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号10点八字(2018年11月15日出生五行)

浮生如梦 2024-01-19 00:09:39 用户分享
八字精批2025运势命中贵人八字合婚

教你怎么算宝宝的生辰八字

生辰八字算法

什么是生辰八字? 生辰八字或者说八字,其实是周易术语四柱的另一种说法。四柱是指一个人出生的时间,即年、月、日、时。生辰八字就是宝宝出生年、月、日、时所对应的天干地支。干支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纪年法,起源于西汉,通行于东汉后期。农历现在仍在沿用干支纪年。以干支表示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共八个字,所以称为“八字”,也叫“生辰八字”。

巳、午、未、申、酉、戌、亥共十二支,农历纪年把干、支顺序依次配合起来,如甲子、乙丑等,六十年为一个轮回,循环使用。 怎样计算宝宝生辰八字? 如果宝宝出生于公元2010年5月6日8时,根据干支纪年的方法来计算,可得出生辰八字为:庚寅(年) 庚辰(月) 丙辰(日) 壬辰(时)。

你一定很想知道,这是怎么算出来的?下面我们会分别介绍一下宝宝生辰八字也叫四柱八字的具体计算方法。

年柱,

就是将宝宝出生的年份用干支来表示(注意上一年和下一年的分界线是以立春这一天的交节时刻划分的)。你可以通过黄历来查找,很方便。如果宝宝出生的年份是2010年,农历是庚寅年,年柱即为庚寅。

月柱,

就是用干支表示宝宝出生年月所处的节令(注意月干支不是以农历每月初一为分界线, 而是以节令为准)。

具体如下: 一月为寅月:从立春到惊蛰 二月为卯月:从惊蛰到清明 三月为辰月:从清明到立夏 四月为巳月:从立夏到芒种 五月为午月:从芒种到小暑 六月为未月:从小暑到立秋 七月为申月:从立秋到白露 八月为酉月:从白露到寒露 九月为戌月:从寒露到立冬 十月为亥月:从立冬到大雪 十一月为子月:从大雪到小寒 十二月为丑月:从小寒到立春

如果宝宝出生于农历庚寅年三月,对照年上起月表可以查出宝宝的月柱为庚辰。 年上起月表

查询方法:如果宝宝出生的年份是甲年或己年(年柱天干为甲或己),则正月为丙寅,二月为丁卯,三月为戊辰……以此类推即可。

月/年 甲 己 乙 庚 丙 辛 丁 壬 戊 癸

正 月 丙 寅 戊 寅 庚 寅 壬 寅 甲 寅

二 月 丁 卯 己 卯 辛 卯 癸 卯 乙 卯

三 月 戊 辰 庚 辰 壬 辰 甲 辰 丙 辰

四 月 己 巳 辛 巳 癸 巳 乙 巳 丁 巳

五 月 庚 午 壬 午 甲 午 丙 午 戊 午

六 月 辛 未 癸 未 乙 未 丁 未 己 未

七 月 壬 申 甲 申 丙 申 戊 申 庚 申

八 月 癸 酉 乙 酉 丁 酉 己 酉 辛 酉

九 月 甲 戌 丙 戌 戊 戌 庚 戌 壬 戌

十 月 乙 亥 丁 亥 己 亥 辛 亥 癸 亥

冬 月 丙 子 戊 子 庚 子 壬 子 甲 子

腊 月 丁 丑 己 丑 辛 丑 癸 丑 乙 丑

日柱,

就是用农历的干支代表人出生的那一天(注意日与日的分界线是以子时来划分的,即晚上的十一点)。干支记日每六十天一循环。由于大小月及平闰年不同的缘故, 日干支需要查找万年历。例如:宝宝出生于2010年5月6日可以查得日柱为丙辰。

时柱,

就是用干支表示人出生的时辰。一个时辰在农历记时中跨两个小时,故一天共十二个时辰。具体如下:

子时: 23点至1点寅时: 3点至5点辰时: 7点至9点午时: 11点至13点申时: 15点至17点戌时: 19点至21点 丑时: 1点至3点卯时: 5点至7点巳时: 9点至11点未时: 13点至15点酉时: 17点至19点亥时: 21点至23点

如果宝宝出生于5月6日8时,日柱天干为丙,可以对照日上起时表查出时柱为壬辰。 日上起时表

时/日 甲 己 乙 庚 丙 辛 丁 壬 戊 癸

子 甲 子 丙 子 戊 子 庚 子 壬 子

丑 乙 丑 丁 丑 己 丑 辛 丑 癸 丑

寅 丙 寅 戊 寅 庚 寅 壬 寅 甲 寅

卯 丁卯 己 卯 辛 卯 癸 卯 乙 卯

辰 戊 辰 庚 辰 壬 辰 甲 辰 丙 辰

巳 己 巳 辛 巳 癸 巳 乙 巳 丁 巳

午 庚 午 壬 午 甲 午 丙 午 戊 午

未 辛 未 癸 未 乙 未 丁 未 己 未

申 壬 申 甲 申 丙 申 戊 申 庚 申

酉 癸 酉 乙 酉 丁 酉 己 酉 辛 酉

戌 甲 戌 丙 戌 戊 戌 庚 戌 壬 戌

亥 乙 亥 丁 亥 己 亥 辛 亥 癸 亥

知道了宝宝的生辰八字,就可以推算五行了。根据天干地支对应的五行属性,从天干地支五行对照表中,可以推算出生辰八字为:庚寅 庚辰 丙辰 壬辰的宝宝,五行属性为:金木 金土 火土 水土。 天干地支五行对照表

五 行 天 干 地 支

木 甲、乙 寅、卯

火 丙、丁 巳、午

土 戊、己 辰、丑、戌、未

金 庚、辛 申、酉

梁金初,涉刑事案件!看见立即报警!海南一地警方发布悬赏通告

儋州市公安局

6月5日发布悬赏通告

向社会公开征集一起刑事案件的

犯罪嫌疑人梁金初的线索

对提供有效信息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者

将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据通告,6月1日,在儋州市那大镇先锋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初步查明,梁金初(男,1966年11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452525196611150581,户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自良镇云松村新屋队39号)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梁金初,公安机关现向广大市民征集线索,如发现该人行踪或线索,请速与办案民警联系或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对隐瞒、包庇、容留逃犯的,以及为其逃避打击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犯罪嫌疑人3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从宽处理。

通告同时公布了梁金初的正面免冠照和生活照。

举报电话:

赵警官 13322090381

王警官 13518036166

记者 畅凯

来源: 海南特区报

11月15日,吉利的属相有哪些?

人是自然的产物,其发生发展要受到天时、地利、人和的影响与作用,传统黄历讲的是天时的作用。今天是11月15日,农历九月廿七,为丁酉年辛亥月丙午日,丙午日干支比和,天干丙辛相和,多以吉论,但吉中有吉,还要认真探寻。吉日中的吉利属相有哪些呢?我们解读一下。

首先,是未羊。在亥月,有亥卯未之合,未羊已经占吉。今日又是午日,午为炉火,未为碳,这种合,代表一种光明燃烧之象,因此为人光明正大,适合公开场合的交流、演讲、沟通,多半备受关注与欢迎。

第二,戌狗。寅午戌合火局,午火生戌土,如母生子,多半有贵人相助,事业上有领导支持,前途必定光明,这个时候要加强修养,找上级谈谈心,定受益匪浅。

第三,寅虎。寅五行为木,寅与午有两种关系:一是午火泻寅木,二是寅午拌合,看似消耗,但因为是“合”, 从易象上看,可以理解为奉献在先,收获在后,在大家的帮助下,多有收获。

孔子说:和顺于道,德。人要顺应自然才能有真的收获,天时是道的表现形式,要认识天时并利用它才能取得进步。

从“乌台诗案”看宋代诏狱的司法秩序

文/木乔仕

编辑/木乔仕

前言

在宋朝,“诏狱”也被称为“制狱”,它的涵义有两层:一是指皇上对某一重要案子下旨,命人去处理;二即审讯这些重大案件的司法机构。

“诏狱”在其设立、审理等方面,都是宋朝司法实践中的一个主要方面。

《宋史•刑法志二》说:“诏狱,本以纠大奸慝,故其事不常见。初,群臣犯法,体大者多下御史台狱,小则开封府、大理寺鞫治焉。

神宗以来,凡一时承诏置推者,谓之‘制勘院’,事出中书,则曰‘推勘院’,狱已乃罢。”

《文献通考•刑考六》中说,“凡因事置推,已事而罢者,诏狱谓之‘制勘院’,非诏狱谓之‘推勘院’。其体大者则下御史台狱,成即开封府、大理寺究治。”

两本典籍中提到的“制勘院”,其实就是专门为圣旨而设立的一个审判所,并指出,圣旨监狱是圣旨监狱的常设审判所。

元丰时期“乌台诗案”就是一个有名的诏狱,而其以诗文获罪的方式也成为后世大兴文字狱之滥觞。

元丰二年四十三岁的苏轼被调到了湖州知州的职位。

刚上任不久,他就向神宗皇上致《湖州谢上表》,此乃例行之举,如:“自己人不识时,难与新官同往;但在看来,却是“蒙蔽了朝堂,目中无人”、“衔怨怀怒”、“指斥乘舆”、“包藏祸心”、嘲讽官府、鲁莽、叛国。

接着,他们又在苏轼的众多诗词中,拣出一些他们以为含有讽刺意味的词句,用这些词句来抨击苏轼,因此,神宗下令张璨和李定“推治”。

7月28日,中使司皇甫遵到达湖州,捉拿苏轼,这也就是刚刚知湖州百多天的苏轼,被捉拿归京的原因,同时也包括了与苏轼有过交往的几十个反对者。

这一事件被称为“乌台诗案”,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关注。

有关诏狱与“乌台诗案”的相关文献虽有不少,但以“乌台诗案”为切入点,以诏狱为题,探究其审理过程与本质,并进行探讨。

诗案之立

宋神宗元丰二年,苏轼“迁知湖州,曾奏请,而不能以利之人,其间,以讽刺之诗,以益于国家”。

李定、舒蕤、贺正辰等人对他们的诗歌提出了“讪上”、“讥切时事”、“欺君”的指责。

“圣宗诏书尚书张璨,御史中丞李定推事以示。”时上奏请举荐官员协助治理,及轼湖州,遣人追捕。然后上奏,命监察使挑选一位官员,乘驿站前往。”

这就是“乌台诗案”的开始。

综合以上,可以看出,这次的“诗”是由李定等人的弹劾引起的,其官职分别为御史中丞和御史,他们的任务就是“分察百僚”,这里不再重复。

除此之外,鹏九万在《东坡乌台诗案》中所记国子大夫李宜的遭遇,也提到了苏轼的“明显有嘲弄之处,请给他一个根勘的机会”.

这就说明,即使不是台里的人,也可以去告发,所谓“根勘”,就是查案,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推治”。

在收到一份关于苏轼的奏章之后,中书省将其提交给了中书省,“七月二日,崇政堂呈上四份奏章,七月三日,奉了陛下的旨意,将四份奏章合在一起。

七月三日,将其提交给了御史台,由御史台根勘,将苏轼写成了一首诗词歌赋,让朝廷和外国大臣们都看在眼里”,而神宗则下令“推治”,也就是“承诏置推”,只有皇帝下诏,方可立案。

张璨和李定即为此案中的“制使”,亦称为“制勘使臣”。

对于制校官的选拔和任用,没有一个具体的范畴。

比如前面所说的“知谏院”、“御史中丞”,乃至“中使”,除了专门从事执法的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开封府之外,京朝内的其它官吏。

比如内务官,两制官,馆阁官,尚书省郎官,三司判官等等,也可以担任,而军事方面的官吏,则可以“承诏治狱”。

而苏轼被关进了监察院,也就是“身强力壮的人被关进监察院”,足见这件事的严重性。受命于监察官员的监察衙门,被称为“制勘所”或者“根勘所”。

在元丰年间,“大理寺谳天下奏案而不治狱”。元丰元年设大理州监,“特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者,隶右治狱”。

宋朝的诏狱有审与裁之分,其中,制勘官负责案件的审讯,而案件的判决则由大理寺和刑部来完成。

乌台受审

苏轼既然入狱,张璨便“与李定杂事”,而另有其人,亦有其人。“杂审”是宋朝诏狱中一种由多个机关共同审理的刑讯方法。

太平七年,宰相卢多逊和赵廷美合谋,太宗命其从宽处理。

景德二年,陈尧咨在朝试中作弊,真宗令官员“入御史台严惩”。

景德三年,工部侍郎董俨、尚书赵赞密奏黄观“嗜酒废职”,真宗“召刘综等从宽处理”。

庆五年,因欧阳修牵涉到开封府案,仁宗皇帝“诏苏安世与王昭明兼议之”。

在神宗与哲宗朝的典籍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这里就不多说了。

但是,“锻炼久之不决”。“八月二十二,在口述中,除了一首《山村》之外,其他词语都没有干扰时政的说法,此后,“二十二,还假说,更没有往来诗歌等词语。

二十四,并空口说其他没有讽刺的诗歌和赋应是文学上的干扰。

二十四日,假称“再无书信往来”,直至“三十日,却供通自来与人有诗赋往还人数姓名”。

至于苏轼在接受审判的时候,到底得到了怎样的待遇,审判的过程有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目前还无法确定。

但从他十八号“赴御史台”,二十号就有了“供状”,还有苏轼隔壁的苏颂说的“耻辱彻夜难眠”,苏轼还写了一句《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二首》。

是否遭受刑讯尚不可知,而诏狱之严苛已可见一斑。

制勘官在案情审讯清楚之后须签书画押,以备检查,如有制勘官持不同看法可免签书。

签书画押后,案子便“结勘”。

经过对苏轼的审问,得到了他的“供状”。

11月30日,呈上。差权陈睦录,三司都统。

所谓的提审,就是将案件“结勘”之后,呈送到朝堂上,然后让皇上派人去提审,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就可以提出控告。

“淳化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知府柴成说:诸州有罪之人,须由衙门查证,若有疑点,须另派衙门查证。”

为防范“流氓”,在北宋时期,特别强调“流言”。考核者的任命很有弹性,而且不能随意挑选。

凡是经监察衙门审问之圣旨,往往是由监察衙门之外的其他官吏来审问的,例如案件是由监察衙门审问,则由三司都统副使来审问;宝元二年,御史大臣受命对冯士元进行审案,“诏令柳植录过目”。

而且,太监们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往往都会派出御史台来记录,比如,在绍圣三年,人内押班梁从政、管当御药院苏珪。

诏狱也有例外情形,比如,在南宋时期,南宋时岳飞一案,是以众证结案。而“乌台诗案”,则是苏轼再一次接受了陈睦录的质询,并最终确定了“别无翻异”,从而使该诗案得以最终定论。

神宗圣裁

宋朝的审判,不管是在地方官的审判,还是在朝廷的审判,都要经过大理寺和刑部的审判,再经过皇上的最终裁决。

应当指出,“乌台诗案”等“圣旨”与宋朝普通案子的审理过程不同,对于普通案子,地方上普通案子,由各州衙门负责审理,无需上报朝廷。

宋朝司法实践中,对案件的审理采取等级制度。它的司法等级,也就是从地方到中央,从小到大,一个县的司法权力,就是棍棒和更低的罪行,如果超出了,就需要上交。

州一级有对各县一级提出的犯罪作出裁决的权力,并接受申诉和审理刑事案件;路级设有转运司和提刑司,掌管该路所有州县的刑部。

在京城的中心,有开封府衙、左右军巡司、御史台监狱、大理寺监狱等二十多个管辖监狱的机构,平日里都是由开封府衙和各地的寺监等机构进行审理,之后上报大理寺审查,最后送到刑部审查。

在北宋中叶,大理衙门的狱官也负责对京城的案子进行审理。除此之外,在大理寺监所、开封府监狱中发生的重要事件,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奏裁”。

就此案而言,“监察衙门因轼有狱中之法庙”,法庙就是大理寺卿。大理寺查证,“熙宁三年已后至元丰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德音命王诛赐银给刘秘丞,留下尚思大师画数轴,又向王诜借银百贯。

并曾将画与王诜装褙,并送李清臣诗,欲于国史中载所论,并《湖州谢上表》讥用人生事扰民”,其二“作诗赋等文字讥讽朝政阙失等事”,其三“作诗赋及诸般文字寄送王诜等,致有镂板印行。各系讥讽朝廷及镑讪中外臣僚”,共三个罪名。”

结语

在宋朝,“圣旨”制度的建立和推行,主要是为了满足宋朝绝对的中央集权。

宋代建国后,针对藩镇割据的弊端,逐渐确立了“地方分权”、“中央集权”、“部门分权”和“君主集权”的政体,把一切权力都掌握在君主手中。

在宋代的法律体系中,它也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宋朝的最高领导人在对重要事件的处理上,采取了一系列的做法,把对国家稳定没有太大作用的普通事件,交给了当地来处理,这无疑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这样,皇上就可以专心处理一些重大案件,以保证自己的权力。圣旨是刑罚的最后决定权,刑罚的增加或减少由圣旨决定。

比如,在大理寺和百官集议之后,宋太宗在太平兴国时期的卢多逊一案,原本应该是处死的,但是,在神宗的圣旨之下,却被改成了流放;

宋高宗在绍兴时期,大理寺曾将岳飞和他的儿子岳云判处了监禁,但高宗却下令将他判处了死刑。

应当注意到,在某些特定的时代,丞相对于“圣旨”的作用也是相当大的。

比如熙宁时期的朱武选,“王安石与朱武选为敌,王子韶奉其旨意,将朱武选留在杭州,被京城缉拿,朱武选被罢免”。

这件事情,王安石并没有直接插手,但有关官员或者畏惧权力,或者想要讨好大臣,都会遵从大臣的意愿行事,苏轼一案也是如此;而岳飞的案子,在高宗定夺前,就是秦桧一手策划的。

因此,在宋朝的“召狱”制度中,受其“人治”特征及派系斗争模式的影响,造成了许多不公案件的发生。

到了宋神宗时代,御史监狱变得更加严重,在哲宗朝元佑时代,御史监狱被毁,蔡确终被囚禁,岳飞在高宗与秦桧共同策划的御史监狱里被毁。

在的皇权制度下,在政党纷争的宋代,“圣旨”常常成为各大派别倾轧和君王、权臣清除异己的手段。

综上所述,圣旨中的“法定”过程便成为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政治迫害手段。

参考文献:

脱脱《宋史》

马端临《文献通考》

苏软《苏轼文集》孔凡礼,点校

李轰《续资治通鉴长编》

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网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