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17时八字(2017年8月30日出生五行缺什么)

痴人痴梦 2024-01-18 05:01:40 网友上传

从你的出生日期看你的一生总体运程,未卜先知,精准预测!

你好老师,听朋友说你占得比较准,意见也比较中肯,那么我也想看看我一生的婚姻,会不会有二婚,一生的事业发展如何,做生意还是上班好?命中什么时候还能要个孩子,我现在已经有个男孩了,还想要个妹妹给孩子,这样行吗?还有就是,我家的孩子身体总是太弱,我很担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是在公历生辰:1985年9月1日9时生。女。

午阳老师回复:

你是坤造,八字排列为:乙丑、甲申、癸卯、丁巳。八字偏弱,八字喜金,金就是此命的喜神。走到金运,万事如意。

个性看你:

你为人稳重,处事有分寸,颇有积极进取之心。但你猜疑心较重,人生路上,往往会落个自讨苦吃。

在人生路上,容易受长辈掣肘,志愿难伸。日常生活中也容易做事消极无恒,因而出现大成大败的人生浮沉。

在现实生活中,还要小心不要轻易代人谋事,否则,非但谋事不成,反而会遭打击。

你的运数较为多变,福祸常相依,不好变好,好变不好,得意之时,前进过快需及时刹车,以防用力过猛,乐极生悲。到晚年,若心性达通透,气顺运顺。

看你的婚姻:

如水一般的女子,举手投足间尽显风情,很受异性的欢迎。但经常换男友会给人以风流滥情的印象。

你对自己的另一半,要求有思想、有技能或社会地位,总之,对自己不是拜倒,而是在关爱中还要能体现出一种大男人的“管”。

易为情所伤,完全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一生情缘丰富精彩,早年恋爱多风月,难上心。

你婚姻缘不佳,不宜早婚。

若25岁前结婚,婚姻难安定,有离婚征兆。想要婚姻幸福,你需得多行善事,积福德。命中结婚的年龄在26.27岁最好。

总体来讲你的日支食神,月支是正印:夫妻之间存有隔阂、纷争、冷战时常发生的婚姻。43到47岁,你的婚姻还有出现第三者,注意一生会有两段婚姻。

看你的财运:

你十分擅长于活用资金,有数字概念,头脑转的快,但喜欢在人生路上走捷径,希望快速致富,而不喜欢做天天开门守摊的生意。

虽有聪明的头脑,但运势不会一直站在你这边,若不注意,将会因过度自信而招致失败。特别是在45岁这几年尤其注意一败涂地。

早年运势颠沛,中年兴旺,投资或创业能有成就。但需警惕自信太过,头脑发热,冒险行事,终致基础崩溃,最后落得一无所有。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则可规避风险投资。

晚年,60岁后,可享受悠闲、富足生活。若还有金钱方面的烦恼,多为自寻,调整心态即好。

财源方位:八字来讲我克者为财,日主天干为水,水克火,木代表南方,以生活地为中心,去往南方发展,保准如鱼得水,赚得盆满钵满。

2018年戊戌,流年正官主事,有利你去考试、竞选,有得功名之象,容易得到文凭、职称,下半年合到子女宫,看你怀孕的几率很大,戌卯合火,生女孩的几率很大。如果此前曾有过流产堕胎等行为,最好需要诚心忏悔化解,方能加深你与孩子的缘分。

从你八字看你祖父坟:不吉利,不利本人。坟方位:东北方。保兄弟姐妹平安。会对夫妻关系不利。对子女成长有利。

你的祖母坟:吉利,有利本人。坟方位:正西方。保兄弟姐妹平安。保夫妻平安。对子女成长不利。

风水方面也是影响你家里人丁的重要因素。

超详细 | 如何计算年休假天数及工资?

1.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必要条件?

1)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3)连续工作且不中断。

案例1:小刘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A公司工作,2019年1月1日起辞职在家带孩子半年,2019年7月1日入职B公司,则小刘在B公司的第一年(即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案例2:小孙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在A公司工作,2019年10月1日便入职了B公司,因小孙入职B公司前已经连续超过12个月,故小孙自入职B公司起便享受带薪年休假。

2.如何确定年休假天数?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亦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高于上述标准的,则应当按照该高的标准执行。

3.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需要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工资发放记录、个税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予以确定。

4.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如何确定其当年在新单位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资格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其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3:小刘于2017年8月1日进入新公司工作,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小刘累计工作12年,应享受10天年休假,则小刘2017年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8月1日至12月31日的日历天数÷365天)×小刘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4.19天。由于折算后不足1天部分不计入假期,所以小刘2017年可以享受4天年休假。

5.职工离职时,如何确定其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作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4:小刘于2017年7月31日被公司辞退,此前已累计工作12年,应享受10天年休假,则小刘2017年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月1日至7月31日的日历天数÷365天)×小刘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5.8天。由于折算后不足1天部分不计入假期,所以小刘2017年可以享受5天年休假。

注: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6.如何确定职工当年度的年休假计算周期?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完整公历年度是自当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哪些情形下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如何确定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1)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则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9.江苏省带薪年休假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畴?

根据2009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以其应休而未休年休假,请求用人单位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但是,在江苏省对于这一处理办法在10年后发生了重大转折。

根据2019年8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江苏省关于审理带薪年休假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四、劳动者因未休年休假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差额系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的法定补偿责任,该请求权的仲裁时效期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确定,从应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算。在此之前,若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则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次日起算。”

10.如何确定带薪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

带薪年休假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不适用特别仲裁时效,如适用普通仲裁时效的话,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案例5:职工小刘2016年的年休假最迟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享受,如其未休,应最迟在2018年12月31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休年休假的工资。逾期主张的,则应视为其年休假工资已经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小刘可以跨一个年度休年休假的,那么其仲裁时效可以再延长一年。

11.如何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的计算,需要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上述所称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则按照实际月份计算月工资收入。

在江苏省,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应休假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不包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的,支付其年休假工资报酬时应当予以扣除。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