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死的男八字(被车撞死是命数还是倒霉)
交通事故死亡,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赔偿多少钱?一样吗?
一、故事案件回顾:
2019年8月,鲁先生驾驶鄂A×××小型普通客车沿新道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武汉市新洲区某路口时,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车辆过程中,遇前方吴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由南向北横过道路,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经医院救治后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肇事司机鲁先生是全部的责任,总结下就是鲁先生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撞到了吴某驾驶的电动车,受害者经过抢救无效死亡,鲁先生是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案例法律分析
1、假设受害人吴某29岁,是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按照2019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78元。吴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后,残疾赔偿金是多少呢,死亡赔偿金为14978元*20年=299560元,约30万。为什么是20年呢,按照法律规定,受害者60岁以下,赔偿年限20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比如61岁,那么赔偿年限就是20-1=19年,75岁以上的,统一按照5年计算。比如老爷爷老奶奶,如果因为交通事故死亡了,事故认定为肇事司机是全部责任,受害者没有责任的话,那么统一按照5年的计算标准进行赔偿,农村户口为14978*5年=74890元,简单总结下75岁以上死亡和60岁以下死亡相差224670元,约22万。
2、假如受害人吴某30岁,是城市户口,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按照2019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455元,吴某因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司机是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死亡赔偿金是多少呢?
死亡赔偿金为34455元*20年=689100,约69万,如果吴某超过60岁,受害者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统一按照5年进行计算,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吴某是78岁,那么死亡赔偿金是172275元,约17万,60岁以下和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相差51万。
3、假如一起交通事故中有多人死亡,有城市和农村户口怎么办?
通过媒体的了解2013年10月26日10时55分许,一辆载有8名乘客的小型普通客车从八里店驶往鹿山,在行经104国道鹿山路段准备越过中心隔离带时,小客车突然与对向驶来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驾驶员与3名乘客当场死亡,另外4名乘客受伤,同年11月25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客车的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货车驾驶员驾驶货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负事故次要责任,小客车上的8名乘客无事故责任。在此次事故中有农村户口也有城市户口,那城市市民和农村农民分标准赔偿吗?保险公司认为3名死者系农村户口,应按农村标准计算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的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规定,这条法律用大白话解释就是一场交通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其中死亡人中有农业户口,城镇户口,那么统一按照城镇人口的标准进行计算
三、法律总结:
一场交通事故导致行走的路人死亡,交通认定书认定为肇事司机全部责任,作为受害人没有责任,如果是2019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项目农业人口赔偿约30万,而城镇人口死亡赔偿金项目赔偿69万,相差一倍多,好消息是现在湖北省农业人口和城镇人口,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都是统一按照城镇人口的标准进行赔偿的,也就是网络上说的“同命同价”
各位网友,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的改革,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评论下方留言讨论
关注法律2分钟,每天分享法律知识、多学法律少吃亏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