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火入水乡(火入水乡什么意思)
丙火之调候用神推理
以【丙】火是日主之火,或者是【煅庚金之丙火】,又或者是【阳春温照】木之火,俱皆是有這相當不同之含義。總以日主是什麼五行,才能厘定怎樣來解釋【丙】火。在此章節之中,【丙】火是以【日主】為基準。
故此,【丙】日主之火,比較接近於全備之解釋,是意釋為【太陽】之火。延伸至世間燃燒,較為烈性之火。是介於:
一,冬丙用壬水,其丙火是指【太陽】之【火光】。是指【陽光照臨碧波千里】之柔和美感。
二,火要伏——是指一般燃燒之火。火不能太烈,要略以水滅一些不必要之氣炎。又或者是煉鐵之【紅炎鍛鐵】,要沾一下【水】,才好煅治。
三,火要伏休——是指世間火,不是指【太陽火】,只是一種【光、暖】而已。
以昔日之根本觀念,火是木柴所燃燒出來的。甚至於可以說,根本沒有【火】之實質存在。若要有火,一定得要依木來燃燒。故此,火不離木印,要比用【壬】水調候,更為基本。
四,丙火在【春夏秋冬】,四季之中。俱皆怕【月令】五行,三會成局,或多透天干。簡而言之,就是【丙】日主,最忌【月令五行】過旺——
春——忌三會木透木,而制【木】之自焚,春火喜明不欲太炎。
夏——忌【土】多透天干。(火土同生旺,而忌土暗了火勢)
秋——忌【金】旺,丙火難以煅金,秋火欲藏,不要太見露於天干。
冬——忌【會水透水】,而滅了火形,冬火欲生不欲殺。
五,依【五行】性而言,
生我方【木印】,始能有種種【火】之性質可言。
同我方【離南比刃】,則有為、能決斷。
我剋方【西財】,則為死寂無用之【火】。
剋我方【官殺】,則為【謹守、敬畏、有禮】。
這是指【丙火】,對【四時】之【性格】,並不代表吉凶。其中須注意:
甲:是月令單獨一個字——木印——四柱只在月令上是一個卯字,其他地支俱皆不是寅卯。
乙:連鎖性——秋月火體是【息休】。只是維持火源不減。此也是指,月令地支只有一申字,其他三個地支,都沒有申字。但另有【寅】或者【卯】字,則【丙】火又見生旺。
息滅,生旺,守禮,果斷……等等。都只是【五行性】,與【性格】上之因果直接反應,並沒有任何吉凶之存在。
………………
三春丙火
寅卯辰三個月之間,日主之【丙】火,是依【天象、天時】而論。即是:春回大地。須要水來滋潤植物,也是陽光普照碧波千傾之美景。而不是以用【壬】水,而是直接以世間【水澆在火爐】上之觀點。
一,正月寅月,丙火自得旺木相助,則為世間之【旺爐之火】。必須要適度灑水,以息其火炎,任何一種以【火】為用途之火,必須要保持【適度】。這一種適度,就是人命吉凶之基本依據,故此,正月丙火加旺木,即是過旺,必以【壬】水為用。
二,旺木燃火,最好是【剋洩】雙道以對治,以【壬、庚】雙用。以【壬水制丙火、庚金制旺木】。
三,丙用壬,木用庚——其基本之原理是——
陽干為生旺之氣,其勢方張。陰干為衰竭之氣,功成身退。故此,陽干,必然是以陽干相制——
以此而形成,丙用壬,壬喜戊,戊用甲,甲用庚。
此皆並不是作【制剋】之論,而是相得益彰。
四,若地支取代者,則以【同宮】者為第一優先。既以【壬庚】為用神,在地支之中,只是【偏途取勝】。
所謂同宮攝沖——【申】中有【壬、庚】。【寅】中有【戊、丙】。若【寅月丙火】,另位為【申】支,就是【同宮攝沖】。
非但是【寅申】雙沖,也是【寅中戊、丙】,剋【申中壬、庚】。
五,若是只有【丙】日之【壬】調候,而制月令五行之【庚】字不出天干,藏在地支之中。則是由【交際、人情】。為人【光明磊落】,憑【性格、人緣】而有功名。
六,壬調候太多,而沒有【戊】土制。則是過於遠謀深慮,有重點膽大心細之性格。用神過多,不至於有傷自己。大凡用神多,即是過度思慮。人人都能感到此人有虛偽,與人有距離之感。即使是親屬也是同論,自己福氣尚可。很難能得到【長官、親屬】的真正接近。
七,正財、偏財混雜的四柱。則無祖業,自己創業之人。略有成就,大抵最多只在二棟住宅之間。
八,若天干正財、偏財混雜,若再一財帶合,不論男女,皆為私人生活恐為不佳的一種。
九,若【調候用神】壬字,為好幾個【戊】土所制,則有【貧老他鄉】之虞。
十,若是根本四柱沒壬字,卻有一、二個【戊】土,無壬水可制,卻有【丙】火洩身,則是平常之人。【己土亦相近似】
十一,火多無木,入水鄉既死。
十二,丙子日、辛卯時——須見二個丁字,也是吉命。
十三,天干【丁、己】雜亂者,乃平常之人。
【三命通會】——
春忌見【木】成局,惡其自焚。
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
過旺則火勢太炎,又須【水】之既濟。
土過多,則騫塞埋光。
火盛,則為人多暴躁,且有傷害之弊。
見金,則可以施功。縱然是金多重疊,即無功名,妻財仍可遂心。
【化寶二書】——
在總論【火】之全局,則是以【三命通會】在總論火之原文,完全相同,包括上段之論【春月之火】,亦相同。
在以上與【三命通會】相同者以外,俱皆是以【丙】喜用【壬】水。
俱皆以【丙】火,皆以【壬】水為第一優先。其次,丙日主,在五行性上之推理,約下列為三類區分:
一,是以【月令火旺】,而對其他日主五行而言。
譬如,【太陽火,爐冶煉金之火】——其實是指【溫度】之對治,與【保溫】之間。大致上是【庚金須丙火】,【冬季須丙火溫暖】。
二者是【丙】作为日主而言,面对【十二个月令】而言。
十二個月令——對丙日主而言,即是十二生旺庫、旺相祿絕之【輕重】差別位。
若以月令而言,則是分散於四種五行。
春,丙火對旺木——惡焚
夏,純火旺
秋,丙火對旺金——難制
冬,旺水則滅形
土多,則不明蹇晦。
三,火之概念,多少是受了【周易】之影響。以【水火既濟】與【水火為濟】為主。水火相對,而不相滅。
合而言之——
【火】是一種抽象之【光】與【溫度】,不比【金、木、土】等有實質之形態可取、可衡。故此:
一,丙日主必須要身強——帶【甲、乙】印最佳。
二,丙火見水,不是水火爭強。而有【火太旺、有略伏火勢之意】。水火有不爭之下的【水火相映】之美景,近似【陽光照碧波】之舒情美景。
三,必須將月令之五行,換算為其當令之【五行】。
若是屬於【季節性】之調候層次,就聽其自然,諸如乙日巳月,用【癸】……
否則,即要放處到其【當令五行性】,要不要略加【制伏】,以免危及日主之【中和性】。
諸如:
丙日寅月——寅木是木旺之地支,最好有庚字略制。
丙日辰月——辰是土旺之地支,最宜有甲木梳之。
昔日之經書,對這些【日主】,與【月令】五行之關聯,未曾予以分則列述。
現在則是以抽象之說——分別區別出。
一,五行性——
乙木不能用【庚辛】金。
丙火要【甲乙】木印。
庚金須【丁】火。
辛金要【壬】水……此是指常態。
二,季節性——
夏性火旺之時【庚】金,非但不要【丁】火,反而要【壬】水。
三,中和性——
丙日寅月,須放量【甲祿在寅】之旺勢,須適度用【庚】金。
四,病藥性——
冬【乙木、水】多滅丙,調候賴戊土出干,卻又見【甲】制戊土。
五,爭化、從旺——等之特殊情況。
二乙爭合庚——須辛字破乙
二庚爭合乙——須丙字破庚
從格——須陽從陽干……等
十干十二支,大致皆以此為原則——
任何情況下,皆忌刑沖。
今以【春月丙日】分別於後——
一,丙日用【壬】,為【水火相映】之五行性
寅月木旺之地,必備【庚】字,以略制之,無【壬】可以用【癸】。
壬多無戊則否,有戊則大吉。
庚辛過多,為人昏昏過日。尤忌一派戊土制壬,無甲救助,大凶。
二,丙日卯月亦用【壬、庚】,二月之庚,非是制【卯】木,而是【庚金生水】。
無【壬】字,可以用【己】土。
一派【火】或【土】,再入【火】或【土】之運程凶。
【丙子日、辛卯時】,天干有【丁】則吉,無【丁】則凶。
三,丙日辰月——一旦地支成【辰戌丑未】之土局,則須【甲】木出天干。
若【己】土混【壬】水,【丁】制【庚】金,皆平常之人也。
春季:丙火,大抵不離【壬、庚】為主旨。
寅月:壬,庚
卯月:壬,庚
辰月:壬,甲
……………………
三夏丙火
炎炎夏季,用【亥】水,反不如用【申】字——以【壬、庚】同宮。
一,五月【丙刃】之月,用壬。最忌【甲】透,為【羊刃倒戈】。
二,水火之關聯,是譬作【湖海汪洋,廣映太陽】,不是用水去滅火之說。
三,沒有【壬】,而是【庚癸】二透。乃是反應極佳,謀智而致富。
四,壬癸俱無,難有家室,但亦無大凶。【秋季則凶命】。
五,無壬癸,卻有【己】土出干,男女皆下格。
【化寶二書】——皆以【丙】火,俱以【丙】火介於——
一,丙火不是專指【火】之本身,而是指【火】所發出之光。若以【火】之光而言,【光明】並不畏【水剋】。
二,在六月【夏火】之中,引用【夏言】之八字,依據推論,造化之論,應在【萬曆】年間,與【三命通會】相近,而略為遲了些時日。
三,五月丙火極旺,一壬仍不濟事,要【二壬一庚】,齊出天干,始作吉命。
五月丙火,天干一見【丁】字,即為平常之人。
五月丙火,若以【土】代水洩旺者,入水運反佳。
五月丙火,支會火局不可見滴水。
若支成火土之局透土出天干,則不用【壬庚】,而用【壬甲】。
巳月丙火,則以【庚壬】為主。
陽刃駕殺——
須詳究以下三項,以定其吉凶。丙火午月為【午】刃。
五月午刃——丁透天干,壬水也出干,必須【壬】根在地支而坐實——羊刃駕殺。
五月午刃——丁透天干、壬水也出干,而壬水在地支無根——羊刃倒戈。
五月午刃,——壬水殺太重,厭丙無光,須【甲、戊】作調停。
【未月】——丙火已漸退。在【大暑以前】,與五月推理相同。【大暑】後,則不一定要用【壬】,可以用【己】土。
依【調候用神】——【五行喜忌】,大抵皆是以六月之大暑,作為喜忌之交會點,大暑節以後,火旺之氣已退。
三夏火令之喜忌:由【壬庚】,反易主【庚壬】。最忌天干有【戊、己】出干。
若以【十神、格局】而言,即是【丙日未月】之BZ,最忌入【土食傷】局,女命尤為貧困之遇,最忌透坐在時干。
諸如:壬寅、丁未、丙申、戊戌——
乞丐流浪之命。
大抵都是以【火、土】過重、成局為病。
巳月:壬,癸,庚
午月:壬,庚
未月:壬,庚
……………………
三秋丙火
三秋太陽轉西,陽氣已漸衰。日近西山,最忌天干透土,最須要木印生扶。
【日主弱,而成食傷格局,乃命朮之大忌。】
一,申月,戊庚壬同時出天干,則最為吉祥。
二,酉月,酉即是辛,丙辛最為難化。辛多出干,總是日見貧困,女命最忌。
即使有【丁】字破【辛】。可以有財,品德善變,很難相處。
三,戌月,是【墓庫之火】。即使成了【寅戊戌】全局,宜難有大發越。
戌是土月,除了一般性之【壬】字,必須要【甲】木為疏土。
甲木是意指,樹根深入水中。土始能有所舒培之力,土之外表必須要疏鬆。
另,
一,申月丙火——申月【壬戊】二干齊透,則為上上之命。【不能離印】。
壬多之時,始可用土。火至【申】地已是【衰地】。
丙火之用【水】,只是【火水相映】。其基本要件,必須帶甲乙印。
然而,只要【甲乙】印,則又沒有什麼要旨了。
二,酉月丙火——習以為是【正財】當令,這種例式,在近代是常見之命式。
最忌:
多辛合丙。
【丙辛合】又見【丁制辛】。
地支會金財,又不透天干金財。
其餘之常例,則仍然是以【壬】為喜,見【己】為忌。
三,戌月丙火——已無火旺之勢,卻有燥土之嫌,旺火用水,燥土亦用水。
不過,只是以水輔甲。以【戊土】出天干,一定要用甲。
燥土不能離甲,用甲則又不能離水。
九月為【火墓】之月,即使成了【炎上格】,也須要入【火旺】之運,否則,難論吉祥。
申月:壬,戊
酉月:壬,癸
戌月:甲,壬
……………………
三冬丙火
三冬丙火,但以【絕地逢生】,甲字不可離,仍然是以【陽光映輝】作為主題。也就是不離【壬、甲】,【戊己】只是對【壬、甲】之加減而已。
一,
九月戌月,以燥土之故。而用甲木疏土之後,始再論壬水為用。
十月亥月,則是丙火絕地,故須要甲木生丙火。
二,
有關於【丙辛合】,若非是【辰】支,是很難化的一種。以【陽化陰】為難,以【陰化陽】則易。此項推理,本不屬於五行調候之範圍,而是【五行得合】層次。
諸如:
甲己、庚乙、丙辛……等化合難
己甲、乙庚、辛丙……等化則易
三,
亥月丙火之调候用神,不離【甲、壬、丙】。若有偏重之病,則以【甲多用庚,壬多用戊,丙多用壬】。
四,
子月,一陽後始,雖然也是用【壬】,則恐壬水過旺,故須【戊】土以防之。
五,
丑月丙火,已是【二陽開泰】,不畏【壬】水,甲印是必備之輔助。否則,權宜用【己】土,略阻壬水之旺。
亥月:甲,壬,丙
子月:壬,戌
丑月:壬,甲
………………
四柱排乾坤,三才依次分,《盲人诀》教你铁口金断
民间算命流传两个说法。一是命是先天,相是后天,二是宁生穷命,莫生穷相。从出生开始,四柱三才已经定下人的一生的命运,虽然后天还有诸多变化,但若干关键点却是定得死死的,很难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所谓“算命”主要依据不是面相摸骨又或者手相,而是以生辰八字为依据,以天干地支为本,配合元神佐证分析。一命二运三风水,即便是瞎子也能侃侃而谈,历史上那些精通此术的人,多半是瞎子就在于此(心无旁骛)。即便不见真人面貌,仅凭生辰八字就能将生辰之人的命运点评的七七八八。这是四柱预测的神奇,也是易经八卦流传至今,依然万人敬畏膜拜的根本原因所在。
先天何处?后天何处?要知来处,便知去处.
四柱排定,三才次分,年干为本,配合元神.
神煞相伴,轻重较量,先观月令,论格推详.
以月为主,专讼财官,区分贵贱,妙法多端.
独则易取,乱则难明,去留舒配,论格要精.
官能扶本,财为命源,印绶护身,喜忌细辩.
逢官看财,见财富贵,逢煞看印,遇印荣华.
有官有印,为官清贵,煞印相聚,功名显达.
年月官星,早年出仁,日时正贵,晚岁得名.
日主强旺,月提得禄,一见财官,自然发福.
官畏煞运,煞惧官临,官煞重逢,制服有功.
月令财官,遇之发福,禄位高强,比肩夺福.
正官畏禄,禄忌七煞,流年遇之,灾殃易发.
官星喜露,露则清高,煞藏官露,恶隐善扬.
官煞混杂,身弱则贫,官煞两停,合煞为贵.
年官月伤,祖强父弱,官逢死绝,子嗣难得.
财星要藏,藏财丰厚,财旺生官,少贵多富.
财遇长生,田肥万顷,财星带耗,弃子离妻.
财莫逢劫,印多为妙,财多破印,刑伤亦糟.
命有偏财,必得横财,正财遭劫,颇见妻灾.
先财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财,即为其辱.
印绶比肩,喜行财乡,印无比肩,忌见财乡.
财官印绶,大忌比肩,伤官七煞,反助为权.
时上偏财,怕逢兄弟,月上逢财,比肩不忌.
财旺生官,夫唱妇随,财轻逢劫,三妻齐眉.
财官印绶,破则无功,杀伤枭劫,去之发福.
以财为父,以印为母,财印两全,椿萱并茂.
财星得禄,父命悠长,印绶被伤,母年早丧.
正官逢印,名利畅顺,伤官逢财,富贵自来.
印绶遭伤,祖业难守,财轻被劫,家园凋零.
阴阳失位,父母俱亡,财源被劫,父命先丧.
财绝官囚,妻迟子晚,女旺食官,子秀夫荣.
年冲月令,离乡之客,财轻劫耗,浪荡之人.
比肩扶身,兄弟洒乐,伤枭两备,子懦妻愚.
兄楚弟秦,命落空亡,父南子北,身居绝地.
伤强主弱,入墓身亡,煞重身轻,难逃定数.
杀重劫多,父亡外土,伤枭齐集,子丧他邦.
七煞会命,笞杖难逃,三刑遇劫,肩枷带锁.
比肩成局,几度新郎,读书广识,时上逢生.
马瘦官破,困守穷土,禄旺财丰,峥嵘仕途.
印绶逢生,母当贤贵,偏官归禄,父必峥荣.
煞遇长生,女招贫夫,妻星失令,半路抛离.
父星临库,父当先死,比肩逢禄,兄弟名高.
日逢空寡,妻多生离,时值孤虚,子多不肖.
日干支同,损财伤妻,身支年同,破荡祖基.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轻者伤躯,重者囚监.
年上伤官,父母不全,月上伤官,兄弟不完.
日上伤官,难为配偶,时上伤官,子嗣无传.
合多主晦,冲多主凶,辰多好阔,戌多好讼.
时日空亡,难有妻子,时坐衰败,不死也灾.
印绶叠见,克子为患,四柱伤官,子息不安.
时煞逢冲,羊刃无制,女多产厄,男犯刑伤.
印绶被伤,早年丧母,财源被劫,父命早顷.
兄弟身旺,父命有失,财多破印,早年克母.
时日对冲,伤妻克子,日通月令,得祖安身.
身旺无依,离祖出家,日破冲提,弦断再续.
时逢七煞,命中无儿,干上食神,有子必贵.
无伤不贵,有病为奇,宜当禀之,妙理于斯.
用火愁水,用木愁金,轻重难分,祸轻自真.
寅申巳亥,四生之局,用物身强,遇之发福.
辰戌丑未,四墓之局,男占兴旺,女犯孤独.
气进气退,命物相争,进气不死,退气不生.
提纲有用,最怕刑冲,冲运则缓,冲用则凶.
四柱干支,喜行合化,财官入库,不冲不发.
劫刃入宫,豪阁之臣,归禄倒冲,刃伤见贵.
伤官刃煞,男值为权,金神归禄,女命为忌.
煞重有印,荣而自有,羊刃七煞,出仕驰名.
身旺无倚,僧道之列,桃花滚浪,娼妓之徒.
秀气失令,清明之士,身印俱强,平生少病.
天月德助,处绝无殃,衰身得化,位近天庭.
八月官星,大忌卯丁,丁卯克破,有情无情.
比劫羊刃,财格大忌,岁运冲合,必有灾疾.
七煞有制,逢官为福,羊刃逢冲,灾厄必至.
煞化为印,早擢登科,财旺生官,少年承业.
伤官见印,贵不可言,金神运水,身衰夭折.
印绶见财,运又重见,坐下死绝,必归黄泉.
身旺无依,损财伤妻,身旺印旺,破财不娶.
身临沐岁,恐愁水厄,命遭官克,须防水灾.
印绶过多,老而无子,伤官过旺,极易伤夫.
官煞财食,无破清高,煞伤枭刃,取用为妙.
食神叠见,需忌财乡,煞旺无伤,忌行财地.
禄入妻宫,食妻之禄,印临子位,受子之荣.
煞旺混杂,技艺之流,财禄生马,经商之客.
马落空亡,遁居飘流,禄遭冲破,别土离乡.
空亡偏见,亲属离伤,官煞俱去,少失爹娘.
沐浴逢煞,魄往酆都,元犯再伤,魂归岳府.
拱禄拱贵,一省扬名,官符死符,狱讼时有.
福不福者,吉神遭凶,成不成者,格局见破.
生时冲刑,一生屡乏,岁月临劫,百岁孤寒.
印逢华盖,尊居翰苑,学问渊源,水居壬癸.
慈祥恺悌,木乘甲乙,燥阳火盛,丙丁之地.
名高禄重,干金早会,学堂遇贵,惟利师儒.
日禄归时,青云得路,庚日申时,透财归禄.
壬骑龙背,见戌无情,寅多则富,辰多则荣.
天元一气,地物相同,虽主横死,位列三公.
天干一字,清而不杂,格虽清贵,两度婚事.
日德金神,月逢土旺,虽有功名,祖业飘荡.
金神带煞,身旺为奇,更行火地,名利当时.
五行有救,当忧不忧,四时逢空,闻喜不喜.
甲日金神,偏宜火制,己日金神,何用火制.
六甲生春,时犯金神,水乡不发,土重名真.
甲己丑月,时带金灵,月干见煞,双目失明.
甲日寅月,透财时节,西北行程,九流立业.
己日卯月,金神刚烈,比肩不旺,横伤死绝.
天干二丙,地支全寅,更行生运,死见祸临.
火旺二寅,月令水金,水乡有救,见土刑身.
己日戊月,无气火神,多水多金,眼目必昏.
辛金月辰,庚金丑库,逆数贫孤,顺行豪富.
辛金亥日,月令临戌,水运初行,需防目疾.
金多无火,功名蹭蹬,木重无金,岁月蹉跎.
金水极清,拟登甲第,金逢火炼,早步金阶.
辛金逢火,见土成刑,庚金遇火,透土成名.
壬癸多金,生于酉申,土旺则贵,火旺则损.
癸向巳宫,财官拘印,运至南方,名利必振.
伤官之格,女人不贵,官星重犯,滥淫之辈.
官星桃花,福禄堪夸,煞星桃花,朝秦墓楚.
庚日申时,柱中金局,支元会合,伤官劫妻.
甲日干提,见煞喜比,金月栽根,忌行卯木.
壬癸坎宫,支逢午戌,干头比肩,东行为吉.
甲己震宫,卯多则夭,逆顺运行,子申发福.
阳木无根,生于丑月,水多转贵,金多则折.
六甲坐申,三重见子,运至北方,须防横死.
无根,火乡有贵,阳水无根,火乡即畏.
戊寅日主,何愁煞旺,露火成名,水来漂荡.
甲乙无根,怕逢申酉,煞合逢之,双木必朽.
阳火无根,水乡必忌,阴火无根,水乡有救.
春木水多,贫贱之辈,冬水金盛,原弱之人.
木全合局,功名自有,金坐三合,富贵无穷.
水归三合,荣华之客,火临合局,位高权重.
食神生财,胜似财官,浊之则贱,清之则坦.
此法玄玄,识得成仙,学者得授,千金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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