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19日生辰八字(1993年12月18日生辰八字)

相见陌路 2024-02-17 22:50:21 网络

(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使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总结实践经验,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遵守本守则。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中国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做到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勤勉尽责,为建设自觉坚持中国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而积极工作。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忠于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坚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认真履职,恪尽职守,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妥善处理履行职责和其他工作的关系。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个人私利,不得干涉具体司法案件。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持续加强履职学习,认真参加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专题学习和其他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本领。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注重学习以下内容: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三)宪法、法律;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五)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

(六)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依法履职,遵守法定程序,遵守会风会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向委员长书面请假。

办公厅应当向委员长报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和缺席的原因。

每次会议由办公厅将会议出席情况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的各种会议上,应当遵守议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就会议议题做好审议准备。

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履行参加表决的法定职责,并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

会议主持人宣布议案交付表决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再对该议案发表意见,但与表决有关的程序问题除外。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制度要求,加强与基层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听取、吸纳和反映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掌握实情、找准问题,使各项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常务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可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应当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减少陪同人员,厉行勤俭节约。

第十九条 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遵守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制度。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凡属规定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

第二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外事活动中,应当模范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

第二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好中国故事、中国法治故事。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严重违反本守则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作出书面检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违法违纪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3年出生的属鸡人几月份的鸡命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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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出生的属鸡人几月份的鸡命最好?

属鸡的人在农历(阴历)一、三、八、九月出生最好。

一月出生的属鸡人,一生衣食无忧,身体健康。虽然没有祖辈的遗产,没有朋友贵人的扶持,但仍然能够靠自己的能力去完成一生的事业,最终享受到天伦之乐。跟家人和睦团结,即使事业没有取得太大的成功,精神生活也会很丰富。

三月出生的属鸡人,聪明灵秀,才高八斗,随机应变能力超强,能紧紧跟上社会发展形势。所以这个月生的鸡人,一生都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加上爱好学习,会很有官运。生于此月的鸡人,总能受到家人朋友的鼎力支持,一生事业十分顺利。

八月出生的属鸡人,聪明灵秀,胸怀大志。一生荣华富贵,受人敬仰,此月生的鸡人,没有祖辈遗产,也没有父母的支持,但属鸡人一生勤奋好学,学识过人,又艰苦奋斗。在事业上,通过贵人的扶持,能逢凶化吉,事业上,特别是在仕途上和经商上,会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一生荣华富贵,终生无灾难,名利双全。

九月出生的属鸡人,一生衣禄丰富,是人间有福的大富翁。此月生鸡人,祖业根基较少,难得上辈产业,在外有贵人扶持,一生无大灾大难,快乐逍遥的过一生。生于此月属鸡人,性格刚硬,脾气燥烈,爱以自我为中心。独断专行,也许正因为这样,鸡人的财运极佳,永生无困境,幸福自在地过一生。

1993年属鸡的人每月出生运势解析:

生于正月新春之时,三阳开泰,喜气盈门;词讼是非能免,天灾地变常遇,晦气多多。

生于二月惊蛰之时,秉性温和,处理有方,衣食无忧,四路皆通,万事多利。

生于三月清明之时,聪敏出众,财源利达,万事吉祥,衣食必侠,富贵健康,享自然之幸福。名利双全,能成大事业。

生于四月立夏之时,灾害常有,晚福必来。变迁异常,能排除万难,天性颖悟,义心侠胆,自尊心强,争取上进,衣禄颇丰,子孙贤贵。

生于五月芒种之时,财丰利足,权势必高,所谋如意,出言有音,意志坚定,脚踏实地;能统率众人,受人之难,亦受敬仰。

生于六月小暑之时,热心忠直,受天之福,名种荣达,进退无难,处世和平,合谋志同道合,言而有信;家运隆昌,荣华一世,晚享子福。

生于七月主秋之时,智勇双全,意志坚锐时运必至,万事如意,能成大事业。脚踏实地,享天赐之禄,自然之福,发祥发福,财而后成也。

生于八月白露之时,渐入佳境,爵位升迁,然诽谚之多招,灾之不免,但有天之保,受主之力自行独正,自为有道,心正不怕邪。

生于九月寒露之外,作事有成,但根基浅弱,创业艰难,小人常寒,病疾不断,辛劳奔波,如以稳中求进,也是平安一生。

生于十月主冬之时,小阳春暖,应是了头之日。其人之命高,天赐之权,安享福禄,一生幸福。

生于十一月大雪之时,谋事难成,财边艰难,百事不遂,千头万结,中年始兴。

生于十二月小寒之时,寸步难行,前途渺茫,灾难多多,灾祸重重,时受有严守,行动无自由,终生奋斗,晚年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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