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八字(2017年8月7日出生)

无药可救 2023-11-07 01:27:56 网友投稿

官渡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网上信息确认指南

为切实做好官渡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信息确认工作,根据昆明市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统一要求,昆明市主城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信息确认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家长无需到学校或随迁子女确认点现场核验纸质资料。现将网上信息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链接——

上小学丨昆明市主城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网上信息确认操作说明

上小学丨主城区设立152个随迁子女信息确认点

确认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并且家长在2023年3月1日—7日已经进行网上预登记的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的界定是以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是否在昆明市主城区作为区分依据。

网上确认时间及网址

4月1日—9日,请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系统”(简称“昆明义招网”,网址:www.kmyzw,用手机或电脑登录均可),点击“招生信息确认”,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操作前请查看该网站发布的《昆明市主城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网上确认招生信息操作说明》。请家长认真核对填报的信息,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预登记信息有误的可修改,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4月10日—14日,学校或确认点根据家长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反馈。在此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发放入学通知书

5月15日,公民办小学将同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发放方式将另行通知。

材料上传要求

请家长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材料以照片形式上传到“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系统”,照片最多可以上传10张,所传照片要清晰、完整,以便材料的正常审核。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按要求上传以下图片材料:

1.在“昆明义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昆明市主城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信息采集表》,打印后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名并上传。

2.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孩子的户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请上传:

(1)印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

(2)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那一页;

(3)有孩子信息那一页。

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孩子的户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请上传:

(1)印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

(2)有户主信息那一页;

(3)有孩子信息那一页;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那一页;

(5)与孩子的亲缘关系证明(①结婚证、②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官渡区的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或其他住房证明等其中一种)。

若您提供房产证,请上传房产证上有姓名、地址的那一页。

若您提供购房合同,请上传合同中有条形码那一页。

若您提供合法的公租房协议,请上传有房屋地址那一页。

4.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明市主城区均无房产,请出具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近期开具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昆明市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并提供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单位证明等其中一项。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上传以下图片材料:

1.在“昆明义招网”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昆明市主城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信息采集表》,打印后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名并上传。

2.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孩子的户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请上传:

(1)印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

(2)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那一页;

(3)有孩子信息那一页。

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孩子的户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请上传:

(1)印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

(2)有户主信息那一页;

(3)有孩子信息那一页;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那一页;

(5)与孩子的亲缘关系证明(①结婚证、②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3.上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官渡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2023年2月28日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或《暂住登记证明》。

若一方监护人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请上传:

(1)印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

(2)有本人信息的那一页;

(3)与孩子的亲缘关系证明(①结婚证、②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4.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官渡区的实际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或其他住房证明等其中一种)。

若您提供房产证,请上传房产证上有姓名、地址的那一页。

若您提供购房合同,请上传合同中有条形码那一页。

若您提供合法的公租房协议,请上传有房屋地址那一页。

5.如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请准备相关缴纳证明材料(昆明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其中的一种);未缴纳的不需要提供。

(三)图片按以上顺序上传,请勿倒置。

(四)对办理了预登记手续且符合条件的,将结合官渡区学位情况,公办小学继续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政策,“人户一致”优先安排入学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以下四个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在辖区内购房居住的;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在辖区内租房居住的;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辖区内购房居住的;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辖区内租房居住的。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够的,安排到政府统一标准购买了学位的上年度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就读。费用差额部分由民办学校按照收费标准向家长收取。

(五)家长在“昆明义招网”中报名提交审核的时间先后顺序不影响学生的分配。

(六)有下列情形的,一律不安排入学:

1.已经入学并取得小学学籍的;

2.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

3.办理了预登记但网上审核材料未通过的;

4.预登记或确认过程中出现造假行为的。

(七)家长一旦确认审核通过,将不得更改,家长可在“昆明义招网”查看提交材料的审核状态。同时请家长保持在“昆明义招网”中预留的手机畅通。

(八)对于网上上传资料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在4月10日—14日期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

(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官渡区不符合入学政策或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对官渡区安排学校不满意的,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若因入学问题出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十)网上信息确认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方式

如您在操作中遇到困难,可以拨打电话或到现场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871—67176664

0871—67199505(上传材料期间开通)

0871—67196912(上传材料期间开通)

在审核材料期间可拨打“昆明义招网”中公布的各个确认点和学校的咨询电话。家长可通过“昆明义招网(网址:www.kmyzw)”或“官渡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信息。

现场咨询地址:官渡区信访局一楼大厅(官渡区官渡街道秀河路2898号便民服务中心旁)

来源:官渡区教育体育局、昆明教育

责编:沙兰梅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

事关小学招生和小升初!杭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来源:钱江晚报

今天,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杭州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十二年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以下简称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要求,一起来看。

招生对象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市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本市户籍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市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市的儿童少年;

(2)驻杭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市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英雄模范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市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经我市入学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

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

(二)民办学校

1.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和补招;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先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未招满的,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或学校所在区范围内补招。补招均为一次。余杭区、临平区范围内民办学校今年仍在上述两区范围内招生和补招。

2.“公民同招”实施前,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签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可按约定录取,但不得选择生源。受区、县(市)政府委托承接部分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承接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履行协议招生或承接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均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其剩余的招生计划纳入民办学校统一招生管理。

(三)“公参民”转公学校

“公参民”转公学校过渡期内其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以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报名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办理网上报名,具体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

(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学籍与家庭户籍(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分属不同区、县(市)的,可根据相应区、县(市)升学规定,选择其学籍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本市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各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外地小学毕业的,可按政策规定选择相应区、县(市)升学。

(三)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含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转公学校,下同)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的需在报名开始前符合就读条件,且限报1所。选定区、县(市)后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在该区、县(市)按招生规则安排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以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另发。

录取办法

(一)免试入学

1.公办学校录取。符合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根据招生政策规定,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录取。

2. 民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民办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应全部纳入补招。除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已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在可补招报名的民办学校中选报1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及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教工子女选报本校,未被派位录取的,该民办学校可追加计划录取;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相应追加计划。上述追加计划录取均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实施“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公办学校第一批在选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学校者,下同)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

公办小学第一批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

公办初中第一批录取:按对口小学招生的学校,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该小学学区内的学生;按学区招生的学校,录取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招生学校学区内的学生。

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录取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

(三)一贯制学校小升初校内直升

实施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办学(以下简称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其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纳入初中学校招生管理。

申请一贯制办学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从批准后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并应在小学招生时告知家长。

热点问题政策问答

为便于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怎么报名?

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家长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具体操作指南近日将通过杭州教育网和“杭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家长予以关注。

2.公办、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一样吗?

一样。在招生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报当地民办学校。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3.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怎样获悉我对应的学校?

(1)公办学校: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学区或对口直升学校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对应就读学校或学区可以通过“浙里办”搜索“入学早知道”查询。

(2)民办学校: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未招足的可继续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补招一次。余杭区、临平区范围内民办学校今年在上述两区范围内招生和补招。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杭州云谷学校、杭州娃哈哈双语学校)先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未招满的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或学校所在区范围内补招一次。

(3)“公参民”转公学校:过渡期内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以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4.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如果报民办学校,可以报几所?

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只能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1所,选报公办学校者不需要选报具体学校。

5.小升初出现学籍、家庭户籍分属不同区、县(市),该怎么报名?

情况1:孩子家庭户籍在A区,当年民办学校可跨区域自主招生,入读了B区的民办小学。

情况2:我们原来住房和全家户口都在A区,小孩在A区就读,后在B区购了房,家庭户籍也迁到了B区。

《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学籍与家庭户籍(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分属不同区、县(市)的,可根据相应区、县(市)升学规定,选择其学籍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

如果选定区、县(市)后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只能在该区、县(市)按招生规则安排就读学校,不能再选择另一个区、县(市)升学。

6.我们是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孩子今年要在杭读小学,但孩子还没有《浙江省居住证》,预计8月上旬才能办出,可以报民办小学吗?

根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向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补交相应证明材料。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相关就读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其报名无效。

其中,选报民办学校的需在报名开始前即符合就读条件。如选报居住地所在区、县(市)的民办小学,但报名前不符合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不能通过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报名无效。

7.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不能。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

8.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民办学校,可能1个录取另1个未录取,如何解决?

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监护人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在规定时间凭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向所报名的民办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不论是否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子女均须按规定分别完成网上报名。

9.学校是否可以向家长承诺,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集中配备优秀师资?

《通知》对均衡编班做了明确要求。学校应拟定均衡分班的方案,提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公开。小学应按照男女比例适当原则以随机方式实施分班;初中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某次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男女生比例基本适当原则实施“S”型平行编班。各校要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将骨干教师、社会认可度高的教师集中配置到一个或几个班级,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构成基本均衡。

10.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提醒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 号)对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对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如明确学生在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建议家长在孩子升学前了解相关信息。

11.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小升初:

小学招生:

注:上述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告,敬请家长关注。

12.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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