金山 ↣ 山河表里 ↣ 里通外国 ↣ 国无宁日 ↣ 日昃忘食 ↣ 食不餬口 ↣ 口角生风 ↣ 风风雨雨 ↣ 雨散风流 ↣ 流里流气 ↣ 气吞湖海 ↣ 海底捞月 ↣ 月眉星眼 ↣ 眼去眉来 ↣ 来日正长 ↣ 长戟高门 ↣ 门户之见 ↣ 见鞍思马 ↣ 马上墙头 ↣ 头面人物 ↣ 物是人非 ↣ 非昔是今 ↣ 今生今世 ↣ 世态人情 ↣ 情若手足 ↣ 足音跫然 ↣ 然荻读书 ↣ 书香人家 ↣ 家累千金 ↣ 金华殿语 ↣ 语近指远 ↣ 远近驰名 ↣ 名倾一时 ↣ 时移世变 ↣ 变古易俗 ↣ 俗下文字 ↣ 字字珠玉 ↣ 玉振金声 ↣ 声华行实 ↣ 实与有力 ↣ 力微任重 ↣ 重财轻义 ↣ 义断恩绝 ↣ 绝薪止火↣
☞请来挑战“将”或“火”字开头的成语接龙吧!
我在评论区等你哟~
别让外卖起送价成“凑单浪费”引子
遏制“凑单浪费”“凑单侵权”等现象,应该兼顾商家、平台和消费者多方利益诉求,给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在考量商家相关餐品或服务价格、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给外卖起送价制定一个规则或标准,以满足商家正常盈利、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反食品浪费等多维需求。
李英锋
原本想通过外卖平台给母亲在某老字号餐厅点两道特色凉菜,最后竟然足足点了一桌子“硬菜”。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吴燕最近经历了一次被动点餐,为了凑够这家餐厅150元的起送价,她最终点了5道菜。不少消费者都在点外卖时遇到过由于点餐单价未达到起送价标准,最终不得不再多点一些来凑单的问题。(据4月25日《法治日报》报道)
对于外卖起送价,很多消费者都产生过被动凑单的无奈感——本来,消费者想选择的只是某一两种餐品或相关特色招牌餐品,但这些餐品的价格低于商家设定的外卖起送价,消费者不得不违背自身意愿再选择其他餐品凑单,以达到起送价标准。实际上,消费者对凑单的餐品需求度不高,甚至不会消费凑单餐品,如此,既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消费者的负担,也会造成食品浪费现象。
严格地说,如果商家设置的外卖起送价过高,还可能会触碰法律底线和文明底线。餐饮商家有反食品浪费的法律义务,《反食品浪费法》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一些餐饮商家任性设置外卖起送价,致使起送价标准高于多数消费者的单次点餐实际需求价格,致使消费者凑单“保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就产生了“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负面效应,就背离了反食品浪费的法律要求。而商家的外卖起送价导致消费者多花钱,超出正常选择购买不需要的餐品,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从表面来看,外卖起送价设置过高、不合理都是商家“任性”惹的祸,实则不然。有些商家设置较高的外卖起送价,确实存在价格结构上的“水分”,有诱导消费者点大单、多点餐等目的,不符合消费者的普遍点餐需求,但不少商家也有自己的苦衷。商家的外卖销售收入中包含了平台扣点、骑手配送费、外卖餐具费用以及红包折扣等环节的支出,可以说,外卖起送价直接关乎商家的经营成本和收益。如果商家不设外卖起送价,或设置的起送价过低,就会导致小额订单增多,而小额订单的收入可能难以给商家带来利润,甚至难以覆盖经营成本,会让商家陷入“赔本赚吆喝”的经营困境。
显然,遏制“凑单浪费”“凑单侵权”等现象,应该兼顾商家、平台和消费者多方利益诉求,给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据此,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应充分听取外卖平台、商家及消费者代表、行业协会等各方意见,在考量商家相关餐品或服务价格、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给外卖起送价制定一个规则或标准,引导商家把外卖起送价设置在合法合理的范畴内,挤出外卖起送价中的水分,以满足商家正常盈利、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反食品浪费等多维需求。对于明显过高的外卖起送价,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有必要用约谈、立案调查、限期整改、曝光等手段进行干预,倒逼商家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营销行为,把外卖起送价拉回正轨。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