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2号22点(1982年2月2日出生是什么星座)

简单的爱 2023-08-10 04:14:55 网络

致敬!12位长年隐姓埋名的功勋,首度公开

视频加载中...

4月24日是第七个中国航天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组织“传承·梦想”航天日主题活动,正式发布《导弹人生》一书,首度公开12位已退休且过脱密期、此前隐姓埋名的中国导弹武器型号总指挥、总设计师。

这12位中国导弹总指挥、总设计师分别是:

我国第一代地空导弹总设计师钱文极(1916.6.10-2006.6.15),1960年5月任“543”总设计师,1962年2月任红旗一号总设计师,1964年4月任红旗二号总设计师。他长期从事通信机研制技术领导工作和地空导弹武器系统研制的领导工作 ,对我国通信技术、电子技术、导弹技术、计算机应用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红旗一号总设计师徐馨伯(1917.7.9-1989.5.3),1960年12月任红旗一号总设计师。他历任“543”地空导弹武器系统仿制工作副总设计师、总设计师等职,为我国地空导弹研制作出了重要贡献。

红旗二号总设计师陈怀瑾(1929.12.16-2017.8.6),1964年11月任红旗二号总设计师。他曾参与创建我国第一支雷达部队,调任国防部五院后长期从事防空导弹的研制工作,是仿真技术的带头人,著名的导弹雷达专家。他在飞行器制导、自动控制与仿真领域为我国国防工业作出了杰出贡献,在技术上开创了我国第一代防空导弹研制工作,指导第二代防空导弹的研制。

巨浪一号、红旗七号总指挥柴志(1922.12.17-2003.9.10),1980年2月任巨浪一号总指挥,1982年2月任红旗七号总指挥。他曾参与领导“1059”控制系统和地面设备仿制工作、东风二号控制系统自行设计工作、“543”仿制工作、红旗二号研制、巨浪一号、东风二十一号的研制。并任型号总指挥。组织领导红旗七号的研制,担任行政总指挥。为我国国防工业作出突出贡献。

红旗七号总指挥耿锐(1920.8.13-1987.12.12),1979年5月任红旗七号总指挥,为我国研制第二代防空武器作出了积极贡献。

红旗七号总指挥谈凤奎(1944.2.6-2008.2.27),1994年1月任红旗七号总指挥。他负责的《防空导弹关键零部件柔性设计制造一体化系统研究》在航天领域首次建立了基于并行工程,支持导弹结构件设计、制造、管理的一体化系统,实现在多个型号上的全面应用,对于防空型号的快速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海红旗七号总指挥徐乃明(1929.7.22-2016.9.20),1989年10月任海红旗七号总指挥。他主持完成新一代地空导弹武器系统、新型地地导弹武器系统等多项航天型号的研制任务,主持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北京仿真中心,解决了仿真计算机应用研制中的诸多难题。

海红旗七号总设计师陈国新(1944.7.30一),1997年1月任海红旗七号总设计师,2000年10月任新型野战武器系统总设计师。他开创了我国防空导弹研制史上舰载超低空领域的先河;圆满完成新型野战防空导弹研制任务,他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解决产品研制中的关键技术,树立了以设计为中心,以试验、验证为重点的思想,为型号研制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总负责人吴北生(1929.8.14一),1988年2月任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总负责人,1993年1月任B610总设计师1996年10月任B611总设计师。他曾负责我国地空导弹系统研制的技术抓总工作,先后任红旗三号、红旗七号副总设计师,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总技术负责人,B610、B611、B6 系列总设计师,为国防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总指挥沈忠芳(1934.8.24一),1992年1月任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总指挥,1993年1月任B610总指挥,1996年10月任B611总指挥。他长期从事飞行器系统设计研究工作,先后完成车载红缨五号超低空防空武器系统试验样车、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B6 系列武器系统等研发、指挥工作,为国防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总设计师张福安(1939.11.25-),1992年1月任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总设计师。他在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设计中,历经三年攻关突破五大关键技术,主持制定武器系统总体方案,带出了一支技术能力强的科研队伍,并为型号的系列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实现了我国防空导弹武器跨越式发展,为我国防空导弹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我国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总指挥王国祥(1940.8.26-2010.5.27),2000年8月任第三代防空武器系统总指挥。他长期从事导弹武器装备研制工作,是导弹系统工程和型号研制管理的杰出专家,参与多个重点型号的研制工作,为我国第三代防空导弹武器系统设计定型作出突出贡献。

大国脊梁,国士无双!

向功勋英雄们致敬!

编辑:冯筱晴

“八二宪法”:一部面貌一新的国家大法

2009年10月1日,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群众游行队伍中,载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雕塑的花车从长安街经过。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剑/摄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高声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由本次会议通过!”

3037票赞成、3票弃权,高票通过!北京人民大会堂内,掌声经久不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又称“八二宪法”,宣告诞生。

32年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八二宪法”作为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回归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基础上“另起炉灶”,是对“七八宪法”进行大幅度修改而成的。它是高度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是中国的正确主张和全中国人民共同意志的统一,是一部面貌一新的宪法。

自“五四宪法”制定后,将宪法视为国家根本法的观念深入人心。“1954年到1982年,我们国家和社会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制定一部符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发展需要的新宪法,是完全必要的。”西南政法大学宪法学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张震教授说,“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使得‘八二宪法’注定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长期稳定的新宪法。”

“八二宪法”的修改、讨论工作由亲自指导,前后进行了两年之久,鲜明地体现了特质。大体可分为提出宪法修改草案、全民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宪法修改委员会及其秘书处广泛学习文件、领会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前后邀请包括中央各机关和派、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尤其是法律专家等各方人士,开了 13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研究。此外,还收集、研究35个国家的宪法用以参考、借鉴。

为使大家能更好地发表意见,进行讨论修改,与“五四宪法”草案以中央的名义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不同,198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以秘书处的名义向宪法修改委员会提出。

随后,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次全体会议对讨论稿进行逐章逐节讨论和修改,形成的宪法修改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

在持续4个多月的全民讨论中,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各界人士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极为高涨。当时,来自内蒙古的一封群众来信认为,不能只规定土地归谁所有,鉴于土地资源很珍贵,还要规定不能滥用土地。这个意见最终形成了“八二宪法”第十条的最后一款: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起草宪法,就好像盖房子,而四项基本原则就是盖宪法这座大房子的四根柱子。”“在我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1981年春夏之交,主持修改宪法的重任落在了被誉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主要奠基人的彭真肩上。当时,彭真已年届八十,两鬓发白的他带着起草组成员,日夜伏案起草宪法修改草案,认真考究各方意见、建议,并作出相应解释。

“八二宪法”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相伴而行,带有鲜明的“改革宪法”特质,所呈现的闪光点非常之多。例如,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国家机构”之前,表明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和授予;恢复设立国家主席;首次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写入宪法;恢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承认国营、集体、个体三种经济都不可缺少等等。

“‘八二宪法’还改变了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设立乡政府作为基层,普遍成立村民委员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这些规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张震表示,“我国长期行之有效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列入了宪法,体现了宪法对基层自治制度的重视。”

实践证明,“八二宪法”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堪为新时期立法史上的一座丰碑。

“八二宪法”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自颁布以来,“八二宪法”经过5次修正,形成了52条宪法修正案。这些重要修改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的宪法力量。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姗姗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21年03月29日 03 版)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