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腊月初四生辰八字(1954年腊月初四生辰八字命理)

樱花飘落 2023-10-30 15:01:44 网络

民法典“磨法师”,六十六年“磨一法”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是能在书包里背上一部民法典,那该有多幸福!”

孟强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这是过去老先生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他们还总说自己羡慕年轻的学生,因为学生能有机会等到民法典颁布。

孟强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作为参与编纂民法典的学者,孟强坦言,等待民法典最后冲刺的心情很复杂:既充满期待,又忐忑不安。这种心情,就像盼望一个婴儿尽快诞生成长,又担心达不到预期。

去年12月23日,民法典草案各分编首次合体亮相,等待提请原本三月份召开的全国人代会审议。额外的等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看来,并不算难熬。

王轶说:“如果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次民法典起草算起,我们已经等了66年。”

“批发”改“零售”

在3月初的一次线上讲座上,王轶谈到前辈法学家魏振瀛教授的一个细节时,一度哽咽。

那是2016年初,魏振瀛进重症监护室之前,他特地喊来学生,用微弱的声音,讲了半个多小时自己对民法典起草的想法;进了重症监护室以后,已经说不出话了,他就让学生们给他讲民法典编纂进展情况。

2016年9月,魏振瀛辞世。第二年春天,全国人代会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新中国民法典编纂完成了“第一步”。

此次民法典编纂之前,我国曾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八十年代和本世纪初四次尝试制定民法典,但均因社会转型和理论准备不足等多种原因被搁置。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记得导师王家福在病情恶化动弹不得时,一听到民法典编纂情况,眼里就会闪过亮光。

去年7月,王家福因病在北京逝世。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建远在一篇回忆王家福的文章中写道:“先生为之奋斗了数十年的中国民法典,有望在2020年诞生。那将是对逝者最好的纪念。”

2010年,八十岁的王家福接受采访时曾满怀希望地说:“中国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应该制定一个21世纪的、超越所有国家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民法典。”

上世纪八十年代,法学家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江平参与了新中国第三次民法典立法,被称为“民法四先生”。那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社会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无法形成一致的意见,甚至连呼吁制定民法典也要顶着“资本主义”的帽子。

1982年,第三次民法典工作暂停,起草小组解散。当时民法草案已出了第四稿。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彭真提出“批发”改“零售”的方针,即先制定单行法,时机成熟之后再制定民法典。

第三次民法典立法主要成果是1986年4月通过的民法通则。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事基本法律,被誉为“中国的权利宣言”“小民法典”。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张新宝,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虽然民法通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急就章,却为改革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民法通则是在当时民法草案第四稿的基础上,按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制定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智慧在立法上的体现。

“改革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在立法上把经济建设、依法治国等大的方向原则把握住即可,细了之后反而容易出错。”张新宝解释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说,民法通则中另一个体现立法者智慧的例子是对物权概念的“变通”表述。

改革开放初期,思想框框还没有完全打破,很多人还不能接受“物权”的概念。在王家福的建议下,民法通则采用了“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这一颇为拗口的表达。其实,这一串说的就是物权的意思。

助产第五次民法典编纂

民法通则通过时,杨立新还只是一名法官,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

一个月后,杨立新赶上法学家江平给学生们讲民法通则。那场讲座持续了八个小时。中间有一段时间停电了,400人的大礼堂里,江平扯着嗓子在台上讲,台下的学生听得很激动。当时进修即将结束,杨立新笔记记得很认真。回去之后,杨立新找4个人把笔记一对,整理出一本70多页的稿子,用复写纸复写了5份,逐个分了带回去。

再后来,杨立新从法官转行,成为民法学者。

在成熟一部制定一部的立法策略下,杨立新先后参加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本次民法典草案的起草。制定中国民法典的接力棒,也逐渐传到杨立新等新一代学者手中。

王轶还清楚地记得,1998年物权法开始起草,导师王利明找他去操场绕圈时的激动。

那时的王轶还在中国人民大学读博士。有一天在宿舍午休时,王利明喊他去操场上走走。王利明平时话不多,那次却有些激动,脚步飞快,嘴巴没停。王利明谈的都是对物权法的想法和导师佟柔生前对建立中国自己的民法体系的期盼。

那天北京刮着沙尘,他们不知道在土操场上绕了多少圈。结束时,两人都已经灰头土脸。

今年60岁的王利明,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也是新中国第一个民法学博士,师承民法先驱佟柔,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此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随着一部部民事单行法的出台,“散装民法典”逐渐成形。

这时候却有人说,还有必要单独制定民法典吗?

孙宪忠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民法应该像机器一样,每个零件都不能出差错,当时民法体系建设还没到那个程度,远不到沾沾自喜的时候。”

制定中国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学者的这个梦一直没断过。

2013年,王家福的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研究员梁慧星,拿出了一个1900多个条文的民法典草案。

这份民法典草案,梁慧星写了23年。早在1990年,梁慧星申请成立了一个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他给每个条文都附有说明和理由,总字数约400万字,总共9卷本。

同年,孙宪忠第一年担任人大代表就呼吁编纂民法典,提出修订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整合其他民事法律为民法典的提案。

2014年,他做出更详细的阐释,提出同名议案。2014年9月,中国法学会在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会议,呼吁编纂民法典。当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决定。新中国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启动。

杨立新记得,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前一夜,他最关心的是到底写没写“编纂民法典”这几个字。终于熬到了第二天,杨立新找到那几个字,刚松口气,又不自主地激动起来。

“吃起饭来都觉得格外香。”那天心里沸腾的感觉,王轶也记忆犹新。

既是“工程师”,也是“泥瓦匠”

编纂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等五家单位参与。2015年3月31日,民法典编纂确定采取两步走策略:第一步编制民法总则,第二步整合其他民商法律为民法典。

这一年,魏振瀛已经82岁,虽然不是直接参与的立法专家,但仍然为民法典出谋献策。

“前辈为后辈开路,带着后辈往前走。民法典编纂过程,也是一代代民法学者的接力跑。”今年48岁的王轶说。

在39岁的孟强看来,编纂民法典就类似于“修小区”。

民法典是“高档小区”。孙宪忠介绍,只有地位重要、涉及内容丰富,同时具备科学性、体系性的法律才能称得上“典”。

特殊的是,这次民法典编纂并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而是在已经有一栋栋楼房的基础上,再进行规划、建设成一个崭新的小区。

首先的难题是围墙该怎么建?哪些楼该进小区,哪些不该进?

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组织学者,历时近一年,五易其稿,完成了一个七章、九十六条的知识产权编专家建议稿,并召开了多次专家研讨会,呼吁知识产权编入典。

最终,立法机关认为设立知识产权编条件还未成熟,把知识产权法作为特别法存留在民法典小区之外。

张新宝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知识产权法律过于庞杂、修改过于频繁,两三年就修改一次。而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修改并不容易。

除了当好小区的设计“工程师”之外,民法学者们还需要当好“泥瓦匠”。明确围墙之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修缮每个楼,如何让小区内部格局更清晰明了?要不要盖新楼?是不是应该模仿国外的著名小区?

孙宪忠很早以前就注意到,民法通则这个楼已经被“掏空”了。他统计过,民法通则总共156个条文,现在仍然有效的只有10个条文左右。其余内容已经被其他民法单行法替代,甚至其中一些过时的法律规定,不但起不了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反而有负面作用。

孙宪忠的另外一个焦虑是民法单行法之间存在的碎片化、枝节化等不协调问题。他曾在一篇论文里提出,不同时期制定的民法单行法,存在着立法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追求,导致现行法律集合体中固有的矛盾;单行法制定虽能自善其身、自圆其说,但欠缺从民法典角度的全面考虑,法律规范缺失和重合多点。

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蒋勇举例解释了这种尴尬:“未经登记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表面上看是合同法的问题,但是房地产作为不动产,属于物权的范畴,所以这又是个物权法的问题;使用房地产作为抵押是一种担保形式,所以这又涉及担保法的问题。由于这三部法律不是同一时期制定的,其中很多规定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

编纂一部科学化、体系化的民法典是民法学者的共识,然而编纂过程中学者的分歧也大多源自对科学化、体系化的不同认识。

每一处“修缮”都值得较真

几乎每一处“修缮”都是经过反复的讨论的。

一个典型例子是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是否纳入民法典的问题。杨立新记得,在民法总则临近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一次专家研讨会上,有专家主张去掉关于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

在此之前,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持续了两年多。问题主要焦点在于,网络虚拟财产是不是民法规定的物。

最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得以保留下来。自2003年,我国首例虚拟财产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虚拟财产开始进入司法视野。如今,网络虚拟财产进入民法典,成为世界首例。

在孙宪忠看来,每一次讨论都是为了民法典的科学化和体系化。

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孙宪忠曾多次主张债权与物权应该相互区分:合同签订不一定等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成立发生债权,合同履行发生物权变动。

有学者说,农贸市场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必要区分物权债权。甚至孙宪忠的一些学生也不理解。

“我国市场经济中有大量的预售合同,已经不能简单地用农贸市场来理解,我们也不能制定一个只符合农贸市场交易的民法典。”孙宪忠解释。

王轶总结说,不同观点的碰撞正是立法和凝聚共识的过程。民法典编纂刚提上日程时,很多学者都觉得如果不是自己想的那种民法典就是不好的民法典。只有经历一次次讨论,民法典才能“生长”得更好。

杨立新统计过,本次民法典编纂新编或修改了588个条文,约占总量的一半。每一次修改都不容易。杨立新记得有一场会,持续了两天半,辩了三轮,每次都是一个多小时以上。

也有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时候。孙宪忠总结这次民法典编纂总体顺利时,第一点便归功于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他说:“很多时候,靠的是中央的及时决断,打破学者们讨论的僵局。”

民法典早已不止是“宣言”

直到五月,孙宪忠还在给民法典草案“挑毛病”。在一次接受采访的路上,他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提建议。有人劝他说,民法典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能为所谓的完善而犹豫不前。

孙宪忠觉得,既然生逢这个历史时刻,再怎么讲究民法典质量都不过分。

在一次讲座中,孙宪忠把宪法比喻成高高飘在空中的旗帜,把民法比喻成踏在大地上的“脚步”。虽然每一步看起来都平淡无奇,但正是这些扎实的脚步,把国家的治理目标落实下来。

“任何一部法律都是留有遗憾的作品。”崔建远说:“即使一些条文表述得不尽如人意,作为解释法律之人,要比立法者聪明,要把立法在这一方面表现不如人意的地方给补上。”

这一段时间,杨立新看到一些媒体仍把民法典称为“民事权利宣言书”,他有自己的看法。

“宣言只停留在口号上。过去把民法通则叫作民事权利宣言。它虽然列了很多权利,但这些权利如何行使,如何保护,并没有太细的规则。”杨立新解释,“民法典不止是宣言。民法典已经规定了具体规则,是真正的民事法律。”

参与编纂民法典这几年,孙宪忠黑发添霜。有一次,他看到盛开的月季,感慨地在朋友圈里写下一首小诗。他在结尾写道:赏花的人儿啊,兴高采烈地来了去了,不必知道种花的已经憔悴了。种花的人儿啊,能看到这鲜花盛开,他枯耗的心力得到了最佳的回馈。(记者 张典标)

致敬母亲九十春 阖户荣光庆耄龄

图文|胡文

我的母亲,1934年6月26日(农历五月十五)出生,今年八十有九,中国老人过生日有“过九不过十”之讲究,为人儿女的我们也依约定俗成的“规矩”想给老妈操办个九十寿庆,原本定在生日当天搞个家庭聚会庆祝一下的,因疫情频发,天气炎热,族亲们事多繁忙,故决定推迟到国庆假期办。

我的母亲,90年来风风雨雨过得真不容易,上天有眼,让她此生苦尽甘来一一她现在身无大恙,心情开朗,耳刚聋,眼不花,玩微信,看抖音一样不拉,自个独居过的挺潇洒。

我的母亲,在我们儿女心目远不止是单纯仁爱宠溺的慈母形象,她养育儿女,照顾父亲,家务社交,里外一把手,真的好辛苦,她集家庭主妇、主政、主劳力一身,是我们胡家的中流砥柱。

母亲酸甜苦辣的人生经历,皆源于她和父亲从这场特殊姻缘,注定了她要一生辛劳为胡家……我在《百年诞辰忆父亲》一文中叙述我们的父母是这样结合走来一一

“……母亲尚翠兰,家住江苏省沭阳县丁集乡尚庙村,1934年6月26日(农历5月15)出生。这一年(1954年正月),还不到20周岁的她,五官端庄,个头高挑,肌肤细白,脸皮白里透红,扎两根粗大的辫子,典型的苏北村姑形象,美女不敢讲,长得没毛病。

母亲在家里是父母掌上明珠,虽然没上过学,却能说会道,个性强,特聪明,在家中算是个“公主”级的主,姊妹们都让她三分的。

母亲家生活,当时比较而言还算是殷实的,解放后,划分阶级成份时差点划到富农的档次里去,最终划分为“得地中农”(按百度百科解释,这一阶层是“介于贫农和富农之间的农民,属于农村的小资产阶级”)。

外祖父尚友山和外祖母张华,一生生了12个小孩,天灾人祸夭折6个,落下5女1男6人,其中大姐是同母异父所生,姓韦,名冠平;母亲之前之后还有一姐一妹,幼年夭折,母亲顶缺就算排行老三了。

女大十八,要找婆家。说到母亲相亲事,绕不开两个人,一是唐高成,二是张业银一一唐高成,家住唐圩村上做点白铁皮加工生意,是外祖父为母亲认的“干达达(干爹)”;张业银,在唐圩村上当民兵中队长,当时也算是个“人物”了,经常在集市上出头露面,时不时的还会找唐高成加工制做铁皮喊话喇叭筒什么的,久而久之就成熟人朋友了。那个年代,人们阶级观念强,地主富农是被的对象抬不起头的,中农成分人家说话都要矮人三分,农村人羡慕城市生活,姑娘时兴嫁军人,正因为这些鲜明的时代背景,才有张业银唐高成当红娘促成父母亲闪婚速配的可能,从提媒到领结婚证,超快!三天完成:

第一天,1954年正月初四,唐高成、张业银两人骑自行车到母亲家提亲,不巧,扑了个空,母亲去了丁集街上的姥姥家串门,当时,正在街上戏场里看戏呢,唐、张二人骑自行车又赶到丁集街上,唐高成在戏场里找到母亲并请了出来,将随他同来的张业银向母亲作过介绍,说明来意是提亲说媒的,也将父亲的情况作了简单交底“胡世祥打仗时受了点伤,走路有些‘点得点得的’,现在在扬州荣军学校里学习,结婚后可以随军迁入城市生活”等等,母亲捉摸片刻,表示回家跟父母“说说”(商量)看,同意见见面,张唐二人急忙插话“不用说了,我们刚才在你家跟‘三爷’(母亲的父亲)都说过了,他们没意见,抓紧走吧,人家(指父亲)假期快到了,没时间了。

”就这样,母亲被唐张二人骑自行车带着,直奔父亲家里相亲来了。此时,在家恭候的父亲“乔装打扮”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心包装:第一,形象包装,穿戴着整齐的浅灰色中山装(那时的中山装,可不是寻常百姓随便穿的,穿着中山装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乌黑发亮的大背头梳理的一丝不乱,还甩掉了拐杖,硬撑着自主行走,那时,父亲腿部虽然负伤要柱双拐杖,但年轻身体素质好,伤情恢复的快,在荣校里还算是“轻伤员”,单双杠训练他都能来几下子;第二,年龄包装,父亲当时的实际年龄已经36岁(但长像喜巧,显得年少),算来要比母亲大17岁,但给母亲报的年龄是28岁“仅大8岁”而已(剩下的8岁给隐瞒起了);第三,时间包装,父亲这边借口假期快到“没时间了”,什么事都要抓紧办……

整个相亲过程都是在“急促,急促得很”(母亲的原话)的氛围下进行的,容不得母亲有思考以及与父母商量的余地。母亲进得父亲家门后的相亲过程,很简单,第一眼见着的父亲,人家早已坐在堂屋的四方桌子里边,面向大门在恭候母亲的到来,父亲迎接母亲的程序是:起身点头,微笑打招呼“来啦”,坐下一一这个程序,是精心设计的,因为一走动,他那“点得点得”的腿就会露马脚……整个相亲期间,没有多少语言交流,父亲与唐张两位介绍人拉家常,母亲则低着头,一个劲地摆弄着衣服下摆“那会儿老实,也不敢看人家(父亲)。” 相亲程序结束,双方同意与否要给介绍人交底表态,父亲没得说,绝对满意!母亲对父亲的长相倒也没有提出多大的异议“小四方脸,(脸)也不黑,头发蓄乌(乌黑)的”母亲如是说,唯有就是对父亲年龄“大8岁,心里不处宜”(不满意)。

”还有就是介绍人说的父亲的腿有些“点得点得的,没捞到看清”这时候,唐高成和张业银一边倒地向着父亲这厢竭力做说服母亲的工作,唐高成以长辈口气劝道“三姐啊(我们那里对年轻女孩礼敬亲和的称呼习惯),男的大几岁怕什么,你看他像比你大‘8岁’的人吗?跟上他这样人,一辈子不受一点罪啊……。”说话间,父亲家把中饭备好了,母亲不愿意留下吃饭,张业银、唐高成以及父亲全家殷情挽留,母亲抹不下面子,就留下吃饭了。这顿饭,可以说是父母亲相亲天平上倾向于成功的关键砝码……

饭后,张业银陪着送母亲回家,一路上继续在做母亲的思想工作,最终,母亲表示“回去再跟姆达姆妈(父母)说说”张业银紧接说“那就明天到乡公所领结婚证吧。”母亲一楞说“那不察听察听吗?(指派人调查调查)”张业银说“哎呀,人家这些人还察听什么!? 没有时间了啊,这样吧,那就后天,行了,就这样定了!”在张业银步步紧逼下,母亲没再吭声,算是默认了。

第二天,1954年正月初五,母亲在家跟父母提出派人到父亲这厢松张村上“察听察听”,遭到父母的反对“察听什么,你大爷(指唐高成)能捉你(捉弄人不负责任)吗?!”

第三天,1954年正月初六,公历1954年2月8日上午,母亲心怀忐忑地走在前往爱园乡公所的路上…… 一路上思想斗争激烈,途经季圩村时索性在路边找个地方坐了下来,捉摸着父亲的腿,究竟“点得”到什么程度?越想越后悔“怎就没仔细端详端详(看看)他的腿,究竟‘点得’到什么程度呢?”经过一阵思考思“怎想怎觉得这一辈的事不能迁就,回去,(亲事)不做了!”起身就往回走……走了一阵回头路,思想又有反复“同意做亲,是自己答应的,要是不去,算什么人呢,还是去看看再说吧。

”就这样,又折回来,继续往爱园乡公所出发。母亲经过一番思想折腾,耽误了不少时间,走进爱园乡公肯定是迟到了,父亲这边一干人早就等不及了,甚至有些失望,一见母亲人来了,赶紧地引导到民政办事员面前申请领结婚证,办事员打量着这对条件相差很大的新人,例行公事的问道“你们都想好啦?”在一旁的张业银本来就怕节外生枝,这样的问法,不是找事吗?!立马呛了办事员一句“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呢,不想好了,人家能来领结婚证吗?你这文书真是吃干饭的噢。”办事员被呛得难堪,赶紧拿出空白结婚证,进行填写登记。 父母这对新人,也难怪办事员心生疑窦,就连介绍人张业银的夫人(父亲的姨妹子)见过母亲后,就跟张业银打赌“你别瞎弄了,我敢说尚翠兰不会看中(父亲)的!”然而,想不到偏偏“爆冷门”这亲事就给他弄成了。

办事员被张业银训了一顿后,不再吭声,程序操作效率明显提高,不大一会,父亲母亲就依法拿到了结婚证,一人一张,这一天,是1954年2月8日(正月初六)。这张结婚证很特别,像奖状,新人双方在结婚证上均按有手印,父亲的手印按得坚定而自信,母亲的手印则显得犹疑和自馁,贴照片处并没照片,是空白的,为此事,我曾问过母亲为什么不贴照片?母亲说都是因时间赶得紧“急促,急促得很”来不及到县城去拍照片,那时乡公所所在地的街道上还没有照像馆呢。

领完结婚证从乡公所出来,母亲走在前面,父亲随后,当母亲走出大约50米,回过头来看了看,这一看,终于看清了她心存疑虑父亲那“点得点得”腿的庐山真面目,父亲在双拐支撑助力下“一撂多远地走路”(双拐扙支撑行走,一步抵常人两步的步幅)母亲顿时感觉头都大了,原本打算到乡公所“看看再说”的,因为途中思想反复,耽误了时间,到了乡公所就被催促着办理领证,根本就没有机会再让她“看看再说”,一切后悔皆晚矣,生米煮成熟饭,只能顺其如此了……。

第四、五、六天(1954年正月初七、八、九)三天时间,父亲这头紧锣密鼓地忙乎“彩礼”呢,在爱园街上找了一个姓胡的“裁缝”赶制了几身衣服派人送给母亲。

第七天,1954年正月初十,母亲家热热闹闹,这是一个简单而喜庆的嫁女日子,丰盛的酒席招待着父亲家来接亲的人员“二十年掌珠护,一朝嫁为他人妇”嫁女人家的父母心情是五味杂陈的,喜庆中带有几分不舍…… 婚宴毕,成为新娘的母亲,被接亲人员张业银用自行车载着带进了胡家大门。

父亲与母亲结下百年之好,从相亲到嫁娶,前后仅一周时间,这不能不说是天赐之缘,否则,很难解释这桩闪婚速配的姻缘佳话。

女儿出嫁后,按规矩,娘家要“三瞧四带”(即娘家第三天派代表来男方家作客,第四天带女儿回娘家,俗称‘回门’); 正月十三,娘家准时来人瞧过,没耽误;正月十四,按礼是“回门”的日子,这天偏偏赶上下起了大雨,因此,回娘家的程序就躭误了。

1954年正月十五下午,母亲随父亲启程归队回扬州……从此,母亲肩负起妻子和护理员双重角色,含辛茹苦地相伴父亲一生。”

 2022年6月13日(农历五月十五)为母亲拍摄的89岁生日照,并做成瓷像永久纪念。

 青年时期的母亲。

 2022年10月3日,阖户齐聚老妈膝下,举行了传统行礼仪式,欣然告慰母亲一一儿孙后人虽没有成大器者,却也未辱先贤。

 庆寿日老屋寒舍蓬荜生辉(六个视频合并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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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七儿女礼拜!

敬老生前一分好,胜过身后百般孝!

 我在你怀中成长……。

 我扶你慢慢变老……。

 接受儿媳们礼拜。

 孙儿们祝福奶奶福如东海!

 接受孙女、外孙祝福!

 接受第四代曾孙辈们礼拜!

 老二胡斌家与老妈合影留念。

 老二胡斌的孙女胡庆宇与太奶合影。

丫头今年14岁,人小本事大,自幼酷爱舞蹈,几乎无师自通,稍经辅导,立马成器,参加各层次竞赛,屡有斩获!

 小丫头真厉害,舞蹈奖杯家里堆起来……怎么也想不通,老胡家怎么就出了这么个爱好舞蹈的小天才?

在家中,兴致咋起,穿着拖鞋就能给你来上一段舞蹈小品。

 老三胡超全家与老妈合影留念。后排右起:胡超夫妇(一、二)、儿子胡毛子(三)、女婿徐杰(四)、女儿胡迪(五)。

 胡迪是女大十八变,小时候家里人对她出口就是“丑小丫头”,小视频记录下了20多年前的丑小丫胡迪是这样子的……。

 老五胡松全家与老妈合影留念。

 老三胡超收老妈的红包还腼腆起来了“嘿嘿,(红包)这就拿着了……”

 恭敬不如从命,收奶奶的红包好开心!

 儿媳和女儿们多辛苦,老妈发个礼物聊表心意。

 “永远与你相伴的是那天下的父母心……”该出手时就出手,老妈赏给七个媳妇女儿每人一个戒指,

 老妹戴上老妈赏的礼物“有妈的孩子是个宝”的味道好极了!

 老二胡斌送老太一副眼镜,老太试戴后赞不绝口“清亮清亮……”我戏谑调侃道“你看这眼镜一戴,像不像文化人?”

 小视频一一老四给老妈买了一副助听器,正在精心调试。

 寿庆现场喜乐详和,清一色本家滴亲近百人到场祝贺,老人家在亲情温馨的氛围中幸福地享受着喜乐开心……。

 老姊妹俩,老三90,老四已近80,海屋筹添百岁春,看来不是神话……。

 家住安徽淮南的二姨家金华老妹代表李家弟妹前来祝寿!

照片由胡松提供

 笑一笑十年少,金华老妹跟老妈聊得开心的不得了!

 大姨、二姨、四姨三家代表团与老妈合影留念。

 正宗的娘家人侄孙尚建国父子与老妈合影。

 老妈与大姨娘的后人合影。

 一帮小朋友已是第四代传人了。

 本家大姐老妹参加寿庆与老妈合影留念。

 外甥杨大伟小两口忙老妈寿庆接待很辛苦,成为可堪大用的一代人了。

 杨大伟小时候是个可爱的小淘气……

 “永远与你相伴的是那天下的儿女情……”

 鞭炮放起来!

外甥女杨红带来的鞭炮大如磨盘。

 庆寿宴开始,老妈精神矍铄满怀要登台“讲两句”……。

 老二胡斌担任司仪当的有模有样有内涵……。

 “掌声响起来……。”

 “祝你生日快乐……”亲朋祝福剪影。

 年近耋寿八十的张其标老表叔向妈敬酒祝福。

 张其标老表叔年轻时一表人才,当年是大队民兵营长,他为我当兵入伍尽心尽力,人生贵人不可忘记。

 90寿庆,来张全家福是必须的。

阖户荣光瑧高寿,

满堂欢乐庆耄龄。

祝母亲健康平安吉祥!

老母亲寿庆圆满礼成!

老表弟倾情献歌祝贺!

作者简介:

胡文,男,江苏省泗阳县人,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1970年12月入伍,服役于军委工程兵4785部队重机连;1976年随部队整建制改隶为基建工程兵第八支队七十二大队;1979年3月,随部队整建制又重新归建军委工程兵,1985年12月调南京工程兵工程学院工作,职至正团职于2000年转业到南京市,2015年1月退休。

发布编辑|贡嘎李光友

民法典“磨法师”,六十六年“磨一法”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是能在书包里背上一部民法典,那该有多幸福!”

孟强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这是过去老先生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他们还总说自己羡慕年轻的学生,因为学生能有机会等到民法典颁布。

孟强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作为参与编纂民法典的学者,孟强坦言,等待民法典最后冲刺的心情很复杂:既充满期待,又忐忑不安。这种心情,就像盼望一个婴儿尽快诞生成长,又担心达不到预期。

去年12月23日,民法典草案各分编首次合体亮相,等待提请原本三月份召开的全国人代会审议。额外的等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看来,并不算难熬。

王轶说:“如果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次民法典起草算起,我们已经等了66年。”

“批发”改“零售”

在3月初的一次线上讲座上,王轶谈到前辈法学家魏振瀛教授的一个细节时,一度哽咽。

那是2016年初,魏振瀛进重症监护室之前,他特地喊来学生,用微弱的声音,讲了半个多小时自己对民法典起草的想法;进了重症监护室以后,已经说不出话了,他就让学生们给他讲民法典编纂进展情况。

2016年9月,魏振瀛辞世。第二年春天,全国人代会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新中国民法典编纂完成了“第一步”。

此次民法典编纂之前,我国曾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八十年代和本世纪初四次尝试制定民法典,但均因社会转型和理论准备不足等多种原因被搁置。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记得导师王家福在病情恶化动弹不得时,一听到民法典编纂情况,眼里就会闪过亮光。

去年7月,王家福因病在北京逝世。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建远在一篇回忆王家福的文章中写道:“先生为之奋斗了数十年的中国民法典,有望在2020年诞生。那将是对逝者最好的纪念。”

2010年,八十岁的王家福接受采访时曾满怀希望地说:“中国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应该制定一个21世纪的、超越所有国家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民法典。”

上世纪八十年代,法学家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江平参与了新中国第三次民法典立法,被称为“民法四先生”。那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社会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无法形成一致的意见,甚至连呼吁制定民法典也要顶着“资本主义”的帽子。

1982年,第三次民法典工作暂停,起草小组解散。当时民法草案已出了第四稿。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彭真提出“批发”改“零售”的方针,即先制定单行法,时机成熟之后再制定民法典。

第三次民法典立法主要成果是1986年4月通过的民法通则。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事基本法律,被誉为“中国的权利宣言”“小民法典”。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张新宝,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虽然民法通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急就章,却为改革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民法通则是在当时民法草案第四稿的基础上,按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制定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智慧在立法上的体现。

“改革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在立法上把经济建设、依法治国等大的方向原则把握住即可,细了之后反而容易出错。”张新宝解释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说,民法通则中另一个体现立法者智慧的例子是对物权概念的“变通”表述。

改革开放初期,思想框框还没有完全打破,很多人还不能接受“物权”的概念。在王家福的建议下,民法通则采用了“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这一颇为拗口的表达。其实,这一串说的就是物权的意思。

助产第五次民法典编纂

民法通则通过时,杨立新还只是一名法官,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

一个月后,杨立新赶上法学家江平给学生们讲民法通则。那场讲座持续了八个小时。中间有一段时间停电了,400人的大礼堂里,江平扯着嗓子在台上讲,台下的学生听得很激动。当时进修即将结束,杨立新笔记记得很认真。回去之后,杨立新找4个人把笔记一对,整理出一本70多页的稿子,用复写纸复写了5份,逐个分了带回去。

再后来,杨立新从法官转行,成为民法学者。

在成熟一部制定一部的立法策略下,杨立新先后参加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本次民法典草案的起草。制定中国民法典的接力棒,也逐渐传到杨立新等新一代学者手中。

王轶还清楚地记得,1998年物权法开始起草,导师王利明找他去操场绕圈时的激动。

那时的王轶还在中国人民大学读博士。有一天在宿舍午休时,王利明喊他去操场上走走。王利明平时话不多,那次却有些激动,脚步飞快,嘴巴没停。王利明谈的都是对物权法的想法和导师佟柔生前对建立中国自己的民法体系的期盼。

那天北京刮着沙尘,他们不知道在土操场上绕了多少圈。结束时,两人都已经灰头土脸。

今年60岁的王利明,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也是新中国第一个民法学博士,师承民法先驱佟柔,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此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随着一部部民事单行法的出台,“散装民法典”逐渐成形。

这时候却有人说,还有必要单独制定民法典吗?

孙宪忠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民法应该像机器一样,每个零件都不能出差错,当时民法体系建设还没到那个程度,远不到沾沾自喜的时候。”

制定中国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学者的这个梦一直没断过。

2013年,王家福的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研究员梁慧星,拿出了一个1900多个条文的民法典草案。

这份民法典草案,梁慧星写了23年。早在1990年,梁慧星申请成立了一个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他给每个条文都附有说明和理由,总字数约400万字,总共9卷本。

同年,孙宪忠第一年担任人大代表就呼吁编纂民法典,提出修订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整合其他民事法律为民法典的提案。

2014年,他做出更详细的阐释,提出同名议案。2014年9月,中国法学会在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会议,呼吁编纂民法典。当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决定。新中国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启动。

杨立新记得,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前一夜,他最关心的是到底写没写“编纂民法典”这几个字。终于熬到了第二天,杨立新找到那几个字,刚松口气,又不自主地激动起来。

“吃起饭来都觉得格外香。”那天心里沸腾的感觉,王轶也记忆犹新。

既是“工程师”,也是“泥瓦匠”

编纂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等五家单位参与。2015年3月31日,民法典编纂确定采取两步走策略:第一步编制民法总则,第二步整合其他民商法律为民法典。

这一年,魏振瀛已经82岁,虽然不是直接参与的立法专家,但仍然为民法典出谋献策。

“前辈为后辈开路,带着后辈往前走。民法典编纂过程,也是一代代民法学者的接力跑。”今年48岁的王轶说。

在39岁的孟强看来,编纂民法典就类似于“修小区”。

民法典是“高档小区”。孙宪忠介绍,只有地位重要、涉及内容丰富,同时具备科学性、体系性的法律才能称得上“典”。

特殊的是,这次民法典编纂并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而是在已经有一栋栋楼房的基础上,再进行规划、建设成一个崭新的小区。

首先的难题是围墙该怎么建?哪些楼该进小区,哪些不该进?

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组织学者,历时近一年,五易其稿,完成了一个七章、九十六条的知识产权编专家建议稿,并召开了多次专家研讨会,呼吁知识产权编入典。

最终,立法机关认为设立知识产权编条件还未成熟,把知识产权法作为特别法存留在民法典小区之外。

张新宝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知识产权法律过于庞杂、修改过于频繁,两三年就修改一次。而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修改并不容易。

除了当好小区的设计“工程师”之外,民法学者们还需要当好“泥瓦匠”。明确围墙之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修缮每个楼,如何让小区内部格局更清晰明了?要不要盖新楼?是不是应该模仿国外的著名小区?

孙宪忠很早以前就注意到,民法通则这个楼已经被“掏空”了。他统计过,民法通则总共156个条文,现在仍然有效的只有10个条文左右。其余内容已经被其他民法单行法替代,甚至其中一些过时的法律规定,不但起不了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反而有负面作用。

孙宪忠的另外一个焦虑是民法单行法之间存在的碎片化、枝节化等不协调问题。他曾在一篇论文里提出,不同时期制定的民法单行法,存在着立法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追求,导致现行法律集合体中固有的矛盾;单行法制定虽能自善其身、自圆其说,但欠缺从民法典角度的全面考虑,法律规范缺失和重合多点。

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蒋勇举例解释了这种尴尬:“未经登记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表面上看是合同法的问题,但是房地产作为不动产,属于物权的范畴,所以这又是个物权法的问题;使用房地产作为抵押是一种担保形式,所以这又涉及担保法的问题。由于这三部法律不是同一时期制定的,其中很多规定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

编纂一部科学化、体系化的民法典是民法学者的共识,然而编纂过程中学者的分歧也大多源自对科学化、体系化的不同认识。

每一处“修缮”都值得较真

几乎每一处“修缮”都是经过反复的讨论的。

一个典型例子是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是否纳入民法典的问题。杨立新记得,在民法总则临近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一次专家研讨会上,有专家主张去掉关于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

在此之前,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持续了两年多。问题主要焦点在于,网络虚拟财产是不是民法规定的物。

最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得以保留下来。自2003年,我国首例虚拟财产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虚拟财产开始进入司法视野。如今,网络虚拟财产进入民法典,成为世界首例。

在孙宪忠看来,每一次讨论都是为了民法典的科学化和体系化。

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孙宪忠曾多次主张债权与物权应该相互区分:合同签订不一定等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成立发生债权,合同履行发生物权变动。

有学者说,农贸市场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必要区分物权债权。甚至孙宪忠的一些学生也不理解。

“我国市场经济中有大量的预售合同,已经不能简单地用农贸市场来理解,我们也不能制定一个只符合农贸市场交易的民法典。”孙宪忠解释。

王轶总结说,不同观点的碰撞正是立法和凝聚共识的过程。民法典编纂刚提上日程时,很多学者都觉得如果不是自己想的那种民法典就是不好的民法典。只有经历一次次讨论,民法典才能“生长”得更好。

杨立新统计过,本次民法典编纂新编或修改了588个条文,约占总量的一半。每一次修改都不容易。杨立新记得有一场会,持续了两天半,辩了三轮,每次都是一个多小时以上。

也有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时候。孙宪忠总结这次民法典编纂总体顺利时,第一点便归功于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他说:“很多时候,靠的是中央的及时决断,打破学者们讨论的僵局。”

民法典早已不止是“宣言”

直到五月,孙宪忠还在给民法典草案“挑毛病”。在一次接受采访的路上,他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提建议。有人劝他说,民法典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能为所谓的完善而犹豫不前。

孙宪忠觉得,既然生逢这个历史时刻,再怎么讲究民法典质量都不过分。

在一次讲座中,孙宪忠把宪法比喻成高高飘在空中的旗帜,把民法比喻成踏在大地上的“脚步”。虽然每一步看起来都平淡无奇,但正是这些扎实的脚步,把国家的治理目标落实下来。

“任何一部法律都是留有遗憾的作品。”崔建远说:“即使一些条文表述得不尽如人意,作为解释法律之人,要比立法者聪明,要把立法在这一方面表现不如人意的地方给补上。”

这一段时间,杨立新看到一些媒体仍把民法典称为“民事权利宣言书”,他有自己的看法。

“宣言只停留在口号上。过去把民法通则叫作民事权利宣言。它虽然列了很多权利,但这些权利如何行使,如何保护,并没有太细的规则。”杨立新解释,“民法典不止是宣言。民法典已经规定了具体规则,是真正的民事法律。”

参与编纂民法典这几年,孙宪忠黑发添霜。有一次,他看到盛开的月季,感慨地在朋友圈里写下一首小诗。他在结尾写道:赏花的人儿啊,兴高采烈地来了去了,不必知道种花的已经憔悴了。种花的人儿啊,能看到这鲜花盛开,他枯耗的心力得到了最佳的回馈。(记者 张典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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