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月日冲时的婚姻(月日冲 日时合)
民间常说的生肖“六冲”的人就真的不能够结婚吗?不要再迷信了!
大家好!我是传统文化小蜜蜂—做通俗易懂的易学文化!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会说:“生肖六冲的人不能婚配。”其实,这倒是未必。生肖六冲其实是来源于古代的12地支。
中国的古人是用干支纪年法的,不要觉得古人很落后。古人的智慧是丝毫不亚于现代人的。
其实,这套干支纪年法的学问是非常科学和先进的。
天干代表着“时”,地支代表着“空”;天干是号令,地支是承载;天干为阳,地支为阴。古人的干支纪年法融合了阴阳、时空、五行、天地的学问。试问?世上还有哪个民族能够发明出这么伟大的学问?
其中,
十天干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民间常说的生肖六冲就是来自于地支的“刑冲穿害”中的冲。
所以说生肖只占有八分之一的权重,不能光凭生肖就棒打鸳鸯,难道古人合婚只看生肖年支吗?当然不是,除了年支(生肖)外,我们还有年干、月干、月支、日干、日支、时干和时支呢!
比起生肖的犯冲,还是一个人的人品、品德、性格、情绪更为重要!
在满足了对方另外一半的人品和品德过关的情况下,我们简单的掌握以下几点来为婚姻择日,也是非常好的。如果另外一半的人品不好,再怎么“择吉”也是缘木求鱼。
古人结婚,其实是非常看重生辰八字配对,对于结婚时间等也有诸多要求。到了现在,许多家庭也都会选择良辰吉日举行仪式。今天,咱就来跟大家讲一些结婚的“禁区”以及如何为自己挑选一个适合自己的好日子!
这里的好日子可不是指拿着万年历查看黄道吉日哦,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挑选适合自己的日子。
1、婚姻宫相冲的,古人是尽量避免婚配的。
相冲的地支有:子与午、丑与未、寅与申、卯与酉、辰与戌、巳与亥。
在八个字中,你出生那天的地支(日支)即代表婚姻宫,这是你配偶住的地方,代表配偶。假如你所结婚的对象八字中本就带婚姻宫相冲的信息,也就是说,假如其八字中的月支或日支与你的时支相冲,不宜与之初婚。
当然也要看具体组合情况,有些个例出现这种相冲,也不一定会离婚。再就是你八字中的日支与对方八字中的日支相冲,由于双方的婚姻宫互冲,也要忌避一下。
2、属相上相冲的要结婚,怎么办?
相冲的属相有:鼠与马、牛与羊、虎与猴、兔与鸡、龙与狗、蛇与猪。
相冲在易理上并不是完全不好,然而冲有冲突之意,这种相冲易引起夫妻之间的矛盾冲突增多。不过,如果对方的人品和品德都是好的,出现了生肖六冲,让你很纠结,这样情况怎么办呢?其实,古人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尽量生一个可以相合的生肖的宝宝。比如:兔子和鸡冲,可以生个属相是狗、龙、蛇、牛、猪、羊的宝宝。利用的原理就是合能解冲。
3、尽量不要选择与你属相相冲的年份结婚
结婚之年与你的属相相冲,代表该年犯太岁,为不吉,不应办喜事,最好避免在这样的年份结婚。
4、不能选择冲婚姻宫的日子结婚
结婚日子的地支冲你们八字里的日支,叫“日冲婚宫”,也是不妙。
如你的日支是“辰”,你男朋友的日支是“酉”,就不能选择地支为“戌”与“卯”的日子结婚。
5、不能选择冲配偶星的年份结婚
男命以正财星为老婆,女命以正官星为老公,代表配偶星的那个字是不能被结婚之年的干支冲克的。
基本掌握了以上几点之后,就可以为自己的婚姻大事挑选一个适合自己的好日子了。
古人确定季节的办法:偕日法和冲日法。以天蝎座心宿大火星为例
在阅读文章前,辛苦您点下“关注”,方便讨论和分享。作者定会不负众望,按时按量创作出更优质的内容。古人以恒星定季节,碍于太阳过于明亮,因此只有偕日法和冲日法两种方法可行。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国素以冲日法观测恒星而自成体系,因为,诸如《吕览》十二月纪、《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一类的古籍,每月都非常系统地列出了日躔和昏、旦中星的情况。但是,这些书籍的年代最早不能超过公元前四世纪。那么,更早些时候的人们是否也习惯于冲日法呢?这确实是我们感兴趣的问题。
对于古人,运用偕日法观测恒星实际上比之冲日法更为简单易行。“进行这种观测并不需要天极、子午线或赤道等的知识,也不需要任何计时制度”。冲日法则不同,它起码需要有比较精确的记时制度和子午线的概念。从《吕览》上推一千年的殷人是否已很好地掌握了这两点,我们还不敢下此断语。
偕日法德莎素(de Saussure)认为,以偕日法观测恒星会受到地平线上的雾和其他大气现象的影响,所以时间很难准确确定。客观地讲,在文明时代的初期,人类的活动非常有限,这一方面表现为当时大气的透明度远胜于今日,另一方面则可以完全不必考虑光源的干扰。基于这些因素而形成的优越的观测条件,使得古人对恒星的观测远较今人为易。因此对于古人,相对简易的偕日法似更为实用。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以偕日法观测恒星在世界其他文明古国中均得到了广泛采用,古埃及人以天狼星(SiriusαCanis Major)的偕日升为一年之始,这一天约当公历的7月19日;古巴比伦以五车二(CapellaαAuriga)之晨见为岁首;古印度人则以观测阿耆尼(Agni,即昴星团,西名Pleiades)的朝觌确定岁首;古希腊人、古罗马人以及古墨西哥的阿芝特克人也都以恒星的偕日升作为确定岁首的标志。世界上几乎所有文明古国的这种以观测恒星的偕日出或偕日没确定岁首的方法,不仅反映了人类早期文明史的发展规律,同时也为殷人以观测大火星的偕日升确定岁首的分析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不容否认,古代中国人对于某些恒星的偕日出和偕日没的观测同样给予了高度重视,古文献的详确记载清楚地反映了这一点,这除我们前面征引的有关大火朝觌的文献外,还有大量的这方面的例证。
《夏小正》:正月,……鞠则见。王聘珍《解诂》:“《小正》凡星言‘则见’者,皆谓旦见东方。”《夏小正》:四月,昴则见。初昏,南门正。卢辩《传》:“南门者,星也。岁再见,壹正。”王聘珍《解诂》:“《传》云:‘岁再见壹正’者,亢宿四月正于中,九月旦见东方,六月昏见西方也。”《夏小正》:五月,参则见。这是以危、昴、参星的偕日出定季节。
《左传·昭公四年》:西陆朝觌而出之。孔颖达《正义》引郑玄《答其弟子孙皓问》云:“西陆朝觌,谓四月立夏之时。《周礼》‘夏颁冰’是也。”这是以昴星的偕日出定季节。《国语·周语中》: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这是以角、亢、氐、房、心星的偕日出定季节。《楚辞·天问》:角宿未旦,曜灵安藏?王逸《章句》:“角、亢,东方星。曜灵,日也。言东方未明旦之时,日安所藏其精光乎?”这是观测角宿的偕日出。
所有这些记载表明,观测恒星的偕日出以确定季节与观测昏、旦中星一样,也是古代中国人所常用的方法,甚至在早期人类社会中,这还应该是更为主要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夏小正》一书在全部有关星象的记录中,仅一条记录了日躔。
《夏小正》:九月,内火。……辰系于日。不能说这个记录毫无意义,也不能认为它的意义仅与《月令》所记的日躔一样,旨在指明一个月的天象。我们认为,这一记录的实际作用在于定岁首,对一部历法而言,岁首的确定有着第一位的重要性。
测度日躔有两种方法,一是观测恒星的偕日没和偕日出,一是以可见天体的位置来推断不可见天体的位置。从《夏小正》原文分析,当以偕日法的可能性为大。秋分后日躔氐宿,此时当太阳西落之后,大火星昏见西方,不久便伏没不见了。这个时间会一天短于一天,终于当有一天大火星完全看不到的时候,人们便领悟到这是大火与太阳俱出俱入的时刻。
可以设想,殷人一旦看到了这种天象,于是知道再过二十几天,大火星将于凌晨重新朝觌于东方。所以,人们可根据大火星偕日没的日期,确定此年是平年还是闰年。换言之,由于殷人以大火星晨见之月为岁首,因此,如果在前一年的十二月,大火星没有走到它应该走到的位置,那么无疑就需要置闰以调整年岁的误差。《左传·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螽。季孙问诸仲尼,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闭。今火犹西流,司历过矣’。”孔子的观测同殷人确定岁首的方法该有多么相似!
《夏小正》的这一记载,反映了早期历法的特点。出于确定岁首的需要,人们通过长期观测得到了九月的日躔,而他月无记,原因不言而喻。更为有趣的是,殷代日躔心宿时值寒露至霜降,正合夏历九月。《夏小正》的这一内容恐怕是抄录了更古老的历书。
卜辞与殷历岁首的对证以卜辞对殷历岁首的检讨可以在两方面审慎展开,即在理论上,卜辞的记录是否存在我们论证的殷历岁首的天文学依据;同时在时间上,卜辞的记事又是否符合我们所排定的殷历。由于第二点涉及的问题相当广泛,所以,这里仅就第一点试做探索。
我们既已论定,殷人主祀大火星,并以此作为其授时的标志,殷历岁首确定在大火星偕日而升的一月。这些推论于卜辞可在如下三方面得到证实。
祭火应该说明,卜辞“火”、“山”二字字形酷肖,常混淆不能辨识。两字都作平底或圆底三凸形,其中“火”或加点以饰火焰,但大多并无点饰,而“山”却绝不应有点饰。这种字形如与卜辞中已释定的燎、焚、熹、赤、烄诸字所从的“火”符比较,都能找到相同的字例。陈梦家先生曾主张将无点之字统释为“山”,但那样又势必会误释很多无点的火字。孙海波先生《甲骨文编》和高明先生《古文字类编》均将此类字归释于“火”,而将“山”字条空置,应该有其一定的道理。当然,这是在目前尚不易区分“火”、“山”二字的前提下所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
(1)七日己巳夕斲,(有)新大星并火。(《后编·卷下》)
董作宾先生认为,“火”即大火星,“并”训近,“新大星”即新星之大星。辞意是:有大星傍近大火星。董先生赋予“火”字的含义确凿无误,但对全辞我们则更倾向于另一种读法。胡厚宣先生认为,、“新”、“并”俱为祭名,可谓的解。准此,应将上辞释写为:
七日己已夕斲、侑、新,大星,并火。这是一条卜辞的验辞。“斲”亦祭名。“大星”即大晴,卜辞以昼晴为“启”,以夜晴为“星”。辞意是:(癸亥)后第七天己巳晚上行“斲”、“侑”、“新”三祭,于是天大晴,大火星见于夜空,卜官赓行“并”祭祀大火。这是殷人主祀大火星的珍贵史料。
(2)癸酉卜,扶,侑火?(《缀合》)“火”字从石璋如先生释。“侑”,原辞作“又”,祭名。辞记侑祭大火星。
(3)丙寅卜,糓贞:其侑火?丁卯卜,糓贞:今日夕侑于兄丁,小牢?(《甲编》)此为武丁卜辞。“侑”,原辞作,祭名。“火”,屈万里先生所释,其谓:“卜辞祭山,皆举山之专名,无泛言祭山者。则此当是火字无疑。疑此乃《诗》‘七月流火’之火,星名。”)说甚谛。“兄丁”盖即武丁,此以武丁配祭大火星。
(4)乙亥卜,宾贞:勿用火,羌?(《后编·卷下》)“火”字从《甲骨文编》所释。“用”,祭名。继续之意。“羌”,人牲。辞记继续用羌奴致祭大火星。
(5)[于]火燎?(《乙编》)“火”字从《甲骨文编》所释。“燎”,本作“尞”,祭名。《说文》:“寮,祡祭天也。”段玉裁《注》:“示部祡下曰:‘烧柴寮祭天也’。”《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实柴祀日月星辰。”辞记燎祭大火星。
(6)丙,燎岳、夭、火、兇?(《戬》)“火”,李孝定先生所释,兹从之。“燎”,祭名。“岳”、“夭”、“兇”为神帝,学者多有异说,今暂存疑。“火”与上三神并举,亦当为神帝。李孝定先生谓即星名,是。辞记燎祭诸自然神。
(7)壬申卜,王,陟火,黄,癸酉易日?(《珠》)“陟”,祭名。《说文》:“陟,登也。”《尔雅·释诂》:“陟,升也。”《尚书·君奭》:“殷礼陟配天。”孔颖达《正义》:“故殷有安上治民之礼升配于天。”“黄”即尪,用为人牲。“易日”即“锡日”,意即上天赐以日照。辞言赐日曝尪,祭献于大火。《左传·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尪。”《礼记·檀弓下》:“岁旱,穆公召縣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知古代祈雨用尪有焚、曝两法。今观卜辞,两法当殷皆有之,但目的却并不限于求雨。
(8)辛,于火?(《京津》)祭名。辞记祭大火星。
(9)其鬱火?(《戬》)“火”王国维所释,兹从之。“鬱”,原辞作从“臼”从“鬯”,“臼”为声,今暂释鬱。字于《说文》本从“臼”而不从“林”,云:“一日鬱鬯,百草之花,远方鬱人所贡芳草,合酿之以降神。”《周礼·春官·鬱人》:“凡祭祀,宾客之裸事,和鬱鬯,以实彝而陈之。”故字于卜辞当为祭名。李旦丘先生云:“其字从鬯,必有以鬯降神之意,而下一字必其所降之神号。”辞记鬱祭大火星。
除此之外,卜辞中还有一些祭祀大火星祷雨的内容。
(10)丁酉卜,扶,燎火,羊子、豭,雨?(《乙编》)”燎”,祭名。“羊子”即羔羊。“豭”,唐兰先生所释,兹从之。《说文》:“豭,牡豕也。”辞记用羔羊和牡猪为牺牲燎祭大火以祈雨。
(11)壬午卜,扶,奏火,日南雨?(《乙编》)“奏”,祭名。卜辞屡见“日雨”、“夕雨”二辞,与此相类。“日”指白昼,则“南”应指殷都之南。此于夜间卜问白天殷都南是否降雨,为奏祭大火祈雨之辞。
(12)甲子卜,其祓雨于东方?庚午卜,其祓雨于火?(《邺三》)“祓”,除恶求福之祭。“东方”,殷之方神,与“火”并举,知“火”当为星名。辞记祈雨于大火、东方。此以大火配属东方,与后世二十八宿之大火配属东宫相同,这种观念的形成可能很早,而殷人确定岁首也正是观测朝覿东方的大火星。
(13)癸巳贞:其燎丰火,雨?(《甲编》)“燎”,祭名。“丰”,旧释玉,误。卜辞别有玉字,形与此异。字于此当为祭品。卜辞云:其贞:用三丰、犬、羊?(《佚》)
可证。《说文》:“丰,草蔡也,象草生之散乱也。读如介。”字用于祭品当假为韭,韭、丰古音同属见纽,双声可通。或可径释为韭。《诗·豳风·七月》:“献羔祭韭。”《礼记·王制》:“庶人春荐韭。”是古以韭为祭品之证。辞记荐韭燎祭大火以祈雨。
(14)取火,廼有[大雨]?(《后编·卷下》)“取”通“槱”,祭名。《说文》:“槱,积木燎之也。”《诗·大雅·棫朴》:“薪之槱之。”孔颖达《正义》:“豫砍以为薪,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此槱祭大火祈雨之辞。
以上诸条祷雨卜辞中的“火”字或可释“山”,在此不做定论。
殷人主祀大火星,遍行侑、燎、陟、并、用、鬱、祓、奏、槱等多种祭祀,用牲有羔羊、牡猪乃至人牲,足见祭礼之隆重。既然殷人对大火星如此重视,也就必然设有专以司掌大火为职的“火正”。由此可见,我国古代对天文的研究十分深厚,希望这些古文典籍不会被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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